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销售工作,工资条件苛刻,现想辞职,公司不发工资,如何维
权?
在深圳一家服务性的公司做销售工作,底薪一千五包吃住,后来入职很久
以后才知道达不到公司业绩者还要底薪减半,然后想在想辞职了,公司不
予发放工作期间的工资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您咨询的是有关劳动纠纷的
问题;2.根据您的描述,无法判断您是否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
一直没有签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82条,超过一个月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双倍工资。3.根据《劳动合同法》30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
若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行动建议
1、如果有,保存好您之前获得的工资条、工资转账记录等信息,工作证
、工作服、考勤卡等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先与公司协商;
3、协商不成,再提起劳动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5、注意劳动仲裁受理时效1年,劳动监察受理时效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