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负债
表外负债
表内表外指的是在不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
表外负债是一种和传统负债完全不同的负债,在对其进行定义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它是一种负债,它的出现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第二,这种负债在确认、计量等方面有困难,它通常被纳入表外(所谓表,指资产负债表)进行反映。
公司表外负债是与公司表内负债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主要是指那些已经成为或有可能成为公司的负债,但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以及受其它因素的影响而未能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的负债。从其内容上看,它主要包括表外筹资和不确定性负债。
传统的融资方式:
(如借款)在资产负债表上均表现为资产
项目
与负债及权益项目的同时增加。
资产负债表外融资(
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
)
:
简称表外融资,是指不需列入资产负债表的
融资方式
,即该项融资既不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表现为某项资产的增加,也不在负债及
所有者权益
方表现为负债的增加。
表外融资可可以归结很多原因,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税务方面的优惠,也可能是企业不愿意反映真实的负债水平。
表外融资的主要方式
长期租赁
租赁是一种传统的、现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资方法。根据所体现的经济实质不同,租赁分为
经营性租赁
与
融资性租赁
两类。
融资性租赁
现行会计准则只要求资产负债表对
融资性租赁
的资产与负债予以反映,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一项
租赁业务
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为融资性租赁,否则即为
经营性租赁
:
(
1
)
出租人
在租赁期满时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
2
)承租人享有廉价购买选择权;
(
3
)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
75%
以上);
(
4
)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偿付款的现值不小于资产公允市价的绝大部分(如
90%
以上)。
然而在事实上,基于前述的种种原因,承租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地(有时以放弃一些利益为代价)和
出租人
缔结租赁协议,例如:会将租赁期规定得稍短于准则限定的年限,使得尽管从经济实质上考虑,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利益已基本转让给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为
经营性租赁
处理。
表外融资的主要方式
长期租赁
租赁是一种传统的、现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资方法。根据所体现的经济实质不同,租赁分为
经营性租赁
与
融资性租赁
两类。
融资性租赁
现行会计准则只要求资产负债表对
融资性租赁
的资产与负债予以反映,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一项
租赁业务
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为融资性租赁,否则即为
经营性租赁
:
(
1
)
出租人
在租赁期满时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
2
)承租人享有廉价购买选择权;
(
3
)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
75%
以上);
(
4
)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偿付款的现值不小于资产公允市价的绝大部分(如
90%
以上)。
然而在事实上,基于前述的种种原因,承租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地(有时以放弃一些利益为代价)和
出租人
缔结租赁协议,例如:会将租赁期规定得稍短于准则限定的年限,使得尽管从经济实质上考虑,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利益已基本转让给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为
经营性租赁
处理。
合资经营
近十几年来在美国出现了不少为满足大型建设及经营项目的资金需要而进行的表外融资方法,其中常见的是合资经营。具体而言,若某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相当数量、但未达到控股程度的
所有者权益
,后者被称为未合并企业(
Unconsolidated Entities
),由于该企业并不控制未合并企业,因此只须将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而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未合并企业的债务。有些企业在未合并企业中安排
投资结构
、从事
表外业务
,是为了尽可能地获得完全控股的好处,又不至于涉及合并问题。例如:合资经营企业有一种流行的形式,称之为特殊目的主体(
special-purpose entity
,
SPE
),
《
投资者:小心“表外融资”的陷阱
》
一文中提到的为安然公司服务的马林基金即是此类公司。这种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引起广泛的争议。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
项目融资
方式,起源于上世纪
70
年代初,首先在美国被用于推广住宅
按揭
融资。到了
80
年代,这种
融资方式
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实行证券化的资产通常包括:住宅
按揭
、
信用卡
、
汽车贷款
、应收帐款、租赁应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资方将某项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
金融机构
,该金融机构再以此项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在债券市场上以
发行债券
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虽然资产证券化在经济实质上属于一种融资活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只是某项资产的转让,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反映。当然,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非常繁琐,并涉及大量的法律、外汇管理、会计处理等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创新金融工具或称衍生金融工具
近几年是创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时期,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
掉期
、掉期化、
嵌入期权
、
复合期权
、上限期权、下限期权、上下限期权等。由于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和对于风险进行控制的需要,使得
金融工具创新
的势头不减,并将持续下去。然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并未赶上
金融工具创新
的步伐,在目前阶段按现行会计准则,运用创新金融工具所产生的
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在财务报表中大都不能得到体现,而只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因此,运用创新金融工具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
合资经营
近十几年来在美国出现了不少为满足大型建设及经营项目的资金需要而进行的表外融资方法,其中常见的是合资经营。具体而言,若某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相当数量、但未达到控股程度的
所有者权益
,后者被称为未合并企业(
Unconsolidated Entities
),由于该企业并不控制未合并企业,因此只须将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而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未合并企业的债务。有些企业在未合并企业中安排
投资结构
、从事
表外业务
,是为了尽可能地获得完全控股的好处,又不至于涉及合并问题。例如:合资经营企业有一种流行的形式,称之为特殊目的主体(
special-purpose entity
,
SPE
),
《
投资者:小心“表外融资”的陷阱
》
一文中提到的为安然公司服务的马林基金即是此类公司。这种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引起广泛的争议。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
项目融资
方式,起源于上世纪
70
年代初,首先在美国被用于推广住宅
按揭
融资。到了
80
年代,这种
融资方式
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实行证券化的资产通常包括:住宅
按揭
、
信用卡
、
汽车贷款
、应收帐款、租赁应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资方将某项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
金融机构
,该金融机构再以此项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在债券市场上以
发行债券
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虽然资产证券化在经济实质上属于一种融资活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只是某项资产的转让,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反映。当然,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非常繁琐,并涉及大量的法律、外汇管理、会计处理等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创新金融工具或称衍生金融工具
近几年是创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时期,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
掉期
、掉期化、
嵌入期权
、
复合期权
、上限期权、下限期权、上下限期权等。由于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和对于风险进行控制的需要,使得
金融工具创新
的势头不减,并将持续下去。然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并未赶上
金融工具创新
的步伐,在目前阶段按现行会计准则,运用创新金融工具所产生的
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在财务报表中大都不能得到体现,而只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因此,运用创新金融工具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