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周松艳
第一节 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自由竞争可以实现优胜劣
汰,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市场经济生机勃勃。
(一)不正当竞争的内涵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
规定,损害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的行为。
(二)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征:
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具有主观能动性
行为是违法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行为受体是其它受到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
济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分类:
二、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
(一)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的内涵
电子商务的不正当竞争一般人为的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家
利用网络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类是网络主体
利用之间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主要
内容包括:
市场主体混同行为
商誉侵权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及不当利用信息行为
网络主页上域名抢注及商标侵权的行为
商业垄断行为
其它侵权行为
市场主体混同行为
经营者利用假冒、模仿等不正当手段,混淆其商品或服务,
进而导致消费者误认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将他人商标、商号、厂商名称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装潢移作自己网页的图标,或者将他们设计为自
己网页的一部分,使人产生混淆。
在自己网页上链接他人或知名名牌的注册商标、商号、
厂商名称、包装和装潢等,使人产生混淆,误以为两者
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市场主体混同行为的法律制度
权利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和《商号法
律制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誉侵权行为
商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誉侵权就是商业诽谤。是侵权
人使用捏造、散步虚假事实等手段,达到损害竞争对手
商誉的主观目的,为自己谋取利益。具体表现为:
在网络上散播虚假广告损害他人商誉行为。
电子布告系统上的商誉侵权。
市场主体故意捏造、散步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
匿名的网络诽谤
商誉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对商誉的载体进行技术保护。
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商誉权。
侵犯商业秘密及不当利用信息行为
网络主页上域名抢注及商标侵权行为
以获利为目的,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
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保护措施
在企业成立之初尽快注册自己的域名,建立自己的网站
当企业的商标、商号与域名发生冲突时,商标权利人或
商号使用人应及时向域名注册机构提出异议
通过友好协商索回域名
商业垄断行为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应的经营者集中
其它侵权行为
非法占用
虚假夸大
不适当的超链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