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2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新旧法对比
新法
旧法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略(与我公司无关)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39
条、40 条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e、的;
f、用工之日期满一年不 g、订立劳动合同 h、的。
劳动者连续满 10 年以上,并且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
合同,并且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4 过渡期(~)签约次数的确定:自新法实施
()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计算。
5 违反后果:(即符合法定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而没有
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
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劳动者两
倍工资。
17 疑问: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单位是否可以不同意续签,是否可以终止?答:如果该劳动者工龄没
有累计满 10 年的情况下,可以不续签,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等待实施细则的颁布)
18 对策研讨:①注意前 2 次固定期合同期限长短的设置;
①妥善运用“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①妥善运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合同;
①合同签订及续订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①详细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①重新设计劳动合同条款。
四、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变化
条款: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
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
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1、“涉及劳动者切 2、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定”制定程序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未经过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
1 单位单方作出的规定无效;
2 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3 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5 损害劳动者权
益的,6 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7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对策:
1 利用过渡期(XX 年 7 月~12 月),2 及时完成规章制度的重建;
3 做好规章制度的告知、公示工作,4 保留公示的书面证据;
5 规章制度成为劳动合同 6 的附件或者约定条款;
7 重视工会、职代会的作用。
五、工资报酬工资支付的变化
第八十五条:······
1 可能引起的争议:
2 工资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而产生的争议;
3 因扣减工资、奖金、津贴而产的争议;
4 因拖欠工资不付而产生的争议;
5 因拖欠或拒付加班工资的争议。
6 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工资标准的后果:
7 协商确定/①按照集体合同约定/①同岗同酬标准/①企业平均工资
标准/①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克扣、拖欠工资的后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
不支付的,加付 50%~100%的赔偿金。
3、工资追索程序变化
增加了“直接申请法院支付令”,
企业应对:企业收到支付令,只要及时提出疑义,支付令失效,
开始仲裁流程。
六、违约金规定的变化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
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