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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股份合作制又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或者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指农地承包方自愿联合起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全部或者部分放弃土地经营,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专业的土地经营者统一支配土地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农民分享土地股权收益的经营制度。农地股份合作制是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一种以价值形态的股份代替实物形态的土地进行农地流转的制度安排,因而又是一种土地流转、配置制度的探索。农地股份合作制下,农民依然拥有家庭联产承包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在土地实物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变化,在农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实现了农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