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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Leasehold / Leasing Term)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准则》)将“租赁期”定义为“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根据该定义,租赁期的确定只需要满足“合同规定”和“不可撤销”两个条件。而且,由于租赁合同在签订后一般不可撤销,除非出现四种额外情况:一是经出租人同意;二是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三是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四是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因此,企业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会计判断,就能够较轻易地确定租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