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局依法行政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着力提高我县行政机
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如下决定
:
一、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处在持
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
权力,才能更好地处理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处理改革与发展中遇
到的问题和矛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主体的
积极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稳又快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自身改革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
开放的不断深入,县、镇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复杂
。坚持依法行政,有助于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权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
,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
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安排 4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学习
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学习宪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练掌握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
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普法规划要
求,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学
法用法活动的指导和考核。各镇、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制
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
落实”。
(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查。对拟任命为镇政府及县政府部门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
况。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其任职晋升
的依据之一。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
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机制,逐步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
考试档案,把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五)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
建设规划,决定土地、森林、水流、矿藏、山岭、荒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可能产生
污染或其它公害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准入和行业垄断经营项目以及国有资
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避免盲目决
策,杜绝个人擅自决策。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
等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
作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加强与县政协的民主协商,并依法提请县
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备案。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按规定报
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
大决策事项,均要向社会公布,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
在决策前应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论证。举行听证时,对参加听证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
和意见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及时告知听证代表,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
公布。
(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做出重大行
政决策前,应当经过本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
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结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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