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
招 标 人:沈丘县民政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2016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样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
人为沈丘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
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村牌、乡镇牌
二标:路牌、单位门牌、商户门牌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且符合、
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负责产品的安装施工,并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售后服务。
3、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 800 万元人民币(含 800 万元,注册资金以营
业执照为准)。
4、无行贿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为盈利。(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6、须实地勘察并领取相关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8、一个企业只能报一个标段,并且只能中一个标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
受报名),在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市建安路与安居路西 200 米)报名,
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的其他内容。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
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所带复印件须注明 “仅供投标使
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沈丘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4-6167879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150831578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沈丘县民政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 代理机构地址 周口市建安路与安居路西 200 米
4 项目名称
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项
目
6 项目性质 货物类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标段划分 2 个标段
9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0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
11 供货地点 沈丘县境内
12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90 日历天
13 免费质保期 一年
14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 2 万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 2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基本户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交至代理机构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原银行周口西城支行
帐 号:10002120090000000364
15 解释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
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
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
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
序在后者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
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解释。
16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
17 标书份数及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 u 盘 1
份,左侧无线胶装,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递交。
18 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纸质标书递交地点:周口市金汇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金汇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21 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22 履约保证金
为防止恶意竞价,保证供货质量,中标人需在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
为中标金额的 10%。
23 投标样品 需要(拟中标供应商样品按采购人要求封存)
24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144896 元
二标段:1098400 元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项目。
2. 定义
采购人:“招标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
介组织。
项目名称:见招标项目资料表。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的企业。
4)已购买招标文件并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
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
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价,否则为无效标。
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
供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证明原件。(招标公告期
间内开具的)
公证书原件
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
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
期同日或之后。
样品:①所有产品都需提供样品;①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提供样品需封存。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
内,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
本内,原件评标时备查。原件和复印件均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加盖公章和所提供材料本应有的公章须清楚可辨认,否则其投标
无效。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联企业投标
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8.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9.特别说明:
除采用综合评标价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
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 3
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10.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
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
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1.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货物需求一览表
评标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
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
受人。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
过本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并双面打印,脊背处打印项目名称及标段,否则按废标处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
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
拟定。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
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
文书写。
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
实质性响应。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
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
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供货范围清单
投标响应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图纸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17.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
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
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
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
继续有效。
18.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
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
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
1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投标人的
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的要求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串标、围标的。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
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
责任。
20.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除了投标文件封
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
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
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
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
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
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无
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投标文件需胶装,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正本单独密封、副本整体密封,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 u 盘 1 份。
所有密封包装上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外封套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开
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及联系电话,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
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投标文件时核查投标保证金。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
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
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4.开标、唱标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
可开标结果。
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宣唱各投标人的
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
到账时间为准)。
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六、评标
25.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委会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并按政府采购制度
的规定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
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评委会
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
作为无效投标。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
权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时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
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缺少 1 项必要功能。
(6) 任何 1 项主要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或次要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 3 项(含)
以上的。
(7)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8)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9)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
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10)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
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
围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
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投标人代表签字,并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
(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
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
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作无效投标处
理。
29.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
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评标期间,与本次招标有关的相关人员均不得试图影响或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评标,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定标
30.定标原则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采用综合评标法。
31.确定中标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1-3 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32.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中标公告,并向
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中标供应商在有效报价中报价,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
资格的,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次类推。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合格投标人: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且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
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同级财政部门依法
处理。
八、合同授予
34.签订合同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
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
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
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
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前注: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
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
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
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的约定联系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货物需求清单及参数要求
一标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mm) 数量(块)
1 镇名标志牌 1500*1000 66
2 村名标志牌 1500*1000 246
二标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mm) 数量(块)
1 路名标志牌 1500*450 600
2 单位门牌 37*57 500
3 商户门牌 17*27 18000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细则。
综合评标法
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综合总得分并列时以样品质量、价
格得分的顺序进行总得分排序。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得分精确到
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
序
号
项目名
称
分值 备注
1
投标报
价
45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
为废标处理。
1、有效投标人的确定:
①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① 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初步评审,符合项目参数要求;
2、评标基准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
有效投标人中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45 分。
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最高扣 5 分。
1、设计程序及保障措施合理(0~6 分)
2、设计质量及保障措施合理(0~6 分)
3、设计进度及保障措施合理(0~6 分)
4、提出的设计资料清单全面、清晰(0~6 分)
5、节能与环保设计说明(0~6 分)
2 设计方案 36
6、设计理念先进与合理性(0~6 分)
3
投标人实
力及业绩
4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企业每提供一份类似合同原件得
2 分,最多得 4 分;(以合同原件及签订时间为准)
4
样品对
招标文
件的响
应
15
l).材质(1-5 分)
根据所投货物样品的原材料(基材厚度、涂料、主要五金件、板
材、主架、钢制件等)的质量、规格、档次进行综合打分。
2)、生产工艺水平(1-5 分)
根据所投货物样品的生产工艺水平(如样品的外形和结构、板材
冲压折弯、焊接、装配、加工工艺各部件的连接结构是否合理、
科学和坚固、表面材料的加工精度工艺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综
合打分。
3、技术创新性(1-5 分)
在其招标文件所要求技术参数的基础上,具有创新技术,并得到
专家和用户认可的。
注:在评标委员会完成汇总后,5 名评委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
分。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 2 位。综上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最
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中标人 1-3 名,采购
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权。
第五章 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某项目
财政委托号: (财政项目必须填写)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
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
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
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①按部颁标准执行;①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①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
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
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
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
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
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
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
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①乙方代运;①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 。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六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保留受托参与本
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代
理机构名称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
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
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
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工
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
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
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将根据甲方
的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
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 开始。乙方应在接
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
担。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
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
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
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
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
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
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
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
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
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
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
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专用产
品的幅度为 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
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
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
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
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 ,期限至 。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
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
负总责。
第十五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
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
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 其他 。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
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
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
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①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下列关于代理机构某项目( )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①乙方提
供的投标文件;①服务承诺;①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
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第 标段)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
目 录
1. 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格式)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4. 供货范围清单(格式)
5. 投标响应表(格式)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7. 证明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
9.图纸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相应页码,双面打印,脊背处打印项目
名称及标段,法定代表人在右上角逐页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 投 标 书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
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 u 盘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
4)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价格表
5)货物规格一览表
6)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
7)售后服务计划
8)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商务/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9)金额为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项目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
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撒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6) 投标人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非
招标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投标人名称(公章):(全称并加盖公章)
邮政编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日期: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 (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金额单位:元
名称 数量 单价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投标的主要产品
品牌型号
交货期 质保期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
效标处理。
2、凡需用专用耗材的专用设备类采购项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按耗材的
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
3、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质量检验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
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4、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
5、投标人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3.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标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原 产 地 单位及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4
… …
运费和保险费
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
买方参与技术联络和监造、检验等费
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试车、运行)
人员培训
其 他 :
税费
投 标 总 价 (大写): ¥
注: 如不提供详细分类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4.供货范围清单(格式自拟)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5.投标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序号 品名 招标技术规格及配置
投标品牌、型号
技术规格及配置
偏离说明
1
2
3
4
第二部分:供货期及质保期响应
序号 内容 招标要求 投标承诺 偏离说明
1 供货期
2 免费质保期
3
4
5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
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
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_____ (签章) ,性别:____ _,年龄:____ _,职务:____ _
系 _______ _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 __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工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简介: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及承诺
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
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2、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
3、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它免费物品或服务。
4、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的收费标准。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投标人简介: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技术设备、人员状况等;
2、投标产品详细介绍(需提供详细、有效证明文件);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格式自拟。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8.投标保证金
(复印件)
注: 1、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
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号。(投标人备注内容必须详细清楚)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3、后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网上银行交纳凭证
9.图纸
(根据方案要求,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蓝图并加盖设计单位鲜章及
设计人员执业印章)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