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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
第三部门又称为志愿部门(Voluntary sector),是一社会学与经济学名词,意指在第一部门(Public sector,或称为公部门)与第二部门(Private Sector,或称为私部门)之外,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的事业单位之总称。虽然各国对于第三部门的定义各自不同,但一般来说第三部门单位大都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私人企业出资、交由非政府单位维持经营的事业体。一般常见的社团法人、基金会或非政府组织(NGO)通常都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虽然每个第三部门单位成立的背景与营运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来说第三部门单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与不用缴税等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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