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投标/竞价邀请函…………………………………………………………………01
二、 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工作流程简图 …………………………………02
三、 招标采购人名录及军区药材供应站配送区域 …………………………………04
四、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 …………………………………………………………06
公开招标药品需求一览表……………………………………………………06
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须知……………………………………………………21
五、 第二章 网上竞价采购……………………………………………………………45
网上竞价药品需求一览表……………………………………………………45
网上竞价采购竞价人须知……………………………………………………64
六、 第三章 通用合同条款 …………………………………………………………80
七、 第四章 部分投标、竞价文件格式样本 ………………………………………87
声明:本招标文件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任
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公司允许,以经营为目的擅自使用或节选,本公司保
留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投标人序号
投 标/竞 价 邀 请 函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军队医
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受北京军区总医院、白求恩国
际和平医院等 19 家医疗机构和北京军区部队卫生机构委托,对下列药品及伴随服务进
行公开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企业前来投标、报价。
一、招标编号:BJJQZB-2005-01
二、招标品种:详见招标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周期:2005 年 4 月 16 日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
四、投标、竞价文件组成:详见《药品公开招标采购须知》、《药品网上竞价采
购须知》
五、投标、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竞价产品网上申报时间:2005 年 1 月 21 日-3 月 5 日。
2. 投标、竞价产品纸质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05 年 2 月 18 日-25 日(每日 9 时-
17 时),逾期恕不接收。
3. 投标、竞价代理人授权书、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递交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 9 时-13 时 30 分。
4. 投标、竞价文件提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贞
西里三区 15 号凯康国际酒店 13 层)
六、开标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 14 时。
开标地点:凯康国际酒店 3 层。
七、招标文件咨询:请于 2005 年 3 月 5 日 17 时之前,与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联系。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 15 号凯康国际酒店 13 层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常女士
电 话: (010)64451482、64451503
传 真: (010)64451481
网 址:
E--- MAIL: hewg@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 00 五年一月
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程序示意图
(BJJQZB-2005-01)
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澄清
遴选配送商,并公布结果
产品授权审核
抽取评标、议价专家,组建专家委
员会
评价议价确定入围品种
形成中标、竞价成交候选品种目录
发出中标、竞价成交通知书
公示招标结果,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配 送
货款结算
有有
关关
部部
门门
组组
织织
协协
调调
及及
监监
督督
管管
理理
贯贯
穿穿
全全
过过
程程
军区药材招标办
公室 组织完成
招投
招标
代理
机构
或代
理机
构组
织实
施
投标人网上确定中标、成交品种配送方案
企业网上申报和递交投标文件
报价
开标
公布中标、成交品种目录
网上竞价
评审专家定性评价
确定成交候选品种
定性确定中标候选品种
发布配送商遴选.药品招标公告
履行药品购销合同(网上采购)
评标、议价和网上竞价
投标/竞价人参与投标日程表
时 间 地 点 事 项 注 意 事 项
2005 年 1 月 21 日开始 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投标人序号、入网用户名、
密码
2005 年 2 月 21 日
北京市朝
阳区安贞
西里三区
15 号凯康
国际酒店
13 层
公布配送商遴选结
果
登陆: 查看
通知
2005 年 1 月 21 日-3 月 5 日
能接入互
联网的任
意地点
投标人网上申报投
标
产品
申报系统中已有的产品,可直接
申报;申报系统中没有的产品,
应准备资格证明文件(从
下载粘贴
册)。
2005 年 2 月 18 日-2 月 25 日
凯康国际
酒店 13 层
接收纸质证明文
件、网上申报培训
18 日进行网上申报培训
2005 年 3 月 6 日 9 时-3 月 7
日 17 时
能接入互
联网的任
意地点
网上报价
每日 3 月 7 日 17 时服务器关闭,
请尽早报价。
2005 年 3 月 8 日 14 时整
凯康国际
酒店 3 层
开标、递交纸质备
用投标报价表、投
标代理人授权书
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投标代理
人授权书于开标当日 9 时至 13 时
30 分递交。
2005 年 3 月 9 日-3 月 14 日
产品授权审核、公
示、质疑、发布议
价公告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此
期间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
2005 年 3 月 15 日-3 月 21 日 评标、议价
在此期间进行面对面价格谈判,
企业应预留时间
3 月 15 日-3 月 17 日
(每日 9 时-17 时)
网上竞价
竞价人必须参加第一次报价,未
参加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将被
取消参加网上竞价的资格。每日
17 时 30 分公布当天报价结果。
2005 年 3 月 27 日
公布中标、竞价成
交品种目录
登录 查看
2005 年 3 月 28 日-3 月 31 日 网上确定配送方案
中标企业必须选择中标、竞价成
交品种的配送商。
2005 年 4 月 1 日-4 月 5 日
凯康国际
酒店 13 层
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请携带合同章,预交中介服务费
2005 年 4 月 16 日
招标人执行中标结
果
投标人应注意: ①如上述事项所安排的事件发生变动,以 上发布的通知为
准,请投标人关注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①招标代理机构只认可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明确的业务代表,请此业务代
表参加招标采购各工作环节时出示其《居民身份证》。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招标采购人名录及军区药材供应站配送区域
(BJJQZB-2005-01)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等级 地 址 配送区域
1 北京军区总医院 三级甲 北京市东城区南门仓 5 号
2 二五一医院 三级甲 河北省张家口市建国路 13 号
3 二五二医院 三级乙 河北省保定市
4 二六一医院 三级乙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 5100 信箱
5 二六三医院 二级甲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西街 87 号
6 二六六医院 三级乙 河北省承德市
北京
配送区
7 二五四医院 三级甲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 160 号
8 二五五医院 二级甲 河北唐山市南区国防道 24 号
9 天津疗养院 三级乙 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 47-1 号
10 二七二医院 二级甲 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 185 号
11 北戴河疗养院 二级甲 河北省北戴河市西海滩路 5 号
12 师以下部队卫生机构
天津
配送区
13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三级甲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398
号
14 二六零医院 二级甲 河北省石家庄市胜利北街 4 号
15 二八五医院 二级甲 河北省邯郸市军医路 3 号
16 二五六医院 二级甲 河北省正定县
石家庄
配送区
17 二六四医院 三级甲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
18 三二二医院 三级乙 山西省大同市新开南里 2 号
太原
配送区
19 二五三医院 三级甲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0 二九一医院 二级甲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呼和浩特
配送区
1.北京军区师以下部队卫生机构统一由军区天津药材供应站配送,因其名称涉及军事
秘密,故不在招标人名录中逐一列出。以上所列医院类别全部为综合。
2.内蒙、山西地区医疗机构在此次集中招标采购中的采购金额约占此次招标总采购金
额的 10%。
3.中标、竞价成交品种选择军区药材供应站配送原则:须按此表所列配送区域选择军
区药材供应站,军区药材供应站只负责本配送区域内招标医院的配送服务,不作跨
配送区域配送服务。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公开招标药品需求一览表
(BJJQZB-2005-01)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A 抗微生物药物
AA 青霉素类
1 AA01 青霉素*
2 AA02 青霉素 V 钾
3 AA03 阿莫西林*
4 AA04 阿莫西林/舒巴坦*
5 AA05 阿莫西林/双氯西林
6 AA06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7 AA07 氨苄西林*
8 AA08 氨苄西林/丙磺舒
9 AA09 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10 AA10 氨苄西林/舒巴坦(舒他西林)*
11 AA11 苯唑西林
12 AA12 氯唑西林
13 AA13 美洛西林*
14 AA14 美洛西林/舒巴坦*
15 AA15 哌拉西林*
16 AA16 哌拉西林/舒巴坦*
17 AA17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18 AA18 替卡西林
19 AA19 阿洛西林
20 AA20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AB 头孢菌素类
21 AB01 头孢氨苄*
22 AB02 头孢唑啉*
23 AB03 头孢羟氨苄
24 AB04 头孢拉定
25 AB05 头孢呋辛*
26 AB06 头孢克洛*
27 AB07 头孢噻肟*
28 AB08 头孢噻肟/舒巴坦*
29 AB09 头孢曲松*
30 AB10 头孢曲松/舒巴坦*
31 AB11 头孢哌酮*
32 AB12 头孢哌酮/舒巴坦*
33 AB13 头孢他啶*
34 AB14 头孢美唑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35 AB15 头孢克肟
36 AB16 头孢西丁
37 AB17 头孢米诺*
38 AB18 头孢吡肟
39 AB19 头孢布烯
40 AB20 头孢丙烯
41 AB21 头孢泊肟酯
42 AB22 头孢地秦
43 AB23 拉氧头孢
44 AB24 氟氧头孢
45 AB25 头孢硫脒
46 AB26 头孢孟多
47 AB27 头孢唑肟
48 AB28 头孢甲肟
49 AB29 头孢尼西
50 AB30 头孢匹胺
51 AB31 头孢噻吩*
52 AB32 头孢地尼
53 AB33 头孢他美
54 AB34 头孢特仑
55 AB35 头孢替唑
56 AB36 头孢妥仑
57 AB37 舒巴坦
58 AB38 氨曲南
59 AB39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60 AB40 美罗培南
AC 氨基糖苷类
61 AC01 阿米卡星
62 AC02 庆大霉素
63 AC03 西索米星
64 AC04 奈替米星*
65 AC05 小诺米星
66 AC06 异帕米星
67 AC07 依替米星*
68 AC08 大观霉素
AD 四环素类
69 AD01 多西环素
70 AD02 米诺环素
71 AD03 美他环素
AE 大环内酯类
72 AE01 红霉素
73 AE02 琥乙红霉素
74 AE03 罗红霉素*
75 AE04 克拉霉素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76 AE05 阿奇霉素*
77 AE06 吉他霉素
78 AE07 乙酰螺旋霉素
AF 其他抗生素
79 AF01 万古霉素
80 AF02 去甲万古霉素*
81 AF03 林可霉素
82 AF04 克林霉素*
83 AF05 磷霉素
AG 磺胺类
84 AG01 复方磺胺甲噁唑
85 AG02 联磺甲氧苄啶
86 AG03 柳氮磺吡啶
AH 喹诺酮类
87 AH01 吡哌酸
88 AH02 诺氟沙星
89 AH03 环丙沙星*
90 AH04 氧氟沙星
91 AH05 左氧氟沙星*
92 AH06 依诺沙星
93 AH07 洛美沙星*
94 AH08 氟罗沙星*
95 AH09 加替沙星
96 AH10 培氟沙星*
AI 硝咪唑类
97 AI01 甲硝唑
98 AI02 替硝唑
99 AI03 奥硝唑
AJ 抗真菌药
100 AJ01 伊曲康唑
101 AJ02 氟康唑*
102 AJ03 特比萘芬
AK 抗结核药
103 AK01 异烟肼
104 AK02 对氨基水杨酸
105 AK03 利福平
106 AK04 乙胺丁醇
107 AK05 吡嗪酰胺
AL 抗病毒药
108 AL01 阿昔洛韦*
109 AL02 更昔洛韦
110 AL03 喷昔洛韦
111 AL04 伐昔洛韦
112 AL05 泛昔洛韦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113 AL06 阿糖腺苷
114 AL07 利巴韦林
115 AL08 齐多夫定
116 AL09 拉米夫定*
117 AL10 膦甲酸钠
B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118 B01 阿司匹林
119 B02 对乙酰氨基酚
120 B03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
121 B04 赖氨匹林
122 B05 双氯芬酸
123 B06 氯唑沙宗
124 B07 复方氯唑沙宗
125 B08 奈普生
126 B09 萘丁美酮
127 B10 尼美舒利
128 B11 布洛芬
129 B12 舒林酸
130 B13 氨基葡萄糖
C 抗痛风药
131 C01 苯溴马隆
132 C02 别嘌醇
D 脑血管及周围血管扩张药
133 D01 丁咯地尔
134 D02 倍他司汀
135 D03 维生素 E 烟酸酯
136 D04 长春西汀
137 D05 氟桂利嗪*
138 D06 己酮可可碱
139 D07 吡拉西坦
140 D08 茴拉西坦
141 D09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142 D10 脑蛋白水解物*
143 D11 胞磷胆碱
144 D12 二氢麦角碱
145 D13 曲克芦丁
146 D14 奥扎格雷*
147 D15 川芎嗪注射剂*
148 D16 银杏叶提取物片、注射剂*
149 D17 灯盏细辛
150 D18 灯盏花素*
151 D19 前列地尔
152 D20 肌氨肽苷
153 D21 胰激肽释放酶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154 D22 七叶皂苷*
155 D23 三磷酸胞苷
156 D24 萘哌地尔
F 维生素类
157 F01 维生素 C 注射液*
158 F02 维生素 B1 注射液
159 F03 维生素 B6 注射液
160 F04 维生 E 胶丸
G 营养治疗用药
161 G01 脂肪乳*
162 G02 复方α-酮酸
163 G03 复方氨基酸*
164 G04 木糖醇
165 G05 多种微量元素
166 G06 水溶性多种维生素*
167 G07 脂溶性多种维生素
H 激素及调解内分泌功能用药
HA 影响血糖药物
168 HA01 二甲双胍
169 HA02 格列美脲
170 HA03 格列吡嗪*
171 HA04 格列喹酮
172 HA05 格列齐特
173 HA06 瑞格列奈
174 HA07 那格列奈
175 HA08 阿卡波糖
176 HA09 伏格列波糖
177 HA10 罗格列酮*
178 HA11 吡格列酮
179 HA12 曲格列酮
180 HA13 羟苯磺酸钙
181 HA14 胰岛素
182 HA15 精蛋白锌胰岛素
183 HA16 重组人胰岛素
184 HA17 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
HB 脑垂体激素及其他激素
185 HB01 重组人生长激素
186 HB02 甲泼尼龙*
HC 雌激素及孕激素类药
187 HC01 尼尔雌醇
188 HC02 结合雌激素
189 HC03 米索前列醇
190 HC04 米非司酮
191 HC05 甲羟孕酮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192 HC06 亮丙瑞林
193 HC07 戈舍瑞林
HD 甲状腺激素类及相关药物
194 HD01 左甲状腺素
195 HD02 甲钴胺
196 HD03 降钙素
197 HD04 阿法骨化醇
198 HD05 骨化三醇
199 HD06 帕米膦酸二钠
200 HD07 依替膦酸二钠
201 HD08 氯屈膦酸二钠
202 HD09 阿仑膦酸钠
203 HD10 碘塞罗宁
204 HD11 骨肽
205 HD12 卡比马唑
I 调节免疫功能用药
IA 免疫抑制剂
206 IA01 硫唑嘌呤
207 IA02 环孢素*
208 IA03 雷公藤多苷
IB 生物反应调节剂
209 IB01 核糖核酸
210 IB02 免疫核糖核酸
211 IB03 甘露聚糖肽
212 IB04 干扰素*
213 IB05 香菇多糖
214 IB06 胸腺五肽
215 IB07 胸腺肽
216 IB08 金葡液
217 IB09 白细胞介素-2
218 IB10 人免疫球蛋白
J 抗肿瘤药
JA 烷化剂抗肿瘤药
219 JA01 环磷酰胺
220 JA02 异环磷酰胺
221 JA03 苯丙氨酸氮芥
222 JA04 六甲蜜胺
JB 抗代谢类抗肿瘤药
223 JB01 阿糖胞苷
224 JB02 去氧氟尿苷
225 JB03 甲氨蝶呤
226 JB04 羟基脲
227 JB05 替加氟
228 JB06 吉西他滨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229 JB07 氟达拉滨
230 JB08 卡莫氟
JC 抗生素类抗肿瘤药
231 JC01 丝裂霉素
232 JC02 博来霉素
233 JC03 平阳霉素
234 JC04 柔红霉素
235 JC05 多柔比星
236 JC06 表柔比星
237 JC07 吡柔比星
238 JC08 阿柔比星
239 JC09 伊达比星
JD 天然来源抗肿瘤药
240 JD01 去甲斑蟊素
241 JD02 高三尖杉酯碱
242 JD03 长春新碱
243 JD04 长春瑞滨
244 JD05 长春地辛
245 JD06 羟喜树碱
246 JD07 依托泊苷
247 JD08 替尼泊苷
248 JD09 榄香烯
249 JD10 紫杉醇
250 JD11 多西他赛
JE 激素类抗肿瘤药
251 JE01 氨鲁米特
252 JE02 他莫昔芬
253 JE03 氟他胺
254 JE04 比卡鲁胺
JF 其他抗肿瘤及辅助药
255 JF01 顺铂
256 JF02 卡铂
257 JF03 奥沙利铂
258 JF04 门冬酰胺酶
259 JF05 吉西他滨
260 JF06 他克莫司
261 JF07 乌苯美司
262 JF08 米托蒽醌
263 JF09 高聚金葡素
264 JF10 A 群链球菌甘露聚糖
265 JF11 美司钠
266 JF12 亚叶酸钙
K 抗变态反应药
267 K01 西替利嗪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268 K02 氯雷他定
269 K03 特非那定
270 K04 阿司咪唑
271 K05 阿伐斯汀
L 呼吸系统用药(祛痰镇咳平喘药)
272 L01 氨溴索
273 L02 羧甲司坦
274 L03 复方甘草合剂
275 L04 右美沙芬
276 L05 氨茶碱
277 L06 复方茶碱
278 L07 二羟丙茶碱
279 L08 多索茶碱
280 L09 沙丁胺醇
M 消化系统用药
MA 抗酸药及抗溃疡病药
281 MA01 硫糖铝
282 MA02 西咪替丁
283 MA03 雷尼替丁
284 MA04 法莫替丁
285 MA05 奥美拉唑*
286 MA06 泮托拉唑
287 MA07 兰索拉唑
288 MA08 埃索米拉唑
289 MA09 枸橼酸铋钾
290 MA10 胶体果胶铋
291 MA11 复方铝酸铋
292 MA12 鼠李铋镁
293 MA13 吉法酯
MB 助消化药
294 MB01 乳酸菌素
295 MB02 复合乳酸菌
MC 胃动力及止吐药
296 MC01 格拉司琼
297 MC02 昂丹司琼*
298 MC03 阿扎司琼
299 MC04 托烷司琼
300 MC05 莫沙必利
301 MC06 西沙必利
302 MC07 多潘立酮*
MD 泻药与止泻药
303 MD01 开塞露
304 MD02 地衣芽胞杆菌活菌制剂
305 MD03 双歧杆菌活菌制剂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306 MD04 蒙脱石
307 MD05 口服补液盐
ME 肝、胆病辅助药
308 ME01 熊去氧胆酸
309 ME02 甘草酸二铵*
310 ME03 复方甘草酸单铵
311 ME04 甘草甜素
312 ME05 葡醛内酯
313 ME06 乳果糖
314 ME07 还原型谷胱甘肽
315 ME08 促肝细胞生长素
316 ME09 硫普罗宁
317 ME10 茴三硫
318 ME11 多烯磷脂酰胆碱
319 ME12 丙氨酰谷氨酰胺
320 ME13 腺苷蛋氨酸
321 ME14 双环醇
322 ME15 水飞蓟素
323 ME16 水飞蓟宾
MF 其他
324 MF01 生长抑素
325 MF02 奥曲肽*
326 MF03 美沙拉嗪
327 MF04 奥沙拉嗪
328 MF05 抑肽酶*
329 MF06 维酶素
330 MF07 柳氮磺吡啶
331 MF08 盖胃平
332 MF09 三磷腺苷
333 MF10 辅酶 A
334 MF11 匹维溴铵
N 循环系统用药
NA 抗心律失常药
335 NA01 胺碘酮
336 NA02 普罗帕酮
337 NA03 美托洛尔
338 NA04 艾司洛尔
339 NA05 维拉帕米
340 NA06 利多卡因
341 NA07 门冬氨酸钾镁
NB 防治心绞痛药
342 NB01 硝酸甘油
343 NB02 硝酸异山梨酯
344 NB03 单硝酸异山梨酯*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345 NB04 二磷酸果糖*
346 NB05 磷酸肌酸
347 NB06 泛癸利酮(辅酶 Q-10)
348 NB07 曲匹地尔
349 NB08 双嘧达莫
NC 钙拮抗剂及降压药
350 NC01 硝苯地平
351 NC02 尼卡地平
352 NC03 尼群地平
353 NC04 非洛地平
354 NC05 氨氯地平
355 NC06 左旋氨氯地平
356 NC07 拉西地平
357 NC08 尼索地平
358 NC09 尼莫地平
359 NC10 地尔硫卓
360 NC11 卡托普利
361 NC12 贝那普利*
362 NC13 依那普利
363 NC14 西拉普利
364 NC15 福辛普利
365 NC16 培哚普利
366 NC17 雷米普利
367 NC18 咪达普利
368 NC19 赖诺普利
369 NC20 喹那普利
370 NC21 吲达帕胺*
371 NC22 乌拉地尔
372 NC23 比索洛尔
373 NC24 阿罗洛尔
374 NC25 塞利洛尔
375 NC26 索他洛尔
376 NC27 倍他洛尔
377 NC28 氯沙坦
378 NC29 缬沙坦
379 NC30 厄贝沙坦
380 NC31 伊贝沙坦
381 NC32 替米沙坦
382 NC33 莫索尼定
383 NC34 卡维地洛
384 NC35 布那唑嗪
385 NC36 多沙唑嗪
386 NC37 复方利血平
ND 调节血脂药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387 ND01 洛伐他汀
388 ND02 辛伐他汀*
389 ND03 氟伐他汀
390 ND04 普伐他汀
391 ND05 阿托伐他汀
392 ND06 吉非贝齐
393 ND07 非诺贝特
394 ND08 阿昔莫司
395 ND09 多烯酸乙酯
396 ND10 苯扎贝特
P 泌尿 PA 系统用 PA01 药
PA 前列腺疾病用药
397 PA01 非那雄胺
398 PA02 依立雄胺
399 PA03 黄酮哌酯
400 PA04 特拉唑嗪
401 PA05 舍尼通
402 PA06 布美他尼
PB 利尿药
403 PB01 呋塞米
404 PB02 螺内酯
405 PB03 氨苯蝶啶
Q 脱水药及其他
406 Q01 甘露醇
407 Q02 甘油氯化钠
408 Q03 甘油果糖
R 血液系统用药
RA 止血药
409 RA01 氨甲环酸
410 RA02 氨甲苯酸
411 RA03 氨基己酸
412 RA04 纤维蛋白原
413 RA05 凝血酶
414 RA06 凝血酶原复合物
415 RA07 血凝酶
416 RA08 抗血友病球蛋白
RB 抗凝血药及溶栓药
417 RB01 肝素
418 RB02 低分子肝素(钠、钙)*
419 RB03 尿激酶
420 RB04 链激酶
421 RB05 蚓激酶
422 RB06 降纤酶
RC 血浆代用品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423 RC01 右旋糖酐
424 RC02 缩合葡萄糖
425 RC03 羟乙基淀粉
426 RC04 琥珀明胶
427 RC05 人血白蛋白*
RD 抗贫血药
428 RD01 右旋糖酐铁
429 RD02 富马酸亚铁
430 RD03 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
RE 升白细胞及血小板药
431 RE01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432 RE02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433 RE03 白细胞介素-2
RF 抗血小板药
434 RF01 噻氯匹定
435 RF02 氯吡格雷
436 RF03 西洛他唑
S 中成药
437 S01 艾迪注射剂
438 S02 安宫牛黄丸、胶囊
439 S03 板蓝根颗粒
440 S04 保和丸
441 S05 保济丸
442 S06 柏子养心丸
443 S07 八珍颗粒
444 S08 鼻炎康片
445 S09 补中益气丸
446 S10 川芎茶调丸
447 S11 穿琥宁
448 S12 穿心莲片
449 S13 刺五加
450 S14 大黄蛰虫丸
451 S15 大活络丸
452 S16 小活络丸
453 S17 丹参
454 S18 地奥心血康胶囊*
455 S19 跌打丸
456 S20 冬凌草片
457 S21 独活寄生合剂
458 S22 枫蓼肠胃康颗粒
459 S23 附子理中丸
460 S24 复方丹参*
461 S25 感冒清热颗粒
462 S26 感冒清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463 S27 葛根素*
464 S28 更年安
465 S29 护肝片
466 S30 护肝宁片
467 S31 华蟾素注射剂
468 S32 槐耳颗粒
469 S33 黄连上清丸、片
470 S34 黄芪注射剂*
471 S35 黄杨宁片
472 S36 活血通脉片
473 S37 藿香正气
474 S38 降脂灵片、颗粒
475 S39 急支糖浆
476 S40 绞股蓝总苷
477 S41 苦参总碱
478 S42 颈复康
479 S43 金莲花片
480 S44 康复新
481 S45 康莱特
482 S46 苦黄注射剂
483 S47 利肝隆颗粒
484 S48 六合定中丸
485 S49 六神丸
486 S50 六味地黄丸
487 S51 癃闭舒胶囊
488 S52 螺旋藻胶囊
489 S53 脉络宁
490 S54 蜜炼川贝枇杷膏
491 S55 麻仁润肠丸
492 S56 木香顺气丸
493 S57 脑得生片
494 S58 脑立清
495 S59 牛黄降压丸、片
496 S60 牛黄解毒丸、片
497 S61 牛黄清火丸
498 S62 牛黄清心丸、片
499 S63 牛黄上清丸、片
500 S64 排石颗粒
501 S65 平消胶囊
502 S66 七叶神安片
503 S67 千柏鼻炎片
504 S68 清开灵*
505 S69 清热解毒片
506 S70 清音丸
序号 药品编码 药品名称
507 S71 祛痰止咳颗粒
508 S72 乳癖消
509 S73 三黄片
510 S74 三九胃泰胶囊、颗粒
511 S75 三七片、胶囊
512 S76 麝香保心丸
513 S77 参麦注射液*
514 S78 沈阳红药
515 S79 生脉*
516 S80 舒风定痛丸
517 S81 双黄连*
518 S82 速效救心丸
519 S83 乌鸡白凤丸
520 S84 温胃舒
521 S85 香丹(复方丹参)注射液*
522 S86 香连片
523 S87 香砂养胃
524 S88 消栓通络片
525 S89 消炎利胆片
526 S90 小檗碱
527 S91 心清宁片
528 S92 心神宁片
529 S93 醒脑静
530 S94 熊胆丸
531 S95 血栓心脉宁胶囊
532 S96 血脂康胶囊
533 S97 血塞通注射液*
534 S98 血栓通注射液
535 S99 消炎利胆片
536 S100 云南白药
537 S101 茵栀黄
538 S102 养胃舒
539 S103 银黄
540 S104 鱼腥草*
541 S105 愈风宁心片
542 S106 障眼明
543 S107 脂必妥
544 S108 贞芪扶正胶囊
545 S109 紫雪散
说明:
本次招标药品范围为北京军区医疗机构和部队卫生机构临床用药,占招标人总
采购金额 80%以上。通用名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均可参与投标。
投标药品均按照专利保护期内的药品、GMP 认证药品两二个质量层次招标评
标,失去专利保护的专利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中药保护品种在质量分中根
据评标办法予以加分。非 GMP 认证企业委托 GMP 认证企业加工的药品根据
评标办法予以减分,拒绝非 GMP 认证产品投标。
投标人应对投标药品应作细化说明:如冻干粉针或溶媒结晶粉针;盐根情况;
糖衣片、薄膜片或其他;密丸、水丸、微丸、含糖冲剂等。但以上细化内容不
作评标时剂型划分的依据,仅供招标人在中标品种中做出采购选择时使用。
凡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明确的事项(如细化的剂型、证照的有效期
等),投标人必须在其资质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如投标人未予明
确上述事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拒绝其投标或进行推测,由此而产生的
一切不利于投标人之结果,由投标人自负。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地址
名称: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 15 号 13 层
邮编:100029
传真:(010)64451481
电话:(010)64451482、64451503
电子邮件:hewg@
2
招标人名称及
地址
见《招标人名录》
3 招标领导机构 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组织委员会
4 招标主管部门 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个工作日
6
投标文件
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代理人授权书;
4)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报价表(成功开标,以电子报价打印件为准;开标失败,
以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为准);
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网上申报系统中已有的产品不需递交第 4 项。
凡已成为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全国性会员的药品生产企业,请与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员部联系,确认您所投产品资质
齐全。
7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产品网上申报时间:2005 年 1 月 21 日-3 月 5 日。
2)投标产品纸质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05 年 2 月 18 日-2 月 25 日
每日 9 时-17 时,逾期恕不接收.
3)投标代理人授权书、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递交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 9 时至 13 时 30 分。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
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 15 号 13 层或开标现场)
8
网上投标报价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 年 3 月 6 日 9 时-3 月 7 日 17 时。
地点:能接入互联网的任意地点
9
开标时间
和地点
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 14 时整
地点:北京凯康国际酒店三层
10
投标药品进入
评标、议价流
程的条件
进入评标流程的条件: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相同的药品投
标人等于或多于 3 个的,进入评标流程,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
比较;
进入议价流程的条件: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相同的药品投
标人少于 3 个的,进入议价流程,由价格评审委员会进行价格谈判
和评审。
11 报价原则
投标药品按照包装单位报价。口服制剂(包括口服液和口服溶液)
按最小包装报价,例如:盒、瓶、袋等;注射剂(包括粉针剂和大
小容量注射液)按支、瓶、袋报价;外用制剂中的贴剂、贴膜、贴
片等按最小包装报价;栓剂按最小包装报价,例如:盒;外用制剂
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
剂、喷雾剂、气雾剂等按支报价。
如投标人所投药品的剂型未包含在上述剂型中,请于 2005 年 3 月
5 日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询问报价原则。
12 评标方法
1)以剂型为单位进行评价,药品通用名下某一生产企业的某一剂
型的药品中标的,该剂型下所有规格、包装的药品全部中标;
2)采用综合评价方法;
通过定量评价,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相同的药品
选择 5 个生产企业(含)的投标产品作为入围品种。
通过定性评价: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相同的药品
选择 1-3 个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作为中标候选品种。如果中标候选
品种不能满足招标人临床使用主要规格,可增补 1-2 个规格的产品
中标作为中标候选品种。
若定性评价得票数相同,则定量评价得分高的产品成为中标候
选品种。
13 议价方法
集中议价采用面对面价格谈判的方式进行(价格谈判的具体时间另
行通知)。价格谈判后,由议价委员会定性评价。通过定性评价,
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相同的药品选择 1 个议价成交候
选企业。如果中标候选品种不能满足招标人临床使用主要规格,可
增补 1-2 个规格的产品中标作为中标候选品种。同质量层次入围品
种质量价格比存在较大差异的,经专家委员会投票半数以上通过,
可以选择 2 个议价成交候选企业。
14 定标方法
本次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的投标药品,经评标、议价评审
委员会评审和比较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品种,中标候选品种
经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和组织委员会审核通
过后,形成中标候选品种目录,由招标人根据本单位临床用药需求
在中标候选品种目录中选择采购。
15
中标候选品种
目录公布时间
时间:2005 年 3 月 27 日
16
中标候选品种
配送商的确定
1)中标候选品种目录公布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选
结果,在网上确定其中标候选品种在各城市的配送商。
2)没有确定配送商的或选择配送不齐全的,视为配送方案不合格,
按废标处理。
17
发布中标
通知书、签订
药品购销合同
时间:2005 年 4 月 1 日-4 月 5 日。每日 9:00-17:30
地点:凯康国际酒店 13 层。
1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服务费标
准和收费办法
1)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以
中标/议价成交人的实际交易量为准进行计算。
2)收费办法:对于招标人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数量的药品,由中标
人在与招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以合同采购数量为准计算后向招
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至中标人、议价成交人与
招标人交易结束后,再按中标企业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
疗机构上报的用药量统计报表多退少补;对于招标人在药品购销合
同中未明确采购数量的新产品,至中标人、议价成交人与招标人交
易结束后,按中标企业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
的用药量统计报表计算后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19
评标定标结果
公示时间
时间:2005 年 4 月 1 日-4 月 15 日。
20 采购周期 2005 年 4 月 16 日-2005 年 4 月 15 日。
21
配送区域军队
药材供应机构
北京配送区、天津配送区:由北京军区天津药材供应站负责
太原配送区:由北京军区太原药材供应站负责
石家庄配送区:由北京军区石家庄药材供应站负责
呼和浩特配送区:由北京军区呼和浩特药材供应站负责
22
军队药材供应
机构联系方式
1)名称:北京军区天津药材供应站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 67 号
联系人:雷春 田伟江 邮政编码:300182
电话:(022)84267021 84666929
2)名称:北京军区太原药材供应站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西一巷 14 号
联系人:梁建军 朱玉彬 邮政编码:030012
电话:(0351)4982247 4982269
3)名称:北京军区石家庄药材供应站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398 号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院内
联系人:胡海 王键 邮政编码:050084
电话:(0311)7978732
4)名称:北京军区呼和浩特药材供应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郭宏 黄建军 邮政编码:010051
电话:(0471)6580350
23
此次招标工作
的信息发布
渠道
,请投标人密切关注。
投 标 人 须 知
1.3 总则
定义
本须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多家医疗机构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以相同的价格购买
药品和伴随服务的行为。
招标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网上竞价: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药品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
式;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定的药品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
式。
网上竞价采购,是指多家医疗机构采用网上公开竞价采购方式以相同的价格购买
药品和伴随服务的行为。
(2)“招标人”,是指参加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此文件中
特指北京军区所属 19 家医疗机构、北京军区部队卫生机构。
(3)“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
(4)“配送商遴选”是指招标人为确定此次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中标和网上竞
价成交药品的配送商而进行的遴选活动,是此次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的组成部
分。
(5)“中选配送商”,是指在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
购配送商遴选活动中,被选中的为招标人提供药品配送及伴随服务的企业。
(6)“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取得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特指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1)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军队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
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制定本须知。
(2)本须知对所有参加本次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
中选配送商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具有约束力。
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
招标人及其资金来源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等级全部登录在本须知前附表中。
(2)招标人将履行《工作规范》明确的各项职责,杜绝《工作规范》禁止的各种不
规范行为。
(3)资金来源是招标人的药品周转金或其他自有资金。招标人对中标药品将按照通
用合同条款前附表明确的办法与中标人结算货款。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参加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2)商业信誉良好;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具有合法、可靠的药品来源;
7)通过北京军区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的资格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接受药品生产企业投标。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作为代
理人以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药品经营企业代理生产企业进行投标的,应持有药
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投标代理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企业对于药
品通用名、剂型相同,规格、包装不同的药品,不得委托不同的代理人代为投标。否
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在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主
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
(5)投标人不得与本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
合格的药品
(1)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药品,并能够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
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2)本次招标采购对《招标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中通用名下所有剂型、规
格的药品进行招标。属于上述范围的药品,均应参加投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
材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因企业未参加投标而造成其产品无法在北京军区医疗机
构中销售的,则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投标药品均按照专利保护期内的、GMP 认证的两个质量层次进行招标、评
标。失去专利保护的专利药品按 GMP 类药品投标,在质量分中根据评标办法予以加
分。非 GMP 认证企业委托 GMP 认证企业加工生产的药品,按 GMP 产品类别参与投
标,在质量分中根据评标办法予以减分。优质优价中成药、中药保护品种在质量分数
中根据评标办法予以加分。
(4)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专利药品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或其他国家知
识产权保护部门认证的,取得化合物专利保护的药品。如投标药品仅为外观设计、实
用新型、工艺流程或工艺方法专利,招标人在此次招标中不视其为第一质量层次药品
或因专利在生产质量管理层次上有加分理由的药品。
(5)优质优价中成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执行优质优价的中成药。
(6)中药保护药品,是指获得《国家中药保护证书》的中成药。
中标和网上竞价成交药品的配送
(1)《药品需求一览表》中标记“*”的药品由军队药材供应站按照《招标人名
录》中划分的配送区域对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配送。
(2)北京军区师以下部队卫生机构统一由军区天津药材供应站配送。
(3)除指定由军队药材供应站配送的中标品种外,中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公布
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选结果,选择确定
其中标品种在各城市的配送商(含军队药材供应站)。对于位于中标人(生产企业)
注册地的医疗机构,中标人可以自行配送。
(4)中标人对于同一中标药品(细化到包装),在同一城市只可委托 1 家配送
商。
(5)配送要求:配送企业应于医疗机构发出采购订单后 3 日内将药品送至医疗机
构指定地点。投标人须保证配送企业的供货,委托代理商供货的,投标人必须保证代
理商及时供货。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
4)通用合同条款;
5)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样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
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以书面形
式(包括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
答复。对澄清要求的答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通过
)答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投标人澄清要求的任何答
复全部在 上登录。没有在 上登录的任
何答复均不应成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招标人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地或在解答投
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 上发布相关信息通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可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对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提出澄清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
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
落必须译成中文。
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代理人授权书;
(4)资格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此次招标采购的投标文件由北京军区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委托招标代理机
构负责收取。投标文件是投标评标的重要依据,投标人应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
部责任。
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2)所有投标药品均应通过 进行登录报价。
投标人网上投标报价后,可自愿将网上报价结果打印,作为纸质《备用投标报
价表》。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标处理。
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和(应分别密封在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的公章)于 2005 年 3 月 8 日 9 时-13 时 30 分递交至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或
开标现场,逾期不再接收。
(3)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投标人用密码对电子投标报价表进行解密。
解密成功的,以电子投标报价表的内容为准;解密失败的,以纸质《备用投标报价
表》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仔细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
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选结果。投标报价表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
所有税费、配送费用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无论同一
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中的招标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存在何种差别,每种药品只允许
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投标药品按照包装单位报价。口服制剂(包括口服液和口服溶液)按最小包装
报价,例如:盒、瓶、袋等;注射剂(包括粉针剂和大小容量注射液)按支、瓶、袋
报价;外用制剂中的贴剂、贴膜、贴片等按最小包装报价;栓剂按最小包装报价,例
如:盒;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
剂、喷雾剂、气雾剂等按支报价。
如投标人所投药品的剂型未包含在上述剂型中,请于 2005 年 3 月 5 日以前向招标
代理机构询问报价原则。
(6)投标人对投标药品的报价如高于招标人相同药品近期的最低购入价,招标人
有权拒绝其中标。
(7)投标药品的价格评审以剂型为单位进行,按扣率(投标价/投标品种在北京的
政府最高零售限价)进行价格比较。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通用名、剂型相同的所有规
格、包装的药品,取最高扣率参与评分。
(8)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所报出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如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较大,由招标人授权招标采购办公室与中标
人重新议价。
(9)招标人和中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
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10)根据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实
施方案》的规定,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采购周期内如中标药品发生政府性调
价,致使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高于新的政府最高限价的,由招标人授权招标采购办
公室与中标人协商调整中标药品的价格,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中标人
应承担已配送药品因政府性降价而造成的损失。
投标代理人授权书
(1)药品经营企业以药品生产企业名义代理投标的,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格式出
具《投标代理人授权书》。代理药品生产企业投标的药品经营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投
标代理人,其所有投标行为直接对药品生产企业产生法律效力,由该药品经营企业和
药品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2)生产企业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相同,规格、包装不同的药品,不得委托
不同的代理人代为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投标代理人的投标报价一旦被招标人所接受,并最终成交,由授权与该经
营企业的药品生产企业指定中标品种的配送商,并按照该价格与招标人签订药品购销
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规定供货,保证货源充足。
(4)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药品生产企业和
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另行签订协议约定,与招标人无关。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递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产品证明文件具体目录及要求详见北
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 《资格证明文件粘帖册》。
(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参加投标,并说明中标
后的合同履行能力。投标人委托他人进行配送的,应提交配送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提交的产品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其投标药品是合格的,符合招标文
件的规定。
(4)投标人使用招标代理机构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可登录
此次招标投标产品网上申报系统,查看其产品是否以登录在申报系统中。申报系统中
已有的产品,为相关资质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企业不需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申报系
统中没有的产品,企业应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将成为评标的重要依据。投标人
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凡已成为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全国性会员的药品生产企业,请与北京海
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员部联系,确认您所投产品资质齐全。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
投标货币
无论药品的来源如何,投标人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应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
章。
(2)如果信封密封不严,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非人为因素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招标代理机构将
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招标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
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
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投标药品资格审查及投标产品申报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向潜在投标人发放此次招标采购投标产
品网上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可在 2005 年 1 月 21 日至 3 月 5 日使用用户名
和密码登录该系统进行投标产品的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系统中已有的产品为资格证明文件尚在有效期内的可投标产品,
投标人可直接申报。网上申报系统中没有的产品,投标人应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
代理机构审核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经审查合格的药品为合格的可投标药
品,由招标代理机构录入网上申报系统,投标人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3)作为投标代理人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对其持有的《投标代理人授权书》进行
编号,并在网上申报投标药品时将每一投标药品的《投标代理人授权书》的编号录入
投标系统。投标人应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因《投标代理人授权书》编号录入错误导致
无法正常投标或投标被拒绝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药品的合法来源进行审核。凡不具备《投
标代理人授权书》的投标药品以及重复投标药品,均作为废标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将
于评标开始前公示废标情况及原因。
网上投标报价
(1)参加此次药品集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 2005 年 3 月 6 日 9 时-3 月 7 日 17 时,
通过 进行网上投标报价。
(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加密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以确保投标
报价的保密性。如果投标人不能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加密操作,在开标前造
成同投标相关的实质性内容的泄露,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标 与 评 标
1 . 开标
(1)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出席开标大会
现场进行开标解密,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在可以接入互联网的任意地点进行远程开标解
密。
(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
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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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应邀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证机构参加,对开标的全过程进行监
督。
(4)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密码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经投标人解密并
确认无误后,在电子屏幕上公布投标文件内容。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海虹医药
电子商务网站 对开标结果进行直播。投标人可使用其投标报价
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查看开标结果。
(5)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进行登录的所有投标报价,开标时都应当众解密并
公布。电子投标报价表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开标前递交了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
的,则应当众唱出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电子投标报价表解密失败,未递交纸质
《备用投标报价表》的,作废标处理。
(6)开标时,投标人应在核实其电子投标报价表打印件的内容后,加盖投标人
公章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进行远程开标解密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报价表打印件
由开标现场的公证人员进行公证确认。
(7)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在开标时宣读或公布的全部
内容。
(8)开标后,任何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如果投标人在开标后撤销其投标,
招标人有权按照 2000 元/品种向投标人追缴违约金,并在以后的招标中扣减该投标人的
投标信用分。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从公开开标到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
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招标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或个
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中标候选品种产生后,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和招标代
理机构封存备查。
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的答复可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如需要澄清的问题较多,招标人可召开会议邀请投标人到会予以澄清。
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药学、临床医学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21 人组成,其中药学专家占专家人数的比例大于 1/2。
(2)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有关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的监督下,从相应的专家库中分层
随机抽取。抽取时,除了考虑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构成外,还应考虑采购量大、有特殊
用药需求的招标人有一定数量的专家进入评标委员会。从抽取评标专家到开始评标的
时间一般不超过 24 小时。
(3)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将予以更
换。评标专家名单在定标前严格保密。
(4)评标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评标专家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
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品种情
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品种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3)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以综合评价为主。
(4)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
评标标准和方法
(1)评标委员会采用《工作规范》明确的办法对投标品种进行评审和比较。评
标要素包括药品质量、价格、配送服务和商业信誉等。在确定定量评价要素时,将优
先考虑以下因素:
1)药品质量和产品包装的实用性;
2)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生产管理经验、质量保证能力和品牌知
名度;
3)投标人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2)以剂型为单位进行评价,药品通用名下某一生产企业的某一剂型的药品中
标的,该剂型下所有规格、包装的药品全部中标。
(3)此次集中招标采购对投标药品剂型的划分原则如下:
1)片剂:素片、薄膜衣片、糖衣片、异型片合并评价。
2)注射剂:①注射液区分大小容量进行评价,大容量注射液为 100ml 以上
(包含 100ml),小容量注射液 100ml 以下。其中,大容量注射剂
区分包装材质进行评价,如:玻璃瓶、塑料瓶、软袋包装分别评
价;不同调节渗透压的成分合并评价。
①粉针剂:除注射用头孢哌酮以外,均不区分制备方法,如:冻干
粉针、溶媒结晶粉针。预冲式包装、一针一水等不作为单独的剂型
进行评价。
3)软膏剂: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口服凝胶除外)合并评价。
4)药物的不同酸根合并进行评价,如:盐酸、磷酸、乳酸、甲磺酸、马来
酸、富马酸等合并进行评价。
5)其他剂型无特殊划分。
(3)通过定量评价,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相同的药品选择 5(含)
个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作为入围品种。通过定性评价: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
层次相同的药品选择 1-3 个生产企业的产品作为中标候选品种。如果中标候选品种不能
满足招标人临床使用主要规格不全的,可增补 1-2 个规格的产品作为中标候选品种。若
定性评价得票数相同,则定量评价得分高的产品成为中标候选品种。如果中标厂家出
现不能履约的情况,入围同一药品剂型中得票数排在第二位的厂家将依序递补,替代中
标品种。余类推。
(4)评价体系(100 分+-2~8 分):
要素
要素
权重
评价指标
指标
权重
评价依据 评价人
临床疗效评价 10 分 药品的临床疗效、安全性 ○医 ○药
产品质量可靠性 10 分 两年内药监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
抽样检验结果。
○审
药品品牌知名度 6 分 招标人对企业形象及品牌的认同
程度。
○医 ○药
品种齐全度 7 分 同一剂型下投标药品规格是否为
招标人临床常用规格,规格是否
齐全。
○机
药品包装质量和方便性 3 分 制剂外观、包装材料质量、实用
性和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是否规范。
○医 ○药
企业生产规模 8 分 2003 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为依
据,按上缴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
排序进行评价。
○机
过期专利药 8 分 企业递交的专利证明文件。
非 GMP 委托
GMP 加工
-2 分 企业递交的委托加工证明文件。
优质优价 2 分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公布的价格文
件。
质量 44 分
生产管
理质量
层次附
加分
中药保护 2 分 中药保护品种委员会办法的中药
保护品种证书。
○审
价格 25 分 投标报价 ○机
GSP 认证情况
配送服务能力
伴随服务
药品经营质量保障可靠
性
服务 16 分
经营企业规模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集中招标和网
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选结果。
○机
以往履约能力
5 分 两年内投标人对所有招标人的履
约情况为依据。
○药
货源保障能力
5 分 2003 年和 2004 年北京军区医疗
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履
约情况记录为依据。
○药
信誉 15 分
投标信用
5 分 投标人在以往招标中是否存在违
规撤标等现象。在以往招标中未
能如数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按有违约行为情节轻微计。
○审
备注:1、本评标体系质量分数占总分的 44%,价格分数占质量分数的 50%以上,信誉分数占
总分的 15%,主观评价分数占总分的 29%,符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
范(试行)》的要求。
2、本细则标有 ○医符号的项目为医学专家评价的项目、标有 ○药符号的项目为药学专家评价
的项目、标有 ○审符号的项目是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录入的项目、标有 ○机符号项目为
计算机评价办法自动赋分的项目。
3、招标人临床常用规格将于开标后公布。
4、投标药品的价格评审以剂型为单位进行,按扣率(投标价/投标品种在北京的政府最高
零售限价)进行价格比较。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通用名、剂型相同的所有规格、包装
的药品,取最高扣率参与评分。
5、服务要素的评价已在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商遴选中完成,在产
品招标阶段不再重复评价。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将中标品种推荐给招标
人。
议 价
议价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报价成交。
(3)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以综合评价为主。
(4)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
议价优先考虑的因素
(1)药品质量和产品包装的实用性;
(2)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生产管理经验、质量保证能力和品牌知
名度;
(3)投标人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议价公告的发布
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发布议价公告、公
布议价采购目录。
评审委员会
(1)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评审委员会。评
审委员会由药学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人数为 11 人。
(2)评审专家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下,从专家库中按照采购药品的特点和工作要求随机抽取。
(3)从抽取专家到开始评审和议价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24 小时。
(4)评审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评审专家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
审委员会和参与议价采购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品
种情况以及与集中议价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审委员会只对符合议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品种进行评审和比较。
议价采购的标底
此次议价采购招标人将于报价前根据招标人的历史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预先设定
议价品种的标底。高于标底的报价原则上不被接受。
价格谈判
(1)通知所有需要进行价格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到场,逐一进行价格谈判。
(2)对照采购人提供的合理的最低购入价,评审委员会同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价
格磋商,最后达成采购人和供应商都能接受的合理的成交价。
(3)价格谈判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在价格谈判记录上盖章或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4)议价企业对投标药品的报价如高于招标人相同药品近期最低购入价,招标人
有权拒绝其成交。
议价成交候选品种的确定
(1)议价专家委员会采用定性评价的办法,以记名表决方式确定议价成交候选品
种。通过定性评价,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相同的药品选择 1 个议价成交
候选企业。如果中标候选品种不能满足招标人临床使用主要规格,可增补 1-2 个规格的
产品中标作为中标候选品种。同质量层次入围品种质量价格比存在较大差异的,经专
家委员会投票半数以上通过,可以选择 2 个议价成交候选企业。如成交候选品种因种
种原因不能最终成交,由得票排第二位的品种递补。
(2)议价专家委员会在确定议价成交候选品种时,将对议价药品和评标药品进行
质量价格比较,相同通用名、剂型、规格的药品,议价药品的质量价格比低于评标中
标候选品种的,原则上不得成交。
定 标
中标品种的确定
(1)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药品经评标/议价委员会评审和比较后,向招标人推
荐中标候选品种,中标候选品种经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和组织
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形成中标品种目录,由招标人根据本单位临床用药需求在中标品
种目录中选择采购。
(2)中标品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3)所有投标药品的报价超过政府规定价格的,按废标处理。已经中标的,中标无
效。
药品采购数量
(1)对于医疗机构已使用过的品种,采购量按照招标人上报的 2004 年实际消耗量
向下浮动 20%确定,上限不限,下限招标人应予以保证。
(2)在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周期内,如果合同采购数量未能完成,剩余数量将顺延 1
个月继续采购,作为补偿。
(3)对于医疗机构未使用过的新品种、老品种的新剂型及新规格,可暂不明确采购
数量,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配送的数量结算货款(老品种的剂型及规格不变,但药品的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以往使用情况不同的,不属于新品种)。
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
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是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
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确定中标品种配送商
(1)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
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选结果,确定其中标品种在各城市的配送
商。确定工作在 2005 年 3 月 28 日-3 月 31 日网上进行。
(2)对于指定由军队药材供应站配送的中标药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委托相应的军队药材供应站承担配送任务,并保证军队药材供应站具有充足货源。具体
配送协议由投标人与军队药材供应站另行签订。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药品生产企业)在与招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应按照价格主
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并参照招标人去年采购量预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人的实际交易量为准进行计算。
(3)对于招标人在药品购销合同中明确数量的药品,在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按照合
同中规定的数量为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至中标人与招标人交易结束后,按
中标企业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的用药量统计报表进行多退少
补。
(4)对于招标人在药品购销合同中未明确采购数量的新产品,至中标人与招标人交
易结束后,按中标企业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的用药量统计报表
为准收取。
(5)投标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会影
响其在以后的投标中的投标信用分。
药品购销合同
(1)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有权与招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招标人将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以招标文件规定日期为准),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
同。
(2)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
(3)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与招标人和中标人直接
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标定标结果的公示
(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后 7 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社会
公示评标、定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量评价分数、定性评价票数、中标品种等。
(2)投标人对公示的评标、定标结果有质疑的,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指:
(1)提供处方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秩序;
(3)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
法利益;
(4)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
(5)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不
履行合同义务;
(7)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人在任何时候确认投标人在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提请行政
主管部门查处,并对情节严重者在两年内拒绝接受其投标。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在本招
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
合同的履行
中标人履约义务
(1)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按照招标
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履行规定的义务。中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向他人
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中标人应与其确定的配送商签订配送协议,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配
送商有充足的货源。
(3)招标文件、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标人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理由取消该投标人的所有中
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确定其它入围品种中得票最高的投标品种替代中标。
(2)中标人未按照规定向配送商提供中标药品,导致配送商供货延误或无法供
货,经医疗机构或配送企业举报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给予通
报警告;经医疗机构或配送企业举报三次以上,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
办公室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所有中标资格,由其他入围品种替代。
(3)中标人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按
照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因违反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情节严重的,在下一次招标采购活
动对其信誉扣分;被废标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在下一次招标采购活动。
配送商履约义务
(1)中选配送商应无条件接受中标人的委托,与中标人签订配送协议,承担中
标药品的配送任务。
(2)中标药品配送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配送协议履行规定的义务。
(3)中选配送商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 GSP 认证步伐和推
进监督实施 GSP 工作进程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449 号)及相关规定,于规定时间
内向招标代理机构补交 GSP 认证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所有中选资格。
(4)招标文件、成交药品配送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配送商违约责任
(1)中选配送商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中标人的委托,经中标人举报,招标人有权
取消该中选企业的所有中选资格,并在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招标人举行的药品集中招标
采购。
(2)配送商发生招标文件、成交药品配送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影响医疗机构
临床用药或中标人信誉的,中标人有权上报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
室,更换中标药品配送商。
(3)配送商出现缺货情况,应于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发出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
式将缺货情况及原因通知医疗机构。配送商出现缺货情况两次,但均按照规定及时通
知医疗机构的,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给予通报警告;缺货三
次以上或出现缺货情况未按照规定通知医疗机构的,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
标采购办公室有权取消该配送商配送资格。
(4)配送商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按
照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追缴违约金。
第二章 网上竞价采购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网上竞价药品需求一览表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JA 抗微生物药物
1 JA001 阿莫罗芬
2 JA002 奥司他韦
3 JA003 苄星青霉素
4 JA004 丙硫异烟胺
5 JA005 对氨基水杨酸
6 JA006 多粘菌素
7 JA007 呋喃妥因
8 JA008 呋喃唑酮
9 JA009 氟胞嘧啶
10 JA010 核糖霉素
11 JA011 磺胺嘧啶
12 JA012 磺胺嘧啶锌
13 JA013 磺胺嘧啶银
14 JA014 灰黄霉素
15 JA015 甲砜霉素
16 JA016 甲氧苄啶
17 JA017 交沙霉素
18 JA018 金刚烷胺
19 JA019 金刚乙胺
20 JA020 聚肌胞
21 JA021 利福喷丁
22 JA022 链霉素
23 JA023 两性霉素 B
24 JA024 磷霉素氨丁三醇
25 JA025 芦氟沙星
26 JA026 氯霉素
27 JA027 吗啉胍
28 JA028 莫匹罗星
29 JA029 莫昔沙星
30 JA030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31 JA031 帕司烟肼
32 JA032 匹多莫得
33 JA033 普鲁卡因青霉素
34 JA034 去羟肌苷
35 JA035 司氟沙星
36 JA036 司帕沙星
37 JA037 司他夫定
38 JA038 四环素
39 JA039 替考拉宁
40 JA040 土霉素
41 JA041 妥舒沙星
42 JA042 乌洛托品
43 JA043 异烟肼
44 JA044 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
45 JA045 异烟肼/利福平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46 JA046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47 JA047 制霉菌素
JB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48 JB001 阿西美辛
49 JB002 安乃近
50 JB003 氨糖美辛
51 JB004 吡罗昔康
52 JB005 醋氯芬酸
53 JB006 芬布芬
54 JB007 复方阿司匹林
55 JB008 复方氨基比林
56 JB009 复方氯唑沙宗片
57 JB010 金诺芬
58 JB011 卡巴匹林
59 JB012 来氟米特
60 JB013 氯诺昔康
61 JB014 罗非昔布
62 JB015 美洛昔康
63 JB016 萘普生
64 JB017 去痛片
65 JB018 塞来昔布
66 JB019 双扑伪麻
67 JB020 托美汀
68 JB021 吲哚美辛
JC 抗痛风药
69 JC001 丙磺舒
70 JC002 秋水仙碱
JD 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用药
71 JD001 复合维生素 B
72 JD002 干酵母
73 JD003 氯化钙
74 JD004 葡萄糖酸钙
75 JD005 碳酸钙
76 JD006 维生素 A
77 JD007 维生素 B1 片
78 JD008 维生素 B12 片
79 JD009 维生素 B2 片
80 JD010 维生素 B6 片
81 JD011 维生素 C 片
82 JD012 维生素 D2 片
83 JD013 维生素 D3 片
84 JD014 烟酸
85 JD015 烟酰胺
JE 神经系统用药
86 JE001 阿米替林
87 JE002 巴氯芬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88 JE003 苯海索
89 JE004 苯妥英钠
90 JE005 丙米嗪
91 JE006 丙戊酸钠
92 JE007 多巴丝肼
93 JE008 多奈哌齐
94 JE009 多塞平
95 JE010 二甲弗林
96 JE011 奋乃静
97 JE012 氟奋乃静
98 JE013 氟哌啶醇
99 JE014 氟哌利多
100 JE015 氟哌利多
101 JE016 氟哌噻吨
102 JE017 氟哌噻吨(高抗素)
103 JE018 氟普噻吨(泰尔登)
104 JE019 氟西汀
105 JE020 谷维素
106 JE021 加兰他敏
107 JE022 卡比多巴
108 JE023 卡比多巴/左旋多巴
109 JE024 卡马西平
110 JE025 利培酮
111 JE026 氯丙嗪
112 JE027 氯氮平
113 JE028 氯米帕明
114 JE029 洛贝林
115 JE030 马普替林
116 JE031 尼可刹米
117 JE032 哌泊噻嗪棕榈酸酯
118 JE033 三氟噻吨/四甲蒽丙胺
119 JE034 石杉碱甲
120 JE035 舒必利
121 JE036 碳酸锂
122 JE037 五氟利多
123 JE038 新斯的明
124 JE039 溴吡斯的明
125 JE040 一叶秋碱
126 JE041 左旋多巴
JF 循环系统用药
127 JF001 阿普林定
128 JF002 阿替洛尔
129 JF003 安他唑林
130 JF004 丙吡胺
131 JF005 地奥司明
132 JF006 地巴唑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133 JF007 地高辛
134 JF008 毒毛花苷 K
135 JF009 二氮嗪
136 JF010 酚苄明
137 JF011 酚妥拉明
138 JF012 桂利嗪
139 JF013 环扁桃酯
140 JF014 降压灵
141 JF015 肼屈嗪
142 JF016 坎地沙坦
143 JF017 可乐定
144 JF018 奎尼丁
145 JF019 拉贝洛尔
146 JF020 利血平
147 JF021 硫酸镁
148 JF022 毛花苷丙
149 JF023 米力农
150 JF024 米诺地尔
151 JF025 莫雷西嗪
152 JF026 尼麦角林
153 JF027 哌唑嗪
154 JF028 普鲁卡因胺
155 JF029 普萘洛尔
156 JF030 曲美他嗪
157 JF031 三磷酸腺苷
158 JF032 双肼屈嗪
159 JF033 托西溴苄铵
160 JF034 硝普钠
161 JF035 洋地黄毒苷
162 JF036 罂粟碱
163 JF037 藻酸双酯钠
JG 抗休克用药
164 JG001 多巴胺
165 JG002 多巴酚丁胺
166 JG003 间羟胺
167 JG004 去甲肾上腺素
168 JG005 肾上腺素
169 JG006 异丙肾上腺素
JH 呼吸系统用药
170 JH001 班布特罗
171 JH002 倍氯米松
172 JH003 丙卡特罗
173 JH004 布地奈德
174 JH005 厄多司坦
175 JH006 二氧丙嗪
176 JH007 福莫特罗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177 JH008 克仑特罗
178 JH009 氯丙那林
179 JH010 氯化铵
180 JH011 氯哌斯汀
181 JH012 糜蛋白酶
182 JH013 喷托维林
183 JH014 色甘酸钠
184 JH015 沙美特罗
185 JH016 特布他林
186 JH017 溴己新
187 JH018 乙酰半胱氨酸
188 JH019 异丙托溴铵
189 JH020 愈创木酚
190 JH021 扎鲁司特
JI 消化系统用药
191 JI001 阿托品
192 JI002 爱茂尔
193 JI003 苯丙醇
194 JI004 颠茄
195 JI005 东莨菪碱
196 JI006 多酶片
197 JI007 二甲硅油
198 JI008 酚酞
199 JI009 复方次硝酸铋
200 JI010 复方地芬诺酯
201 JI011 复方氢氧化铝
202 JI012 甘草锌
203 JI013 谷氨酸钾
204 JI014 谷氨酸钠
205 JI015 桂美酸
206 JI016 肌醇
207 JI017 加贝酯
208 JI018 甲氧氯普胺
209 JI019 精氨酸
210 JI020 联苯双酯
211 JI021 磷酸铝
212 JI022 洛哌丁胺
213 JI023 齐墩果酸
214 JI024 羟甲烟胺
215 JI025 曲匹布通
216 JI026 鞣酸蛋白
217 JI027 乳酶生
218 JI028 山莨菪碱
219 JI029 维丙胺
220 JI030 乌司他丁
221 JI031 溴丙胺太林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JJ 泌尿系统用药
222 JJ001 阿米洛利
223 JJ002 尿崩停
224 JJ003 氢氯噻嗪
225 JJ004 透析液
226 JJ005 乙酰唑胺
JK 血液系统用药
227 JK001 酚磺乙胺
228 JK002 氨肽素
229 JK003 包醛氧淀粉
230 JK004 醋硝香豆素
231 JK005 华法林
232 JK006 肌苷
233 JK007 甲萘氢醌
234 JK008 卡巴克络
235 JK009 利血生
236 JK010 硫酸亚铁
237 JK011 葡萄糖酸亚铁
238 JK012 沙格雷酯
239 JK013 鲨肝醇
240 JK014 山梨醇铁
241 JK015 维生素 B12
242 JK016 维生素 B4
243 JK017 维生素 K1
244 JK018 吸收性明胶海绵
245 JK019 腺苷钴胺
246 JK020 小檗胺
247 JK021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
248 JK022 叶酸
249 JK023 鱼精蛋白
JL 抗变态反应药
250 JL001 苯海拉明
251 JL002 茶苯海明
252 JL003 酚氨咖敏
253 JL004 氯苯那敏
254 JL005 曲吡那敏
255 JL006 曲普利啶
256 JL007 去氯羟嗪
257 JL008 赛庚啶
258 JL009 酮替芬
259 JL010 溴苯那敏
260 JL011 异丙嗪
JM 激素及调解内分泌功能用药
261 JM001 倍他米松
262 JM002 苯丙酸诺龙
263 JM003 苯乙双胍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264 JM004 丙硫氧嘧啶
265 JM005 丙酸睾酮
266 JM006 雌二醇
267 JM007 雌三醇
268 JM008 促皮质素
269 JM009 醋酸可的松
270 JM010 达那唑
271 JM011 地夫可特
272 JM012 地塞米松
273 JM013 丁氯倍他松
274 JM014 氟氢可的松
275 JM015 氟替卡松
276 JM016 高血糖素
277 JM017 格列波脲
278 JM018 哈西奈德
279 JM019 黄体酮
280 JM020 己烯雌酚
281 JM021 甲苯磺丁脲
282 JM022 甲地孕酮
283 JM023 甲睾酮
284 JM024 甲硫氧嘧啶
285 JM025 甲巯咪唑
286 JM026 甲状腺素
287 JM027 糠酸莫米松
288 JM028 氯倍他索
289 JM029 氯泼尼醇
290 JM030 美替拉酮
291 JM031 尿促性素
292 JM032 泼尼松
293 JM033 泼尼松龙
294 JM034 普拉睾酮
295 JM035 羟孕酮
296 JM036 氢化可的松
297 JM037 曲安奈德
298 JM038 炔雌醇
299 JM039 炔诺酮
300 JM040 绒促性素
301 JM041 十一酸睾酮
302 JM042 司坦唑醇
303 JM043 索比尼尔
304 JM044 替勃龙
305 JM045 托瑞司他
306 JM046 妥拉磺脲
307 JM047 依帕司他
308 JM048 中性胰岛素
309 JM049 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JN 抗肿瘤药
310 JN001 阿那曲唑
311 JN002 安丫啶
312 JN003 白消安
313 JN004 苯丁酸氮芥
314 JN005 丙卡巴肼
315 JN006 雌莫司汀
316 JN007 达卡巴嗪
317 JN008 氮甲
318 JN009 氮芥
319 JN010 放线菌素 D
320 JN011 福美坦
321 JN012 卡莫司汀
322 JN013 来曲唑
323 JN014 硫鸟嘌呤
324 JN015 硫酸长春碱
325 JN016 洛莫司汀
326 JN017 尼莫司汀
327 JN018 巯嘌呤
328 JN019 去甲长春花碱
329 JN020 塞替派
330 JN021 三尖杉酯碱
331 JN022 司莫司汀
332 JN023 托瑞米芬
333 JN024 拓扑替康
334 JN025 伊立替康
335 JN026 伊马替尼
336 JN027 依西美坦
JP 诊断用药
337 JP001 布氏菌素
338 JP002 胆影葡胺
339 JP003 碘苯酯
340 JP004 碘番酸
341 JP005 碘佛醇
342 JP006 碘海醇
343 JP007 碘化油
344 JP008 碘帕醇
345 JP009 碘普罗胺
346 JP010 泛影葡胺
347 JP011 复方泛影葡胺
348 JP012 钆喷酸葡胺
349 JP013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化物
350 JP014 旧结核菌素
351 JP015 硫酸钡
352 JP016 吲哚菁绿
JQ 专科用药(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353 JQ001 阿达帕林
354 JQ002 阿托品
355 JQ003 阿维 A 酯
356 JQ004 阿昔洛韦
357 JQ005 氨碘肽
358 JQ006 氨溶液
359 JQ007 倍氯米松
360 JQ008 苯甲酸
361 JQ009 吡嘧司特钾
362 JQ010 吡诺克辛
363 JQ011 丙酸氯倍他索
364 JQ012 玻璃酸酶
365 JQ013 玻璃酸钠
366 JQ014 垂体后叶素
367 JQ015 醋酸地塞米松(氟美松)
368 JQ016 醋酸地塞米松磷酸钠
369 JQ017 醋酸氟轻松(氟西奈德)
370 JQ018 醋酸氢化可的松
371 JQ019 地蒽酚
372 JQ020 地芬尼多
373 JQ021 地匹福林
374 JQ022 碘伏
375 JQ023 碘苷
376 JQ024 冻疮膏
377 JQ025 二硫化硒
378 JQ026 氟芬那酸
379 JQ027 氟甲松龙(氟米龙)
380 JQ028 氟米龙
381 JQ029 氟尿嘧啶
382 JQ030 复方地塞米松(皮炎平)
383 JQ031 复方莪术油
384 JQ032 复方呋喃西林
385 JQ033 复方苦参水杨酸
386 JQ034 复方氯己定地塞米松
387 JQ035 复方麻黄碱色甘酸钠
388 JQ036 复方尿囊素
389 JQ037 复方硼砂
390 JQ038 复方曲安缩松
391 JQ039 复方曲安西龙
392 JQ040 复方水杨酸
393 JQ041 复方水杨酸甲酯
394 JQ042 复方土槿皮酊
395 JQ043 复方托吡卡胺
396 JQ044 复方新霉素
397 JQ045 鬼臼毒素
398 JQ046 过氧苯甲酰
399 JQ047 哈西奈德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400 JQ048 黑豆馏油
401 JQ049 红霉素
402 JQ050 红霉素/过氧化苯甲酰
403 JQ051 后马托品
404 JQ052 环吡酮胺
405 JQ053 环丙沙星
406 JQ054 磺胺醋酰钠
407 JQ055 甲硝唑
408 JQ056 甲氧沙林
409 JQ057 甲紫
410 JQ058 肼屈嗪
411 JQ059 聚甲酚磺醛
412 JQ060 卡泊三醇
413 JQ061 卡前列甲酯
414 JQ062 卡替洛尔
415 JQ063 糠馏油
416 JQ064 可的松
417 JQ065 克罗米通
418 JQ066 克霉唑
419 JQ067 利巴韦林
420 JQ068 利福平
421 JQ069 联苯苄唑
422 JQ070 林旦
423 JQ071 庆大霉素
424 JQ072 硫酸新霉素
425 JQ073 炉甘石
426 JQ074 卤米松
427 JQ075 氯霉素
428 JQ076 氯霉素/玻璃酸钠
429 JQ077 马来酸麦角新碱
430 JQ078 马来酸噻吗洛尔
431 JQ079 麦角新碱
432 JQ080 毛果芸香碱
433 JQ081 煤焦油
434 JQ082 硝酸咪康唑
435 JQ083 莫匹罗星软膏
436 JQ084 萘甲唑林
437 JQ085 尿素
438 JQ086 牛磺酸
439 JQ087 硼酸
440 JQ088 泼尼卡酯
441 JQ089 泼尼松龙
442 JQ090 普拉洛芬
443 JQ091 普罗碘铵
444 JQ092 羟苄唑
445 JQ093 羟甲唑啉
446 JQ094 氢溴酸东莨菪碱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447 JQ095 氢溴酸后马托品
448 JQ096 曲安奈德
449 JQ097 曲安奈德/益康唑
450 JQ098 溶菌酶
451 JQ099 噻吗洛尔
452 JQ100 赛洛唑啉
453 JQ101 色甘酸钠
454 JQ102 升华硫
455 JQ103 十一烯酸
456 JQ104 双氯非那胺
457 JQ105 水杨酸
458 JQ106 水杨酸苯酚
459 JQ107 四环素
460 JQ108 四环素/可的松
461 JQ109 缩宫素注射剂
462 JQ110 酞丁安
463 JQ111 酮康唑
464 JQ112 酮替芬
465 JQ113 透明质酸钠
466 JQ114 托吡卡胺
467 JQ115 妥布霉素
468 JQ116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
469 JQ117 维 A 酸
470 JQ118 维胺酯
471 JQ119 维胺酯/维生素 E
472 JQ120 无极膏
473 JQ121 硝酸咪康唑
474 JQ122 硝酸益康唑
475 JQ123 复方新霉素
476 JQ124 林可霉素
477 JQ125 盐酸特比萘芬
478 JQ126 盐酸妥拉唑啉
479 JQ127 氧氟沙星
480 JQ128 氧化锌
481 JQ129 依沙吖啶
482 JQ130 乙酰唑胺
483 JQ131 异维 A 酸
484 JQ132 益康唑
485 JQ133 益康唑/曲安奈德
486 JQ134 荧光素钠
487 JQ135 疣迪
488 JQ136 鱼肝油酸钠
489 JQ137 鱼石脂
490 JQ138 樟脑
491 JQ139 樟脑薄荷柳酯
492 JQ140 制霉素
493 JQ141 重组人干扰素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494 JQ142 左布诺洛尔
495 JQ143 左卡巴斯汀
JR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496 JR001 复方氯化钠
497 JR002 复方乳酸钠葡萄糖
498 JR003 氯化钾
499 JR004 氯化钠
500 JR005 葡萄糖
501 JR006 葡萄糖氯化钠
502 JR007 乳酸钠
503 JR008 乳酸钠林格
504 JR009 碳酸氢钠
JS 中成药
505 JS001 艾附暖宫丸
506 JS002 安坤赞育丸
507 JS003 安脑丸
508 JS004 安神补脑液
509 JS005 安神补心丸、胶囊
510 JS006 八宝眼药
511 JS007 八珍益母丸、颗粒
512 JS008 八正合剂
513 JS009 拔毒膏贴膏
514 JS010 拔毒生肌散
515 JS011 白斑膏
516 JS012 百合固金丸、口服液
517 JS013 百令胶囊
518 JS014 斑秃丸
519 JS015 保妇康栓
520 JS016 鼻窦炎口服液
521 JS017 鼻咽清毒颗粒
522 JS018 鼻炎滴剂、片、糖浆
523 JS019 鼻渊舒胶囊
524 JS020 萆薢分清丸
525 JS021 冰硼散
526 JS022 拨云退翳丸
527 JS023 补脾益肠丸
528 JS024 补肾固齿丸
529 JS025 补肾益脑片
530 JS026 补心气口服液
531 JS027 参附注射剂
532 JS028 参附注射液
533 JS029 参莲胶囊
534 JS030 参苓白术丸、散
535 JS031 参苓白术丸、散
536 JS032 参芪片
537 JS033 参芪片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538 JS034 参芍片
539 JS035 柴胡注射液
540 JS036 产妇康颗粒
541 JS037 沉香化滞丸
542 JS038 沉香舒气丸
543 JS039 大补阴丸
544 JS040 代温灸膏
545 JS041 丹参酮胶囊
546 JS042 丹栀逍遥丸
547 JS043 胆石通胶囊
548 JS044 胆舒胶囊
549 JS045 当归补血丸
550 JS046 当归调经丸
551 JS047 当归龙荟丸
552 JS048 滴通鼻炎水
553 JS049 地榆槐角丸
554 JS050 跌打七厘散
555 JS051 跌打万花油
556 JS052 跌打镇痛膏
557 JS053 耳聋左慈丸
558 JS054 二妙丸
559 JS055 防风通圣丸
560 JS056 风湿骨痛胶囊
561 JS057 风湿液
562 JS058 妇科千金片
563 JS059 妇科十味片
564 JS060 妇乐颗粒
565 JS061 妇女调经丸
566 JS062 妇炎平胶囊
567 JS063 复方陈香胃片
568 JS064 复方胆通片
569 JS065 复方罗布麻片、颗粒
570 JS066 复方青黛胶囊
571 JS067 复方青黛丸
572 JS068 复方石淋通
573 JS069 复方皂矾丸
574 JS070 肛泰栓
575 JS071 葛根芩连片
576 JS072 根痛平片、颗粒
577 JS073 宫血宁胶囊
578 JS074 狗皮膏
579 JS075 骨刺宁胶囊
580 JS076 骨刺丸、片
581 JS077 骨疏康颗粒
582 JS078 骨通贴膏
583 JS079 骨仙片
584 JS080 骨有灵擦剂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585 JS081 骨质宁擦剂
586 JS082 固本益肠片
587 JS083 冠脉宁片
588 JS084 冠心丹参片
589 JS085 冠心苏合丸
590 JS086 归脾合剂、丸
591 JS087 桂林西瓜霜
592 JS088 桂龙咳喘宁胶囊
593 JS089 桂枝茯苓胶囊、丸
594 JS090 海珠喘息定
595 JS091 寒湿痹颗粒
596 JS092 荷叶丸
597 JS093 猴菇菌片
598 JS094 华佗再造丸
599 JS095 滑膜炎颗粒
600 JS096 化痔栓
601 JS097 槐角丸
602 JS098 黄连羊肝丸
603 JS099 黄氏响声丸
604 JS100 回生第一丹
605 JS101 茴香橘核丸
606 JS102 活力苏口服液
607 JS103 活络丸
608 JS104 活胃散
609 JS105 活血通脉胶囊
610 JS106 活血止痛散、胶囊
611 JS107 活血止痛散、胶囊
612 JS108 霍胆丸、片
613 JS109 季德胜蛇药片
614 JS110 济生肾气丸
615 JS111 加味保和丸
616 JS112 加味逍遥丸
617 JS113 加味左金丸
618 JS114 健步强身丸
619 JS115 健脾益肾颗粒
620 JS116 降糖舒胶囊
621 JS117 接骨七厘片、散
622 JS118 结石通
623 JS119 金胆片
624 JS120 金刚藤糖浆
625 JS121 金鸡片
626 JS122 金匮肾气丸
627 JS123 金芪降糖片
628 JS124 金钱草颗粒
629 JS125 金水宝胶囊
630 JS126 金锁固精丸
631 JS127 京万红软膏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632 JS128 颈复康颗粒
633 JS129 九华膏
634 JS130 九气拈痛丸
635 JS131 久芝清心丸
636 JS132 橘红丸
637 JS133 抗骨增生胶囊
638 JS134 抗骨质增生丸
639 JS135 渴乐宁胶囊
640 JS136 乐脉颗粒
641 JS137 利胆排石片
642 JS138 利脑心胶囊
643 JS139 连翘败毒丸、膏
644 JS140 良附丸
645 JS141 羚羊感冒片
646 JS142 六君子丸
647 JS143 龙胆泻肝
648 JS144 癃清片
649 JS145 麻仁丸、胶囊
650 JS146 麻仁滋脾丸、胶囊
651 JS147 马应龙八宝眼膏
652 JS148 马应龙痔疮膏、栓
653 JS149 慢肾宝合剂
654 JS150 礞石滚痰丸
655 JS151 明目地黄丸
656 JS152 明目上清片
657 JS153 摩罗丹
658 JS154 木瓜丸
659 JS155 木香槟榔丸
660 JS156 脑安胶囊
661 JS157 脑血康片、胶囊、口服液
662 JS158 尿毒清颗粒
663 JS159 尿感宁颗粒
664 JS160 尿塞通
665 JS161 牛黄清宫丸
666 JS162 牛黄醒消丸
667 JS163 牛黄至宝丸
668 JS164 女金丸
669 JS165 皮肤康洗液
670 JS166 偏瘫复原丸
671 JS167 平肝舒络丸
672 JS168 普乐安
673 JS169 七厘散、胶囊
674 JS170 七制香附丸
675 JS171 气滞胃痛颗粒
676 JS172 前列通片
677 JS173 强力枇杷露
678 JS174 强力天麻杜仲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679 JS175 强肾片
680 JS176 青黛散
681 JS177 青黛丸
682 JS178 清风止痒颗粒
683 JS179 清眩丸、片
684 JS180 清咽滴丸
685 JS181 清咽润喉丸
686 JS182 去腐生肌散
687 JS183 全天麻胶囊
688 JS184 热炎宁颗粒
689 JS185 人参归脾丸
690 JS186 人参健脾丸
691 JS187 人参养荣丸
692 JS188 人参再造丸
693 JS189 如意金黄散
694 JS190 三金片
695 JS191 三七伤药片
696 JS192 散风活络丸
697 JS193 散结灵胶囊
698 JS194 山海丹
699 JS195 山海丹胶囊
700 JS196 伤科接骨片
701 JS197 伤科接骨片
702 JS198 伤湿止通膏
703 JS199 蛇胆陈皮片
704 JS200 肾骨胶囊
705 JS201 肾炎康复片
706 JS202 肾炎四味片
707 JS203 肾炎消肿片
708 JS204 生化丸
709 JS205 生血宝颗粒
710 JS206 生血丸
711 JS207 湿热痹颗粒
712 JS208 十灰丸
713 JS209 十全大补丸
714 JS210 十香返生丸
715 JS211 石斛明目丸
716 JS212 石斛夜光丸
717 JS213 舒肝和胃丸
718 JS214 舒肝和胃丸
719 JS215 舒肝丸
720 JS216 舒肝止痛丸
721 JS217 舒筋活血片、丸
722 JS218 舒心口服液
723 JS219 双香排石冲剂
724 JS220 四君子丸
725 JS221 四妙丸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726 JS222 四磨汤口服液
727 JS223 四逆汤
728 JS224 四神丸
729 JS225 四物合剂
730 JS226 四消丸
731 JS227 松龄血脉康胶囊
732 JS228 苏合香丸
733 JS229 速效牛黄丸
734 JS230 缩泉丸
735 JS231 锁阳固精丸
736 JS232 糖脉康颗粒
737 JS233 天麻钩藤颗粒
738 JS234 天麻丸
739 JS235 天舒胶囊
740 JS236 天王补心丹
741 JS237 甜梦胶囊
742 JS238 通塞脉片
743 JS239 通天口服液
744 JS240 通心络胶囊
745 JS241 通宣理肺丸
746 JS242 痛风定胶囊
747 JS243 尪痹颗粒
748 JS244 维 C 银翘片
749 JS245 胃复春片
750 JS246 胃苏颗粒
751 JS247 温胃舒胶囊、颗粒
752 JS248 稳心颗粒
753 JS249 乌蛇止痒丸
754 JS250 五福化毒丸
755 JS251 五苓片
756 JS252 五子衍宗丸、口服液
757 JS253 西黄清醒丸
758 JS254 锡类散
759 JS255 仙灵骨葆胶囊
760 JS256 鲜竹沥
761 JS257 香砂六君丸
762 JS258 香砂平胃颗粒
763 JS259 香砂枳术丸
764 JS260 消咳喘
765 JS261 消渴丸
766 JS262 消栓再造丸
767 JS263 小柴胡颗粒
768 JS264 小建中颗粒
769 JS265 小金丸
770 JS266 小青龙颗粒
771 JS267 心宝丸
772 JS268 心脉通片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773 JS269 心脑康胶囊
774 JS270 心脑舒通胶囊
775 JS271 心通口服液
776 JS272 心血宁片
777 JS273 新雪颗粒
778 JS274 熊胆眼药水
779 JS275 虚寒胃痛颗粒
780 JS276 癣湿药水(鹅掌风药水)
781 JS277 眩晕宁颗粒
782 JS278 血府逐瘀丸、胶囊、口服液
783 JS279 阳和丸
784 JS280 养胃颗粒
785 JS281 养胃舒胶囊、颗粒
786 JS282 养心氏片
787 JS283 养血安神丸
788 JS284 养血清脑颗粒
789 JS285 养血荣筋丸
790 JS286 养血饮口服液
791 JS287 腰痛宁胶囊
792 JS288 野菊花栓
793 JS289 一清胶囊、颗粒
794 JS290 一清颗粒
795 JS291 医痫丸
796 JS292 乙肝清热解毒颗粒
797 JS293 乙肝养阴活血颗粒
798 JS294 乙肝益气解郁颗粒
799 JS295 益母草颗粒、膏
800 JS296 益肾蠲痹丸
801 JS297 益心丸、胶囊
802 JS298 益血生胶囊
803 JS299 茵陈五苓丸
804 JS300 银翘解毒片
805 JS301 银屑灵
806 JS302 右归丸
807 JS303 淤血痹颗粒
808 JS304 玉泉丸
809 JS305 元胡止痛片
810 JS306 越鞠保和丸
811 JS307 再造丸
812 JS308 再障生血片
813 JS309 枣仁安神液
814 JS310 珍珠明目滴眼液
815 JS311 镇脑宁胶囊
816 JS312 正柴胡饮(颗粒)
817 JS313 正骨水
818 JS314 正红花油
819 JS315 正清风痛宁片
序号 药品序号 通用名称
820 JS316 正天丸
821 JS317 知柏地黄丸
822 JS318 脂必妥片
823 JS319 脂康颗粒
824 JS320 枳实导滞丸
825 JS321 痔疮栓、片
826 JS322 中风回春丸、片
827 JS323 朱砂安神丸
828 JS324 珠黄散
829 JS325 猪苓多糖注射剂
830 JS326 壮腰健肾丸
831 JS327 追风透骨丸、片
832 JS328 滋心阴口服液
833 JS329 紫草油
834 JS330 紫金锭散、软膏
835 JS331 祖师麻片
836 JS332 左归丸
837 JS333 左金丸
说明:
纳入《网上竞价药品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药品类别下所有通用名的药品均可参与竞
价。
凡根据本文件,要求竞价人明确的事项(如细化的剂型、证照的有效期限等),竞
价人必须在其资质证明材料和竞价文件中予以明确。如竞价人未予明确上述事项,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拒绝其参与竞价或进行推测,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于竞价人
之结果,由竞价人自负。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网上竞价采购竞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中介机构机构
名称地址
名称: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 15 号 13 层
邮编:100029
传真:(010)64451481
电话:(010)64451482、64451503
电子邮件:hewg@
2
采购人名称及
地址
见《招标人名录》
3 领导机构 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组织委员会
4 主管部门 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
5 竞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后至采购周期结束之日
6
竞价文件
的组成
1)竞价申报函及竞价报价;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竞价代理人授权书;
4)资格证明文件;
5)竞价截止时间之前,竞价人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上申报系统中已有的产品不需递交第 4 项。
凡已成为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全国性会员的药品生产企业,请与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员部联系,确认您所投产品资质
齐全。
7
竞价文件递交
时间和地点
1)竞价产品网上申报时间:2005 年 1 月 21 日-3 月 5 日。
2)竞价产品纸质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05 年 2 月 18 日-2 月 25 日
每日 9 时-17 时,逾期恕不接收.
3)竞价代理人授权书递交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 9 时-13 时 30 分
4)竞价文件提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
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 15 号 13 层)
8
网上公开竞价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 年 3 月 15 日-3 月 17 日(每日 9 时-17 时)。
地点:能接入互联网的任意地点
9 报价原则
竞价药品按照包装单位报价。口服制剂(包括口服液和口服溶液)
按最小包装报价,例如:盒、瓶、袋等;注射剂(包括粉针剂和大
小容量注射液)按支、瓶、袋报价;外用制剂中的贴剂、贴膜、贴
片等按最小包装报价;栓剂按最小包装报价,例如:盒;外用制剂
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
剂、喷雾剂、气雾剂等按支报价。
如竞价人所投药品的剂型未包含在上述剂型中,请于 2005 年 3 月
5 日以前向中介机构机构询问报价原则。
10
报价公布的时
间和方式
竞价人将在报价期间内进行三次网上公开竞争性报价。每次报价截
止后,中介机构机构将向所有竞价人公布当天所有竞价报价。所有
竞价药品必须参加第一次报价,未参加第一次报价的药品,将被取
消参加网上竞价的资格。
报价公布时间为 2005 年 3 月 15 日-3 月 17 日每日 17 时 30 分。
11 定标方法
竞价评审专家委员会定性表决后形成成交候选品种。成交候选品种
经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和组织委员会审核通
过后,形成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由招标人根据本单位临床用药需求
在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选择采购。
12
竞价成交品种
公布时间
2005 年 3 月 27 日
13
竞价成交品种
网上确定配送
商时间
2005 年 3 月 28 日-3 月 31 日
成交候选品种
配送商的确定
1)成交候选品种目录公布后,成交候选人应根据中介机构机构公布
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
选结果,在网上确定其成交候选品种在各城市的配送商。
2)没有确定配送商的或选择配送不齐全的,视为配送方案不合格,
按废标处理。
发布成交候选
通知书、签订
药品购销合同
时间:2005 年 4 月 1 日—4 月 5 日。每日 9:00-17:30
地点:凯康国际酒店 13 层。
15
评标定标结果
公示时间
时间:2005 年 4 月 1 日-4 月 15 日。
14
中介机构机构
服务费标准和
收费办法
1)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以
成交人的实际交易量为准进行计算。
2)收费办法:对于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数量的药品,由成交
人在与采购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以合同采购数量为准计算后向中
介机构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至成交人与采购人交易结
束后,再按成交企业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的
用药量统计报表多退少补;对于采购人在药品购销合同中未明确采
购数量的新产品,至成交人与采购人交易结束后,按成交企业出具
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的用药量统计报表计算后交
纳至中介机构机构。
16 采购周期 2005 年 4 月 16 日至 2005 年 4 月 15 日。
17
配送区域军队
药材供应机构
北京配送区、天津配送区:北京军区天津药材供应站负责
太原配送区:北京军区太原药材供应站负责
石家庄配送区:北京军区石家庄药材供应站负责
呼和浩特配送区:北京军区呼和浩特药材供应站负责
18
军队药材供应
机构联系方式
1)名称:北京军区天津药材供应站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 67 号
联系人:雷春 田伟江 邮政编码:300182
电话:(022)84267021 84666929
2)名称:北京军区太原药材供应站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西一巷 14 号
联系人:梁建军 朱玉彬 邮政编码:030012
电话:(0351)4982247 4982269
3)名称:北京军区石家庄药材供应站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区苑东街 7 号
联系人:胡海 王键 邮政编码:050084
电话:(0311)3625106 7980217
4)名称:北京军区呼和浩特药材供应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郭宏 黄建军 邮政编码:010051
电话:(0471)6580350
19
信息发布
渠道
,请竞价人密切关注。
总 则
定义
本须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网上竞价采购”,是指多家医疗机构采用网上竞价采购的方式以相同的价格
购买药品和伴随服务的行为。
(2)“采购人”,是指参加网上竞价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此文件中特指北京军区
所属 18 家医疗机构、北京军区部队卫生机构及总后所属 1 家医疗机构。
(3)“竞价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
(4)“中介机构机构”,是指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
得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特指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
适用范围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
采购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工作规范》),制定本须知。
(2)参与本次网上竞价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各方当事人,
适用本须知。
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网上竞价采购当事人
采购人及其资金来源
(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全部登录在《招标采购人名录》中。
(2)采购人将履行《工作规范》明确的各项职责,杜绝《工作规范》禁止的各种
不规范行为。
(3)资金来源是采购人的药品周转金或其他自有资金。采购人对成交药品将按照
通用合同条款明确的办法与成交人结算货款。
合格的竞价人
(1)竞价人参加网上竞价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2)商业信誉良好;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
记录;
6)通过北京军区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的资格审查;
7)具有合法、可靠的药品来源;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接受接受药品生产企业竞价。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作
为代理人以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竞价。药品经营企业代理生产企业进行竞价的,应持
有药品生产企业出具的《竞价代理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竞价人应按照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应当对竞价采购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竞价人在参加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
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采购人可拒绝接受其参与竞价。
(5)竞价人不得与本采购活动中介机构存在产权关系。
成交药品的配送
与中标药品配送规则相同(详见本文件 )
合格的药品
(1)竞价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药品,并能够按照药品购销合同
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2)中介机构将根据竞价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对竞价药品进行资格审查,通过
审查的药品为合格的竞价药品。
竞价采购文件
竞价采购文件构成
(1)竞价采购文件包括:
1)竞价邀请函;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网上竞价采购须知及前附表;
4)通用合同条款;
5)部分竞价文件格式样本;
(2)竞价人应认真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竞价人没有按照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1)竞价人对竞价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在报价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以
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下同)通知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将予以答
复。对澄清要求的答复是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中介机构对竞价人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通过
)答复,并通知所有竞价采购文件收受人。对竞价人澄清要求的任
何答复全 上登录。没有在 上登录的任
何答复均不应成为竞价人制作竞价文件的依据。
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1)在竞价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采购人可通过中介机构主动地或在解答竞价
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时,对竞价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2)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 上发布相关信
息通知所有购买竞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竞价人可按照本须知的
规定,对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提出澄清要求。
竞价文件的编制
竞价的语言
竞价人提交的竞价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竞价人与中介机构就有关竞价的
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竞价人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
须译成中文。
竞价文件构成
(1)竞价申报函及竞价报价;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竞价代理人授权书;
(4)资格证明文件;
(5)竞价截止时间之前,竞价人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次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的竞价文件由北京军区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委托
中介机构负责收取。竞价文件是竞价评标的重要依据,竞价人应对其真实性、合法性
承担全部责任。
竞价申报函
竞价申报函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竞价的申请函,是竞价人向采购人发出的要
约,竞价人必须严格遵守。
竞价代理人授权书
药品经营企业以药品生产企业名义代理竞价的,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格式出具《竞
价代理人授权书》。代理药品生产企业竞价的药品经营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竞价代理
人,其所有竞价行为直接对药品生产企业产生法律效力,由该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生
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竞价人出具的委托特定人员进行网上竞价采购具体业务
工作的授权文件。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人员的行为视为竞价人的行为。
资格证明文件
(1)竞价人应递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产品证明文件具体目录及要求详见北
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 《资格证明文件粘帖册》。
(2)竞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参加竞价,并说明成交
后的合同履行能力。竞价人委托他人进行配送的,应提交配送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
(3)竞价人提交的产品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其竞价药品是合格的,符合招标文
件的规定。
(4)竞价人使用中介机构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可登录此次
招标竞价产品网上申报系统,查看其产品是否以登录在申报系统中。申报系统中已有
的产品,为相关资质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企业不需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申报系统中
没有的产品,企业应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竞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将成为评标的重要依据。竞价人
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负。
(6) 凡已成为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全国性会员的药品生产企业,请与北京海
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员部联系,确认您所投产品资质文件齐全。
竞价文件的递交
竞价文件递交时间
(1)竞价产品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05 年 2 月 18 日-2 月 25 日 9 时-17
时。竞价代理人授权书递交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 9 时至 13 时 30 分。
(2)中介机构收到竞价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竞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中介机构和
竞价人受竞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竞价截止时间。
(4)中介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竞价人在递交竞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价文件。但中介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竞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竞价人发出的书面通知。
(2)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后,竞价人不得对其竞价文件做任何修改。从竞价截止
时间至竞价有效期期满之前,竞价人不得撤回其竞价。
竞价药品资格审查及竞价产品申报
(1)中介机构将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向潜在竞价人发放此次竞价采购竞价产品网
上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竞价人可在 2005 年 1 月 21 日至 3 月 5 日使用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该系统进行竞价产品的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系统中已有的产品为资格证明文件尚在有效期内的可竞价产品,
竞价人可直接申报。网上申报系统中没有的产品,竞价人应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中介
机构审核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经审查合格的药品为合格的可竞价药品,
由中介机构录入网上申报系统,竞价人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3)作为竞价代理人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对其持有的《竞价代理人授权书》进行
编号,并在网上申报竞价药品时将每一竞价药品的《竞价代理人授权书》的编号录入
竞价系统。竞价人应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因《竞价代理人授权书》编号录入错误导致
无法正常竞价或竞价被拒绝的,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4)中介机构将对竞价药品的合法来源进行审核。凡不具备《竞价代理人授权
书》的竞价药品以及重复竞价药品,均作为废标处理。中介机构将于评标开始前公示
废标情况及原因。
网上公开竞价
(1)竞价人必须在 2005 年 3 月 15 日~3 月 17 日(每日 9 时~17 时),通过
进行网上竞价报价。
(2)三次网上报价公布时间:每次报价截止后,中介机构机构将所有竞价报价
向所有竞价人公布。报价公布时间为:2005 年 3 月 15 日~3 月 17 日每日 17 时 30 分。
所有竞价产品必须参加第一次报价,未参加第一次报价的竞价产品,将被取消参加网
上竞价的资格。
http:// .
(3)竞价人在竞价报价时,应仔细查看中介机构公布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
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选结果。竞价报价表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
有税费、配送费用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竞价人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无论同一集
中竞价采购组织中的采购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存在何种差别,每种药品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竞价药品按照包装单位报价。口服制剂(包括口服液和口服溶液)按最小包装
报价,例如:盒、瓶、袋等;注射剂(包括粉针剂和大小容量注射液)按支、瓶、袋
报价;外用制剂中的贴剂、贴膜、贴片等按最小包装报价;栓剂按最小包装报价,例
如:盒;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
剂、喷雾剂、气雾剂等按支报价。
如竞价人所投药品的剂型未包含在上述剂型中,请于 2005 年 3 月 5 日以前向中介
机构询问报价原则。
(5)此次竞价采购采购人将于报价前根据采购人的历史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预先
设定竞价品种的标底。高于标底的报价原则上不被接受。竞价人对竞价药品的报价如
高于采购人相同药品近期的最低购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成交。
(6)一般情况下,竞价人所报出的竞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如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较大,由采购人授权招标采购办公室与成交人
重新议价。
(7)采购人和成交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成交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
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8)根据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实
施方案》的规定,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的采购周期内如成交药品发生
政府性调价,致使成交药品临时零售价格高于新的政府最高限价的,由采购人授权招
标采购办公室与成交人协商调整成交药品的价格,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备
案。成交人应承担已配送药品因政府性降价而造成的损失。
竞价有效期
竞价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如果竞价人在竞价报价截止后撤销其报价,
采购人有权按照 2000 元/品种向竞价人追缴违约金,并在以后的招标中扣减该竞价人的
信用分。
竞价货币
无论药品的来源如何,竞价人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成交候选品种的确定
竞价专家委员会
(1)采购人依法组建网上竞价专家委员会。竞价专家委员会由药学组成,人数为
11 人。
(2)竞价专家由采购人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
按照采购药品的特点和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或由议价专家担任。
(3)从抽取专家到开始评审和比较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24 小时。
(4)竞价专家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竞价评审专家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
他好处。竞价评审专家委员会和参竞价采购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入围品种情况以及与评审毕竟有关的其他情况。
(5)竞价专家委员会只对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品种进行评审和比较。
成交候选品种的确定
(1)网上竞价结束后,报价高于标底的药品应由竞价人提供书面说明,由竞价专
家委员会进行定性表决,确定该品种是否可以成为成交候选品种。成交候选品种经管
理小组审核通过后形成《成交候选品种目录》。
(2)所有竞价药品的报价超过政府规定价格的,不得成交。
确定成交候选品种配送商
(1)成交候选品种公布后,成交候选人应根据中介机构公布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
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配送商遴选结果,确定其成交品种在各城市的配送
商。确定工作在 2005 年 3 月 28 日-3 月 31 日网上进行。
(2)对于指定由军队药材供应站配送的成交药品,竞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委托相应的军队药材供应站承担配送任务,并保证军队药材供应站具有充足货源。具
体配送协议由竞价人与军队药材供应站另行签订。
确定药品采购数量
(1)对于医疗机构已使用过的品种,采购人在定标时明确采购数量,该采购量可
以按照±20%的范围浮动。该浮动范围的上限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同意后可以突破,
下限采购人应予以保证。
(2)在本次网上竞价采购周期内,如果合同采购数量未能完成,剩余数量将顺延
1 个月继续采购,完成合同采购量。
(3)对于医疗机构未使用过的新品种、老品种的新剂型及新规格,可暂不明确采
购数量,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配送的数量结算货款(老品种的剂型及规格不变,但药品
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以往使用情况不同的,不属于新品种)。
成交候选通知书
(1)《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确定后,中介机构将向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候选通知
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竞价人。
(2)成交候选通知书是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竞价人具有法律效
力。成交候选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候选结果的,或者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
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的标准向中介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人的实际交易量为准进行计算。
(3)对于采购人在药品购销合同中明确数量的药品,在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按照
合同中规定的数量为准收取代理服务费预付款,至成交人与采购人交易结束后,按成
交人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采购中心的用药量统计报表进行多退
少补。
(4)对于采购人在药品购销合同中未明确采购数量的新产品,至成交人与采购人
交易结束后,按成交人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的用药量统计报表
为准收取。
(5)成交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会
影响其在以后的投标中的投标信用分。
药品购销合同
(1)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成交候选人有权与采购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采购
人将在成交候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以招标文件规定日期为准),同成交候选
人订立书面合同。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与成交候选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
(3)中介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与采购人和成交候选人直接
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竞价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指:
(1)提供处方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扰乱市场秩序;
(3)相互串通报价,排斥其他竞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竞价人的
合法利益;
(4)以向采购人、中介机构或者相关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成交;
(5)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候选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7)对网上竞价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采购人确认竞价人在本次竞价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
资格,并提请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对情节严重者在两年内拒绝接受其投标。
合同的履行
成交人履约义务
(1)成交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按照招标
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履行规定的义务。成交人必须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向他人
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2)成交人应与其确定的配送商签订配送协议,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配
送商有充足的货源。
(3)招标文件、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成交人违约责任
(1)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有理由取消该成交人的所有成
交资格。
(2)成交人未按照规定向配送商提供成交药品,导致配送商供货延误或无法供
货,经医疗机构或配送企业举报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给予通
报警告;经医疗机构或配送企业举报三次以上,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
办公室有权取消该成交人的所有成交资格。
(3)成交人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按
照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4)成交人因违反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情节严重的,在下一次招标采购活
动对其信誉扣分;被废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在下一次招标和竞价采购活动。
配送商履约义务
(1)中选配送商应无条件接受成交人的委托,与成交人签订配送协议,承担成
交药品的配送任务。
(2)成交药品配送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成交药品配送合同以及配送协议履行规
定的义务。
(3)中选配送商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 GSP 认证步伐和推
进监督实施 GSP 工作进程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449 号)及相关规定,于规定时间
内向中介机构补交 GSP 认证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所有中选资格。
(4)招标文件、成交药品配送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配送商违约责任
(1)中选配送商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成交人的委托,经成交人举报,采购人有权
取消该中选企业的所有中选资格,并在两年内拒绝其参加采购人举行的药品集中招标
采购。
(2)配送商发生招标文件、成交药品配送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影响医疗机构
临床用药或成交人信誉的,成交人有权上报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
室,更换成交药品配送商。
(3)配送商出现缺货情况,应于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发出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
式将缺货情况及原因通知医疗机构。配送商出现缺货情况两次,但均按照规定及时通
知医疗机构的,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给予通报警告;缺货三
次以上或出现缺货情况未按照规定通知医疗机构的,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
标采购办公室有权取消该配送商配送资格。
(4)配送商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按
照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BJJQZB-2005-01)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结算时间 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配送的药品后 60 日内结算价款。
2 结算价格
采购人以成交价格结算价款。采购人和成交人可根据不
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成交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
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3 结算方式 由采购人直接同配送企业结算价款。
4 采购周期 2005 年 4 月 16 日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
第三章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通用合同条款
(BJJQZB-2005-01)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采购人” 是指参加此次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即公开招标采购的采
购人和网上竞价采购的采购人的总称。
(2)“成交人” 是指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即此次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中标人、议价成交人以及网上竞价成交候选人的总称。
(3)“合同”是指采购人与成交候选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
括:
1)成交人提交的投标/竞价文件;
2)《公开招标采购药品需求一览表》和《网上竞价采购药品需求一览
表》;
3)《中标候选通知书》和《成交候选通知书》;
4)《通用合同条款》;
5)其他相关文件。
(4)“合同价”,是指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人的价
格,也可解释为成交人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
(5)“成交候选品种”,是此次集中招标采购中公开招标采购中标/议价成交候选品
种、网上竞价成交候选品种的总称。
(6)“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人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
中规定成交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7)“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此次集中招标采购中采购人共同委托的中介服务组
织。
(8)“采购周期”,是指此次集中招标采购成交合同的履行期间,即采购人和成交
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时间。此次集中招标采购的采购周期为 12 个月,2005 年 4 月
16 日~2006 年 4 月 15 日。
2.产地
“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
3.规格
(1)应付药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相一致。
(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4.有效期
(1)应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除非招标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效期
的三分之二。
5.专利权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保护期的起诉。
6.包装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
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7.数量
(1)对于医疗机构已使用过的品种,招标人在定标时明确采购数量,采购量按照招
标人 2004 年实际消耗量向下 20%确定。该浮动范围的下限招标人应予以保证。
(2)在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周期内,如果合同采购数量未能完成,剩余数量将顺延 1
个月继续采购,作为补偿。
(3)对于医疗机构未使用过的新品种、老品种的新剂型及新规格,可暂不明确采购
数量,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配送的数量结算货款(老品种的剂型及规格不变,但药品的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以往使用情况不同的,不属于新品种)。
8.付款
(1)本合同对成交人付款的是作为采购人的医疗机构。自采购人收到成交人配送的
药品后 60 日内,由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价款。采购人和成交人可根据不同的
结算条件协商确定成交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采购人按月与成交人结算到期价款。每次付款均应包括当月应结算的全部药
品款项。
(3)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出付款要求,并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
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9.价格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
格应该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在采购期内,如果中标药品发生政府性调价,由
买方与卖方协商调整价格。中标人应承担已配送药品因政府性降价而造成的损失。
10.配送
招标文件指定由军队药材供应站配送的药品由军队药材供应站负责配送,其他成
交药品按照网上确定的配送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条款,由相应的配送商配送或由
成交人自行配送。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一般药品的配送应在 3
天内到达。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11.伴随服务
(1)成交人或其委托的配送单位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成交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12.质量保证及检验
(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
投标/竞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如果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
体要求通知成交人。如果成交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
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检验在成交人交货的最终目的
地进行。
(3)采购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
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成交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用
药。
(4)采购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
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 7 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3.成交人履约延误
(1)成交人应按照成交合同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向配送单位提供中标药品,或直接
对采购人进行配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成交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
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成交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
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
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
合同。
14.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条款第 13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采购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
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 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
周按 7 日计算,不足 7 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 10%,一旦
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2)成交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5.招标人履约义务
(1)采购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候选品种。成交人无违约行为,采购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成交候选品种。
(2)采购人将完成成交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
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 1 个月继续采购,作为补偿。
(3)成交药品售出后,医疗机构应主动结清货款,但最迟不得超过采购后的 60
日。指定结算银行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采购人必须要求成交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
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给予通报、警告等
处分。
16.不可抗力
(1)成交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
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成交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
括成交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
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成交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
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另行要求外,成交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
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
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招标代理服务费
(1)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确
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人的实际交易量为准进行计算。
(3)对于采购人在药品购销合同中明确数量的药品,在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按照
合同中规定的数量为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至成交人与采购人交易结束后,
按中标企业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采购中心的用药量统计报表进
行多退少补。
(4)对于采购人在药品购销合同中未明确采购数量的新产品,至成交人与采购人
交易结束后,按中标企业出具的实际交易量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上报采购中心的用药
量统计报表为准收取。
(5)成交人逾期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应按照逾期交纳金额的日万分之
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滞纳金,并赔偿招标代理机构由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18.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
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
向人民法院起诉。
19.违约终止合同
(1)在采购人对成交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
成交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如果成交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药品。
2)如果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如果采购人认定成交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评标时其它成交候选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 7 日内通知招标代理
机构并报北京军区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成交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
分费用负责。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采购人未按成交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成交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法
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0.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成交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提
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
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除非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22.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3.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24.主导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25.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
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6.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同样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第四章 部分投标、竞价文件格式样本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采购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投 标 函
(BJJQZB-2005-01)
致: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所有集中招标采购文件后,我方决定按照《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招标文件(BJJQZB-2005-01)》的规定参与投标。我方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报价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赔偿招标代理机构因上述
报价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瑕疵所蒙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果我方药品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时配送或委托配送单位配送中标药
品,确保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对于指定由军队药材供应站配送的中标药品,我方将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相应的军队药材供应站承担配送任务,并保证军队药材供应
站具有充足货源。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期起 90 日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
力。我方投标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中标。
我方承诺,我方同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产权关系,不会为达成此项目同招标
人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函及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
合同。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盖章): 1
法定代表人(签字): 1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递交截止时间:2005 年 2 月 18 日-2 月 25 日,每日 9 时-17 时
投标函递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JJQZB-2005-01)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
公司(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的
(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1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此次 2005 年北京军区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中提交投标文件、领取投标报价登录密
码、确认投标(议价)相关信息、参与议价价格谈判、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及执行和完
成合同、售后服务等工作,并以本企业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认可,
授权人的签字与本公司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1 11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1
代理人(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盖章): 1
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递交截止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 9 时-13 时 30 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递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书编号: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投标代理人授权书
(BJJQZB-2005-01)
致: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作为设在 (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生产下表中所列药品的
(生产企业名称)在此以生产企业的名义授权设在 (被授权的药品经营
企业所在地)的 (被授权的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作为代理人以
我厂(公司)名义就上述药品在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中
投标,在此我厂(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厂(公司)授权该企业作为代理人以我厂(公司)名义在此次招标活动中递交
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招标信息的确认、并进行投标报价。我厂(公司)与该企业共同承担
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责任。
二、我厂(公司)同意该企业在此次招标中对上述药品进行投标报价,一旦该报价被
招标人所接受,并最终成交,我厂(公司)将以该价格与招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按
照招标文件和药品购销合同的规定供货,保证货源充足。
三、作为我厂(公司)的代理人,该企业在此次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业务行为视为我厂
(公司)行为,直接对我厂(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我厂(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法律责任。
四、我厂(公司)知晓招标文件 关于“生产企业对于药品通用名、剂型相同,规
格、包装不同的药品,不得委托不同的代理人代为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的规定,并愿意承担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责任。
五、我厂(公司)与该企业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我厂(公司)与该企业另行签
订协议约定,与招标人无关。
序号 通用名 剂型 规格 包装
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采购周期截止日。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书应为原件,请投标人作好备份。2、请投标人在右上角填写本授权书的编号,并在网上
申报投标品种时将编号录入投标系统。授权书每页均应编号。3、表格不够时,投标人可另行复制,但
应加盖生产企业及投标人公章。3、本授权书于 2005 年 3 月 8 日(9:00-13:30)交至北京海虹药通电
子商务公司。
第二部分 网上竞价采购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竞 价 申 报 函
(BJJQZB-2005-01)
致: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所有网上竞价采购文件后,我方决定按照《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
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参与此次网上竞价采购,具体申报品种
以报价公示结果为准。
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报价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赔偿招标代
理机构因上述报价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瑕疵所蒙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果我方药品竞价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配送成交药品或委托中选配
送傻商配送成交药品,确保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
我方承诺,我方同本项目的中介机构没有产权关系,不会为达成此项目同采购人进
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竞价申报函及贵方的成交候选通知书将构成约束
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本竞价申报函自我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结束之时均
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竞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2005 年 2 月 18 日-2 月 25 日(每日 9:00-17:00)
递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
公司(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1 (被授权人的
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此次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
上竞价采购活动中提交竞价文件、领取报价登录密码、确认竞价相关信息、签订药品购销
合同及执行和完成合同、售后服务等网上竞价采购具体业务工作,并以本企业名义处理一
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认可,授权人的签字与本公司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递交时间:2005 年 3 月 8 日(9:00-13:30)
递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授权书编号:
代理人(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
网上竞价代理人授权书
(BJJQZB-2005-01)
致: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作为设在 (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生产下表中所列药品的
(生产企业名称)在此以生产企业的名义授权设在 (被授权的药品经
营企业所在地)的
(被授权的药品经营企业名称)用我厂(公司)生产(代理)的下表中所
列药品,就 2005 年北京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BJJQZB-2005-
01)递交竞价申报函并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如果这些药品成交,我公司保证向
被授权的企业提供货源,并承担这些药品的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序号 通用名 剂型 规格 包装
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本次网上竞价采购的采购周期截止日。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书应为原件,请企业作好备份。
2、请在右上角填写本授权书编号,并在网上申报竞价品种时将其录入竞价系统。授权书每页均应编
号。
3、表格不够时,可另行复制,但应加盖生产企业及竞价人公章。
4、本授权书于 2005 年 3 月 8 日(9:00-13:30)交至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