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工作介绍
洗钱由来及定义
洗钱由来
“洗钱”一词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个金融专家开了一个洗衣店,他在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把其他非法所得加入其中,然后再向税务申报纳税。在扣去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非法得来的钱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来历。
反洗钱定义
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寿险洗钱案例
2007年12月,某超市通过兼业代理机构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终身寿险,趸交保费320万元,保险约定被保险人1000多人。保险金额保费分配原则为“平均”。2008年1月23日,该超市向保险公司申请全体退保。2008年1月25日,保险公司将304万元退保金转至该超市开立在银行的内部账户,资金入账后,银行根据保险公司客户经理电子邮件中的划款指令,将304万元转入至该超市人力资源部C某某的个人账户,C某某于次日将304万元提现。
案例评析
上述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保险业进行洗钱的案件,即通过人寿团体保险提前退保渠道,实施侵占国有资产等违规违法活动。
放置阶段:投保团体保险,将资金注入金融机构,操作手法主要包括1、编造虚假客户信息;2、与寿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之外的特别协议。
离析阶段:短期内退保,并通过一定的资金划转程序达到隐瞒资金性质和来源的目的。
融合阶段:由保险公司委托银行将有关退付的保险费“合法”地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最终完成对公司资金的侵占。
保险“洗钱”主要集中在寿险领域,尤其是在团体寿险中。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
保险业常见的洗钱方式(1/2)
1、长险短做:投保人投保长期寿险,通过趸交方式交付保费,保险合同成立后短期内就要求退保,并获取保单的现金价值。例如某单位主管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60万元人民币,王某决定用这笔钱为自己的妻子投保了一份人寿险,保费为60 万元,之后王某通过趸交的方式交付了保费,合同生效后第5天王某就申请退保,王某就是利用长险短做的方式将黑钱洗成了白钱。由于我国规定一个人可以同时购买多份保单,洗钱者可以通过这种方法一次性“漂白”大量“黑钱”。
2、团险个做:以企业的名义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过一段时间申请退保,并要求保险公司将退还的现金价值打回到企业原来账户或者其指定的个人帐户上,这部分钱有的是分给单位职工做福利,变相逃税,还有的直接进到高管自己的腰包里,底下的职工连上过团险都不知道。
保险业常见的洗钱方式(2/2)
3、保单质押业务:中国银行规定“持有中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开具的、具有保单现金价值的人寿保单可以申请人寿保单质押贷款,通过保单质押可以获得保单现金价值的80%,这就更方便了洗钱者套现。
4、地下保单:一些境外保险机构非法入境,非法拉保,然后将保单交给境外机构,这种非法活动所产生的保单通常被称为地下保单。这些境外保险公司在当地没有设置机构,业务员一般通过亲朋好友或熟人介绍签订地下保单,洗钱活动混入其中,查处十分困难。
5、保险公司业务员与洗钱者勾结帮助洗钱:有些业务员在展业时以此为诱饵,主动提供洗钱方便,帮助洗钱者进行洗钱。
洗钱的危害
在洗钱泛滥的国家,政府声誉必然受到影响;
严重威胁社会稳定;
洗钱扭曲了社会资源配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洗钱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助长和滋生腐败。
反洗钱监管要求(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 号)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 )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2008年391号文)
反洗钱监管要求(2/4)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反洗钱现场检查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
反洗钱监管要求(3/4)
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处高额罚款。并对高管予以高额罚款。
人行建议银监会、证监会或者保监会处罚:
1、 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
2、 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3、 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禁止从事金融行业
4、 对高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当前反洗钱监管环境
2007年共有715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保险业528家。对部分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万元,全年共处罚金融机构350家。受罚金融机构中,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摘自《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
因保险、证券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还处于初期,相应的制度建立及有效性还需逐渐完善,2008年人行安排了对保险、证券机构的多次现场检查,并对更多的保险机构作出了处罚,2009年人行将加大保险、证券行业的反洗钱查处力度以保证整个反洗钱体系的有效运转。(摘自《2008年记者对中国银行反洗钱局唐旭局长的访谈记录》 )
个险反洗钱主要工作
一、履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二、客户身份识别和提供客户身份资料
三、大额、可疑交易的报告
履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一、内部控制义务
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三、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
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五、反洗钱培训义务
六、反洗钱保密义务
七、金融反恐义务
客户身份识别和提供客户身份资料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反洗钱
反洗钱是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安全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是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需要,是每个营销员不可推卸的责任。
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现金2万以上(含本数)或转帐20万以上(含本数)的人身保险合同要特别关注。
留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避免客户增加麻烦,同时提高保单承保率,减少退件。
1、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2、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大额交易报送工作
大额交易:指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于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等现金形式的交易,一切转账形式的大额交易均属银行报送。目前我司极少会发生有客户或业务员带20万现金到公司交付保费的情形,并且我司反洗钱系统对大额交易会自动提取,大额交易报送工作均由总、分支公司合规人员进行。
大额、可疑交易的报告
可疑交易报送
在业务流程中,如发现可疑交易情形,应及时向分支公司合规人员报告,并向分支公司合规人员提供其所要求的材料,与合规人员共同完成可疑交易甄别分析工作。目前反洗钱法规定义的十七种可疑交易特征业务如下:
1、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2、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3、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4、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5、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大额、可疑交易的报告
6、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7、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8、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9、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10、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11、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12、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13、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14、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15、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16、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17、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案例(1/3)
案情简介:
2007年3月1日,吴某以其本人为被保险人申请投保该公司的美满人生险,采用趸缴的方式,缴纳保费80万元,保额为135万元。该公司核保部在投保人财务状况调查中发现:吴某,今年63岁 ,收入主要来自与其妻共同经营的一家杂货店,月收入5000元,不足以支付巨额保费,遂向吴某咨询其保费来源。吴某称,其子女经商,收入丰厚,保费来自于儿女的赡养费。3月10日,该公司为吴某出具了保单。3月15日,吴某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将保费打入该保险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案例(2/3)
3月15日,吴某又以其妻张某为被保险人申请购买福亨未来险,采用趸交方式,交纳保费70万元,保额为120万元。3月20日,该公司为吴某出具了保单。3月25日,吴某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保费打入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5月15日,吴某提出退保,公司业务员告诉他领取的退保金只有缴纳保费总额的80%并希望其慎重考虑,吴某称急需用钱,坚决要求办理退保手续,并希望将退保金额划至黄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公司业务人员告诉他,按规定只能将资金打入缴费帐户,胡某十分不快,但最终同意。5月18日,该公司为吴某办理了两份保险单的退保手续,并于当天将120万元退保金划至缴费帐户。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案例(3/3)
案例评析:
1、吴某收入来自与其妻共同经营的一家杂货店,月收入5000元左右,其以趸交的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严重不符,且短期内集中退保,行为十分可疑;
2、吴某的退保金只有缴纳保费总额的80%,吴某在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情况下,还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
3、吴某表示将退保金打入第三人帐户内,在业务员告知按规定只能将资金打入缴费帐户时,吴某流露出不快的表情。
根据上述三点分析,吴某投保属于可疑交易行为,应当依法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报告。
沟通话术
为什么买保险还要提供我的身份证,你是不相信我?
XX女士/先生:因为在我公司投保实行实名制,需要麻烦您提供一下您的身份证件,给你带来不便,请见谅!
那就看一下我的身份证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复印/拍照?
XX女士/先生:投保过程中还需要公司专业核保人员审核,留取证件的复印/影印件是免得您多跑几次,这些资料公司会严格保密,不会对您造成其他影响。
应尽量避免传达反洗钱信息,以免引起客户恐慌,影响展业环境
课程重点:
洗钱的定义
在反洗钱工作中我们要做什么?
大额交易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记录留存
可疑交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