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短期融资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是企业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短期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直接融资工具。
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采用备案发行制方法,发行人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必要的材料,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书后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融资券发行采用承销方式。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如下表所示:
品种
发行主体
发行方式
发行条件
监管主体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
由于我国目前市场资金较为充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较低,加上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可以滚动发行,因此短期融资券是有竞争实力的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的一种有效融资方式。自2005年5月份华能国际首家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来,短短几个月间,全国已有43家企业、亿元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获人民银行备案通知,而其中93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流通。
2005年11月,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获人民银行备案通知,在省内首开先河。此后,我省部分有竞争力、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陆续通过发行企业融资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福建省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表
单位:亿元
已批准
已发行
省电力公司
40(已过期)
厦门国际空港有限公司
5
5
翔鹭石化(厦门)有限公司
25
25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40
40
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公司
9
9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10
10
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
3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10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5
2
(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自2004年11月1日《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共有包括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和广发证券在内的5家证券公司发行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如下表所示:
品种
发行主体
发行方式
发行条件
监管主体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一)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一年以上;
(二)发行人至少已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披露详细财务信息达一年,且近一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
(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符合证监会的规定,最近一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四)内控制度健全,受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管理,有中台对业务的前后台进行监督和操作风险控制,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
(五)采用市值法对资产负债进行估值,能用合理的方法对股票风险进行估价;
(六)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