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储备轮换粮销售协议
供方(甲方):[供方单位全称]
需方(乙方):[需方单位全称]
鉴于双方同意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根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现就地方储备轮换粮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与价格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年份]入库的[粮食品种](以下简称“轮换粮”),数量为[数量]吨,
单价为仓库交货价每吨[单价]元,总金额为人民币[总金额]元。实际货款按实际过磅数
量结算,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包装与计量
随粮的包装物不另计价,每条麻袋以 公斤计量;稻谷每袋按标准定量包[稻谷定量]
公斤计,小麦每袋按标准定量包[小麦定量]公斤计,编织袋不计定量包。多出的麻袋每
条按[麻袋单价]元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三、质量与品质保证
轮换粮质量以甲方提供的样品和乙方在拍卖前到储粮仓库察看大样及[具体城市]市粮油
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拍卖成交后甲方不承担轮换粮品质保证责任,即乙方
在提货时如发现质量与样品不符等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陈化粮用途
陈化粮的用途仅限于酿造及饲料加工,严禁进入口粮市场。
五、交货与提货
交货地点为:[具体粮库名称]仓[具体垛号]。提货时间为上午 8:00至 22:00。交货数
量以地磅数字为准,过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定金与货款结算
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成交货款总额 5%的定金。销售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拾天内将
所购货款全额交清,并存入甲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但可以分批次开单提货,每次开单
后必须在七日内提清单内开列的相应的货物。乙方参加竞买的保证金和定金可最后结算
时抵扣相应货款。
七、交易手续费
乙方应一次性向[具体粮油批发市场服务中心名称]交纳每吨[交易手续费金额]元的交易
手续费,款项可以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必须向守约方承担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
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
如遇纠纷,经双方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仲裁。
十、合同转让与签约
合同不能转让,一旦发现转让,视为违约。货款结算时应由乙方签约当事人办理手续。
十一、其他约定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代表手写签名]
日期:[甲方签署日期]
乙方(需方):[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代表手写签名]
日期:[乙方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