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应纳税额认定书
编号:
(纳税人名称):
经对你提交的转让房屋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认本次转让房屋收入额 元,应纳地方税费额共计
元(详见下表),请于 10 日内到 申
报缴纳并申请开具发票。
税种
计税
依据
税率
(征收率)
应纳
税额
减免
税额
应缴
税额
征收方式 备注
营业税
□ 全额征收
□ 差额征收
房屋购置或受让原价:
免税申请备案表编号:
个 人
所得税
□ 据实征收
□ 核定征收
□ 暂收纳税
保证金
房产原值:
合理税费:
核定征收原因:□未能提供
构成房产原值的相关凭证;
□未能提供合理费用的相
关凭证
减免税申请审批表编号:
印花税
城建税
教育费
附 加
地方教
育附加
合 计
审 核 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纳 税 人(签字):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认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主管地税机关留存备查,一份由纳税人交主
管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场所或受托代征的房产交易主管部门留存。
2、主管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征收方式后,在相关类别前“□”内划“√”。
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居住地
址)
出 售 住 房 的 座
落地址
住房购入(自建)
日期
房屋产权证号
转让收入额 住房出售日期
应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 已 缴 纳 纳 税 保
证金)
新 购 住 房 的
座落地址
新购住房购
买日期
新购住房购
买金额
新购住房房
屋产权证号
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请免税
申请原因:
上述所出售住房系本人自用 5 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现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对出售该住房所得免征
个人所得税照顾。
申请免税额 税务机关审批金额
个人在 1 年内换购住房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或减免税
申请原因:
为改善住房条件,本人在出售住房后,1 年内按市场价格购买了房屋,现依据有关规定,申请退还出售住
房时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数额 税务机关审批金额
申请人声明:我保证本人以上减免税申请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审核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地税机关审批意见:
主管地税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主管地税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个人出售住房减免营业税申请备案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居住地
址)
购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房屋产权证号
住房购入(自建)
时间
证明购入(自建)时间
的凭据名称
售房日期 转让收入额 应纳营业税额
出售住房的座落
地址
是 否 自 建 自 用 住
房
证 明 自 建 住 房 的 有 效
证件名称
小区建筑容积率 住房建筑面积
同 级 别 土 地 上 的 住 房
平均交易价格
申请免税额
申请备案原因:
□1、上述所出售住房系本人自建自用住房,现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对出售该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
税照顾进行备案。
□2、上述所出售住房系本人居住 5 年以上普通住房,现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对出售该住房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照顾进行备案。
申请人声明:我保证以上申请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审核情况
转让收入额 应纳营业税额
是否自建住房 住房使用期限 是否普通住房
备案减免税额
审核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地税机关意见:
主管地税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主管地税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说明
本人现有房屋一处,位于 XXXXXX,产权证号 XXXXXX,
已于 X 年 X 月 X 日出售给 XXXX。因我不能提供构成房产原值
的相关凭证和支付合理税费的相关凭证,需要核定征收个人所
得税。
纳税人:(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拟在一年内购房意向书
XXXX 地方税务局:
本人现有住房一处,位于 XXXXXX,产权证号 XXXXXX,
已于 X 年 X 月 X 日出售给 XXXX。拟于一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
购买住房。届时再申请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手续。
特出具此意向书。
纳税人:(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编号:
以下由赠与人(或代理人)填写赠与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赠与不动产地址 面积
房屋产权证号
以下由受赠人填写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与赠与人关系
赠
与
人
声
明
我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无偿
赠与 ,不收取任何货币、
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赠与
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赠与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
赠
人
声
明
我无偿接受了 所拥有的不
动产,没有支付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
利益,该无偿受赠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受赠人:
年 月 日
主
管
地
税
机
关
意
见
该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符合无偿赠与规定,可以此表作为免征营业税
备案凭据。
审核人:
主管地税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其
他
说
明
事
项
办理人:
年 月 日
备注:1、如赠与人死亡,由代理人代为填写此表并签字。
2、本表一式三份,主管地税机关留存一份,契税征收机关留存一份,房产管
理部门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