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章 基金托管人
目录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概述
第二节 机构设置与技术系统
第三节 基金财产保管
第四节 基金资金清算
第五节 基金会计复核
第六节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第七节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当事人之一
基金运作引入基金托管人制度,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概述
一、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关职责的当事人。
托管人的四项职责:
1、资产保管,即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资产设立独立的账户,保证基金的全部资产安全完整;
2、资金清算,即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基金托管人概述
3、资产核算,即建立基金账册并进行会计核算,复核审查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4、投资运作监督,即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是否符合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托管业务获取托管费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托管规模与其托管费收入成正比。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托管人也通过进行绩效评估、提供会计核算等增值性服务来扩大收入来源。
基金托管人概述
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的作用
三点作用:
(1)防止基金财产挪作它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可以促使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运作基金财产,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所进行的会计复核和净值计算,有利于防范、减少基金会计核算中的差错,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基金托管人概述
三、基金托管人的市场准入
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八项条件:P117
基金托管人概述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十一项具体职责:P117 重点理解以下三项: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托管人概述
五、基金托管业务流程
主要分为四阶段:
1、签署基金合同:起始阶段
2、基金募集:准备阶段
3、基金运作:主要阶段
4、基金终止:善后阶段
第二节 机构设置与技术系统
一、基金托管人的机构设置
托管银行一般要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或资产托管部
为了履行职责,托管银行在托管部一般设有不同的处室来履行职责,包括四个部分:
1、主要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研究,客户关系维护的市场部门;
2、主要负责基金资金清算、核算的部门;
3、主要负责技术维护、系统开发的部门;
4、主要负责交易监控、内部风险控制的部门
机构设置与技术系统
二、基金托管人的员工配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 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机构设置与技术系统
三、基金托管业务的技术系统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要求,系统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两小时内汇划到帐,主要托管业务是由技术系统完成的。
目前,各托管银行的基金托管任务技术系统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主要托管业务通过技术系统完成的。基金会计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等基金托管业务活动都可以通过技术系统完成。
机构设置与技术系统
2、系统配置完整、独立运作。
一般的托管银行都配置了托管业务主机系统、备份系统、数据接受系统、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电源系统、资讯系统、资金划拨系统等。
3、系统管理严格
包括:系统运行、账户、密码的管理;系统管理工作与安全审计;数据备份;系统应急与灾难恢复;有害数据及计算机病毒预防、发现、报告及清除等。
4、技术系统安全运作。
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基本要求
(一)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基金托管人的首要职责就是要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独立、完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严格分开,要为基金设立 独立的账户,单独核算,分账管理。不同基金之间在持有人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应完全独立,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不同基金的债权债务是不能相互抵消的。
基金财产保管
(二)依法处分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没有单独处分基金财产的权利。
未接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三)严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基金托管人不得向他人泄露。
(四)对基金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财产保管
二、基金资产账户的种类及管理
基金资产账户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三类。
基金银行存款账户是以基金名义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投资
银行存款时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就属于投资类账户。
结算备付金帐户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结算备付金帐户和深圳结算备付金帐户
基金财产保管
结算备付金账户是以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托管人可以以基金的名义设立结算备付金二级帐户,由托管人再与基金进行二级结算。
基金的证券账户包括交易所证券账户和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交易所证券帐户是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帐户。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帐户是指以基金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乙类债券托管帐户
基金财产保管
三、基金财产保管的内容
(一)保管基金印章
基金托管人代基金刻制的基金章、基金财务专用章及基金业务章等基金印章均由托管人代为保管和使用。保管好基金印章是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因此,基金托管人必须加强基金印章的管理,制定严格基金印章管理制度
基金财产保管
(二)基金资产账户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做好基金资产账户的更名、销户及资产过户等工作。
2.托管人负责开立全部资产账户,保证基金账户独立于托管银行账户;不同基金的账户也相互独立,对每一个基金单独设账,分账管理。
3.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有效指令办理资金支付,并保证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通过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4.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账户。
基金财产保管
(三)重要文件保管
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的重大合同、基金的开户资料、预留印鉴、实物证券的凭证等重要文件。
(四)核对基金资产
一般情况下,基金银行存款帐户、基金结算备付金余额、基金证券账户的资产数量以及余额要进行每日核对;基金债券托管账户在交易当日进行核对,如无交易每周核对一次。
基金资金清算
按交易场所不同分为:交易所资金清算、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金清算、场外资金清算
一、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
交易所资金清算流程如下:
(1)接收交易数据。
(2)制作清算指令。
(3)执行清算指令。T+1
(4)确认清算结果。
基金资金清算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金清算
清算流程:了解(4 步,P125)
三、场外资金清算
清算流程:了解(3 步,P126)
第五节 基金会计复核
一、基金财务的复核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对管理人的账务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核对的过程。
二、基金头寸的复核
基金头寸指基金在进行交易后的所有现金类账户的资金余额。现金类账户包括银行存款帐户和清算备付金账户
三、基金资产净值的复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对基金管理人的估值结果即基金份额净值、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以及期初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核对的过程。
基金会计复核
四、基金财务报表的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的复核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基金经营业绩表、基金收益分配表、基金净值变动表等报表内容进行核对的过程。
五、基金费用与收益分配复核
计提管理人报酬及其他费用,并对基金收益分配等进行复核。
六、业绩表现数据的复核
第六节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督的依据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对基金投资范围、对象的监督
监督基金的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对基金投融资比例的监督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资产配置的比例、单一投资类别比例限制、融资限制、股票申购限制、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等。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三)对禁止行为的监督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得承销证券;不得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对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的监督。
(五)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三、监督与处理方式
(一)电话提示
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管理人。
(二)书面警示
对所托管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三)书面报告
对所托管基金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定期报告
1.编制持仓统计表。每日对基金的持仓情况编制日报,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基金运作监控周报、季报、年报。
另需向监管机构报送内部监察稽核报告(每季度)
第七节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基金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完整性原则
3.及时性原则
4.审慎性原则
5.有效性原则
6.独立性原则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一)环境控制
环境控制构成托管人内部控制的基础。
(二)风险评估
(三)控制活动
(四)信息沟通
(五)内部监控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保管内部控制
资产保管是基金托管业务的重要方面
有效措施(P132,五点)
(二)资金清算内部控制
资金清算环节的主要风险点是基金资金清算和交手不及时,从而延误成交时间。
1.基金托管人应实行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
2.基金托管人应严格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有效划款指令办理基金名下资金清算,没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不得办理基金名下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3.建立复核制度,形成相互制约机制,防止差错的产生。
4.基金托管人应建立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三)投资监督内部控制
风险点:人为或系统原因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发现后未能有效制止。
(四)会计核算和估值的内部控制
(五)技术系统的内部控制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四、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
(一)建立完善的稽核监督体系
1.托管人内部应设立监察稽核部门,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
2.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二)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稽核监督部门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对各项业务及其操作提出内部控制建议; 2.独立检查和评价有关内部控制制度;3.对涉及内部控制方面的总是进行专题检查及调查;4.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建议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5.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和反馈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
(三)严格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