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YF2010-4064A030)
发 包 人:寿光市建桥学校筹建指挥部
招 标 人:寿 光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0 一 0 年 四 月 六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表………………………………………………02
第二章 招标产品技术资料………………………………………10
第三章 合同书……………………………………………………11
第四章 投标书格式………………………………………………14
第五章 评标办法…………………………………………………19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建设地点:寿光市东环路以东,金光街以北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要求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现场抽样必须检测合格
供货期限:具体供货时间满足施工单位、发包人进度的需要
招标内容:清单内全部内容(包括货物的供货及缺陷期内保修等所有内容)
保修期:2 年
标段划分:共 2 包(具体详见清单表)
2 合同名称: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合同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
投标单位资质: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电线电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
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7 投标有效期: 40 天
8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每包壹万元,请于 2010 年 5 月 4 日 10 时前将保证金打入代理
公司账户。开户行: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54475。户名:山
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打入后 将银行回执单注明项目名称传真至山东
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 0536-5207855. 联系人:王美云 电话:
0536-5207855,开标时并将银行回执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9
答疑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 15 时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代理
机构。 并以附件形式发送邮箱 zgx5591@。联系电话:0536-5207858 传真:
0536-5207855 联系人:郑桂霞
答疑时间:2010 年 4 月 30 日 12 时 00 分 , 投标单位查看邮箱 sgyf2109@ 关注
答疑情况,密码:369369。
10 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至:寿光市商务小区 5#楼 A 座 241 会议室
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限: 2010 年 5 月 5 日 14 点 00 分
13
开标时间:2010 年 5 月 5 日 14 点 00 分(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提前 30 分钟到达开标现场)
地点:寿光市商务小区 5#楼 A 座 241 会议室
1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mailto:%E5%B9%B6%E4%BB%A5%E9%99%84%E4%BB%B6%E5%BD%A2%E5%BC%8F%E5%8F%91%E9%80%81%E9%82%AE%E7%AE%B1zgx5591@
mailto:%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9F%A5%E7%9C%8B%E9%82%AE%E7%AE%B1sgyf2109@
15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每包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退回。
一、总则
l、工程说明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择
优选定供货商。
招标范围、日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l 项。
2、资金来源
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用于本材料采购合同项下的合格支
付。
3、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及投标费用规定
投标单位资质见前附表第 4 项要求。
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以下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检验报
告、业绩证明等。
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货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带身
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带委托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每一个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在组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任
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额度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有关
收费标准的 70%计取(按货物)。无论投标人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招
标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
中标额缴纳。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级差收费)
非由招标人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资格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
退。本招标文件电子文本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 % %
100—500 % % %
4、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6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和第 ll 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要求、合同
条款等。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
招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照前附表第 9
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
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作用。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供货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
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的完全价格。
本次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报价
均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材料、制作、包装、运输、利
润、税金、试化验费、装卸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
为全部计入。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填写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投
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及招标范围规定报价表中应有的但投标
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
中。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
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系数。
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量,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得改动。如实际供
货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要求分解单列的
费用,必须单列。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报价函;
货物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货物技术方案说明;
辅助材料;
售后服务承诺;
优惠条件;
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四章 。
9、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须知表”规定金额的投标
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过期不予受理。
任何未按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
标而予以拒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代理费后退回,履约保证金在乙方签
订合同前另行交纳每包 万元。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7 天原额退还。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ll、投标答疑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招标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9 项的规定递交。
投标答疑将尽快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
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 9 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l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 9 项、前附表第 10 项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正副本应分别注明,“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
文件封面与“报价函”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
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l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3.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
任何责任。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包封内,标明“投
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包封应写明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并注明投
标截止时限以前不得开封。
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投标单位承担招标文件错
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l4、投标时限: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限之前将招标文件
递交到规定地点。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
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15、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
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l 3 条规定编制、密封、
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 的
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开标
l6、开标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
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
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
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
代表人(代理人)印鉴;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l6.4 由代理公司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的投标单位名称,然
后按投标单位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宣读其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审
l7.评审内容的保密
从开始评标,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
评审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
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
标单位对招标人和评委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
格。
l8、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
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
面形式进行。
1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
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
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
异或保留是指对材料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
对合同中规定的供货商的权力及供货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
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
不公正的影响。评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
将可能被视为重大偏离或未实质响应(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离或未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
投标文件;
(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要求、技术标准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书中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招标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
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在实质上不响应的,或违
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并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
性的投标文件。
20.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
核,看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当单价与采购总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
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的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 1%以上者,
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若修正总价高于投标总价的,以投标总价为准,高出部分视为让
利;若修正总价低于投标总价的,以修正总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
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
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须知第 l 9 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评标结果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形式予以公布,只宣布结果,不
解释落标原因。
八、授予合同
22.合同授予标准
材料的供销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1 条确定的中标单位。
23.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
的投标单位。
2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由中标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供
销合同》。
中标单位如不按本须知 款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
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单位,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内容,不得将成
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5、补充说明:
25.1 中标单位负责把产品运至工地现场,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第二章 招标产品技术资料
一、招标内容
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本次招标共 2 包。
二、技术要求
各种规格的绝缘电线必须符合 GB5023、-GB5023,--1997 的国家
标准.电缆必须达到国家标准:GB/-2002 及其他国标和产
品标准要求,适合埋地敷设等,能承受一定的机械外力和一定的拉力。材质
证明资料齐全,必须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各项线缆的
指标必须符合国标要求。
必须具备 3C 认证证书,应具有发生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带
有 CMA 标志)。
电线和电缆的外皮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
并有 CCC 字样,所有标志应字迹清楚。
电线和电缆应符合国标要求,产品标签应标明型号、规格、标准
号、长度、长名和产地,规格包括额定电压蕊数和导体,标称截面积,标
准号包括国标编号和认证证书编号
电线和电缆等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耐热、阻燃的电线,
应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线蕊直径误差不应大于标称直径的 1%,线蕊允
许工作温度+70°。
BV-500V 型绝缘导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序号 1 2 3 4 5
蕊 线 标 称 截 面
mm2
6 10 16
绝缘层厚度 mm
电线、电缆按实际米数结算。电线、电缆每百米误差小于 米。
产品保质期为 2 年。产品保质期过后须终生保修(不包材料费)。
三、其他要求
1、产品包装要求:按厂家规定。
2、服务要求:投标方应满足招标的质量及工期要求,及时将产品运送
到工地现场,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书面施工技术及操作方法。
3、产品质保期见前附表,产品出现问题时,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否则招标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
保证金中扣除。
四、清单数量(为约计数量,仅供报价时参考,以综合单价报价)
电线电缆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m)
小计
产地及品
牌
电线
m 1000
电线
m 120000
电线
BV4 m 90000
电线
BV6 m 3500
电线
BV10 m 1200
电线
BV16 m 700
电线
BV25 m 300
电线
BV35 m 600
电线
BV50 m 60
第一包
合计
电缆
YJV224*50 m 500
电缆
YJV224*50+1*25 m 300
电缆
YJV224*70 m 500
电缆
YJV224*95 m 400
电缆
YJV224*120 m 300
第二包
合计
第三章 合同书
甲方:(总包单位)寿光市建桥学校建设指挥部
乙方:(中标单位)
根据 2010 年 月 日 ( 项目 )招标的招标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第 1 条 产品概况
项目名称:
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加工、制作,固定综合单价
第 2 条 产品的交接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
乙方必须于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的日期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寿光市建桥学校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由发包方、监理方和承包方共同验收。
第 3 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定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第 4 条 产品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用户提供产品。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目前国家执行的其它标准。
乙方保证向用户所供产品的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提供的
产品必须全部与招标件一致(变更除外),而又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其
产品保证在正确保养、正常环境下使用稳定、正常。
乙方负责产品质量的维修更换问题。
采购方、监理方和承包方验收乙方产品与招标文件或样品不符,质量达
不到要求,应无条件退货。
第 5 条 甲方工作
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
按合同规定条款付款。
6、乙方工作
做好此次招标产品的生产、检验、管理、运输、装卸和保修。
严格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产品。否则用户可拒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
担。
7 监督方的工作
7 1 监督甲乙双方是否执行合同。
第 8 条 交货期延误
交货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产品推迟到货,属乙方责任。
资金不到位,属甲方责任。
其他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第 9 条 货款支付方式
每供完合同总量的 20%,付供货量价款的 50%,全部供货完毕付至总价
款的 70%,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 90%,留 10%的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
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每年付余款的 50%,无息)。
第 10 条 违约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
甲方责任而使产品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产品验收不合格,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 1‰向用户支付违约金。产品质量达不到规
范及样品要求的,用户有权要求重新发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
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由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 11 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寿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12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甲、乙双方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产品保修期结束,价款付清后
即告终止。
第 13 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第 14 条 附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样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 15 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乙方各执 3 份。
甲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第四章 投标书格式
1. 报价函
采购人:寿光市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你方编号为(SDYF2010-406A030)的(货物)招标文件,遵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
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要求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
序号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品牌
第一包
第二包
以 上述报价及承诺,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要求、现行规范等定承包
上述货物的供应、检验、运输、装卸和保修。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商要求的工期供货
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招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 7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招标文件将构成
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2、货物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m)
小计
产地及品
牌
电线
m 1000
电线
m 120000
电线
BV4 m 90000
电线
BV6 m 3500
电线
BV10 m 1200
电线
BV16 m 700
电线
BV25 m 300
电线
BV35 m 600
电线
BV50 m 60
第一包
合计
电缆
YJV224*50 m 500
电缆
YJV224*50+1*25 m 300
电缆
YJV224*70 m 500
电缆
YJV224*95 m 400
电缆
YJV224*120 m 300
第二包
合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
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
名)为我公司的唯一代理人,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5、辅助资料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
简介、上两年度企业所获市级以上荣誉复印件、企业承担的类似合同复
印件及业绩表\业绩表及合同、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时)
6、货物技术方案说明
包括:货物的性能、特点、主要技术参数及偏离程度说明、货物技术要
求的各种检测报告等。
7、售后服务承诺
包括故障保修响应、维修时限、备品备件情况及可供应的年限等
8、优惠条件
过硬的质量、低廉的价格和优惠的付款方式是成交的主要条件之一
第五部分 评分办法
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在
投标企业社会信誉高、投标报价合理、质量和工期保证措施得当、供货方
案先进可行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 报价(75 分)
投标报价 75 分, 以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投标人为 5 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取平均值的
95%),与评标价相等的报价得 60 分。比评标价每低 1%加 1 分,最高加至 75
分。比评标价每高 1%减 分。
二、 生产厂家综合实力(8 分)
1、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力量,在 0—2 分范围内计分。
2、根据企业的社会信誉及荣誉称号(以原件为准),省级荣誉加 分,
国家级荣誉加 1 分,最多加至 2 分。
3、样品(0-4 分)
三、技术部分(10 分)
1、 性能与技术(8 分)
(1)主要根据货物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以及产品的性能是否满足技术内
容等在 2—5 分范围内计分。
(2)主要针对货物的先进性、适用性、稳定性在 1-3 分范围内计分。
2、 技术偏离项(2 分)。每个低于招标要求的项目扣 1 分,扣完为止。
四、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承诺(3 分)
1、售后服务与保修(2 分)
主要针对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整,投标单位在货物保修、维护响应
时间,定期回访等方面的承诺。评委在 1—2 分范围内打分。
2、投标单位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承诺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 0-1
分范围内评分。没有其它优惠条件承诺的此项不得分。
五、交货期(1 分)
交货期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靠,在 0—1 分范围内打分。
六、企业销售业绩(3 分)
投标单位自 2009 年以来已完成在同种或同类项目业绩在 50 万元至
100 万元之间的,每完成一个项目(合同原件为准)加 1 分;在 100 万元
至 300 万元之间的,每完成一个项目(合同原件为准)加 2 分;在 300 万
元至 500 万元之间(含 500 万元以上)的,每完成一个项目(合同原件为
准)加 3 分;最多加至 3 分。
(以上所有资质及合同要求均以原件为准)
根据评分结果确定 3 名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对候选人考察后确定最
终中标单位。开标时必须携带样品和营业执照及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各
种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