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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Singapore Central Provident Fund)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即所谓“退休基金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调控消费基金,解决职工购买住房和退休后的养老问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当时新加坡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人民生活困苦,特别是居住条件很差,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缺乏社会保障,为了逐步改变这种状况,同时又避免政府承担财政责任,于是立法建立了这种自助性的保障模式。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政府继承了这一制度模式,目的是为雇员退休后或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经过40多年的发展,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现已发展为向社会成员提供养老、医疗、储蓄等保障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其覆盖范围也从公共和私人部门内的雇员扩大到自雇者。经过多年的实践,已被证明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对调控国民经济起着重要的作用,提供了经济高速发展的资本;对新加坡的金融体系、对节制消费、抑制通货膨胀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和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