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松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员
工
手
册
2015年5月 行政人事部
(版本:2015001)
目 录
欢迎辞
第一章 总则
性质………………………………………………………………………
目的………………………………………………………………………
公司理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适用范围…………………………………………………………………
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基本责任……………………………………………
第二章 行政制度
工作纪律…………………………………………………………………
考勤………………………………………………………………………
安全生产…………………………………………………………………
环境卫生…………………………………………………………………
宿舍与食堂………………………………………………………………
康体娱乐…………………………………………………………………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用工原则…………………………………………………………………
合同的签订与延续………………………………………………………
试用与转正………………………………………………………………
终止合同…………………………………………………………………
离职手续…………………………………………………………………
法务制度…………………………………………………………………
公章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
第四章 员工意见处理
意见反馈内容与要求……………………………………………………
意见收集…………………………………………………………………
意见处理…………………………………………………………………
提案奖励…………………………………………………………………
第五章 奖惩
奖励 ……………………………………………………………………
惩处 ……………………………………………………………………
第六章 附则
欢迎辞
亲爱的新同事:
您好!首先,我谨代表广州市松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对您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
今天,公司能获得大家青睐是我们的光荣。我殷切地期望大家在这片热土上开创一片崭新的职业历程,而我们公司亦将因为您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以人为本”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我们关注每一位员工的成长、关心每一位员工的发展。我们愿意也有能力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与空间,致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除了通过各种卓有成效的方式努力激发内部员工的潜力外,我们还时刻为您开启一扇永不关闭的成功之门,只要您尊重自己的选择、虚心学习、不断挑战自我、持续追求精益与卓越,最终您会走向成功。
是金子总会发光,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热切期待看到您们在这和谐而富有挑战的环境中一展才华,和公司一起发展成长。日后,作为公司团队中的一员,您为公司所付出的努力及所取得的成果,我们谨致以衷心的感谢。
祝愿大家在公司工作愉快!前程似锦!
广州市松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性质
本守则是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广州市松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实际管理情况所制定,并主要用于规范员工行为的指引性守则。
目的
本守则的主要目的是让您了解本公司在文化、纪律、人事行政、福利及衣食住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及指引,并详细讲解您在本公司所拥有的权利、义务及需履行的责任。
本守则能帮助您尽快地融入团队,愉快地开展工作,并与公司逐渐达成一致的信念和目标,共同创造美好远景。
公司理念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经营理念是确保所有营运活动均符合国家及地方所有法律及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有运作活动都具备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
公司简介
广州松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大型、专业的第三方冷链食品物流公司,主营冷链食品物流、城市配送、冷冻、冷藏、恒温、干仓食品类储存及食品、农产品。果菜类等包装、加工、零售、批发、配送业务。公司设在广州永和开发区,总规划占地面积约66000㎡,总储存量为10万吨。设计有4层高综合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设有单层12米高冷冻、冷藏库。
公司冷库设计参照国际标准,配备封闭温度可控的装卸平台,库区内采用国际品牌叉车,配合先进的穿梭式货架系统进行货物存放,采用RFID射频识别技术和无线网络相结合的WMS仓储管理软件对货物进行管理.
冷藏运输车辆40台,8T车型15台、车型25台,可满足华南地区干线配送、城市配送等多元化业务,所有车辆全部安装GPS,可实时监控、随时跟踪。
企业文化
远见
致力成为冷链物流行业最值得信赖、最为规范、家喻户晓的企业。
使命
贯彻卓越管理,步入一流企业
凝聚崭新潮流,突破传统框架
超越客户期望,致力创优增值
寻求安居乐业,促进和谐成长
价值观
品质 服务臻善,精益求精
人本 以人为本,持续成长
道德 守法循规,廉诚公正
社群 心系社群,客户至上
环境 善用资源,爱惜环境
关系 和谐共融,互惠并进
管理理念:以人为本 以策为上 以质为根 以果为宗
注释:
以人为本:公司以员工为最大财富,一向奉行并实行人性化管理,我们倡导尊重人、关心人、信任人、激励人的管理法则,无论对待员工或客户,都以关心、尊重、平等、理解的态度出发,以此构建和谐稳定的企业人文环境。
以策为上: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智能。以策为上指的是我们要有一个清晰且正确的经营目标、市场战略及管理方法,由此引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多赢局面,在企业运作上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以质为根:卓越的服务品质是公司孜孜追求的目标,亦是公司之所以成功发展的根本。我们强调为客户提供超越期望的服务。
以果为宗:做人做事都应以好的结果作为宗旨,企业亦然。本公司做企业所追求的“果”,不仅是希望获得良好的经营效益,最终实现“冷链物流行业最值得信赖、最为规范、家喻户晓的企业!”的远大目标,同时公司也希望达成所有员工安居乐业的美好远景,以及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适用范围
广州市松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基本责任
本公司的基本责任是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地组织员工工作,及时地提出工作任务;尽可能根据每个员工的技能和经验,恰当地安排工作;积极改善设施,使员工在安全、舒适、卫生的环境下进行工作;关心员工的文化教育,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和技术培训,促进员工的进步和成长;按时给予员工应得的报酬。
员工的基本责任是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工作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分配和调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学习公司文化,注重个人修养;不断提升技能水平,为公司发展和目标达成创造良好工作绩效;保守公司的各种重要信息和商业秘密等。另外员工入职必须填写真实的简历,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明,公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开除处理,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二章 纪律与规范
工作纪律
员工必须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安排,服从工作调动,不怕困难,积极完成公司下达的指令和任务。
出入公司范围要正确佩戴有效厂牌,工作时穿厂服、严禁穿拖鞋并主动接受保安的检查。
厂牌是公司员工在公司内唯一合法的有效标识。员工要爱护公司派发的厂牌,不得私自在厂牌表面张贴各种贴纸、私人艺术相片、卡通小饰物等。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或指定休息区,不得迟到﹑早退﹑串岗﹑离岗。
员工上班严禁在工作区瞌睡﹑饮酒﹑吸烟、闲聊﹑嘻戏,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书刊和进食食物,不得听音乐,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做任何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情。
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及使用设备,做到班前检查,班后清洁,并依所定时间进行保养及维修。非经专业人员许可,不得私自拆装机电设施,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处理。
员工对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所配发的物品如:对讲机﹑办公用具等须正确使用(不可用作私人用途)及妥善保管。
公司内一切物资和设备,不得据为己有或挪作私用。
员工没有征得公司同意,不得在工作场所内摄影。
员工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公司,且一切物资进出公司,均须主动接受保安员检查。其中携带公司物资出公司者需持有相关主管人员签发的放行条,且必须经核实数物相符后才能放行。在未获得由相关主管人员签发放行条或携物出公司证明的前提下,擅自携带公司物品,工具等物资者,一律视为偷窃行为。
保密规定:员工在任职期间及保密协议规定期限内,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章制度,并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凡涉及本公司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作流程﹑计算机软件﹑技术报告﹑相关函电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销售渠道等,均属保密内容。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当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婚姻状况﹑现居住地址及联系电话﹑紧急事故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学历﹑身份证及其它资料等)有更改或补充时,请于一星期内重新更新公司入职表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予以及时更改保存。
考勤管理制度
、目的
为员工能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除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外,均在考勤之列。
、考勤(打卡)规定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并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除实行固定时间工作外,还可以对一些特殊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非后勤部门)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30(后勤部门)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行政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各按规定内容处理。
、 凡是漏打、错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经部门主管核定后报行政部。
、 公司员工出差,须填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直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将申请单复印件一份交行政部备查。
、 业务人员外出工作,须填写“外出登记表”上报主管核准,并通知行政部专职人员,作为考勤之依据。
、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制外继续工作者,须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本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后方认定为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人事行政部负责加班人员之出勤核算。
出勤管理办法
工作时间以考勤记录为准;当日迟到15钟(含)以内,每分钟扣1元绩效奖金,迟到1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2元绩效奖金,所扣绩效奖金全部作为全体员工的活动经费。无考勤记录的按旷工处理,如特殊情况未打卡,必须提供补签卡申请单并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及时向行政部备案。
各部门每月4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行政部汇总。
休假规定
事假
1)非业务员工因工作外出,须提前三天填好“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签后,同时安排妥后续工作,呈交总经理批示,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2)员工有私事要处理时,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表”,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内由直接主管领导批准;三天至五天应由隔级上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事假必须报直属副总经理批准,并把工作交待清楚后可休事假。
3)事假必须事前请准,原则上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别事故无法事先请假的,可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请假,但须申述充足理由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4)事假不满一日者以实际请假时间计算。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三天以上请假需经部门直属副总经理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可以凭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休病假。
2)如没有医院出具证明,按事假处理。
3)因工伤休病假,工资按正常上班计算,病假天数以医生建议为准。
婚假
1)符合法定婚龄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带薪假;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可增加婚假12天带薪假。
2)休婚假的员工需持《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8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行政部协助办理生育险相关待遇,如因个人原因未申请到相关待遇,公司按事假处理。
2) 其他假期根据相关规定或通知执行。
旷工处理规定
1)员工必须根据公司的请假制度请假,未经请假或未得到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的属旷工。 2)未经请假或未得到批准,上班迟到三十分钟以上属旷工半天,迟到半天以上的属一天旷工。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带薪年假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安全生产
机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台设备。
机器设备防护罩不得擅自拆除、改装。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员工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事故调查时,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事故真相,必须配合行政部做好事故调查。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火警铃按钮、电箱、逃生门等周围不得堆放物料或杂物,确保24小时处于正常状态。
公司、仓库、楼层等消防通道务必保持畅通。
各类明火作业、高空作业等带有危险性施工现场的相应部门和施工人员必须做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相关人员未到场或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禁止在公司及仓库吸烟、生火和使用未经批准之电器。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皮肤、衣物、防护品清洁。
环境卫生
严禁随地丢弃垃圾杂物,自觉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严禁在厂区内任何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办公桌椅、墙体、地面、门窗等)乱涂、乱画、乱张贴。
严禁随地吐痰、倒水、扔果皮酒瓶、纸屑等杂物,上述杂物应放指定地方。
爱护花草,严禁随意践踏或攀摘花草。
节约水电,无人使用时应随手关闭电源及水龙头。
丢弃垃圾时,请按垃圾桶指引分类投放。
宿舍与食堂
宿舍
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公司禁止使用的私人电器。
自觉清洁宿舍卫生,讲究个人卫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燃放烟花炮竹等。
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集体宿舍不得携带异性同事及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如需要借宿要提前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
不准大声喧哗嬉戏,大声播放电视、录音机、收音机、音响等,否则书面警告处理。
严禁阅览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书刊(如色情﹑反动<含非法组织>﹑伪科学等题材)。
严禁滋事、斗殴、酗酒﹑聚赌,私藏凶器。
个人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若有财物遗失,公司只负责协助报公安机关处理,并不作任何赔偿。
员工必须爱护并按公司要求使用、摆放宿舍的设施与设备,不准擅自挪动或恶意损坏。
员工外出在凌晨一点后返回公司的,需说明正当理由方可进入,否则禁止入内。如在工作时间返回宿舍,须在保安处进行登记,否则按偷窃处理。
员工只允许在指定地方洗漱、洗衣服,在指定的地方凉晒衣服,不得随意乱挂。
员工申请入住宿舍获准后,需对号入住。
员工不得私自挪用他人物品。
员工须自觉节约用水、用电,费用自行缴纳。
食堂
用餐者必须遵守用餐秩序及听从食堂管理人员现场指挥疏导,自觉排队取餐,不得插队。
任何人不准带饭堂物品或食品离开饭堂。
文明就餐,严禁霸位或影响他人用餐。
保持饭堂清洁卫生,饭渣不得遗留在餐台或地面。
饭后将餐具摆放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康体娱乐
公司每年均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包括厂庆活动、球类和卡拉OK比赛、聚餐等等,具体详细事宜以通知为准。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用工原则:
非歧视原则:本公司奉行非歧视原则,全体员工不以地域﹑民族﹑性别﹑种族﹑宗教信仰而异,均可平等地参与公司管理及生产运作。
非骚扰与虐待原则:本公司奉行非骚扰与虐待原则,尊重每一位员工,保障每位员工的身体与精神健康,禁止对员工进行人身、性、心理或言语上的骚扰和虐待。
志愿劳工原则:公司在用工制度上严格遵守志愿原则,在工种选择﹑工作时间等方面,遵从员工的志愿,不强迫或有意导向员工作出非志愿的选择。与此同时,公司员工的劳动都属于有偿性(依劳动法及公司薪酬制度等相关条例执行)。
禁用童工原则:公司在录用员工时,严格遵循“禁用童工”条例,以确保所有员工年龄均为16周岁以上。
不招收有前科人员原则,员工入职时均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姓名﹑年龄﹑学历证书﹑技术证件﹑过往工作资料等)。
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个人履历调查,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伪造证件者,公司有权对其作开除处理或公司要求其作出相应的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特别声明:本公司在录用员工时,绝不收取任何形式或名义的抵押金或保证金,亦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劳务介绍费或财物作抵。
合同的签订与延续
员工经公司录用后入职一个月后即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双方承担劳动合同所写明的权力与义务。
员工于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到人事行政部签名领取鉴证后的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期内如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依国家、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与转正
在试用期内,员工可提出离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公司也可终止试用(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
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或员工有任何一方无意向续签劳动合同,即宣告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和员工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根据员工的表现或经营状况,需要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试用期内随时)由所在部门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被解聘或不续聘员工。
员工若要辞工,必须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交《辞职申请书》通知公司,未提前通知公司即自行离职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及扣罚一个月工资。在《辞职申请书》未得到批准前,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一个月工资。半途辞工(劳动合同期未满)。若辞职后离厂前违犯守则规定,一律按公司规定处理。
离职手续
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合同,必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完工作交接事宜,完备离职手续,包括: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通讯工具及其它公物;
向指定的同事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员工如对所领公物有任何的损坏或遗失,个人需按成本价赔偿;
离职当天上午10:30前办理离职手续,退还工衣与厂牌、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退社保等手续;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事行政部为离职员工计算考勤(入职与离职当月日工资按当月实际应该出勤天数计算),财务部核计当月薪资并于下个月发薪日次日发放。确认薪资后必须立即离开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公司逗留。辞退员工当日结算工资,工资发放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规章制度监督管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应向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1)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2)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3)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合同管理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合同的会签审核与签订
公司合同须按照公司的合同会签审核制度报法律事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会签审核后才能签订。
公司合同的会签审核由法律事务部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
在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格: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有担保的合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6)对于重大合同,还须了解和审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审查结果在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中加以陈述。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文本为复印件时,提交方须加盖公章,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同时由承办人签字确认。
承办部门是公司具体对外商谈合同立项的单位,负责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与管理:
1)从事本项合同业务的必要性;
2)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可行性(包括经济利益、技术条件与安全保障);
3)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对我方利益的综合影响;
4)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5)合同缔约方资信、履约能力;
6)合同履行;
7)及时向法律事务部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9)负责将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法律事务部归档。
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
1)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法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
2)合同中有关价款、酬金条款及结算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及对我方的影响;
3)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财务人员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
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2)公司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正确、合理性;
4)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法的合理性;
5)认为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与管理:
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2)合同标的合法性;
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5)公司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时归档;
6)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公司实行法律事务部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法律事务部可以对重大合同 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事务部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人民币 5000 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凡国家、行业或本公司有标准或格式文本的,应当优先参照适用,所有条款栏目均应做出约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书面合同。
合同标的为人民币 5000元以下并且能够即时结清交付完毕的合同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文本的起草应力求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文本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文本中涉及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制作。
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货币应注明币种;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符合国家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与合同标的相适用的标准,并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和酬金,包括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
7)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写明约定的有管辖权法院的名称,通常应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具体请求裁决的事项,通常应约定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9)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为 4 份及以上;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约定的联系方式;
14)附件名称;
15)签约地点、日期;
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19)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盖有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合同签订之前,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提请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顺序会签审核。
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在会签审核合同(或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对其提供材料和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会签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不同意。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向各合同会签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或草案)时,应预留至少 5 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供其会签审核;会签审核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会签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申明理由。
各会签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会签审核时限内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书,逾期未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又不申明延期理由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草案。
各会签审核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部门或承办人。
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根据书面会签审核意见和法律意见书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对需要办理批准、鉴证、登记、交付,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的合同,承办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严格履行批准、鉴证、登记、交付等手续。
合同承办人员对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予以采纳,但经负责合同裁定的公司董事长或分管副总经理明确书面批示不予采纳的除外。
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主体、增减内容时,按本规定、、、、条规定的权限范围经会签审核后方可变更、增减。
应当办理会签审核的合同而未办理会签审核或合同正式文本没有按照本规定采纳会签审核意见的,印章部门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合同的校对由承办部门专人负责,校对无误后,校对人员须签字,否则,印章部门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合同文本原件公司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公司行政档案室、财务部门、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公司行政档案室、法律事务部各保管一份合同文本原件。
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是指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等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或意向文书、信件、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的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归档的所有文字材料。
合同资料包括:
1)有关合同的项目计划文件、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
2)合同谈判会议纪要;
3)有关合同招、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4)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5)合同项目的增减凭证及我方人员的签证;
6)合同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
7)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催货函、违约通知书和往来函件;
8)合同的变更、解除协议书;
9)其它有关材料。
每一份履行完毕的合同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或长期合同的每一阶段完成,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合同资料整理清楚,交承办人整理清楚,然后交法律事务部归档。
合同资料不得随意搁置、销毁、遗失。
法律事务部对签订完毕的合同及承办部门所送的有关合同资料,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整理、并按机密程度专门归档。
法律事务部审核后如发现需统一建档的合同及文件资料有差缺,应立即通知送交人核对、补足,再行归档。
公司人员如需借用或复印合同资料,必须持所在公司或部门的负责人书面签章的借用单,并按照资料的秘密程度报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否则法律事务部以及公司行政档案室等部门不得办理。
合同借用人必须对需借用的合同资料提交书面说明文书:
1) 合同资料的借用用途;
2) 合同资料的借用与返还时间;
3) 其他须说明的借用情况。
公司的合同资料、合同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泄漏。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合同履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对已实际成立的合同自生效后的全面履行。
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不得用代替物履行或转让、转卖合同。
合同承办人发现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收到对方对我方履行合同提出的异议时,应立即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事务部,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
发出的异议文函或答复材料需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
因合同履行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合同条款,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征得合同签约人的同意并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书面文件应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对方或亲自交对方负责人或承办人签收。在未得到对方书面答复前,除依法可以中止履行外,仍需按合同规定履行。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不得以对方的口头(包括电话)答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对方提出变更合同要求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口头(包括电话)提出变更合同要求的,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必须要求对方提供书面文件,否则仍按原合同规定履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任何意义,必须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 3 日内,向法律事务部提出处理意见。需要解除合同的,须立即向对方提出书面解除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对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任何意义,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要求时,应立即中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对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发出书面文函催促履约后仍未能履行合同,则应解除该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复函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后发出。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审核程序相同。
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纠纷处理
法律事务部、财务部门等部门为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实施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
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自动报告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合同的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负责生效后合同的全面履行,并负责配合法律事务部、财务部门等部门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合同实施的监管,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及合同缔约各方的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严重瑕疵应立即书面上报。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有合同对方当事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收款手续的除外);
3)对方履行合同有瑕疵尚未得到法律事务部书面确认已经更正或解决的。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修改或重新签订合同。
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或签约人汇报,并报法律事务部做好仲裁或诉讼准备。
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资料。
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理
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凡发生在本公司涉及公司利益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律适用本规定。
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公司负责人及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公司所有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有义务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法务部,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法务部应在 2 日内对呈报单位书面答复,法务部认为有必要采取诉讼措施的,应立即告知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长,并评估诉讼风险。法务部认为不需采取诉讼措施,应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并告知如何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法务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案件的信息内容。
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务部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处理完毕后,由法务部负责对全案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材料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人员酌情通报,条件允许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法务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
法律事务咨询指导
法务部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务,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主动咨询与法务部及时解答或主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法律事务咨询单和法律意见书的书面形式进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对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咨询的事项,应主动以法律事务咨询单的形式向法务部寻求法律咨询,并认真听取法务部的法律意见。
法务部接到法律事务咨询单,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解答,针对所咨询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务部有权主动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附 则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公章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董事长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公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事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公章使用
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使用程序:
1)经公司法务部审核过的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行政部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人事行政部存档。
绩效管理制度
目的
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评估和提升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和日常工作的规范管理。本考核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考核对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员工。
考核原则
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只对员工在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作出评价。
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因光环效应、主观偏见等而产生误差。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合理。
考核者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应当就考核结果进行说明解释。
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对员工当月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个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年度考核。对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年度一月份的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
考核职责
人事行政部
1)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建立企业各部门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体系。
3)对各部门考核负责人进行岗位考核培训和辅导。
4)定期组织实施、推进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
5)监控、稽查各部门绩效考核的过程与结果。
6)接受、协调处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7)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
1)确定本部门员工的考核指标、标准及权重。
2)协助被考核者制定个人绩效目标。
3)考核实施过程中,与被考核者进行持续沟通,并给予必要的资源帮助和支持。
4)记录、收集被考核者的绩效信息,为绩效评估提供事实依据。
5)考核评价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
6)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沟通,提出绩效改进建议,共同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绩效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不同的考核岗位应选取不同的指标组合和权重)。
1)财务指标:公司考核期的收入和利润目标完成情况。
2)客户指标:客户、经销商满意度及市场维护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3) 内部过程指标:部门或岗位的考核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 学习成长指标:部门或岗位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情况。
经理级以下员工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具体内容以绩效考核表为准。
工作业绩: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从工作效率、工作任务、工作效益等方面进行衡量。
工作能力:员工胜任本工作所具备的各种能力。从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一般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从工作的认真程度、努力程度、责任心、主动性、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衡量。
工作纪律:员工有无违法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有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
绩效考核指标确定
对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确定企业内各级组织、部门的整体目标。
根据部门整体目标,确定分解到岗位的工作目标,并选取4~6个指标作为考核指标,同时根据重要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衡量标准或评分标准。
绩效考核实施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1)入职未过试用期者。
2)中途离职者。
考核者培训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考核者实施考核指导和培训,使其掌握绩效考核相关技能,熟悉考核各个环节,准确把握考核标准,掌握考核方法,克服考核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考核实施程序
1)公司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关人员在考核期之前,向各部门考核负责人发放“××岗位绩效考核表”。
2)考核期结束后的第5个工作日,各部门考核负责人提交“××岗位绩效考核表”。
3)考核期结束后的第10个工作日,人事行政部将“××岗位绩效考核表”发给被考核者本人进行确认。
4)被考核者如有异议,由考核者进行再确认,确认工作必须在考核期结束后的第11个工作日完成。
5)考核期结束后的第12个工作日,人事行政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被考核者,报总经理处和财务部备份,财务部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薪金发放。
6)如果需要对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案进行修订,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在下个考核周期执行。
有内容之一者,根据事由、动机、影响力等报请嘉奖、晋级及奖励,并记入考绩记录。
有内容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程度,扣绩效奖金、降级等处罚,并记入考绩记录。
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结果共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等,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A等:85分以上,年度考绩在85分以上。
B等:80~85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
C等: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
D等: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
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依下列规定增减分数。
1)书面嘉奖1次加5分。
2)书面处罚1次减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月度考核成绩不得列为A等。
1)曾受任何一种惩戒。
2)迟到或早退累计扣分10分以上者。
3)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4)旷工1天以上者。
考核等级分配
A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5%,B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70%,C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20%,D级占被考核者总数的5%。
比例为公司建议比例,不做硬性规定,但A级和D级的比例均不得超过5%。
考核结果运用
员工工资级别调整
1)对于年度绩效考核为A级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上升一档。
2)对于连续2次年度绩效考核达到B级标准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上升一档。
3)对于连续3次年度绩效考核为C级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上升一档。
4)对于年度绩效考核为D级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降低一档。
员工岗位调整
1)员工晋升。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人事行政部决定员工是否晋升的主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为A级的员工,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当时的用人需求情况,制定员工晋升提案,并上报公司管理层。
2)工作调动。
年终绩效考评为D级的员工,其岗位工资等级在本岗位职级范围内自动降低一档。如员工不接受视为放弃本岗位,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绩效考核面谈
每次考核结束后,由直接上级与下属进行绩效考核面谈,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岗位绩效考核表》另行发布。
第四章 员工意见处理
公司欢迎员工为公司的发展、完善积极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及意见。
意见反馈内容与要求
对公司的各项管理、福利、设施等提出合理化改善意见。
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提供改善意见,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简化作业、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节约能源及其它费用开支,降低生产成本的意见。
对各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故意损害公司利益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禁止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意见书的字体需工整清晰,并署明真实姓名、部门,联系电话等资料,以便联系及回复结果。
公司对所有举报人的资料进行保密。
意见收集
公司指定人事行政部每周对意见箱的资料进行收集。
意见箱分布在生活区特定位置上。
意见处理
工作人员收到意见书,经整理分类后提交相关部门,并由相关部门主管回复处理意见。
行政部每月对员工所提意见的处理结果汇总,再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告栏作统一公布。
提案奖励
对于能为公司带来重大效益的意见,行政部联同相关部门对成果作审查后上报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酌情给予奖励。
第五章 奖惩
奖励
公司实施奖励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双层奖励方式。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适当的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成功培养和举荐人才并对公司产生重大贡献
6)其它表现突出行为
奖励的形式
1)通报表扬
2)奖金或物质奖励
3)晋升
4)其它等
惩处
员工违犯本守则规定内容,将作以下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书面特别严重警告、开除五种形式。如员工恶意损坏、盗窃公司财物,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公司财物,或泄漏公司秘密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追究其责任和索赔。
一、警告(分四级):
当员工有过错,但犯事情节较轻者,且能听从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指正,可给予口头警告,其它根据犯事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书面警告(绩效奖金中扣除10-50元)、书面严重警告(绩效奖金中扣除50-100元)、或书面特别严重警告(绩效奖金中扣除100-200元)处理:
妨碍制度执行人员开展工作,并恐吓、威胁但情结较轻;(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绩效奖金中扣除100元)
在公司范围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情节情结较轻者;(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绩效奖金中扣除100元)
带食物进入仓库车间、办公室或在公司其它工作场所内进食;
穿拖鞋或高跟鞋(带跟的鞋)上班,进入公司不佩戴工作证;
进出公司,不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
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不遵守打卡秩序,如插队打卡;
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或私藏游戏软件,浏览网站、收听音乐或阅读报纸﹑杂志﹑小说等;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或因口角争吵经劝解而不理会;
浪费公司资源或能源之行为;
利用公司资源制作﹑加工私人物品;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串岗;
不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如提前就餐﹑插队﹑霸位﹑喧哗、餐饭 带出食堂等;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或保安的指正;
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入宿等;
不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未做足安全防护工作;
损坏或丢失生产工具和设备,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赔偿;
私自拆装机电设备,乱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
工作不认真,常出现失误并造成人工或其他经济损失的;
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导致公司损失;
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美观;
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
故意涂改工作证;
休息时间,在宿舍内外大声喧哗嬉戏,影响他人休息;
未经许可,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或信函;
品行不良或行为不检或谎报事实;
坐卧工作台、机台设备、货物上等不雅行为;
随地吐痰﹑丢垃圾;
未按消防设施使用规定使用消防设施,或将公司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站在手拉车上滑行、非叉车司机动用叉车等;
利用公司通讯资源,拨打私人电话;
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
代人或托人打考勤卡而实际有上班;
上班时瞌睡﹑饮酒﹑闲聊﹑嘻戏、玩手机;
在公司内乱写﹑乱画﹑乱吐﹑乱丢﹑乱贴、随意践踏和攀摘花草树木等破坏公司容貌行为;
公司活动不听从执勤人员指正或扰乱公共秩序;
公司配发的各类物品、工用具使用人未正确妥善保管造成损坏、丢失,且影响正常生产等其它制造安全隐患行为的。
其它损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且情节一般的。
二、开除(绩效奖金中扣除200元):
公司员工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可给予开除惩处,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蓄意阻挠制度执行人员开展工作,或对制度执行人员进行恐吓、要胁、殴打等危害身体的行为;
在公司禁火范围内吸烟;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四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天;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经查实向公司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证件、记录,隐瞒事实真相;
未经批准,携带公司办公物品、货物、其它物品出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司车辆;
代人或托人打考勤卡且没有上班;
冒名签收、冒领物品;
冒充领导签名或盖章,签批假单或其它单据;
不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消防隐患;
双方协商约定如工作中态度或能力一直欠佳,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和生产要求,将调换新岗位并执行新岗位薪资标准后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玩忽职守,延误生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擅自在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务及与本公司的业务或经营发生利害冲突的兼职工作;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给以隐瞒包庇或不举报;
窃取、泄露公司相关技术、生产、业务、文件帐则机密;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填写虚假简历,提供假身份证、假学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伪造帐册,虚报费用;
利用职权或唆使他人营私舞弊;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对他人有非礼行为;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有恶意煽动怠工或罢工行为;
偷窃、私拿公司/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协助他人违法犯纪、代人销赃、窝赃;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辱骂、恐吓、甚至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在公司范围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在公司范围内参与赌博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携带、私藏凶器或违禁品,并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酗酒滋事,影响秩序;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诽谤诬控同事;
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
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结党或组织帮会,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恐吓他人,并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对持不同意见有打击报复行为;情节严重者,送往治安单位处理;
外借工作证,让不属于公司之人员进公司或住宿者;
私自在公司电脑上安装软件或传递病毒邮件;
携带16周岁以下人员,在仓库车间有碍秩序;
当员工犯事情节严重,触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者,可即时给予开除处罚,不作任何补偿;
其它损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部门主管、总经理共同确认的其他严重违反纪律、规则行为。
当员工在处罚周期一年内被书面警告次数累计达到8次(含8次),书面严重警告累计达到5次(含5次),书面特别严重警告累计达到3次(含3次)可给予开除处理,不作任何补偿。
员工处罚执行程序
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加强公司对员工的有效管理,根据公司《员工守则》及其它规章制度之精神,特制定以下员工处理执行程序。
1、 董事长有权对全公司违反公司规定之员工的警告处理或开除处理作最终批核。
2、部门主管有权对所管辖部门内违反公司规定之员工的警告处理,由部门经理作最终批核。
3、 行政管理人员、保安员依据《员工守则》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有权对全公司违反厂规之员工提出警告处理或开除处理的建议,由人事行政经理及总经理作最终批核。
4、 人事行政部有权对全公司无故旷工者开具“书面警告”处理;对自动离职者开具“自动离职单;对一年内被书面警告次数累计达规定次数者,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开除”处理的建议。
5、 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依据《员工守则》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有权对其部门所管辖下属的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处理或开除处理的建议。
6、对员工奖罚的有关材料均以书面形式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加薪等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以上内容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已征求员工意见和建议)由管理员向全体员工公布,所有管理员代表全体员工签名确认已向全体员工公布并严格遵守本守则。签名确认如下:
公司之前发布的制度与通告如与本守则冲突,以本守则为准,本则未作规定的以新规定制度为准。
本守则之解释权属公司。
本守则自董事长签批日起开始生效。
董事长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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