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09
LAN ZHOU XUE KAN
■ 社会学
从“名义上”的个人账户到名义账户
———中国个人账户养老金改革的一种思路
杨建海
(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北京 100872)
[摘要] 我国个人账户建立十多年来,一直为账户的“空账”运行所困扰,虽然政府极力推动账户的做实工作,但至今效
果不佳,个人账户基本上还是处于“空账”状态。鉴于上述问题,本文通过对名义账户和个人账户的转制背景及其实质分析,
比较了我国个人账户制面临的困境和名义账户制具有的制度优势,指出我国个人账户向名义账户转型是一个明智之举,并论
证了这种转型的可行性。最后,建议将我国现行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转型为名义账户制。
[关键词]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名义账户;转型
[中图分类号]C913. 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 -3492(2012)09 -0100 -06 [收稿日期] 2012 -07 -26
[作者简介]杨建海,男,河南柘城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养老保障。
自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诞生以来,多数国家的
养老金制度主要遵循两种模式:贝弗里奇模式和俾
斯麦模式。这两种养老金制度的共同特征都是具有
公共的、非积累的、现收现付的性质,但是到 20 世纪
八九十年代,伴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具有私人管
理的、基金积累性质的个人账户模式开始变得盛行
起 来 (John B. Williamson&Matthew Williams,
2005) ,并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养老金改革的浪潮。
养老金改革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
种是以 OECD国家为代表的“参量式”改革,主要通
过调整退休年龄、提高缴费率、严格退休待遇给付等
方式对养老金制度进行参数调整式改革;第二种是
以智利为代表的拉美 12 国所进行的养老金“私有
化”改革,这种改革是把过去的“现收现付制”转化
为目前的“完全积累制”或“部分积累制”,它是对养
老金制度进行彻底变革的“范式性”改革;第三种是
以瑞典、波兰等国家为代表的“名义账户制”改革,
这些国家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通过对传统养老
金制度的改造,创造了“名义账户”养老金制度,它
是一种融合“现收现付”和“基金积累”两种制度的
性质的改革,即名义上实行基金积累,实质上仍实行
现收现付的养老金改革。当然,改革方式绝不仅限
于以上三种,具有典型意义的还有以新加坡、香港为
代表的“公共预筹积累制”改革,世界银行极力推广
的“多支柱”改革等等。
在同一时期,我国也在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转
型大背景下,进行了养老金制度的改革。经过 10 多
年的探索和试点,在对多种改革方案的进行比较和
选择之后,最终于 1997 年确立了我国独有的“社会
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下文简称“统账结合”)的
养老金模式。
一、个人账户和名义账户的创制历程
( 一) 我国个人账户制度创立的历程
众所周知,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是与计
划经济相适应的现收现付式养老金制度。但是,随
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
瓦解,使得实行现收现付式养老模式的制度基础开
始动摇。所以,从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就开始了对养
老金制度改革的探索,并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建立
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账户上,主要目的是解决养老
基金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经过 80 年代后期的个
人账户试点,在 90 年代中前期,国务院连续颁布三
个有关养老金改革的政策文件,并在 1997 年正式确
立了我国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社会统筹和个人
账户相结合。
接下来,经过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实
001
践检验,国务院于 2005 年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 ,
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分别确定为工资总额的 20%
和 8%,其中企业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个人缴费
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自此,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得
以定型,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个人账户制度的正式形
成。但是,在制度运行过程中,由于统筹账户和个人
账户的“混账运行”,导致个人账户被严重挪用,使
之近似地成为“空帐”,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统账
结合”模式在实质上仍然是现收现付模式,并导致
个人账户的“有其名无其实”,使得进行基金积累的
养老保险改革目标远未实现。一些国际研究机构也
由此指出中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质上是名义账
户制(郎立研,2005)。
( 二) 欧亚七国名义账户制创立的历程
在席卷全球的养老金改革风潮中,个人责任的
引入是各国进行改革的一个重要趋势。在这种背景
下,以智利为代表的一些拉美国家进行了激进的私
有化改革,迅速地建立了基金积累式的养老金制度,
并受到了世界银行的大力推崇,短时间内得到了许
多国家效仿。到目前为止,已有二十多个国家实行
了或多或少的社会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李珍,
2010)。但许多国家在养老金的私有化改革时却遇
到了转制成本问题,沉重的转制成本使这些国家的
改革过程举步维艰,甚至有的不得不放弃基金积累
式的改革,例如阿根廷在 2008 年重新恢复了现收现
付式养老金制度。
可是从 1990 年以来,欧亚七国(瑞典、意大利、
拉脱维亚、俄罗斯、吉尔吉斯坦、波兰、蒙古)采用了
一种全新的养老金模式———名义账户制。名义账户
制的全称是名义缴费确定型养老金模式(Notional
Defined Contribution Model,简称 NDC 模式)。它的
实质是把传统的现收现付制 DB 计划与基金积累制
DC计划结合起来,以加强待遇和个人终身缴费的
联系,实施的方式是在融资方面采取现收现付式的
DB制度,但在待遇给付上采用积累式的 DC 制度。
名义账户制下的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为每个人建立的
个人账户,但是账户资产不实行“实账”积累,只作
为个人终身缴费额度的记录,这个缴费根据一个名
义利率进行增值,名义利率是与经济增长率或社会
平均工资增长率挂钩,而不是在金融市场上获得的
实际收益率。当参保人退休时,根据个人账户积累
额及其记账利息和群年龄组的预期寿命来确定退休
养老待遇。因此,这一制度被称为“名义账户”制。
名义账户制的突出特征是能够加强缴费和待遇
的联系,而这正好符合各国养老金改革的目标。所
以,制度刚一创立,立即引起许多面临养老金制度改
革国家的关注,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欧亚“七国”
纷纷转向了这一制度。
二、两种账户模式的转制背景和实质
( 一) 相同的转制背景
1.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及其带来的财务压力
当前,养老金制度面临最大的困难是人口的老
龄化。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1998)和世界
银行(WB,1994)多年之前就预告了人口老龄化的
挑战(Robert Holzmann,2003)。我国自从新世纪进
入老龄化国家行列以来,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根据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 65 岁以上人口已达
8. 87%,比 10 年前增长了 1. 91%。而 OECD 国家
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更为明显,2004 年 65 岁以上的
老年人比重已经达到 15. 0%,而到 2030 年,赡养比
将达到 22. 7%。尽管我国老龄化程度没有发达国
家严重,但是分割的养老金制度和新增就业人员大
多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特性,使得我国人口统计赡
养率远低于实际制度内的赡养率,这是我国面临人
口“老龄化”的特有压力。应对这种人口变化及其
带来的财务压力的通常做法是降低养老待遇的替代
率和提高退休年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面临严重
的政治挑战,因为很多人认为养老金是他们的一项
权利,当利益受损时,他们必然群起而反之,极有可
能导致养老金改革计划的搁浅,这种情况迫使政策
制定者不得不寻求新的养老金改革方式以应对老龄
化带来的财政压力和政策反对者的双重压力。
2.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
实行名义账户制的国家大多数是前社会主义国
家,中国同他们(除瑞典、意大利之外)一样,养老金
改革的大背景是经济社会的转型,其转型的首要任
务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因为原来由国家承
担社会成员主要养老责任的体制难以运行,必然要
寻求其他的渠道来分担国家单独负担养老金的压
力。我国自上世纪 80 年代起开始推行的一系列养
老保险改革,着力点就是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养老
金不足问题,在当时虽然我国有众多的年轻劳动力
就业,但这些年轻人主要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他们
中的大多数未被纳入正规的养老金制度,所以当时
101
的新增就业对缓解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基本不起作
用。其他转型国家也是类似。例如吉尔吉斯坦,尽
管年轻人口比例较大,但由于经济发展速度不够理
想,在岗就业人口总量并不大,养老金缴费人口与
60 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仅为 2. 4 比 1,养老负担比较
沉重(郑秉文、胡云超,2008)。
( 二) 相同的实质: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和名
义账户的非实账积累
1.名义账户的非实账积累特征
根据帕尔默(Edward Palmer)的定义(Edward
Palmer,2000) ,名义账户制是一项“缴费确定型”
(DC)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计划。缴费水平是按照
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但是与“实账
积累确定型”(FDC)相反,参保人的缴费并没有被
“积累”,也未投资于金融市场。所以,名义账户仅
是“名义上”的缴费确定型计划。由此可见,名义账
户制的主要特征为非实账积累。
实行非实账积累式名义账户的主要目的是避免
巨额的转型成本问题,并且希望在此基础上加强个
人缴费与享受待遇之间的联系,弥补传统现收现付
模式下待遇与缴费关联性不强的缺点,以提高制度
的公平性和财政的可持续能力。在该模式下,参保
工人的缴费被详细记录在个人的基金账户中,但该
基金账户不进行积累,也不投资于金融市场,主要用
于当前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支付。账户的另一个功能
是个人缴费权益的记录。账户资产的价值是按照物
价指数、工资增长率或经济增长率来做出调整,退休
时的养老待遇取决于积累的名义账户资产和全社会
工人的平均预期寿命。
2.我国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实质
我国建立个人账户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实现养老
基金的预筹积累,以应付未来的支付压力。所以,自
建立“统账结合”养老金制度以来,中央政府一直致
力于个人账户的“做实”。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大部
分省份的养老资金储备不足,个人账户部分资金很
大部分被挪用了养老金的当期发放,造成了严重的
“空账问题”。截至 2010 年底,我国企业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 19596 亿元,减去历
年做实的基金积累额 2039 亿元,目前的个人账户
“空账”规模应该是 17557 亿元(郑秉文,2011) ,其
结果只能是把个人账户缴费和利率记录下来,到退
休时按记账额来计算发放工人的养老金。积累账户
资金的被挪用现象使得我国的个人账户成为一种事
实上的“名义账户”模式,因为它目前仅具有记账功
能,而没有多少实际的资金积累。因此,这种“空账
运转”的基础养老保险情况被一些学者称为“一种
新型的待遇确定型加上名义账户的现收现付制”,
或“准名义账户”制(Louise Fox & Edward Palmer,
2000)。
三、个人账户的困境与名义账户的优势
( 一) 我国个人账户面临的困境
1.“空账”做实的困难
为避免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从建制之初中
央政府就极力推动个人账户的“做实”工作。在各
地对“做实”个人账户探索的基础上,我国于 2001
年在辽宁省开始了“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工作,当
时的做法是“空账”基金的 1 /3 由中央财政补贴、1 /
3 由地方政府解决、1 /3 由原企业缴纳,但是由于企
业的转制和地方财政的乏力,很大一部分资金主要
依靠中央财政来填补。例如从试点开始,每年中央
和地方财政按75∶ 25的比例对辽宁省予以补助,其中
中央财政每年定额补助 14. 4 亿元,约占辽宁省 GDP
的 1%(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课题组,2007)。鉴于财
政补贴的巨大压力,在 2004 年开展的吉林、黑龙江
试点中将做实目标降为 5%,而到 2006 年中央新批
天津、新疆等 8 省市试点地区的做实目标又进一步
降低为 3%,这足以说明做实个人账户的现实难度。
在可以预见的情况下,随着“空账”负债的日益加
大,特别是中西部省份对巨额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
将使个人账户基金的“做实”工作日趋艰难。
2.做实之后投资的困难
尽管做实个人账户面临重重困难,我国个人账
户“做实”的试点工作仍在进行,至 2010 年末,已经
积累个人账户养老基金 2,039 亿元。可是,“做实”
之后的个人账户资产还要面临基金投资与否的矛
盾:如果投资,将面临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的风险;
如果不投资,则必然承受基金贬值的风险。根据国
际经验,凡是实行基金积累制的国家,都需要发达的
资本市场,为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生存空间,而我国
资本市场目前发育还不成熟,还无法承担巨额养老
基金入市的冲击,即便在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美国,
为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明确规定严禁社会保障基
金进入资本市场。所以我国在没有找到其他合适的
投资渠道之前,现有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主要是以
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为主。但是,一年期的银
行定期存款大约是 2%的盈利率,这个数值明显低
201
于我国近年 CPI增长率,造成养老金价值的隐性缩
水。
3.建立个人账户的初衷没有实现
我国建立个人账户基金的初始目标:一是实现
养老基金的积累,缓解保险金的支付压力;二是加强
个人缴费和未来待遇的联系,增强参保缴费的激励
作用;三是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提高基金的透明
度,明确账户基金的所有权。首先,从做实个人账户
的艰难历程看,显然第一个目标没有完成,因为
2039 亿元的账户积累基金,远远不能满足巨额的转
制成本需求;第二个目标在目前统筹基金和个人账
户基金“混账”运行的状况下,个人缴费同未来待遇
的关系同样是一笔糊涂账,加之我国尚未建立正常
的养老待遇调整机制,账户基金对未来享受待遇的
影响微乎其微,结果是参保人员缴费的激励机制根
本没有形成;其三,账户的透明度是账户基金所有权
的必要前提,因为既然强调参保人员的个人责任,就
要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利,它要使参保人能够明确知
晓,并能够实时查询账户基金额度以及未来可能享
受的待遇,这样才能使参保人产生“主人翁”的责任
感,但是,目前的“空账”显然无法实现这一目标。
( 二) 名义账户制的优势
名义账户制的一大特征是现收现付式的融资和
积累式的给付相结合。第一,这一特征的优势是强
化了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Michael Cichon,
1999) ,使待遇给付同个人缴费的联系紧密起来,同
时账户的透明化也能提高参保职工的制度认同感,
十分有利于职工的参保缴费和减少提前退休现象,
从而能够实现国家和个人责任分担的制度构想;第
二,能够避免基金的投资风险,这一优势特别对资本
市场不发达的转型国家具有明显的吸引力,如果是
全额积累式账户,在不发达的资本市场的环境下,会
面临投资与不投资的艰难抉择,而非积累式的名义
账户由于其基金积累额度较少将会避免这一尴尬处
境。
名义账户的一大优势是可以解决制度转型成本
问题。转制成本是从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型过程
中必然遇到的问题,由于要建立积累制的个人账
户,旧制度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必须要当期偿还,也
即中国的“做实”个人账户,这需要中央政府给予大
量的财政补贴,才能满足账户基金积累的需要,补贴
数额有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任何一个政府都会望
而生畏。例如,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测算,假定维持
2000 年的养老金给付标准不变,欧盟 15 国向完全
积累式转制需要建立一个相当于工资总额 645%的
预筹基金,规模如此巨大的转型成本,几乎等于欧盟
GDP的 300%,欧盟全部资本存量的 1 /2(郑秉文,
2003a)。所以,名义账户的非实账积累的特征十分
有助于消解制度转型的问题。
名义账户制还有一个优势是自动平衡机制
(Automatic Balancing Mechanism) ,它可以化解许多
参数式改革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名义账户制内在
的性质决定,所有的 NDC 计划都将随着经济增长、
工资水平、人口老龄化、以及劳动力规模等因素的变
化而变化,由此决定了名义账户制对经济社会发展
形势的变化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它可以根据预先设
定的内部利率机制,自动在缴费人数和待遇领取人
数之间做出平衡的变化;也可以根据人口预期寿命
的变化,通过一定的精算转换机制,自动适应人口状
况的改变;同时对因经济波动导致的全社会工资水
平的变化,也能够根据账户资产的变化,对待遇水平
做出自动调整。
四、名义账户制对我国的适用及转型可行性
( 一) 对中国的适用
1.名义账户制符合我国“统账结合”模式的初
衷
我国当初选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背
景,是基于当时退休人员逐步增多和企业养老基金
储备不足的现实,其目的是加强职工缴费激励,降低
政府的养老负担。从理想状态看,这种半积累模式
能够实现公平与效率、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的完美
结合,实现个人缴费和未来待遇的紧密联系,从而增
强参保职工缴费的积极性,减轻基金支付压力。然
而事与愿违,经过十几年的运转,逐步形成了巨大的
“空账”,更形成一笔“糊涂账”,既没有实现缴费激
励,也没有形成基金积累,可以说完全违背了当初建
立个人账户的初衷。
而名义账户制的现收现付型融资方式和基金积
累型待遇给付方式,正好能够体现个人缴费责任和
未来待遇权利,微观的缴费激励和宏观的风险分担
的有效结合。它可以通过名义积累基金的精算,实
现参保职工未来待遇计算要求,以其较强的透明性
激发参保职工的缴费积极性,从而降低政府的养老
负担。显然,名义账户制符合我国选择“统账结合”
模式的初衷和既定方针。
2.不发达的资本市场
301
实行积累式养老金制度一个前提是需要发达的
资本市场来实现积累基金的保值增值,但是众所周
知,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养老金进入资本
市场可能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所以我国目前的基金
投资政策是将账户基金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但是
它的缺点基金收益率很低,账户利率大多数时间低
于通胀率。例如我国 2011 年 CPI 为 5. 6%,而同期
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约为 3%,这种利率反差明显
造成养老基金的贬值。
名义账户制则可以避开养老基金投资的市场风
险。由于名义账户的利率是基于非金融性指数和制
度参数进行调整,名义账户回报利率一般会低于积
累式账户的市场回报率,但是相比较而言,它比积累
式账户受金融市场干预少,因而回报率更加稳定。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实行名义账户制既能避免资
本市场不成熟的弊端,又没有因基金只能存入银行
而遭受的贬值风险,而且能够更好地保护参保职工
的养老金权益。
3.有效化解转制成本
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的一个最大的难
题是转型成本问题。我国自引入积累式个人账户制
度以来,不但没有积累资金反而形成了巨额的“空
账”,虽然中央政府一直致力于个人账户的“做实”
工作,但是经过 10 多年的积累,账户基金也只有
2039 亿元,“空账”额度却高达 1. 75 万亿元。这种
做实“空账”,也即转型成本融资的难度,必然使我
们反思个人账户制度在我国的合理性。
而名义账户以其非积累特性,可以很好地化解
这种转型成本问题。由于名义账户制从本质上讲是
一个名义积累的账户,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式的融资
方式,主要功能是通过记账的方式明确参保职工的
缴费权益,以实现个人养老责任的分担。如果将我
国现行“名义上”的个人账户制度转化为真正的“名
义账户”制度,可以自然地解决个人账户的转型成
本问题,因为现收现付式的融资方式可以把转型成
本分摊到多代人之中,以此降低当前的转制负担。
由此,它可能是解决我国“空账”难题的一个最有效
途径。
( 二) 制度转型的可行性
1.政治上的可行性
面对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各国政府首先想到的
是对养老金制度进行参数式改革,比如提高退休年
龄,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以降低养老金待遇等,但是
这些改革无不遭遇了极大的阻力,因为人们往往对
退休待遇的增长有着刚性预期,加之社会保障权利
意识的日益增强,只要进行调整,即便对其利益没有
损害,也会引起人们的极大反响,甚至会引起激进社
会行为的发生,结果导致改革计划的流产。
名义账户制养老待遇是根据人均预期寿命的改
变而调整,它不需要通过经常性的政策干预来定期
调整养老金制度参数,因而大大降低了公共养老金
制度因政治压力而发生的“政治风险”(Sarah M.
Brooks & R. Kent Weaver,2003)。如果全社会人均
预期寿命延长,它就会利用自动平衡机制来降低养
老金待遇,当退休待遇过低时则会激励参保职工为
提高未来养老金遇而主动延长工作年限。这种基于
经济和人口变化趋势的自动调节机制,避免了人为
的政治干预,免除了政府因消减待遇而遭受的谴责,
使退休人员在心理上易于接受,从而会减轻了他们
的抵触情绪。由此可见,名义账户制是降低替代率
的一个社会震动最小、政治上最具可行性的途径和
机会(郑秉文,2003c)。因其在政治上是可行的,向
名义账户制转型应该会获得政府的支持。
2.技术操作上的可行性
向名义账户制转型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处
理既得权利问题,即如何把旧制度(在已经实行名
义账户的国家是指原来的现收现付制,而本文是指
个人账户制)下的既得权利转变为名义账户制下的
价值。欧亚“七国”的转换模式基本都以年龄段来
划分,以此确定过去权利的转换方式。例如瑞典
1938 年出生的人,4 /5 的待遇来自旧制度,1 /5 的待
遇来自新制度,1954 年以后出生者,待遇完全来自
名义账户计划(Edward Palmer,2000)。这类似于我
国的个人账户待遇转换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
法、中人混合办法”之工作思路。
我国把个人账户部分转向名义账户制,在技术
操作上更是简便,并且有章可循。第一,我国由现收
现付制向“统账结合”模式转换之后,就开始了对个
人账户基金积累额的记账工作,尽管它没有给定明
确的记账利率,但账户额是确实存在的,这为本文设
计的制度转型打下了基础;第二,我国“老、中、新”
三类人分类记账的工作实践已经开始十多年,也积
累了大量的数据,这为既得权利的转换提供了经验。
所以,如果进行制度的转型,在技术操作层面上也不
会遇到多大问题。
3.经济社会环境的可行性
401
一项制度是否可行,要看是否适应当前的经济发
展形势,或者说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需要该项制度。
从我国当前机遇和风险并存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来
看,名义账户制的养老金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参
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保护养老基金的安全。
第一,社会流动的加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劳动就业方式日趋灵活,就业地点也不断变换,现实
需要一个便携的养老金制度以适应社会流动加剧。
虽然我国正在推进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但是个人
账户部分资金还是要随人口流动,这必然给职工的
异地流动造成了障碍。而名义账户制的便携性特
点,显然有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第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我国正在全
面推进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计划在“十
二五”期间实现两种新型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截止
2010 年农村养老保险已经积累基金 423 亿元,可以
预见的是未来几年基金积累额将会大幅度增长。根
据现有政策,这部分基金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在目
前缺乏投资渠道和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基金的安全
着实是一个严峻问题,处理不好极可能会损害制度
的实施效果。因此,可以引入名义账户制来化解这
一风险;
第三,金融市场的依然不成熟。众所周知的是,
我国金融市场经过近 20 年的发育依然是一个不成
熟的市场,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迟迟不敢进入
金融市场的根本原因。基于这种情况,与其把我国的
养老保险基金放在银行里慢慢贬值,还不如转换制度
模式,从个人账户的积累式转换为名义账户的现收现
付式,同时也还原了它“有名无实”的真实面目。
五、小结
本文主要讨论了我国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向名
义账户转型的议题,方法是通过对两种制度模式的
比较分析,来论述我国个人账户存在的诸多问题、论
证名义账户制在我国的适用性。最后,建议将我国
现行的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转型为名义账户制。如
果采用现收现付式的名义账户制代替积累式的个人
账户制,将会产生诸多益处:成功化解转制成本,解
决棘手的“空账”问题;有效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
维持中长期的养老金财务平衡;加强缴费和未来待
遇的精算联系,提高缴费激励;落实社会责任和个人
责任的分担,实现“统账结合”模式的初衷;依靠待
遇精算的自动平衡,减轻削减待遇的政治风险;利用
非实账积累,避免基金投资风险,确保养老基金安
全;等等。
正如一些学者所言,我国个人账户资金被挤占、
挪用而形成“空账”运行状态,其实就是一种名义账
户制的变形(John B. Williamson,E. Palmer 等)。
因此,将目前的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转型为名义账
户制,只是顺水推舟的轻便之举,况且从政治上、经
济环境上、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上看,都是可行的。
但是在转型之后,一定要计算清楚每个参保人的账户
资产,且资产利息要随经济增长率或社会平均工资增
长率的变化而调整,切实赋予参保人的账户所有权,
保护他们的养老金权益,激励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当然,关于我国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的改革或
完善方式,决不仅仅只有朝向名义账户制转型一个
方向,肯定还有许多其他的方式能够化解目前存在
的弊端。但是本文认为,名义账户以其较强透明性、
激励性、自动平衡性、以及对我国的适应性,是化解
目前个人账户养老金存在突出问题的一个理想政策
选择。因此,向名义账户制转型是最便捷、最有效、
最能减少可能的社会震荡的一种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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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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