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期青海金融
摘 要:笔者通过对民和县邮政储蓄小
额质押贷款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分析,提出
了对如何发展邮政储蓄质押贷款业务的建设
性建议。
关键词:民和县邮政储蓄 小额质押贷款
2007年3月27日,民和县邮政储
蓄正式开办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标志
着该县邮政储蓄正式涉足资产业务领
域,结束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历
史。为了解一年来民和县邮政储蓄小额
质押贷款业务运营情况,我们对此进行
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贷款发放情况。截至2007年
12月31日,民和县邮政储蓄小额质押
贷款共发放28笔,金额为71万元,余
额2万元。具体情况如表(一)所示:
邮储小额质押贷款发放统计表(一)
单位:万元、笔
(二)市场占有份额。截止2007年12
月31日,辖内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余
额2万元,占全辖质押贷款的%,占
全辖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
邮政储蓄占全金融机构储蓄存款的比例
为%。具体情况如表(二)所示(数
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
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市场份额统计表(二)
单位:万元
(三)贷款额度、期限、用途、利率执
行情况
1、贷款额度:每笔小额质押贷款的
贷款额度最低为1000元,上限为10万
元,贷款金额是100元的整数倍。发放
贷款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所质押定
期存单本金的90%。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短为 1
天,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3、贷款用途:个人消费、生产经营
周转等。
4、利率: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
贷款利率执行,目前6个月以内贷款利
率为 %,1 年期以内贷款利率为
%。
二、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发
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审批手续较为复杂。目
前,邮政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审
批,主要采取“基层网点上报,县、市局
两级审核,省邮政储汇局审批发放”的
三级管理方式。审批环节过多,贷款审
批时间也较长,省局周边的网点可在一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到贷户手中,其
余网点则要两到三天时间才可以办结
一笔贷款,不能适应储户方便快捷的信
贷服务要求。
(二)质押存单限制明显。新开办的
邮政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质押存单
只限于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尚未到
期、且与所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
网点属同县(市)范围内的定期存单,定
期存单必须开户30天后才能办理质押
贷款。对跨地区的邮储存单及其他银行
业机构的定期储蓄存单并不给予办理
质押贷款。这种限制将严重束缚邮政储
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贷款额度限定不够合理。邮政
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对本人存单与
外借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的额度有较大
差距,以本人存单作为质押,申请贷款
最高额度为20万,而以他人存单质押
的,贷款最高额度仅为10万。同时限定
单人单笔定期存单取得贷款额度为 10
万元,单一借款人的贷款笔数不得超过
5笔。这种做法尽管是出于风险防范考
虑,实际没有任何意义,相反,会把上门
的客户推向其他银行业机构,因为其他
银行业机构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并没有
此类限制。
(四)贷款期限管理不够灵活。这次
启动的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贷
款期限只有两种,即半年期与一年期,
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目前农
发放情况 收回情况 贷款存量情况
累放额 笔数 累放额 笔数 累放额 笔数
71 28 69 26 2 2
问题与探讨
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
情 况 研 究
———以民和县为例
■ 马 敏 原小侠
(人行民和县支行 青海民和 810800)
负债市场份额 资产市场份额
储蓄存款 88997 质押贷款 128
邮政储蓄 11220邮储质押贷款 2
占比 占比
55
2008年第2期 青海金融
瞭望角
中间业务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各商业银行须从发展战略角度出
发,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巧,转变服务态度和服务作
风,加大中间业务的发展力度。
一、加大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力度。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
敢于突破传统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
在需求,推出具有一定超前性、能满足客户多种需求的新产品,提升中
间业务市场竞争能力。
二、强化市场营销观念。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银行已
有的营业网点,要按照先从外部技术等环境较好的县城开始,再逐步
向村、镇推进。在时间上,先立足发展结算、理财、代收代付、基金等风
险较低的中间业务;再发展风险较大、收益丰厚的业务品种,并逐步向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方面拓展。
三、加强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理。中间业务是一种低风险性
业务,但并不等于无风险,它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结算风险和法
律风险等。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中间业务的风险。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金
融人才是发展中间业务的根本。必须培养一批既具有现代金融理论知
识、又有丰富银行业务实践经验;既懂得国际金融、又精通现代化计算
机专业技术;既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又通晓政策法律规范的复合型人
才,为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人行乐都县支行:范国祥 李国芳)
基
层
商
业
银
行
必
须
重
视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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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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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的贷款需求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
业生产资金的需求,多是规模生产经营
的农贷资金需求、消费信贷的资金需
求,资金需求周期一般都在一年以上,
有的时间可能更长。单一的短期信贷管
理方式不适应农业生产的需求。
(五)还款方式单一。采取的是一次
性还本付息方式,没有分期还本付息等
其它还款方式,增加了贷款数额较大用
户的偿还难度。
(六)贷款业务品种单一。近年来,
随着各商业银行纷纷撤出农村金融市
场,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供给不足、竞
争不充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邮政
储蓄仅能对持有存单的客户提供小额
贷款,无法向客户提供更多的信贷产
品。这就造成一方面没有存单客户的有
着强烈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邮政储蓄
有充裕的资金无法开展形式灵活的贷
款,市场的需求和邮政储蓄的供给无法
正常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邮政储
蓄信贷业务的发展。
三、发展邮政储蓄质押贷款业务的
建议
(一)将邮储资金变“抽血”为“造
血”可以增加对农村的有效投入。开办
邮政储蓄贷款的目的就是要解决邮储
资金回流农村的问题。一方面不“抽
血”,另一方面又“补血”,可以有效弥补
农村资金不足问题。通过一定的良性互
动阶段还将产生“造血”功能,将有效壮
大农村资金实力,加快农村产业化经营
步伐,极大推动新农村建设。同时对邮
政储蓄信贷管理政策进行“松绑”,简化
贷款审批程序,下放贷款审批权,扩大
质押存单范围,取销不合理的限制,建
立灵活的贷款期限管理方式,切实为储
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为邮政储
蓄的信贷业务更快、更好地发展打下坚
实地基础。
(二)邮政储蓄应把信贷重心定位
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地方中小企业和
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发放方面,有效
运用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等多种贷款
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发挥其在
支农方面的作用。拓宽邮储资金运用渠
道,进一步放宽大额协议存放同业款的
对象标准,将新增储蓄资金主要投放于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将更多资金返回农
村用于解决“三农”发展资金严重短缺
问题;适当下放资金运用权力,给县邮
政储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的资金营运
权,在较短时期内培养和锻炼出更多资
金营运、风险管理的控制人才。
(三)适当放宽贷款审批额度。应采
取储蓄小额质押贷款10万元以内 (含
10万元)由县局进行审批,10万元至20
万元(含 20万元)以内由地区局审批,
以加快业务处理速度。
(四)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应
采取既可以分期还本付息也可以一次
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以减轻贷款数
额较大用户的偿还压力。
(五)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使从
业人员能严格按照程序控制的操作规
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汇兑资金和储
蓄资金的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到专
款专用,专户存储,日清月结,单独核
算,严禁挤占挪用邮储资金等违规行
为;用战略眼光引进风险管理和资金运
用方面的专门人才,并采取现代企业用
人制度,督促从业人员提高整体素质。
(六)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银监
会各派出机构要结合邮政储蓄改革进
程,及时对其有关资金上存下拨、营运
的风险管理进行相应的支持并加大监
督检查力度,要切实加大对邮储机构与
人员行为的审查和监管力度,以维护银
行业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樊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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