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统中的存货计价过程
ERP项目组
统一计价的目的
企业的各种存货,由于是分散购入或分批生产形成,同一
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其单位成本可能有所不同。为了合
理的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以外的存货发出和领用的价
值,就需要选择一定的计价方法,对企业发出或领用的存
货进行计价,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销售成本有统一的
计价标准。
移动计价法与标准计价法
移动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
且计算出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
客观;标准成本法的按标准价格计价存货,可以简化会计
处理工作,有利于考核部门业绩。但二者在收发货比较频
繁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大量的计算工作。
物料的移动和计价
ERP系统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使这方面已经不成问题,在
ERP系统运做中,许多模块的多数功能都涉及到物料的移
动及计价,系统将他们有机的整合在一起,并生成物料凭
证和会计凭证。物料凭证反映每种物料的移动数量、方向
时间及操作员;而财务凭证反映的是每种物料数量和价格
的变化。根据这些凭证可以跟踪和分析每一笔物料的移动
变化记录。
移动平均法在系统收货及收发票中的计价过程:
数据举例:
200
100
上期结存
1
移动平均价
结余
发货
收货
单价
库存数量
摘要
编号
移动平均法在系统收货及收发票中的计价过程:
数据举例:
440
240
100
订单收货
2
200
100
上期结存
1
移动平均价
结余
发货
收货
单价
库存数量
摘要
编号
移动平均法在系统收货及收发票中的计价过程:
● 在物料凭证中反映为原料库存量增加。
● 在会计凭证中一方面反映存货中该种物料的数量及金额增加,另一
方面反映暂估应付账款的增加。暂估应付款(GR/IR)是资产负债
表中的可抵消科目。
● 移动平均价格被重新计算。计算过程为:
新的移动平均价=(100*+100*)/(100+100)=
移动平均法在系统收货及收发票中的计价过程:
数据举例:
420
220
100
收发票
3
440
240
100
订单收货
2
200
100
上期结存
1
移动平均价
结余
发货
收货
单价
库存数量
摘要
编号
移动平均法在系统收货及收发票中的计价过程:
●当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首先检查发票中的物料数量与系统中 收货的数量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录入系统。
●系统会重新计算存货总价值。如果估计的价格大于发票价格,其差额系统会依据订单冲减库存中物料的价值;反之,该差异会被分配到库存中的物料价值中。
●暂估应付账款科目(GR/IR)被抵消和清除。
● 依据发票金额,系统将该笔货款传送到应付账款模块。
●依据发票价格,移动平均价格重新被计算。计算过程为:
新的移动平均价=(100*+100*)/(100+100)=
移动平均法在系统收货及收发票中的计价过程:
相关借贷分录:
收货过程:
借:原材料 100*=240 240
贷:暂估应付款 240
收发票过程:
借:暂估应付款 240
贷:原材料 20
应付帐款 220
移动平均法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
数据举例:
生产订单10000号要求生产S产品 100个。根据物料清单
100个S需要消耗100个A,50个B。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暂不考虑。
移动平均法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
数据举例:
220
150
120
100
150
150
S
A
B
4
420
220
100
收发票
3
440
240
100
订单收货
2
200
100
上期结存
1
移动平均价
结余
发货
收货
单价
库存数量
摘要
编号
移动平均法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
数据举例:
440
50
80
100
50
100
100
150
150
S
A
B
5
220
150
120
100
150
150
S
A
B
4
420
220
100
收发票
3
440
240
100
订单收货
2
200
100
上期结存
1
移动平均价
结余
发货
收货
单价
库存数量
摘要
编号
移动平均法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
● S材料的移动平均价没有变化,库存数量增加100个,金额增加了为 100*=。
●该移动平均价为存货增加前价格元。
●原材料A和B的库存数量减少。
● 变动成本科目产生差异为。
移动平均法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
● S的移动平均价发生变化。该物料的库存价值被冲减80元,其移动平均价计算过程为: 新移动平均价=(库存原值+新增价值-与所耗材料价值差异)/期初库存量+新增库存价值 =(220+220-80)/100+100= 也就是说: 新移动平均价=(库存原值+所耗材料价值)/期初库存量+新增库存价值 =(220+100*+50*)/100+100=
●变动成本科目为零。
●此步骤对库存材料数量没有影响,仅调整价值。
移动平均法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
相关借贷分录:
订单完成过程:
借:变动成本 140
贷:原材料 A 100*=100 100
原材料 B 50*=40 40
借:产成品 S 100*=220 220
贷:变动成本 220
价格差异调整过程:
借:变动成本 80
贷:产成品 S 80
移动计价与标准计价的对比
标准成本法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比较容易理解。原材料按照标准价格发货到生产订单,这时原材料减少,变动成本增加;在生产订单结束确认后,产生的产成品按标准价格计价,同时变动成本减少;原材料标准价格与产成品之间的标准价格差异均被转到当期的损益中。
移动平均价格和标准价格计价的主要区别是,移动平均价主要通过当前收货价格计算得出,基本接近于的市场价格;但建立采购订单时如果估计价格与实际价格相比过高或过低,在收到发票前会造成系统存货价格不准。而标准价格是一种计划价格,标准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不再分配到存货中,直接转到当期损益。如果标准价格制定合理,通过分析该差异,可以对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考核,促使其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但标准价值计算的存货不能准确反映当时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