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抵免(Indirect Credit)
间接抵免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一项新增内容,是“直接抵免”的对称,税收抵免的一种形式。新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间接抵免的条件是必须要实质性股权参与,即或者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的股份;或者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