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度中期報告
股份代號: 0001
自強不息
商機無限
Interim Report 2014
Long-term Sustainable Gro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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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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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報
告
此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英文及中文版)(「中期報告」)已於本公司網站 登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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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資料及重要日期
3 董事會主席業務報告
7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4 董事個人資料
20 披露權益資料
33 企業管治
36 其他資料
37 中期財務報表
目錄
1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資料及重要日期
2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董事
李嘉誠 主席
李澤鉅 董事總經理兼副主席
甘慶林 副董事總經理
葉德銓 副董事總經理
鍾慎強 執行董事
鮑綺雲 執行董事
吳佳慶 執行董事
趙國雄 執行董事
梁肇漢 非執行董事
霍建寧 非執行董事
陸法蘭 非執行董事
周近智 非執行董事
麥理思 非執行董事
李業廣 非執行董事
郭敦禮 獨立非執行董事
葉元章 獨立非執行董事
馬世民 獨立非執行董事
周年茂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小蓮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䓪鳴 * 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英潮 獨立非執行董事
* 同時為馬世民之替任董事
審核委員會
張英潮(主席)
郭敦禮
洪小蓮
薪酬委員會
王䓪鳴(主席)
李嘉誠
郭敦禮
執行委員會
李澤鉅(主席)
甘慶林
葉德銓
鍾慎強
鮑綺雲
吳佳慶
趙國雄
葉建明 文嘉強
沈惠儀 關志堅
楊逸芝 馬勵志
公司秘書
楊逸芝
授權代表
葉德銓
楊逸芝
會計部首席經理
文嘉強
主要往來銀行
瑞穗實業銀行
三菱東京 UFJ 銀行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三井住友銀行
花旗銀行
華僑銀行
美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核數師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法律顧問
胡關李羅律師行
註冊辦事處
香港皇后大道中 2 號
長江集團中心 7 樓
股份登記及過戶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東 183 號
合和中心 17 樓 1712-1716 室
股份代號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0001
彭博資訊:1 HK
路透社:
網站
重要日期
公佈中期業績 2014 年 7 月 31 日
中期股息記錄日期 2014 年 9 月 2 日
派發中期股息 2014 年 9 月 12 日
3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業務報告
自強不息 商機無限
上半年度業績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股東應佔溢利為港幣
二百一十三億四千五百萬元。每股溢利為港幣九元二角二分。
中期股息
董事會宣佈派發二零一四年度中期股息每股港幣六角三分八(二零一三年度每股港幣五
角八分),給予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二)營業時間結束時已登記在本公司股東名冊
內之股東。上述股息連同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已派發之特別股息每股港幣七元,截
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合共派息每股為港幣七元六角三分八。上述中期股息
將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五)派發。
業務展望
業務回顧
營運表現
回顧上半年,歐美經濟繼續以緩慢而穩定的步伐復甦,惟市場仍存在不穩定因素,影響
環球經濟增長速度。
集團上半年整體業績理想。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集團攤佔和記黃埔
集團業績前之溢利為港幣七十一億三千五百萬元,較去年同期下調百分之一。
今年首六個月,香港物業銷售收益較去年同期為佳,內地物業銷售收益則較預期為低,
物業租務之收益貢獻因出售天水圍嘉湖銀座物業而有所減少,而「酒店及套房物業組合」
則維持穩定,基建業務收益因新增荷蘭廢物轉化能源項目有理想增長。集團於今年上半
年經營溢利上升,惟投資物業之公平值增加少於去年同期,但業績維持良好。
董事會主席業務報告(續)
4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香港地產業務方面,集團推售之物業項目市場反應符合預期,上半年物業銷售較去年同
期為佳。近月市場氣氛及物業成交雖見改善,惟建築成本將持續上升,而房屋政策將繼
續主導整體樓市發展方向。
內地地產業務較為放緩,但長遠有信心可保持穩健發展,而海外地產業務則繼續穩步擴
展。集團將按不同市場經營環境及業務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強集團地產業務規模。
集團持續拓展及強化海外基建項目投資,今年五月,由集團、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
司(「長江基建」)及電能實業有限公司(「電能實業」)組成之財團與 E n v e s t r a L i m i t e d
(「Envestra」)簽訂落實出價協議,以場外出價方式向 Envestra 作出收購。 Envestra 為澳
洲最大天然氣配氣商之一,用戶人數約達一百二十萬名。是項收購須待達成若干條件後
方可作實。
今年七月底,集團及長江基建各佔百分之五十權益的合資企業完成收購 Park’N Fly,是
項交易之企業價值約加幣三億八千一百萬元(約港幣二十七億二千萬元)。 Park’N Fly 是
加拿大最具規模的機場外圍停車場服務公司,於多倫多、溫哥華、蒙特利爾、艾德蒙頓
及渥太華提供機場外圍停車場設施及服務。
上市聯屬公司
集團透過其他上市聯屬公司之策略投資,尤其通過和記黃埔集團多元化全球性業務,受
惠於環球業務商機。今年上半年,集團於香港以外之業務繼續穩步發展,營運及財務方
面均表現良好。
5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和記黃埔集團
和記黃埔集團業務於二零一四年上半年有穩健之表現,面對若干充滿挑戰的經濟與市場
狀況,集團透過多元化業務與地域分佈,展現其整體韌力。和記黃埔集團將繼續採取以
穩健增長為目標之策略,長期提高經常性盈利及維持強健財務狀況與現金流。若並無不
可預見之外在重大不利發展,預期和記黃埔集團之業務於二零一四年下半年將繼續達致
上述目標。
長江基建
長江基建旗下業務於回顧期內持續表現穩健。繼二零一三年收購新西蘭 Env i ro Was te
Services Limited 及荷蘭 AVR-Afvalverwerking . 帶來穩定收入來源後,長江基建於二
零一四年收購加拿大機場外圍停車場服務公司 Park’N Fly,延展增長動力。該項目可望
提供穩定可靠回報,貫徹集團嚴謹的投資準則。憑藉穩健的財務根基,長江基建將繼續
擴充及拓展旗下環球業務組合。
電能實業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電能實業分拆香港電力業務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釋放
香港業務之價值。電能實業持有上市後的香港電力業務百分之四十九點九股權,於回顧
期內,有關業務表現平穩,而香港以外業務亦表現理想,繼續提供穩定及持續增長的回
報。電能實業將在世界各地積極物色合適投資機會,特別專注在穩定及規管完善的電力
及天然氣市場,務求長遠把股東價值提升至最高水平。
長江生命科技
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長江生命科技」)於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度取得穩健表現。新
近收購之澳洲 Cheetham Salt Limited 及新西蘭 Northbank Millennium 葡萄園與 Mud
House 葡萄園進一步鞏固旗下農業相關業務,帶來盈利增長。同時,既有業務的穩健表
現及內部增長將繼續強化收益來源。憑藉穩健的業務基礎,長江生命科技將繼續鞏固旗
下投資組合及提升盈利能力,並繼續物色收購優質資產的機遇,進一步加強增長動力。
董事會主席業務報告(續)
6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展望
美國貨幣政策將繼續維持有秩序減少買債,預期買債計劃最快可於今年第四季結束,儘
管不久將來有加息可能,但加幅預期溫和,而低息環境可望持續。歐洲市場仍存在不穩
定因素,惟美國經濟持續穩步改善,如無不可預見之重大不利情況,預料環球市場將繼
續趨向穩定。
內地上半年經濟表現略為下調,惟當前經濟運行狀況整體保持平穩。中央政府積極推進
經濟結構改革的同時,銳意透過定向調控措施確保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預料今年全年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將維持百分之七點五左右,環顧全球大國,只有中國能有此高增長。
長江集團業務遍佈全球五十二個國家,於各地投資經營規模大小將根據當地政治、經濟
及營商環境,以股東長遠利益為依歸。集團恪守穩健理財方針以保持強健財務實力,在
加大加速基建投資的同時,將繼續開發投資以增加穩定收入,推動業務長期持續發展。
集團所有政策目標,為股東爭取長遠穩健增長,長江集團對所有業務前景審慎樂觀。
處身充滿競爭及挑戰的全球化年代,具智慧、創意澎湃及勤奮忠誠的員工,是集團最寶
貴的資產。謹藉此機會,對董事會同仁、本集團各部門職員及全球忠心員工期內之勤奮
工作、忠誠服務及貢獻,深表謝意。
主席
李嘉誠
香港,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7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業務回顧
主要業務活動
一 . 二零一四年內已完成及預期完成之物業:
上蓋樓面 本集團
名稱 地點 總面積 所佔權益
(平方米)
緻藍天 將軍澳市地段 70 號 128,543 合作發展
之餘段E地盤
君珀 內地段 1381 號A段、 8,106 100%
B 段之餘段、
N 段之 1 分段及
O 段之 1 分段
昇柏山 葵涌市地段 157 號 23,225 100%
之餘段
嵐山 大埔市地段 183 號 87,356 100%
第 I及 II期 之餘段
環宇海灣 荃灣市地段 403 號 113,064 合作發展
之餘段
丰匯 新九龍內地段 6494 號 29,649 合作發展
之餘段
The Vision 新加坡西海岸灣 33,600 50%
廣州國際玩具城 廣州黃埔區 79,008 30%
第 2B 期
高逸尚城 上海普陀區 116,891 %
第 1A 及 1B 期
東方匯經中心 上海陸家嘴 80,000 50%
湖畔名邸 上海嘉定區 61,561 50%
911 北地塊
第 2、4 及 5 區
御翠豪庭 長春南關區 3,000 50%
第 1 期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8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上蓋樓面 本集團
名稱 地點 總面積 所佔權益
(平方米)
南城都匯 成都高新區 302,502 50%
第 5A 及 5B 期
彩叠園 成都溫江區 15,343 50%
第 1B 期
逸翠莊園 重慶陡溪 36,301 50%
第 2C 期
照母山 重慶兩江新區 73,721 50%
G19 號地塊
御翠園 常州天寧區 170,787 50%
第 3B 期
海逸豪庭 東莞環崗湖 65,673 %
第 E1 及 E2 期
南莊鎮 佛山禪城區 21,839 50%
第 1A 期
逸翠莊園 廣州增城 23,303 50%
第 1A 及 1B 期
漣城 南京建鄴區 72,998 50%
第 1B、1C、2A 及 2B 期
曉港名城 青島市北區 135,930 45%
3 號、4 號及8 號地塊
御沁園 上海浦東新區 100,494 %
第 2B 及 4 期
趙巷鎮 17 號地塊 上海青浦區 31,615 50%
第 1 期
趙巷鎮 16 號地塊 上海青浦區 35,197 50%
第 1A 期
世紀匯 上海浦東新區 64,836 25%
辦公樓一
世紀江尚中心 武漢江漢區 24,621 50%
第 1A 期
觀湖園 武漢蔡甸區 89,357 50%
第 1 期
9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二 . 購入或合作發展之主要物業及其他重要事項:
香港
(1) 期內本集團繼續尋求機會購入具發展潛力之物業及農地,部分物業及農地現
正進行不同階段之規劃設計及作出有關申請。
內地及海外
(2) 二零一四年五月:本公司、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長江基建」)與電能實業
有限公司成立一間各自間接持有三分之一權益之合資企業,就收購澳洲天然
氣配氣商 Envestra Limited (其股份於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而作出之有條件現
金收購出價提供資金。
(3) 二零一四年五月:本公司與長江基建成立一間各自持有 50% 權益之合資企
業,以收購加拿大機場外圍停車場服務公司 P a r k ’ N F l y。是項交易之企業價
值約加幣三億八千一百萬元(約港幣二十七億二千萬元)。有關交易已於二零
一四年七月底完成。
(4) 期內本集團繼續在內地及海外適時推展項目發展、銷售及出租。
物業銷售
上半年度物業銷售營業額(包括攤佔合資企業之物業銷售額)為港幣一百二十五億二千萬
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一百二十三億二千五百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港幣一億九千五百
萬元,主要包括本港物業項目的住宅單位銷售 – 於二零一三年完成之峻瀅和一號 •西九
龍及期內完成之君珀和昇柏山,及內地多個物業項目的住宅單位銷售,包括期內完成之
上海御沁園第 2B 期、成都南城都匯第5A期和青島曉港名城 3 號地塊。
上半年度物業銷售收益(包括攤佔合資企業之損益)為港幣四十六億七千三百萬元(二零
一三年 – 港幣三十八億三千一百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港幣八億四千二百萬元。期
內,本港及內地地產發展商為推動住宅物業銷售或預售,提供價格折扣和多種優惠,物
業銷售的邊際利潤因此而受損。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10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下半年度物業銷售收益主要來自預期將會完成的物業項目,包括香港丰匯、環宇海灣、
嵐山和緻藍天、新加坡 The Vision、上海高逸尚城第 1B 期和御沁園第4期、青島曉港名
城4號地塊和常州御翠園第 3B 期的住宅單位銷售。此外,已售出的上海商業物業 – 東
方匯經中心,將於下半年度完成及確認銷售,並為集團盈利提供收益。
期內,內地多個物業項目的住宅單位銷售或預售進展緩慢,部分城市銷售情況遜於預
期。然而,丰匯及環宇海灣的住宅單位在本港推出預售時,則甚為成功,所有單位接近
售罄。
物業租務
上半年度集團物業租務營業額為港幣九億四千三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十億零二百
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港幣五千九百萬元,主要因為本集團已於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將
本港零售購物商場 – 嘉湖銀座售予置富產業信託。
上半年度集團物業租務收益為港幣八億六千一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九億零六百萬
元),期內由於缺少嘉湖銀座的租務收益,比去年同期減少港幣四千五百萬元。
上半年度集團攤佔合資企業之租務收益為港幣一億五千四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
一億五千七百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港幣三百萬元,主要來自合資企業在內地之商業
物業的租金收入。
於中期結算日,集團投資物業主要包括本港零售購物商場及商用寫字樓物業,並根據專
業估值錄得公平值增加港幣五億六千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十七億七千三百萬元),而
本集團攤佔合資企業之投資物業公平值減少為港幣四千一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增加港
幣四千三百萬元)。
11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酒店及套房服務組合」
上半年度集團「酒店及套房服務組合」營業額為港幣十億七千三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
幣十一億四千六百萬元),比去年同期輕微減少港幣七千三百萬元,有賴本港經濟基調
良好及內地入境旅客源源不絕,令酒店及服務套房的需求得以保持平穩。
上半年度集團「酒店及套房服務組合」收益為港幣四億六千四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
四億八千七百萬元),隨着營業額減少而相應下跌港幣二千三百萬元,而包括攤佔合資
企業損益之整體收益為港幣五億九千八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六億一千九百萬元),
比去年同期減少港幣二千一百萬元。
期內,本港及內地酒店和服務套房的經營環境更富挑戰。儘管如此,本集團將致力於下
半年度為酒店及套房服務業務爭取滿意的成績。
物業及項目管理
上半年度集團物業及項目管理營業額為港幣二億一千一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
一億七千九百萬元),其中物業管理收入為港幣八千六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
八千三百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港幣三百萬元,而項目管理有關服務之收入為港幣
一億二千五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九千六百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港幣二千九百萬
元。
上半年度集團物業管理收益為港幣五千五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五千四百萬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港幣一百萬元,而集團項目管理有關服務為集團盈利提供收益港幣
一千二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九百萬元)。集團攤佔合資企業之收益為港幣三千二百
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二千四百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港幣八百萬元,該等合資企業
從事管理多項大型物業項目,包括內地之北京東方廣場及新加坡之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等。
於中期結算日,集團物業管理之總面積約九千一百萬平方呎,預期該面積會隨著本集團
之物業發展項目於未來相繼落成而平穩增長。本集團將致力為集團所管理之物業提供優
質服務。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12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基建業務
本集團與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電能實業有限公司及李嘉誠基金會有限公司等參與者
組成多個合資企業投資基建業務。
上半年度集團攤佔基建業務合資企業之收益為港幣九億零八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
七億三千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港幣一億七千八百萬元,有賴於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在
荷蘭收購之廢物轉化能源業務 AVR-Afvalverwerking . 所提供之收益,及本集團其他
基建業務投資持續提供增長穩定的收益。
今年五月,集團與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組成合資企業參與收購於加拿大的機場外泊車
業務「Park’N Fly」,此項收購已於七月底完成,並將於下半年為集團溢利提供收益。
主要聯營公司
本集團上市聯營公司和記黃埔集團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股東
應佔溢利為港幣二百八十四億四千三百萬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一百二十三億九千八百
萬元)。
本集團另一上市聯營公司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之未經審核股東應佔溢利為港幣一億四千六百六十萬八千元(二零一三年 – 港幣
一億三千九百九十二萬八千元)。
財務概覽
資金流動性及融資
本集團監控流動資金需求以中短期為基礎,在適當時為本集團借款安排再融資。
於中期結算日,本集團借款包括銀行借款、已發行票據及其他借款,分別為港幣
二百六十八億元、港幣一百二十二億元及港幣六億元,而總借款為港幣三百九十六億
元,較去年年終結算日減少港幣二十三億元。還款期攤分八年:於一年內到期借款為港
幣九十億元,於二至五年內到期借款為港幣二百八十六億元,及於五年後到期借款為港
幣二十億元。
本集團於中期結算日之負債淨額與總資本淨額比率約為百分之一點六。負債淨額以總借
款減銀行結存及定期存款港幣三百三十一億元計算,而總資本淨額則為權益總額及負債
淨額之和。
本集團擁有現金及可買賣證券,加上未動用銀行貸款額,其資金流動性持續穩健,有足
夠財務資源以應付承約及營運需求。
13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理財政策
本集團對管理外匯風險保持審慎態度,亦確保其面對之匯率波動風險降至最低。於利率
或匯率不明朗或變化大時或在適當時候,本集團會利用對沖工具,包括掉期合約及遠期
合約等,以抵銷利率及匯率波動之風險。
本集團借款主要以浮息為基礎,及於恰當時,為已發行之定息票據安排掉期合約使其利
率及相關條款轉成以浮息為基礎。
於中期結算日,本集團借款約百分之七十二點八為港幣及美元;其餘為歐元、英鎊及新
加坡元,主要為歐洲、英國及新加坡之投資及合資項目融資。本集團物業發展收入以港
幣及人民幣為主,而現金結存主要以港幣及人民幣持有。本集團於香港以外之投資及合
資項目亦提供外幣收入(包括歐元、英鎊及新加坡元),並就業務所需保留該等外幣現
金。
資產抵押
於中期結算日,本集團並無抵押任何資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無)。
或有負債
於中期結算日,集團之或有負債如下:
(1) 為合作發展項目夥伴就可收取之最低收入作出擔保達港幣六億元(二零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 – 港幣六億元);及
(2) 為合資企業及集團有投資公司之已動用銀行借款分別達港幣九億八千一百萬元(二
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港幣八億七千五百萬元)及港幣四億二千四百萬元(二
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港幣三億九千萬元)作出擔保。
僱員
於中期結算日,本集團之主要業務僱用約八千二百名員工,期內有關僱員開支(不包括
董事酬金)約為港幣十億九千七百萬元。本集團確保僱員薪酬維持競爭性,僱員之薪酬
及花紅,以僱員個別之表現、集團盈利狀況、同業水平及巿場環境而釐定。本集團並無
僱員認購股權計劃。
董事個人資料
14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李嘉誠,大紫荊勳章、英帝國 KBE 爵級司令勳銜、法國榮譽軍團司令勳銜、巴拿馬
國 Grand Officer of the Order Vasco Nunez de Balboa 勳銜、比利時國 Commandeur
de l ’O rd re de Léopo ld 勳銜,86 歲,本集團創辦人,自 1971 年出任本公司主席,
1971 年至 1998 年間擔任公司董事總經理,自 2005 年 3 月起出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
成員。李嘉誠先生自 1981 年起任上市公司和記黃埔有限公司主席,同時亦為李嘉誠基
金會有限公司、李嘉誠(海外)基金會及 Li Ka Shing (Canada) Foundation 主席。李嘉誠
先生在港從事商業發展超過60年。
李嘉誠先生曾獲國家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港事顧問及香港特
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並為國內外多個城市之榮譽市民。李嘉誠先生亦積極參與社
會服務及出任多個社團名譽會長。
李嘉誠先生獲北京大學、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
港公開大學、加拿大卡加里大學及英國劍橋大學頒授名譽博士學位,並獲千禧企業家
獎、卡內基慈善獎及柏克萊獎章,尚有多個由國內外頒授之崇高榮譽及獎項未予盡載。
李嘉誠先生為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副主席兼執行委員會主席李澤鉅先生之父親及本公司
副董事總經理兼執行委員會委員甘慶林先生之襟兄。李嘉誠先生亦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
條例第XV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之公司的董事。
李澤鉅,49 歲,1985 年加入本集團,1993 年至 1998 年間擔任副董事總經理,並
自 1994 年出任本公司副主席,1999 年出任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 2013 年 3 月出任本
公司執行委員會主席。李澤鉅先生同時任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副主席、長江基建集團有限
公司及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之主席、電能實業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以及赫斯基
能源公司之聯席主席(上述公司全部均為上市公司)。李澤鉅先生亦為李嘉誠基金會有限
公司、李嘉誠(海外)基金會及 Li Ka Shing (Canada) Foundation 副主席,以及香港上海
滙豐銀行有限公司董事。李澤鉅先生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
委員,同時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及香港總商會副主席。李澤鉅先生
並為巴巴多斯駐港名譽領事。李澤鉅先生持有土木工程學士學位、結構工程碩士學位及
榮譽法學博士學位。李澤鉅先生為本公司主席及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
司主要股東李嘉誠先生的兒子及本公司副董事總經理兼執行委員會委員甘慶林先生之姨
甥。李澤鉅先生亦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的董事,以
及為若干由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15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甘慶林,67 歲,1993 年出任本公司副董事總經理及 2013 年 3 月出任本公司執行委
員會委員。甘先生同時任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集團董事總經理、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
限公司總裁及行政總監,以及和記黃埔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上述公司全部均為上市公
司)。甘先生亦為匯賢產業信託(於香港上市)管理人匯賢房託管理有限公司之主席。甘
先生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顧問。甘先生持有工程學士學位及
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甘先生為本公司主席及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
要股東李嘉誠先生之襟弟及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副主席兼執行委員會主席李澤鉅先生之
姨丈。
葉德銓,62 歲,1993 年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2005 年出任本公司副董事總經理
及 2013 年 3 月出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葉先生同時任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及副主席、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及投資總監、A R A A s s e t
Management Limited (於新加坡上巿之亞洲房地產基金管理公司)、TOM集團有限公
司、中國航空工業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瑞年國際有限公司、首長國際企業有限公
司(上述公司全部均為上市公司)、置富產業信託(於香港及新加坡上市)管理人置富資
產管理有限公司及匯賢產業信託(於香港上市)管理人匯賢房託管理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
事。葉先生曾任 Suntec REIT (於新加坡上市)管理人 ARA Trust Management (Suntec)
L im i ted 之董事。葉先生持有經濟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葉先生為若干按證券
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之公司的董事。
鍾慎強,63 歲,1993 年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 2013 年 3 月出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
委員。鍾先生為香港註冊建築師,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廣州市委員會委
員。
鮑綺雲,58 歲,1982 年加入本集團,1993 年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 2013 年 3 月出
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鮑小姐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
股東的董事,以及為若干由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吳佳慶,57 歲,1987 年加入本集團,1996 年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 2013 年 3 月出
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吳小姐持有美國賓夕凡尼亞大學文學學士學位及美國哈佛大
學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吳小姐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一主要股
東所控制之公司的董事。
董事個人資料(續)
16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趙國雄,64 歲,1997 年加入本集團,2000 年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 2013 年 3 月出
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趙先生亦為 ARA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於新加坡上巿
之亞洲房地產基金管理公司)、置富產業信託(於香港及新加坡上巿)管理人置富資產管
理有限公司及泓富產業信託(於香港上巿)管理人泓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主席。趙先生
並擔任 ARA Asia Dragon Fund 管理人 ARA Fund Management (Asia Dragon) Limited 之
董事。趙先生曾任 Suntec REIT (於新加坡上巿)管理人 ARA Trust Management (Suntec)
L im i t ed 之主席。趙先生於香港及多個國家累積逾 30 年的國際地產業務經驗。趙先生
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趙先生同時為香港董事學會
資深會員、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資深會員及香港浸會大學基金董事局成員。趙先生持有
社會學學士及經濟學學士學位,並獲香港浸會大學頒授榮譽社會科學博士學位及加拿
大 Trent University 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趙先生為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
本公司一主要股東所控制之公司的董事。
梁肇漢,82 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 1984 年出任本公司董事。梁先生於 2004 年 9 月
調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前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先生持有英國南安普敦大學學
士(法律)學位,並於 2001 年 7 月獲英國南安普敦大學頒授名譽法律博士學位,以及
於 2014 年 5 月獲中國西北政法大學聘請為兼職教授。梁先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
院律師及中國委托公証人,現為梁肇漢律師樓顧問。梁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周近智
先生之表兄。
霍建寧,62 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 1985 年出任本公司董事。霍先生現任和記黃
埔有限公司集團董事總經理及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副主席,並擔任和記港陸有限公
司、和記電訊香港控股有限公司、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Limited、
和記港口控股信託之託管人-經理 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
(「HP HM」)、電能實業有限公司、港燈電力投資之受託人-經理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
有限公司(「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及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之主席;赫斯基能源公
司之聯席主席;及和記電訊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周胡慕芳女士之替任董事。
除 HPHM 及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外,上文提述之公司/商業信託/投資信託全部均為上巿
公司 /商業信託 /投資信託。霍先生持有文學學士學位及財務管理文憑,並為澳洲特許會
計師協會會員。霍先生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一主要股東所控
制之公司的董事。
17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陸法蘭,62 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1991年出任本公司董事。陸法蘭先生同時任 TOM
集團有限公司之非執行主席、和記黃埔有限公司集團財務董事及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
之執行董事,並擔任和記電訊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和記港口控股信託之託管人-經理
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 (「HPHM」)及電能實業有限公司之
非執行董事、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Limited 及赫斯基能源公司之董
事,以及 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Limited 之替任董事。除 HPHM 外,
上文提述之公司 /商業信託全部均為上巿公司 /商業信託。同時,陸法蘭先生為若干按證
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的董事,以及為若干由本公司主要股東所
控制公司的董事。陸法蘭先生持有文學碩士學位及民事法學士學位,並為加拿大魁北克
省及安大略省大律師公會及律師公會會員。
周近智,76 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1993 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周先生於 2004 年 9 月
調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前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周先生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
法院律師及蔡克剛律師事務所顧問。周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梁肇漢先生之表弟。
周先生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的董事,以及為若干由
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周先生持有倫敦大學法律碩士學位。
麥理思,OBE,78 歲,分別自 1980 年及 1985 年起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副主席,直
至 2005 年 10 月退任有關職務,並自 2005 年 11 月起出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麥理
思先生同時擔任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及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事、港燈電力投
資之受託人-經理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有限公司(「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及港燈電力
投資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赫斯基能源公司之董事。除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
外,上文提述之公司 /投資信託全部均為上市公司 /投資信託。麥理思先生持有經濟碩士
學位。
李業廣,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OBE 及太平紳士,78 歲,自 2013 年出任本公司
非執行董事。李業廣先生曾於1972 年 8 月至 1997 年 3 月期間出任本公司董事。李業
廣先生自 2013 年同時任和記黃埔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事。李業廣先生亦為港台經濟文
化合作協進會主席,以及香港公益金董事會董事及籌募委員會聯席主席。李業廣先生為
香港主要律師行胡關李羅律師行的創辦人之一,持有法律碩士學位,為香港及英國兩地
執業律師。李業廣先生獲頒授香港科技大學法學榮譽博士學位及香港理工大學榮譽工商
管理博士學位,並獲香港大學及香港公開大學分別頒授榮譽社會科學博士學位。李業廣
先生為合資格會計師及特許秘書。
董事個人資料(續)
18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郭敦禮,87 歲,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自 1989 年出任本公司董事。郭先生持有中國上海聖約翰大學的理學士建築學位及英
國倫敦建築學系的建築高級文憑,現任 Amara Holdings Inc.、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加拿
大)、赫斯基能源公司(為上市公司)及 Stanley Kwok Consultants Inc. 之董事。
葉元章,91 歲,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自 1993 年出任本公司董事。葉先生持有理
學碩士機械工程學位,為上市公司太平地氈國際有限公司榮譽總裁。
馬世民,CBE,74 歲,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自 1993 年出任公司董事。馬世民先生
現任投資管理公司 General Enterprise Management Servic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GEMS
L td . ) 之主席。馬世民先生為綠森集團有限公司及鐵江現貨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事,以
及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永泰地產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全部均為香港上市公司)及
春泉產業信託(於香港上市)管理人春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馬世民先
生亦為 Compagnie Financière Richemont SA 之非執行董事、Gulf Keystone Petroleum
Ltd 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主席,以及曾任 Essar Energy plc 之副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該等公司全部均為上市公司。
周年茂,65 歲,自 1983 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周先生自 1997 年 4 月至 2004 年 10 月
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並自 2004 年 10 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周先生現
為華業(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及董事總經理。
洪小蓮,66 歲,1972 年 3 月加入本集團,1985 年至 2000 年 8 月出任本公司執行董
事,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10 月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 2004 年 10 月起出任本
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自2007 年 1 月 1 日起出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洪女士現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亦為李嘉誠基金
會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房屋協會執行委員會委員、香港科技大學顧問委員會委員、香港
理工大學顧問委員會委員、嶺南大學榮譽諮議會委員、中國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工商專
業同學會理事。洪女士亦在2006 年至 2012 年間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地產代理監
管局委員,並於 2000 年4 月至 2011 年 8 月間曾任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發展院督導委員
會委員。洪女士為香港理工大學大學院士。
19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王䓪鳴,DBE,太平紳士,61 歲,2001 年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2005 年出任薪
酬委員會成員。於 2012 年 1 月 1 日,王博士獲委任為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主席。王博
士持有美國加州大學 (Dav i s ) 社會學博士學位,並獲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
港大學、香港教育學院及加拿大多倫多大學頒授名譽博士學位。王博士現任中國人民政
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此外,王博士亦擔任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顧問委
員會成員、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選任委員及校董會當然委員,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扶貧委員會成員。王博士亦出任 Mars, Incorporated 環球顧問。王博士現為香港青年協
會總幹事、滙豐銀行慈善基金諮詢委員會之非執行主席、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之
非執行董事,以及上市公司和記電訊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之獨
立非執行董事。
張英潮,66 歲,自 2004 年 9 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於
2007 年 1 月 1 日,張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主席。張先生亦出任長江基建集
團有限公司、中核國際有限公司、科瑞控股有限公司、綠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和記電
訊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及 TOM 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
事;BTS Group Holdings Public Company Limited 之獨立董事;及和記電訊香港控股有
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王䓪鳴博士之替任董事,上文提述之公司全部均為上市公司。張
先生為上市公司 Worldsec Limited 之執行董事及副主席。張先生現為證券及期貨事務上
訴審裁處委員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委員,持有數學學士學位及操作
研究管理科碩士學位。
披露權益資料
20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董事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
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第 7 及第 8 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彼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該等條文被假設或視為擁
有之權益或淡倉),或記載於本公司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52 條須置存之登記冊內的權
益或淡倉,或根據本公司已採納之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須知會本
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如下:
1. 於股份之好倉
(a) 本公司
普通股股數
佔股權之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概約百分比
李嘉誠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及 – – 67,189,000 936,462,744 1,003,651,744 %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附註1) (附註2)
李澤鉅 實益擁有人、子女或 220,000 200,000 1,529,000 936,462,744 938,411,744 %
配偶權益、受控制公司 (附註4) (附註2)
之權益及信託受益人
甘慶林 實益擁有人 10,000 – – – 10,000 %
梁肇漢 實益擁有人及子女或 645,500 64,500 – – 710,000 %
配偶權益
周近智 實益擁有人 65,600 – – – 65,600 %
麥理思 實益擁有人、子女或 56,000 10,000 – 184,000 250,000 %
配偶權益及信託受益人 (附註5)
李業廣 實益擁有人 30,000 – – – 30,000 %
葉元章 子女或配偶權益 – 3,000 – – 3,000 %
洪小蓮 實益擁有人 20,000 – – – 20,000 %
21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1. 於股份之好倉(續)
(b) 相聯法團
和記黃埔有限公司
普通股股數
佔股權之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概約百分比
李嘉誠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及 – – 94,534,000 2,141,698,773 2,236,232,773 %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附註1) (附註3)
李澤鉅 子女或配偶權益、 – 300,000 1,086,770 2,141,698,773 2,143,085,543 %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附註4) (附註3)
及信託受益人
甘慶林 實益擁有人及子女或 60,000 40,000 – – 100,000 %
配偶權益
梁肇漢 實益擁有人及子女或 27,000 28,600 – – 55,600 %
配偶權益
霍建寧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6,010,875 – 6,010,875 %
(附註7)
陸法蘭 實益擁有人 200,000 – – – 200,000 %
周近智 實益擁有人 49,931 – – – 49,931 %
麥理思 實益擁有人、子女或 40,000 9,900 – 950,100 1,000,000 %
配偶權益,以及全權 (附註6)
信託之成立人及受益人
李業廣 實益擁有人、子女或 1,070,358 65,000 10,000 – 1,145,358 %
配偶權益及受控制 (附註16)
公司之權益
葉元章 子女或配偶權益 – 130,000 – – 130,000 %
周年茂 實益擁有人 97 – – – 97 � 0%
洪小蓮 實益擁有人 34,000 – – – 34,000 %
披露權益資料(續)
22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1. 於股份之好倉(續)
(b) 相聯法團(續)
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
普通股股數
佔股權之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概約百分比
李嘉誠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 – – 1,912,109,945 1,912,109,945 %
(附註9)
李澤鉅 信託受益人 – – – 1,912,109,945 1,912,109,945 %
(附註9)
甘慶林 實益擁有人 100,000 – – – 100,000 %
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普通股股數
佔股權之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概約百分比
李嘉誠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及 – – 2,835,759,715 4,355,634,570 7,191,394,285 %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附註15) (附註10)
李澤鉅 實益擁有人、受控制公司 2,250,000 – 2,835,759,715 4,355,634,570 7,193,644,285 %
之權益及信託受益人 (附註15) (附註10)
甘慶林 子女或配偶權益 – 6,225,000 – – 6,225,000 %
葉德銓 實益擁有人 2,250,000 – – – 2,250,000 %
鍾慎強 實益擁有人 375,000 – – – 375,000 %
鮑綺雲 實益擁有人 900,000 – – – 900,000 %
吳佳慶 實益擁有人 1,125,000 – – – 1,125,000 %
梁肇漢 實益擁有人、子女或 1,688,130 2,000 2,970 – 1,693,100 %
配偶權益及受控制 (附註8)
公司之權益
23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1. 於股份之好倉(續)
(b) 相聯法團(續)
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續)
普通股股數
佔股權之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概約百分比
霍建寧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1,500,000 – 1,500,000 %
(附註7)
陸法蘭 實益擁有人 900,000 – – – 900,000 %
周近智 實益擁有人 903,936 – – – 903,936 %
麥理思 實益擁有人、子女或 753,360 600 – 11,040 765,000 %
配偶權益及信託受益人 (附註5)
郭敦禮 子女或配偶權益 – 200,000 – – 200,000 %
洪小蓮 實益擁有人 9,000 – – – 9,000 � 0%
其他相聯法團
普通股股數
佔股權之
公司名稱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概約百分比
美地有限公司 李嘉誠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 – – 100,000,000 100,000,000 100%
(附註11)
李澤鉅 信託受益人 – – – 100,000,000 100,000,000 100%
(附註11)
Jabrin Limited 李嘉誠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 – – 10,000 10,000 100%
(附註11)
李澤鉅 信託受益人 – – – 10,000 10,000 100%
(附註11)
Kobert Limited 李嘉誠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 – – 4,900 4,900 100%
(附註11)
李澤鉅 信託受益人 – – – 4,900 4,900 100%
(附註11)
披露權益資料(續)
24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1. 於股份之好倉(續)
(b) 相聯法團(續)
其他相聯法團(續)
普通股股數
佔股權之
公司名稱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概約百分比
Tosbo Limited 李嘉誠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及 – – 4 6 10 100%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附註1) (附註12)
和記港陸有限公司 霍建寧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5,000,000 – 5,000,000 %
(附註7)
Hutchison 霍建寧 實益擁有人及受控制 4,100,000 – 1,000,000 – 5,100,000 %
Telecommunications 公司之權益 (附註7)
(Australia) Limited
陸法蘭 實益擁有人 1,000,000 – – – 1,000,000 %
和記電訊香港控股 李嘉誠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及 – – 403,979,499 3,185,136,120 3,589,115,619 %
有限公司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 (附註1) (附註13)
李澤鉅 子女或配偶權益、受 – 192,000 2,519,250 3,185,136,120 3,187,847,370 %
控制公司之權益及 (附註4) (附註13)
信託受益人
霍建寧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1,202,380 – 1,202,380 %
(附註7)
麥理思 實益擁有人及子女或 13,201 132 – – 13,333 %
配偶權益
25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2. 於相關股份之好倉
相關股份股數
公司名稱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和記電訊香港控股 陸法蘭 實益擁有人 255,000 – – – 255,000
有限公司 (附註14)
3. 於債權證之好倉
債權證數額
公司名稱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Hutchison Whampoa 李澤鉅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45,792,000美元 – 45,792,000美元
International (09) 於2019年到期、 於2019年到期、
Limited 息率%之票據 息率%之票據
(附註4)
Hutchison Whampoa 霍建寧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4,000,000美元 – 4,000,000美元
International (09/19) 於2019年到期、 於2019年到期、
Limited 息率%之票據 息率%之票據
(附註7)
披露權益資料(續)
26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3. 於債權證之好倉(續)
債權證數額
公司名稱 董事姓名 身份 個人權益 家族權益 公司權益 其他權益 總數
Hutchison Whampoa 李澤鉅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35,395,000美元 – 35,395,000美元
International (10) 附屬有擔保 附屬有擔保
Limited 永久資本證券 永久資本證券
(附註4)
霍建寧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5,000,000美元 – 5,000,000美元
附屬有擔保 附屬有擔保
永久資本證券 永久資本證券
(附註7)
陸法蘭 實益擁有人 1,000,000美元 – – – 1,000,000美元
附屬有擔保 附屬有擔保
永久資本證券 永久資本證券
Hutchison Whampoa 李澤鉅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16,800,000美元 – 16,800,000美元
International (12) 附屬有擔保 附屬有擔保
Limited 永久資本證券 永久資本證券
(附註4)
PHBS Limited 李嘉誠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 9,100,000美元 – 9,100,000美元
永久資本證券 永久資本證券
(附註1)
27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附註:
(1) 該等權益由李嘉誠先生擁有全部已發行股本之若干公司持有。
(2) 上述兩處所提及之 936,462,744 股本公司股份,實指同一股份權益。李嘉誠先生
是 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 (「DT1」)及另一全權信託(「DT2」)之財產
授予人。 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TDT1」,為 DT1 之信託人)
及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TDT2」,為DT2之信託人)各自持有若干 The Li
Ka-Shing Unity Trust (「UT1」)單位,但此等全權信託並無於該單位信託之任何信託資
產物業中具任何利益或股份。 DT1及DT2之可能受益人包括李澤鉅先生、其妻子與子
女,以及李澤楷先生。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mpany Limited (「TUT1」)以 UT1 信
託人身份及若干同為 TUT1 以 UT1 信託人身份控制之公司(「TUT1 相關公司」)合共擁
有該批 936,462,744 股股份。
TUT1 及 DT1 與 DT2 信託人之全部已發行股本由 Li Ka-Shing Unity Holdings Limited
(「Unity Holdco」)擁有。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分別擁有 Unity Holdco 三分之一及
三分之二全部已發行股本。TUT1 擁有本公司之股份權益只為履行其作為信託人之責
任及權力而從事一般正常業務,並可以信託人身份獨立行使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權益之
權力而毋須向 Unity Holdco 或上文所述之 Unity Holdco 股份持有人李嘉誠先生及李澤
鉅先生徵詢任何意見。
由於李嘉誠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能被視為 DT1 及 DT2 之全權信託成立人,而
李澤鉅先生則為 DT1 及 DT2 之可能受益人,根據上文所述及身為本公司董事,李嘉
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均被視為須就由 TUT1 以 UT1 信託人身份
及 TUT1 相關公司持有之本公司股份申報權益。
(3) 上述兩處所提及之 2,141,698,773 股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記黃埔」)股份,實指同一
股份權益,其中包括:
(a) 2,130,202,773 股由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持有。由於上文附註(2)所述李嘉誠先生
及李澤鉅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被視為須就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之股份申報
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等身為本公司董事,須就該等和記黃埔股份申
報權益;及
(b) 11,496,000 股由 Li Ka-Shing Castle Trustee Company Limited (「TUT3」)以 The
Li Ka-Shing Castle Trust(「UT3」)信託人身份持有。李嘉誠先生是兩個全權信託
(「DT3」及「DT4」)之財產授予人。Li Ka-Shing Castle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
(「TDT3」,為DT3之信託人)及Li Ka-Shing Castle Trustcorp Limited(「TDT4」,為
DT4之信託人)各自持有若干 UT3 單位,但此等全權信託並無於該單位信託之任
何信託資產物業中具任何利益或股份。DT3 及 DT4 之可能受益人包括李澤鉅先
生、其妻子與子女,以及李澤楷先生。
披露權益資料(續)
28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TUT3 及 DT3 與 DT4 信託人之全部已發行股本由 Li Ka-Shing Castle Holdings
L imi ted (「Cast le Holdco」)擁有。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分別擁有 Cast le
Ho ld co 三分之一及三分之二全部已發行股本。TUT3 擁有和記黃埔之股份權益
只為履行其作為信託人之責任及權力而從事一般正常業務,並可以信託人身份
獨立行使其持有和記黃埔股份權益之權力而毋須向 Cas t le Ho ldco 或上文所述
之 Castle Holdco 股份持有人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徵詢任何意見。
由於李嘉誠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能被視為 DT3 及 DT4 之全權信託成
立人,而李澤鉅先生則為 DT3 及 DT4 之可能受益人,根據上文所述及身為
本公司董事,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均被視為須就
由 TUT3 以 UT3 信託人身份持有之該等和記黃埔股份申報權益。
(4) 該等權益由李澤鉅先生擁有全部已發行股本之若干公司持有。
(5) 該等權益由一信託控制之公司持有,該信託之可能受益人包括麥理思先生。
(6) 該等權益由一信託間接持有,麥理思先生為該信託之財產授予人及可能受益人。
(7) 該等權益由一間霍建寧先生及其妻子持有同等權益之公司持有。
(8) 該等權益由一間梁肇漢先生及其妻子全資擁有之公司持有。
(9) 上述兩處所提及之 1,912,109,945 股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長江基建」)股份,實指
同一股份權益,其中包括:
(a) 1,906,681,945 股由和記黃埔一附屬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若干附屬公司持有和記
黃埔三分之一以上已發行股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
生身為本公司董事,因被視為持有上文附註 (2) 所述之本公司股份權益,均被視
為須就由和記黃埔附屬公司持有之該等長江基建股份申報權益;及
(b) 5,428,000 股由 TUT1 以 UT1 信託人身份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嘉誠
先生及李澤鉅先生因被視為持有上文附註 (2) 所述 之TUT1 以 UT1 信託人身份
之權益,均被視為須就該等長江基建股份申報權益。
29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10) 上述兩處所提及之 4,355,634,570 股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長江生命科技」)
股份,實指由本公司一附屬公司持有之同一股份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嘉誠
先生及李澤鉅先生身為本公司董事,因被視為持有上文附註 (2) 所述之本公司股份權
益,均被視為須就由本公司附屬公司持有之該等長江生命科技股份申報權益。
(11) 該等公司為本公司附屬公司,其股份由本公司及 TUT1 以 UT1 信託人身份持有。根據證券
及期貨條例,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身為本公司董事,因被視為持有上文附註 (2)
所述之本公司股份權益及 TUT1 以 UT1 信託人身份之權益,均被視為須就該等股份申
報權益。
(12) 該等股份由本公司一附屬公司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嘉誠先生身為本公司董
事,因被視為持有上文附註 (2) 所述之本公司股份權益,被視為須就該等股份申報權
益。
(13) 該等和記電訊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和記電訊香港控股」)股份包括:
(a) 3,184,982,840 股普通股包括分別由本公司及和記黃埔若干全資附屬公司持
有 52,092,587 股普通股及 3,132,890,253 股普通股。由於如上文附註 (2) 及 (3) 所
述,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被視為須就本公司及和記
黃埔之已發行股本中之股份申報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嘉誠先生及
李澤鉅先生身為本公司董事,須就該等和記電訊香港控股股份申報權益;及
(b) 153,280 股普通股由 TUT3 以 UT3 信託人身份持有。李嘉誠先生及李澤
鉅先生身為本公司董事,如上文附註 (3) ( b ) 所述,李嘉誠先生可能被視
為 DT3 及 DT4 全權信託之成立人,而李澤鉅先生則為 DT3 及DT4 之可能受
益人,及彼等被視為持有 TUT3 以 UT3 信託人身份之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
例,彼等均被視為須就該等和記電訊香港控股股份申報權益。
(14) 該等 17,000 股和記電訊香港控股之美國預託股份(每股代表 15 股普通股)之相關股
份,由陸法蘭先生以實益擁有人身份持有。
(15) 該等 2,835,759,715 股股份由李嘉誠基金會有限公司(「李嘉誠基金會」)之兩間附屬公
司持有。根據李嘉誠基金會之組織章程文件條款,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各自可能
被視為可於李嘉誠基金會成員大會上行使或控制行使三分之一或以上之投票權。
(16) 該等權益由一間李業廣先生全資擁有之公司持有。
披露權益資料(續)
30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由於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生根據上文附註 (2) 所述被視為
擁有本公司股本權益及身為本公司董事,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
生除本身另外持有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權益外,亦被視為透過本公司持有
本公司旗下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證券權益。鑑於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
則」)附錄十六第 13(1) 項之披露規定於本中期報告內就上文所述李嘉誠先生及李澤鉅先
生被視為持有之權益作出披露,所提供之相關資料對本集團而言並非重大,且篇幅過分
冗長,聯交所已豁免本公司遵從有關披露規定。
若干董事受本公司及其他附屬公司所託在若干附屬公司持有合資格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概無於本
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
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第 7 及第 8 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
倉(包括彼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該等條文被假設或視為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記載
於本公司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52 條須置存之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標準守
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
31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及淡倉
就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所知,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
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 2 及第 3 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或記載於
本公司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置存之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之股東(本公司董事
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如下:
1. 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股份之好倉
佔股權之
股東名稱 身份 普通股股數 概約百分比
身為The Li Ka-Shing Unity Trust信託人之 信託人 936,462,744 %
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mpany Limited (附註1)
身為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 信託人及信託受益人 936,462,744 %
信託人之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附註1)
Corporation Limited
身為另一全權信託的信託人之 信託人及信託受益人 936,462,744 %
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 (附註1)
2. (a) 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之好倉
股份 /相關 佔股權之
股東名稱 身份 股份股數 總數 概約百分比
JPMorgan Chase & Co. (i) 實益擁有人 7,838,107 )
(ii) 投資經理 34,395,671 )
(iii) 信託人 18,846 )
(iv) 託管公司 /核准 97,411,968 )
借出代理人 ) 139,664,592 %
(附註2)
披露權益資料(續)
32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b) 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淡倉
股份 /相關 佔股權之
股東名稱 身份 股份股數 總數 概約百分比
JPMorgan Chase & Co. 實益擁有人 13,182,846 13,182,846 %
(附註3)
(c) 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之可供借出股數
股份 /相關 佔股權之
股東名稱 身份 股份股數 總數 概約百分比
JPMorgan Chase & Co. 託管公司 /核准借出代理人 97,411,968 97,411,968 %
附註:
(1) 上述三處所提及之 936,462,744 股本公司股份,實指同一股份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
例,TUT1 以 UT1 信託人身份、TDT1 以 DT1 信託人身份及 TDT2 以另一全權信託的信託人
身份,各被視為須就上文「董事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之權益及淡倉」一節之附註 (2) 所
述之本公司股份申報權益。
(2) 該好倉包括 3,197,912 股持有衍生權益之本公司相關股份,其中 2,130,909 股相關股份衍
生自上巿及以實物結算之衍生工具,而 10,000 股相關股份衍生自上巿及以現金結算之衍生
工具,另外 435,169 股相關股份衍生自非上巿及以實物結算之衍生工具,其餘 621,834 股
相關股份衍生自非上巿及以現金結算之衍生工具。
(3) 該淡倉包括 12,749,845 股持有衍生權益之本公司相關股份,其中 1,187,707 股相關股份衍
生自上巿及以實物結算之衍生工具,而 236,320 股相關股份衍生自上巿及以現金結算之衍
生工具,其餘 11,325,818 股相關股份衍生自非上巿及以現金結算之衍生工具。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概無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
人員除外)曾知會本公司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 2 及第 3 分部之條文須向
本公司披露或記載於本公司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 條須置存之登記冊內的本公司股
份或相關股份之權益或淡倉。
企業管治
33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及管理層致力維持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及程序。本公司所遵行
的企業管治原則著重高質素之董事會、健全之內部監控,以及對全體股東之透明度及問
責性。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本公司已應用上市規則
附錄十四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所載原則,並已遵守所有守則條文及(如適
用)建議最佳常規。就企業管治守則第 A . 至 A . 條守則條文而言,本公司並未設
立提名委員會。由於董事會負責不時審閱董事會之架構、人數及組成,並委任新董事,
以確保董事會由具備配合本公司業務所需才識及經驗之人士組成,加上董事會全體共同
負責審訂董事(尤其是董事會主席及董事總經理)之繼任計劃,因此本公司認為目前不需
設立提名委員會。就企業管治守則第 A . 條守則條文而言,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因健
康理由未克出席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
集團致力達致並維持開放性、廉潔度及問責性。為貫徹履行此方針及符合企業管治守
則,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已制訂「處理舉報有關財務匯報、內部監控或其他事宜之可能屬
不當行為之程序」。此外,本公司已制訂「處理機密資料、消息披露,以及買賣證券之政
策」,供本公司僱員予以遵從。
董事會組成及常規
董事會共同負責監察本集團業務及不同事務的管理工作,致力提升股東價值。董事會由
二十一位董事組成,包括八位執行董事、六位非執行董事及七位獨立非執行董事。遵照
上市規則規定,三分之一董事會成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當中超過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
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
及企業管治守則之規定,所有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須每三年輪流告退,並須經重選連
任。
董事會主席(「主席」)及董事總經理之職務現由不同人士擔任,使董事會運作及集團日常
業務管理得以有效劃分。
所有董事均積極投入董事會事務,而董事會時刻以符合本集團最佳利益之方式行事。除
董事會定期會議外,主席與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每年一次在並無任何
執行董事的情況下舉行會議。
企業管治(續)
34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公司秘書須向董事會負責,確保董事會程序均獲遵守,並確保董事會獲簡報一切有關法
例、規管及企業管治的發展並以此作為決策的參考。公司秘書亦直接負責確保集團遵守
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公司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他適用法
律、法規及規例所規定的持續責任。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本公司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已採納載於上市規則附錄十有關上市發行人董事進
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作為本公司董事買賣證券之標準守則,該標準守則將不時作出
修訂並予以採納。所有董事已確認,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一直遵
守標準守則的規定。
本公司僱員手冊載有僱員買賣證券之書面指引,該等指引具與標準守則相符之嚴格規
定。
內部監控
本公司已設立內部審計機制,根據企業管治守則對本集團所有內部監控系統作出獨立評
估,並負責檢討有關系統是否有效。內部審計部運用風險評估法並諮詢管理層的意見,
以不偏不倚的觀點制定審核計劃,以呈交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議。審計
工作集中於審核集團財務、運作及合規監控及可預見的高風險商業活動。內部審計機制
的主要環節是監察及確保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運作。
董事會已透過審核委員會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內部監控系統
是否有效進行檢討。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成立審核委員會,並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當時條文制訂其書
面職權範圍及不時因應現行相關條文作出修訂。審核委員會由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張英
潮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郭敦禮先生及洪小蓮女士組成。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包括
審查及監察本集團之財務匯報系統及內部監控程序、審閱本集團之財務資料、檢閱本公
司與外聘核數師之關係,以及履行由董事會轉授之企業管治職能。
35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報告。
薪酬委員會
為符合企業管治守則,本公司已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成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
會」),其大部分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李嘉誠先生,以及
兩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䓪鳴博士(薪酬委員會主席)及郭敦禮先生。
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包括就本公司董事及管理層之薪酬政策及架構向董事會作出建
議,並參照董事會不時議決之企業目標及方針,檢討全體執行董事及管理層之薪酬待
遇。
投資者關係及股東通訊
本公司與股東及投資者建立不同的通訊途徑: ( i ) 按上巿規則規定,寄發公司通訊(其中
包括但不限於年報、中期報告、會議通告、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印刷本,股東亦可選
擇以電子方式透過本公司網站收取該等文件; ( i i ) 股東可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發表建議及
與董事會交換意見; ( i i i ) 本公司網站載有本集團之最新及重要資訊; ( i v ) 本公司網站為
股東及持份者提供與本公司溝通之途徑; ( v ) 本公司不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及投資分析員
簡佈會提供本集團最新業績資料; ( v i ) 本公司之股份登記處為股東處理一切股份登記及
相關事宜;及 (vii) 本公司企業事務部處理股東及投資者之一般查詢。
為符合企業管治守則,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制定股東通訊政策,並將定期作出檢
討以確保其成效。
其他資料
36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購入、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入、出售或贖
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證券。
風險因素
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營運業績或發展前景均可能會受到與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有關
的風險及不明朗因素所影響。載列於本公司二零一三年年報內之風險因素可能會導致集
團的業務、財務狀況、營運業績或發展前景與預期或以往的業績出現重大差異。該等因
素並不全面或未能詳錄所有因素,以及除本公司二零一三年年報所列明之風險外,亦可
能存在其他集團未知的風險,或目前未必屬於重大但日後可能變成重大的風險。此外,
本中期報告並不構成提供投資於本公司股份之建議或意見,投資者於投資本公司股份
前,應自行作出判斷或諮詢其投資顧問。
中期財務報表
37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綜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重列)
附註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集團營業額 11,766 7,796
攤佔合資企業之物業銷售 2,981 6,856
營業額 (2) 14,747 14,652
集團營業額 11,766 7,796
投資及其他收入 984 1,644
營運成本
物業及有關成本 (5,732) (4,363)
薪金及有關支出 (755) (790)
利息及其他融資成本 (190) (134)
折舊 (154) (164)
其他支出 (211) (217)
(7,042) (5,668)
攤佔合資企業之淨溢利 1,899 2,546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增加 560 1,773
經營溢利 8,167 8,091
攤佔聯營公司之淨溢利 14,276 6,257
除稅前溢利 (3) 22,443 14,348
稅項 (4) (852) (561)
期內溢利 21,591 13,787
應佔溢利
總公司股東 21,345 13,412
非控股股東及永久證券持有人 246 375
21,591 13,787
每股溢利 (6) 港幣 元 港幣 元
中期財務報表(續)
38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重列)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期內溢利 21,591 13,787
可轉入損益之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伸算香港以外業務財務報表之匯兌得益(虧損) 125 (481)
可出售投資
公平值得益(虧損) (109) 449
公平值得益於售出時轉入損益 (176) (332)
指定及符合用作淨投資對沖之對沖工具公平值
得益(虧損) (430) 803
攤佔聯營公司之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1,651 (6,275)
攤佔合資企業之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985) 78
不可轉入損益之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攤佔聯營公司之其他全面虧損 (88) –
攤佔合資企業之其他全面虧損 (9) (42)
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21) (5,800)
期內全面收益總額 21,570 7,987
應佔全面收益總額
總公司股東 21,327 7,608
非控股股東及永久證券持有人 243 379
21,570 7,987
39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綜合財務狀況表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結算
(未經審核) (經審核)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非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 9,954 9,977
投資物業 29,295 28,777
聯營公司 213,586 196,812
合資企業 65,662 65,659
可出售投資 9,965 9,334
長期應收貸款 163 1,073
328,625 311,632
流動資產
物業存貨 78,215 79,784
應收賬款、按金及預付款項 2,759 2,313
交易用投資 1,344 1,360
衍生金融工具 520 551
銀行結存及定期存款 33,065 33,197
115,903 117,205
流動負債
銀行及其他借款 8,955 2,438
應付賬款及費用 10,670 11,699
衍生金融工具 193 167
稅項準備 1,813 1,162
流動資產淨值 94,272 101,739
資產總額減流動負債 422,897 413,371
非流動負債
銀行及其他借款 30,646 39,452
遞延稅項負債 1,013 986
衍生金融工具 405 112
32,064 40,550
資產淨值 390,833 372,821
上列項目代表:
股本 10,489 1,158
股本溢價 – 9,331
儲備 368,086 350,192
股東權益 378,575 360,681
永久證券 9,048 9,048
非控股股東權益 3,210 3,092
權益總額 390,833 372,821
中期財務報表(續)
40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股東權益
股本溢價 永久證券 非控股股東 (未經審核)
股本 及儲備 (1) 保留溢利 總額 持有人 權益 權益總額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2013 年 1 月 1 日結餘 1,158 18,364 314,321 333,843 5,652 3,157 342,652
期內全面收益總額 – (5,762) 13,370 7,608 217 162 7,987
非控股股東權益變化 – – – – – (27) (27)
發行永久證券 – – – – 3,875 – 3,875
發行永久證券之交易成本 – – (41) (41) – – (41)
購回並註銷永久證券 – – 42 42 (579) – (537)
已支付永久證券分派 – – – – (220) – (220)
已派發非控股股東股息 – – – – – (8) (8)
已派發總公司股東股息
2012 年末期股息每股港幣 元 – – (6,091) (6,091) – – (6,091)
2013 年 6 月 30 日結餘 1,158 12,602 321,601 335,361 8,945 3,284 347,590
2014 年 1 月 1 日結餘 1,158 16,807 342,716 360,681 9,048 3,092 372,821
期內全面收益總額 – 82 21,245 21,327 229 14 21,570
廢除面值時由股本溢價轉入股本 9,331 (9,331) – – – – –
攤佔聯營公司之攤薄權益盈餘 (2) – 19,497 – 19,497 – – 19,497
非控股股東權益變化 – – – – – 132 132
已支付永久證券分派 – – – – (229) – (229)
已派發非控股股東股息 – – – – – (28) (28)
已派發總公司股東股息
特別股息每股港幣 7 元 – – (16,213) (16,213) – – (16,213)
2013 年末期股息每股港幣 元 – – (6,717) (6,717) – – (6,717)
2014 年 6 月 30 日結餘 10,489 27,055 341,031 378,575 9,048 3,210 390,833
41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1) 股本溢價及儲備包括:
攤佔聯營公司
投資 及合資企業
股本溢價 資本儲備 重估儲備 匯兌儲備 之儲備 總額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2013 年 1 月 1 日結餘 9,331 345 3,458 698 4,532 18,364
期內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 – 117 318 (6,197) (5,762)
2013 年 6 月 30 日結餘 9,331 345 3,575 1,016 (1,665) 12,602
2014 年 1 月 1 日結餘 9,331 345 3,373 508 3,250 16,807
期內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 – (284) (303) 669 82
廢除面值時由股本溢價轉入股本 (9,331) – – – – (9,331)
攤佔聯營公司之攤薄權益盈餘 (2) – – – – 19,497 19,497
2014 年 6 月 30 日結餘 – 345 3,089 205 23,416 27,055
(2) 攤佔聯營公司之攤薄權益盈餘指集團攤佔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因其於附屬公司 . Watson
Holdings Limited 權益被攤薄所產生之儲備增加。
中期財務報表(續)
42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附註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經營業務之現金流入(支出)淨額 (1,527) 1,55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入(支出)淨額 (285) 1,116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入(支出)淨額 (2,673) 1,170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增加(減少)淨額 (4,485) 3,841
1 月 1 日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31,277 21,167
6 月 30 日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一) 26,792 25,008
附註:
(一)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銀行結存及定期存款 33,065 25,008
減:超過三個月到期定期存款 (6,273) –
26,792 25,008
43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1. 編製基準
本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4 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編製本中期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與編製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而若干比對數字經予重列以符合本期之呈列編排。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全新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採納於本集團二
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會計年度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業績及財務狀況
無重大影響;至於其他仍未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現正評估其對本集
團業績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中期財務報表(續)
44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2. 營業額及業務收益
本集團期內各經營業務之營業額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物業銷售 9,539 5,469
物業租務 943 1,002
酒店及套房服務組合 1,073 1,146
物業及項目管理 211 179
集團營業額 11,766 7,796
攤佔合資企業之物業銷售 2,981 6,856
營業額 14,747 14,652
營業額不包括合資企業(集團攤佔之物業銷售所得除外)及上市與非上市聯營公司
之營業額。
期內,本集團香港以外經營業務之營業額(包括合資企業之物業銷售)佔營業額
約 21%(2013 年 - 53%)及來自以下地方: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內地 3,075 6,796
新加坡 15 953
3,090 7,749
45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2. 營業額及業務收益(續)
期內各經營業務之收益貢獻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總公司及附屬公司 合資企業 總額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物業銷售 3,790 1,338 883 2,493 4,673 3,831
物業租務 861 906 154 157 1,015 1,063
酒店及套房服務組合 464 487 134 132 598 619
物業及項目管理 67 63 32 24 99 87
5,182 2,794 1,203 2,806 6,385 5,600
基建業務 – – 908 730 908 730
5,182 2,794 2,111 3,536 7,293 6,330
投資及財務 987 1,351
利息及其他融資成本 (190) (134)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增加(減少)
附屬公司 560 1,773
合資企業 (41) 43
其他 60 65
稅項
總公司及附屬公司 (852) (561)
合資企業 (502) (1,337)
非控股股東及永久證券持有人應佔溢利 (246) (375)
7,069 7,155
攤佔上市聯營公司之淨溢利
和記黃埔有限公司
淨溢利(不計入攤佔聯營公司特殊收益) 6,184 6,194
攤佔聯營公司將香港電力業務獨立上市之收益 8,026 –
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66 63
總公司股東應佔溢利 21,345 13,412
中期財務報表(續)
46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3. 除稅前溢利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項目:
利息及其他融資成本 353 414
減:資本化金額 (163) (280)
190 134
已售物業成本 4,913 3,827
售出可出售投資之得益 (176) (332)
交易用投資之虧損 23 409
4. 稅項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本期稅項
香港利得稅 806 404
香港以外稅項 19 88
遞延稅項 27 69
852 561
香港利得稅準備乃根據期內估計應課稅溢利以稅率 %(2013 年 - %)計
算。香港以外稅項準備乃根據各個別公司估計應課稅溢利以該地之已頒佈稅率計
算。遞延稅項準備乃基於暫時性差異以適用之已頒佈稅率為基準計算。
47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5. 股息
期內已派發特別股息及董事會宣佈派發中期股息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已派發特別股息每股港幣 7 元(2013 年 - 無) 16,213 –
宣佈派發中期股息每股港幣 元
(2013 年 - 港幣 元) 1,478 1,343
17,691 1,343
6. 每股溢利
每股溢利乃根據總公司股東應佔溢利,以期內已發行股份 2,316,164,338 股
(2013 年 - 2,316,164,338 股)計算。
7. 應收貿易賬款及應付貿易賬款之賬齡分析
本集團之應收貿易賬款主要包括物業銷售及租務之應收款項。個別物業項目之銷
售條款有異,並根據當時市場情況而定。物業銷售通常於收取售價全數後完成,
偶然也會提供遞延付款方法給買方,惟需支付溢價。租金及按金需由租客預繳。
於中期 /年終結算日,本集團應收貿易賬款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一個月內 978 1,513
二至三個月 70 66
三個月以上 27 21
1,075 1,600
中期財務報表(續)
48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7. 應收貿易賬款及應付貿易賬款之賬齡分析(續)
於中期 /年終結算日,本集團應付貿易賬款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一個月內 1,399 1,171
二至三個月 33 32
三個月以上 28 29
1,460 1,232
8. 有關連人士交易
本集團與包括和記黃埔有限公司附屬公司在內之參與者組成若干合資企業,主要
從事物業項目及基建業務。向這些合資企業貸款、收取還款及為其提供擔保均按
股權比例進行。於中期結算日,借予合資企業之款項、承擔借予合資企業之金額
及為合資企業已動用銀行借款提供之擔保分別為港幣 16,860,000,000 元、港幣
1,029,000,000 元及港幣 981,000,000 元。
集團亦向聯營公司貸款,其於中期結算日之欠款金額為港幣 814,000,000 元。
期內集團從合資企業及聯營公司收取利息,借予合資企業及聯營公司之款項產生
之利息收入分別為港幣 393,000,000 元及港幣 8,000,000 元。
除上述外,本集團並無其他重大有關連人士交易須於本中期財務報表內披露。
49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9. 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之公平值
本集團以公平值列賬之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按其公平值可觀察程度分析如下:
第 1 級 : 於活躍市場之報價
第 2 級 : 報價以外其他可直接或間接觀察之估值元素
第 3 級 : 估值元素沒有可觀察的市場數據支持
第 1 級 第 2 級 第 3 級 總額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財務資產
可出售投資
權益證券 9,391 13 187 9,591
債務證券 39 335 – 374
交易用投資
權益證券 245 – – 245
債務證券 1,099 – – 1,099
衍生金融工具 – 520 – 520
10,774 868 187 11,829
財務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 – (598) – (598)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財務資產
可出售投資
權益證券 8,802 12 181 8,995
債務證券 41 298 – 339
交易用投資
權益證券 245 – – 245
債務證券 1,115 – – 1,115
衍生金融工具 – 551 – 551
10,203 861 181 11,245
財務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 – (279) – (279)
中期財務報表(續)
50二零一四年度中期報告
9. 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之公平值(續)
於第 3 級計量之可出售投資權益證券變動如下:
港幣百萬元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之公平值 127
購入 14
於其他全面收益內確認之公平值得益 40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 181
於其他全面收益內確認之公平值得益 6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之公平值 187
於中期結算日,本集團其他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的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約。
公平值根據活躍市場報價、可直接或間接觀察之估值元素及 /或沒有可觀察市場數
據支持之估值元素計量。更改採用的沒有可觀察市場數據支持之估值元素,以其
他合理及可能之選擇再作估算,不會對本集團之中期業績及於中期結算日之財務
狀況有重大影響。
10. 中期財務報表審閱
本中期財務報表乃未經審核,但已由審核委員會作出審閱。
封面
封面內頁
目錄
公司資料及重要日期
董事會主席業務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董事個人資料
披露權益資料
企業管治
其他資料
中期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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