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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专业
第八章、国际货
款的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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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信用证付款
•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
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
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
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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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证的性质与特点
• 第一、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信用
证属于银行信用)
• 第二、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
件 ;
• 第三、信用证业务实际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
单单一致,单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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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与关系人
(一)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二)开证银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
(三)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
(四)受益人(Beneficiary)
(五)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
(六)付款银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 :
指开证银行指定代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充当汇票付款
人的银行,一般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另一家银行 。
(七)保兑银行(Confirming Bank)
(八)偿付银行(Reimbursement Bank)
(九)受让人(Transfe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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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内容
当前世界各国银行所使用的信用证,其内容和格
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一)信用证本身条款
对信用证的说明包括信用证的种类、性质、信
用证号码、开证日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交单期
限等。
(二)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
主要包括:与货物相关的条款、装运、保险、
单据条款等。
(三)特殊条款
主要包括:保兑条款、限制议付条款、限制港
口、船舶条款、信用证生效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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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人
(进口人)
受益人
(出口人)
付款行 开证行 通知行 议付行
2 2
、
申
请
开
证
、
交
、
申
请
开
证
、
交
付
押
金
付
押
金
6 6、索偿、索偿
44
、
通
知
信
用
证
、
通
知
信
用
证
逆汇法
8 8
、
付
款
赎
单
、
付
款
赎
单
四、信用证的操作程序
不可撤销即期跟单议付信用证收付程序图
1、合同规定信用证付款
33、开出信用证、开出信用证
55
、
审
证
、
交
、
审
证
、
交
单
,
议
付
单
,
议
付
7 7、偿付、偿付
7
中国银行信用证支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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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证的作用
• (一)对出口商的作用
1、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
2、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
3、增加出口贸易的稳定性;
4、可以取得资金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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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进口商的作用
1、有利于进口商按时收取货物;
2、有利于交易的安全进行;
3、便利融资。
• (三)对银行的作用
增加业务量、增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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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用证的种类
• (一)按照是否附带商业单据,可分为:
1、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
• (二)按照是否可撤销,可分为:
1、不可撤销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
• (三)付款信用证
• (四)承兑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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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照是否加具保兑,可分为:
1、保兑信用证
2、不保兑信用证
(六)议付信用证
(七)按照是否可转让,可分为:
1、可转让信用证
2、不可转让信用证
(八)循环信用证
(九)预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
(十)背对背信用证
(十一)对开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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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用证付款的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收付货款的安全;
第二、明确、合理确定开证日期和有效期;
第三、考虑利用银行资金与融资便利的问题;
第四、注意利息与费用水平及其负担问题;
第五、明确、合理确定单据种类与份数,重视制
单工作;
第六、高度重视审证、改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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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
惯例》
现行的惯例为《UCP600》,于2007年7月1日正
式实施,《统一惯例》并不是国际性的法律,但它
已成为世界上各国银行普遍接受和使用,并成为一
种公认的国际惯例,至今已被l70多个国家的银行
所采用,可以说《统一惯例》的适用已具有全球性。
甚至有的国家的法院把《统一惯例》作为裁决跟单
信用证纠纷的依据或“准则”。
为了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开证行在所开出的信
用证上必须注明:“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
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即《 UCP600 》
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