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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经济正义范畴,首先要廓清善与正义的异同。
中外传统伦理思想都强调善的德性。所谓善,侧重于从个人道德动机、义务或责任的角度来评价道德行为,它所追求的是美好的理想,甚至崇高的道德境界。任何一个时代,人们所推崇的善都是不作经济分析的、不计成本的,所谓 “乐善”即为“好施”,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善,就是看行为人是否自愿使其付出大于所得,一旦这个“大于”大到只贡献不索取,无私奉献、不计报酬,就是“至善”,至善者即圣贤。显然,任何社会都需要这样的善,大多数社会成员都景仰这样的善,但达到至善境界的永远只能是少数人。需要指出的是,善在这里是超经济的范畴,除非重新解释和定义,否则不能用它来进行制度伦理或经济伦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