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代理经销
合同
代理经销合同
壹、宗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壹致原则,就厦门旺坤顺科技 XX
公司(御虎牌)产品于 地区共同开拓市场,努力使该公司产品
于该地区涂料领域占有壹定的市场份额。
二、甲方:福建省厦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
乙方:
三、合同订立地:厦门
四、厦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确立 为 地区经销商,负责厦
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御虎牌)系列产品的销售。其于代理区域所
开展的本合同规定的合法商业活动代表厦门旺坤顺公司于此区域
的工作。甲乙任何壹方对另壹方的商业行为及法律行为及运营损失
不承担责任。
五、授权方权限及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变化情况调整本合同规
定代理产品关联价格。
2、甲方有权于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行为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责令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应于壹个月内整
改并达到本合同要求且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如无意整改则甲
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通知乙方。
3、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所订货质量符合授权方对外统壹质量标准,
对于乙方开展的客户于使用甲方产品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义
务协调乙方分析解决,如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损失,应由甲方
责任承担。
4、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开展情况为其提供开展销售活动所必要的
业务资料文件,产品样品及其关联资料。
5、甲方有义务按照被乙方订单于合理供货期内供货。供货期由乙
方于订货时向甲方确认。详见附件 1
6、非经乙方预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力、
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7、甲方有义务保证合同产品的市场报价于相应时期内不变,如因
市场情况或原材料价格调整报价时,有义务提前壹个月通知被
乙方。
8、甲方有责任完善售后服务,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解决技术方
面的问题,配合乙方工作。
9、甲方有责任组织产品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向乙方宣传贯彻新技
术新政策及新规范并提供新的销售信息及指导乙方的销售。
10、甲方有义务协助区域代理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及行业攻关。
11、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执行或根本无法执行乙方订单
时,甲方有义务于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并获
取谅解,但甲方不负有任何其他责任。
12、甲方无偿提供涂料样板和样品,但样品壹般不超过 20公斤(壹
桶)。
13、对乙方开发的客户(项目.工程),甲方只有支持被授权方工
作的义务,不得和乙方的客户发生任何经济和业务来往。
六、代理商品型号及价格、代理费等:详见附件 2
七、乙方权限及义务:
1、乙方有权于其代理区域于不违反本合同约定内自主运营其代理
产品。
2、乙方有对产品质量及总的销售情况的知情权。
3、乙方享受其他被甲方享受的壹切优惠政策。
4、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及合同规定所代理授权方产品上的所有标
识作代理甲方产品宣传使用。
5、乙方如有于本合同授代理区域之外从事甲方产品经销活动,有
义务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对于甲方业已设立区域经销
商的区域,乙方有义务维护当地经销商的权益。
6、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于市场上的产品形象,不得借代理名
义假冒甲方产品或侵犯甲方所使用的商标;同时,乙方有义务于
发现假冒甲方产品或侵犯甲方商标时,及时通知甲方。
7、乙方于代理区域,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甲方应精通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8、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该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甲方并关
注甲方的切身利益。
9、非经甲方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
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
10、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授权方的商业
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11、乙方不得代理经销另外厂家的产品。
八、销售目标:
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情况,双方约定,乙方于签订本合同的第壹
自然年度内,应完成从甲方进货 万元。自签订本合同之日 2个
月内,进货额不得低于 万元。每年目标进货额另行商议。未完
成上述进货目标,甲方保留中止本合同的权利。
九、结款方式:
1、货款结算:乙方进货前应先付货款的 。甲方收到预付货款
后开始供货。其余货款应于 天内付清。若超过期限,甲方有权
停止继续供货。
2、运费结算:货物由甲方发货地运至乙方指定城市,甲方承担所
发生的长途运输费用,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推进宣传和广告:
1、乙方必须努力推进产品宣传。
2、初期产品推广宣传费用由代理商和甲方各担负 50%。宣传项目
须报甲方批准。代理商营业点应根据甲方统壹设计制作和装饰,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壹、合同期限的规定: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
十二、合同终止:
如遇下列情形之壹,本合同提前终止:
1、合同双方协商壹致提前终止合同;
2、故意泄露合同双方公司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
4、因壹方运营不善破产倒闭;
5、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目标的 80%
十三、保密内容:
1、甲方公司技术机密;
2、双方公司商业机密。
十四、本合同如和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
和代理管理条例(详见附件 3),如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
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若双方于此前签有其他
关于御虎涂料的经销合约,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
2、本合同及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补充
修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方
可生效。
3、本合同壹式肆份,未尽事宜及可能发生的纠纷本着互谅原则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任意壹方均可向甲方所于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4、凡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
采用传真、电邮等方式传递。
5、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传真、电邮方式
按对方所列地址寄、传真或电邮至对方。
甲方:厦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代理商品型号及价格、代理费
1、代理费、目标考核、奖励、风险:
代理费 首批进货量 季度考核目标 年考核目标
省级代理商 40 10 50 200
市级代理商 20 5 25 100
县级代理商 10 3 10 40
经销商 无 1 不限量 不限量
2、代理费返仍制度
我公司于已签订区域独家代理商地区,不再设立区域普通经销商,若有
要求经销该产品的销售商,我们将其转归各地区域独家代理商统壹管理。其销售
业绩归各地区域独家代理商所有。
(附件 2)销售订货单
定货编号:WKS2008号
代理商 于年月日向厦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发出订货通
知单如下:
壹、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每批数量及供货时间以乙方订单为准。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KG) 总金额 备注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经销商 无
县级代理商
第壹次进货:3万元
第二次进货开始,按每万元 20%返仍代理费,返仍至代理费的 80%,
保留余额作为风险金
市级代理商
第壹次进货:5万元
从第二次进货开始,按每 万元 20%返仍代理费,返仍至代理费的
80%,保留余额作为风险金
直辖市/省会 第壹次进货:10万元
50-100万 100-200万 200-300万 300万-500万 500万之上
返利 1% 返利 % 返利 % 返利 % 返利 %
代理商 从第二次进货开始,按每 3万元 20%返仍代理费,返仍至代理费的 80
%,保留余额作为风险金
二、交货时间: 接乙方订单后,十五天内货到 。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到乙方所于市货运站的运费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以双方确认之样品质量为标准,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
于三天内提出异议,如三天内无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退货.,产品有效
期内确系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款。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批货先预付 30%的订金,余 70%的货款自货物发出前付清。
八、本订单及其所属附件的传真件有效。并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如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
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九、本订单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 3)
厦门旺坤顺“御虎”功夫墙漆王代理管理条例
一、 代理管理条例
1. 代理商不得于代理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外使用旺坤顺科技
公司关联的产品、品牌等。
2. 代理商自制的产品广告必须遵守旺坤顺科技开发 XX公司有关
规定,维护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形象。电视、平面广告及各类宣传文
甲方
单位名称(章):厦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
地址:厦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创业大厦 203
室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0592-5119936
传真:0592-511991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城建支行
帐号:35101564901052503474
邮政编码:361009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稿必须经旺坤顺科技开发 XX公司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发布有关产品
及关联服务项目内容必须和旺坤顺科技 XX公司保持壹致,否则,由
此引起的壹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代理承担。
3. 销售业绩考核按代理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由旺坤顺科技 XX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按有关代理政策的规定对代理进行奖惩。
4. 任何代理商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不得于授权地区之外销售所
代理的产品,否则,该代理商必须按产品定价的俩倍回购其于非授权
地区售出的产品,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5. 取消代理资格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销售本公司产品,否
则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库存产品由旺坤顺科技开发 XX公司收回,
并向代理商加收 10%手续费,代理商于旺坤顺科技 XX公司的余款于壹
周内付清。
6. 代理商如采用解密、盗版等非法手段进行对本公司进行侵权活
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将依法严厉打击,追究该单位的经济、法律
责任,索赔额于 300万元之上。
7. 代理商必须执行旺坤顺科技 XX公司产品报价。未经旺坤顺科
技 XX公司书面批准,对最终用户的优惠价不得低于代理合同中规定
的折扣率或价格。否则,按该代理提货额的 15%给予罚款,直至取消
代理资格。
8. 代理商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有限售后服务责任。如有投诉,除
由代理商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外,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将对其加倍给予
处罚。
二、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对代理的服务
1. 旺坤顺科技开发 XX公司本着互利互惠、互相尊重、讲求效益
的精神和代理商友好合作,认真履行代理合同的各项条款,支持代理
商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2. 定期、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培训班,免费培训代理商有关销售业
务和必要的演示、售后服务技术等知识和技能。受训人员交通、食宿
等费用自理。
3. 半年举办壹次省级总代理和行业总代理单位负责人会议,壹年
举办壹次地区和行业代理单位负责人会议,旺坤顺科技 XX公司于会
议期间为每个代理商提供壹人的当地食宿费用。
4. 公司负责产品的全国性市场宣传,于新闻媒体和旺坤顺科技 XX
公司的网站上公布代理商名单和联系办法。
5. 定时向代理商通报旺坤顺科技 XX公司产品开发进展情况、新
产品推出计划、宣传计划和资料,尽可能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和客户信
息。
6. 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将于网上为省级总代理或行业总代理建立
独立的主页,以便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和代理商的交流和联络。
7. 协助代理商举办大型促销活动。
8. 协助代理商进行高层公关。
9. 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可派工程师、产品专家和有关市场销售人
员协助代理开展工作,但于旺坤顺科技 XX公司宣传和服务计划之外
的费用要由代理商承担。
厦门旺坤顺科技 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