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文档
免费专享文档
1.国外现状
(1).标准普尔公司治理服务系统。国外最早的公司治理评价系统是1998年美国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所建立的公司治理服务系统。标准普尔以《OECD公司治理准则》、美国CALPERS等提出的公司治理原则以及国际上公认的对公司治理要求较高的指引、规则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把公司治理评价分为国家评分与公司评分两部分。前者主要评估一个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侧重于关注宏观层次上的外部力量如何影响一个公司治理的质量,侧重于外部治理机制,从法律基础、监管、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市场基础四个方面予以考核;后者则主要分析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及相关人互动的有效性,主要集中于内部治理结构和运作,侧重于内部治理机制,包括所有权结构及其影响、金融相关者关系、财务透明与信息披露、董事会的结构与运作四个维度的评价内容。综合考虑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是该体系的特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