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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03)
(1)盈利警告;
(2)延遲刊發二零二一年經審核年度業績及
(3)刊發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
本公告乃由北京體育文化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稱為「本集
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a)條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
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本公司
管理層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
之初步評估及對董事會目前可得最新資料所作評估,與二零二零年同期之本公司擁
有人應佔虧損11,900,000港元比較,預期本集團將於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不少於30,000,000港元。虧損增加乃主要由於
(i)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務投資約16,400,000港元;(ii)貿
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減值虧損約21,600,000港元;及(iii)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虧損為21,7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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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仍在落實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業績。本公告
所載之資料僅根據董事會經參考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及董事會現時可得之資料
作出之初步評估,其未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亦未經本公司核數師審核,並且
可能須作出調整。
延遲刊發二零二一年經審核年度業績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於二零二二年三月
三十日召開董事會會議,藉以考慮並批准(其中包括)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以及考慮派發末期股息(如有)。
董事會謹此知會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由於香港及中國大陸實施更嚴格的新冠病毒防
控隔離措施,且香港及中國大陸新冠病毒疫情病例激增導致人手暫時減少,審核工
作受到不利影響,本公司之核數師需要更多時間完成本公司附屬公司之審核程序。
董事會預計本公司無法根據上市規則第(1)條及第(2)條於二零二二年三
月三十一日前刊發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年度業績
(「二零二一年經審核年度業績」)。
於完成審核程序後,本公司將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刊發經本公司核數師核證的
經審核年度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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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發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刊發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基於本集團之綜合管理賬目之未經審核年度業績(「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
績」)。預期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將包含充分重要的資料,使本公司之證券
持有人及潛在投資者知悉本公司之業務及財務狀況。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北京體育文化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劉學恒
香港,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劉學恒先生、林嘉德先生及候工達先生;非執行董事為
胡野碧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謝文傑先生、樂圓明先生、辛羅林先生及潘立輝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