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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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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 LINK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91)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
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
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聯交所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
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
流通量的市場。
本公佈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提供有關Cool Link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公佈共同地及
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
公佈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為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並無遺漏
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公佈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佈產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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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概要
• 收入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年財政年度」)
的約百萬新加坡元減少約百萬新加坡元或約%至截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七年財政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
• 毛利由二零一六年財政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增長約百萬新加坡元或
約%至二零一七年財政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毛利率由二零一六年
財政年度的約%增長至二零一七年財政年度的約%。
• 二零一七年財政年度的淨虧損為約百萬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財政年度
則為純利約百萬新加坡元。
• 撇除非經常性上市開支約百萬新加坡元,我們於二零一七年財政年度的
經調整純利將為約百萬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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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
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年度業績,連同去年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收入 5(a) 27,593 28,177
銷售成本 (20,190) (21,016)
毛利 7,403 7,161
其他收入及收益 5(b) 511 430
銷售及分銷成本 (2,643) (2,446)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 (5,752) (3,486)
融資成本 6 (194) (108)
除所得稅前(虧損)╱溢利 7 (675) 1,551
所得稅開支 8 (401) (341)
年內(虧損)╱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 (1,076) 1,210
以下人士應佔年內(虧損)╱溢利及
全面收益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1,066) 1,221
非控股權益 (10) (11)
(1,076) 1,210
新加坡分 新加坡分
年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溢利之
每股(虧損)╱盈利
-基本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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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資產及負債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2,860 3,087
投資物業 1,723 1,778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支付的按金 1,295 –
按金 25 25
5,903 4,890
流動資產
存貨 3,429 3,017
貿易應收款項 11 6,095 5,964
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650 599
應收控股公司款項 411 –
原到期日逾三個月的定期存款 – 153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10,289 3,471
20,874 13,204
流動負債
貿易應付款項 12 2,939 3,178
應計費用、其他應付款項及已收按金 1,764 2,605
應付董事款項 – 1,028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 10 10
銀行借貸 178 204
融資租賃責任 – 63
應付所得稅 406 357
5,297 7,445
流動資產淨額 15,577 5,759
資產總額減流動負債 21,480 10,649
5
非流動負債
已收按金 50 30
銀行借貸 3,410 3,565
融資租賃責任 – 138
遞延稅項負債 17 17
3,477 3,750
資產淨額 18,003 6,899
權益
股本 1,038 –
儲備 16,976 6,900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18,014 6,900
非控股權益 (11) (1)
權益總額 18,003 6,899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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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股本 股份溢價* 其他儲備* 保留溢利* 小計 非控股權益 總額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 – 100 5,579 5,679 – 5,679
非控股權益注資 – – – – – 10 10
年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 – – – 1,221 1,221 (11) 1,21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 – 100 6,800 6,900 (1) 6,899
自集團重組時產生 – – 2,390 – 2,390 – 2,390
透過配售及公開發售發行股份
(扣除股份發行開支) 206 9,584 – – 9,790 – 9,790
股份資本化 832 (832) – – – – –
年內虧損及全面收益總額 – – – (1,066) (1,066) (10) (1,076)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38 8,752 2,490 5,734 18,014 (11) 18,003
*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此等儲備款項包括綜合財務狀況表內綜合儲備約16,976,000
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6,900,000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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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資料、重組及呈列基準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
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位於新加坡Wan Lee Road 21號(郵編:627949)。
本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而本集團主要從事食品供應業務。
有關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GEM上市,本公司已進行重組(「重組」),及自二零一七年九月
五日起本公司已成為本集團現時旗下附屬公司之控股公司。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九月
二十二日於GEM上市(「上市」)。
重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歷史、重組
及集團架構」一節。
由於在現時之營運公司上加設若干新控股公司並無導致任何經濟實質變動,故於重組後本
集團被視作延續實體。因此,綜合財務報表已獲編製,猶如重組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完
成及現時集團架構一直存在。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綜合全面收益表及綜合權益變動表包括所有現時組成本集團的財務表現及現金流量,
猶如當前的集團架構於該等年度或自其各自註冊成立日期以來(以較短期間為準)一直存在。
本集團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已編製以呈列現時組成本集團的所
有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猶如當前的集團架構於該日已存在。
2. 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a) 採納新訂╱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於本年度,本集團應用下列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該等準則與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開始的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有關並於該等
財務報表生效。
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
第7號(修訂本)
披露主動性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 就未變現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四年至
二零一六年週期之年度改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修訂本),披露其他
實體的權益
8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本)-披露主動性
該等修訂引入其他披露,將使財務報表之使用者可評估融資活動所產生之負債變動。
採納該等修訂導致於綜合現金流量表附註中呈列其他披露。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就未變現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該等修訂與確認遞延稅項資產有關及澄清若干必需之考量,包括與按公平價值計量的
債務工具相關的遞延稅項資產該如何入賬。
採納該等修訂對該等財務報表並無影響,原因是本集團並無擁有遞延稅項資產。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週期之年度改進-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2號(修訂本),披露其他實體的權益
根據年度改進過程頒佈的該等修訂對現時並不明確的多項準則作出微細且並不急切
的修改。其中包括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披露其他實體的權益」的修訂,以釐清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的披露規定(披露財務資料概要的規定除外)亦適用於實體
於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5號「持作出售的非流動資產及已終止經營業務」分類為
持作出售的其他實體或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權益。
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修訂本)對該等財務報表並無影響,原因是本集團根
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5號並無於分類為持作出售的其他實體或已終止經營業務中擁
有權益。
(b)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以下為可能與本集團財務報表有關的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經修訂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惟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納有關準則。本集團當前擬於該等準則生效當日起應用
該等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40號(修訂本) 投資物業之轉讓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修訂本) 以股份為基礎支付的交易的分類與計量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五年至
二零一七年週期之年度改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修訂本),業務合併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五年至
二零一七年週期之年度改進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所得稅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五年至
二零一七年週期之年度改進
香港會計準則第23號(修訂本),借貸成本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二零一四年)
金融工具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二零一四年)(修訂本)
負值補償之預付特點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入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修訂本)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第15號之澄清)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 租賃2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詮釋第22號
外幣交易及預付代價1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詮釋第23號
所得稅處理之不確定性因素2
9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會計準則第40號(修訂本)-投資物業之轉讓
該修訂澄清投資物業的轉入及轉出均必須存在用途改變,並就作出有關釐定提供指引。
該澄清列明倘物業符合或不再符合投資物業之定義及有證據證明用途改變,則出現用
途改變。
該修訂亦將該準則中的憑證清單重新定性為非詳盡清單,因此,其他形式的憑證亦可
證明轉撥。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修訂本)-以股份為基礎支付的交易的分類與計量
有關修訂對歸屬及非歸屬條件對以現金結算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計量影響之會計處理;
預扣稅責任具有淨額結算特徵之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及交易類別由現金結算變
更為權益結算之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條款及條件之修訂作出規定。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二零一四年)-金融工具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二零一四年)引進金融資產分類及計量的新規定。在目的為
持有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的業務模式內持有的債務工具(業務模式測試)以及具
有產生現金流量的合約條款且僅為支付本金及未償還本金利息的債務工具(合約現金
流量特徵測試),一般按攤銷成本計量。倘實體業務模式的目的為持有及收取合約現
金流量以及出售金融資產,則符合合約現金流量特徵測試的債務工具按公平值計入其
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計量。實體可於初步確認時作出不可撤
銷的選擇,以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計量並非持作買賣的股本工具。所有其他債
務及股本工具按公平值計入溢利及虧損(「按公平值計入溢利及虧損」)計量。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二零一四年)就並非按公平值計入溢利及虧損計量的所有金
融資產納入新的預期虧損減值模式(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的已產生虧損模式)以
及新的一般對沖會計規定,以令實體於財務報表內更好地反映其風險管理活動。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二零一四年)遵照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項下金融負債的確認、
分類及計量規定,惟指定按公平值計入溢利及虧損的金融負債除外,其負債信貸風險
變動引致的公平值變動金額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除非會產生或擴大會計錯配則作別
論。此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二零一四年)保留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終止確認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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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二零一四年)(修訂本)-負值補償之預付特點
該等修訂澄清在符合特別條件下,附帶負補償的可預付金融資產可按攤銷成本或以公
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方式計量,以非以公平值計入損益之方式計量。
本公司董事已審閱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融資產,並預期日後應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可能會造成提早確認信貸虧損,信貸虧損乃以有關按攤銷成
本計量的本集團金融資產的預期虧損模式為基礎。儘管新減值模式可能導致根據現有
評估提前確認信貸虧損,本公司董事預期,基於對本集團現有金融工具的分析,日後
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將不會對所呈報金額產生重大影響(包括有關本集團金
融資產及負債的計量及披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的收入
有關新訂準則設立單一收入確認框架。框架之主要原則為實體所確認描述向客戶轉讓
承諾貨品或服務的收入金額,應為能反映該實體預期就交換該等貨品及服務有權獲得
的代價。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取代現有收入確認指引,包括香港會計準則第18號「收
入」、香港會計準則第11號「工程合約」及相關詮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規定確認收入所應用之五個步驟:
• 第1步:識別與客戶所訂立之合約
• 第2步:識別合約之履約責任
• 第3步:釐定交易價格
• 第4步:分配交易價格至履約責任
• 第5步:於履行各履約責任時確認收入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包含與特定收入相關之特定指引,該等指引或會改變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現時應用之方法。有關準則亦顯著加強有關收入之定性及定量披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修訂本)-來自客戶合約的收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
號之澄清)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修訂本)包括釐清確定履約責任;應用委託人及代理人;知
識產權許可;及過渡規定。
本集團已就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可能對本集團產生的潛在影響進行初步評估。
根據初步評估,本公司董事預期,日後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不可能對所呈報
金額產生重大影響,惟或會導致須對財務報表作出有關收入的更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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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由生效當日起將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相關詮釋,
其引入單一承租人會計處理模式,並規定承租人就為期超過12個月的所有租賃確認資
產及負債,除非相關資產為低價值資產則作別論。具體而言,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第16號,承租人須確認使用權資產(表示其有權使用相關租賃資產)及租賃負債(表示
其有責任支付租賃款項)。因此,承租人應確認使用權資產折舊及租賃負債利息,並將
租賃負債的現金還款分類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並於現金流量表內呈列。此外,使
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初步按現值基準計量。計量包括不可撤銷租賃付款,亦包括承租
人合理地肯定將行使選擇權延續租賃或行使選擇權終止租賃的情況下,將於選擇權期
間內作出的付款。此會計處理方法與承租人會計法顯著不同,因後者根據原準則香港
會計準則第17號分類為經營租賃的租賃。
就出租人會計處理而言,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大致繼承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的出
租人會計處理規定。因此,出租人繼續將其租賃分類為經營租賃或融資租賃,並且對
兩類租賃進行不同會計處理。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作為承租人)擁有不可撤銷經營租賃承擔約
777,000新加坡元。應用新規定或會導致上文所示的計量、呈列及披露變動。與目前的
會計政策相比,本公司董事預期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將不會對本集團的業績
產生重大影響,惟預期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到期的承擔將須於綜合財務狀
況表內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付代價
該詮釋就以下事項提供指引,即如何為釐定用於涉及以外幣支付或收取預付代價的交
易的匯率而釐定交易日期,以及如何確認非貨幣資產或非貨幣負債。該等詮釋指出,
釐定首次確認相關資產、開支或收入(或當中部份)所使用之匯率之交易日期為實體
首次確認支付或收取預付代價產生的非貨幣資產或非貨幣負債之日。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23號-所得稅處理之不確定性因素
該詮釋透過就如何反映所得稅會計處理涉及的不確定性的影響提供指引,為香港會計
準則第12號「所得稅」的規定提供支持。
根據該詮釋,實體須釐定分別或集中考慮各項不確定稅項處理,以更好預測不確定性
因素的解決方式。實體亦須假設稅務機關將會檢討其有權檢討的金額,並在作出上述
檢討時完全知識所有相關資料。如實體釐定稅務機關可能會接受一項不確定稅項處理,
則實體應按與其稅務申報相同的方式計量即期及遞延稅項。否則,釐定稅項涉及的不
確定性因素採用「最可能金額」或「預期值」法兩者中能更好預測不確定性因素解決方
式的方法來反映。
除上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其他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不會對本集
團未來財務報表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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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按照所有適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以及香港公司
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此外,財務報表包括GEM上市規則規定之適用披露。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貨幣新加坡元(「新加坡元」)呈報,而除另有指明者外,
所有價值均調整至最接近千位。
4. 分部資料
(i) 經營分部資料
本集團根據定期向本集團執行董事報告以供彼等就本集團業務組成部分的資源分配
作出決定及檢討該等組成部分表現的內部財務資料,識別其經營分部及編製分部資料。
僅有一個業務部分須向執行董事作內部呈報,即食品供應業務。本集團的資產及資本
開支主要自該業務部分產生。
(ii) 地區分部資料
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按以下地區劃分: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新加坡 27,501 27,980
印尼 79 100
菲律賓 – 65
其他 13 32
27,593 28,177
客戶的地區位置乃根據其貨品交付的所在地決定。
本集團的所有非流動資產實際均位於新加坡,故並無呈列非流動資產的地區位置。
13
(iii) 主要客戶資料
於年內,佔本集團總收入10%或以上的客戶應佔收入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客戶A 3,354 3,065
客戶B 不適用 3,299
不適用 於年內的交易並未超過本集團收入的10%。
5. 收入及其他收入及收益
(a) 收入指所售貨品發票價值淨額扣除退貨、回扣、折扣及銷售相關稅項(倘適用)。收入
確認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銷售貨品 27,593 28,177
(b) 本集團的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投資物業之租金收入 160 129
所收到一次性進場及促銷費 311 198
政府補助(附註) 39 84
其他 1 19
511 430
附註: 政府補助包括來自政府的無條件現金補貼以資助本集團的營運。
6. 融資成本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借貸利息 172 94
融資租賃利息 22 14
194 108
14
7. 除所得稅前(虧損)╱溢利
除所得稅前(虧損)╱溢利已扣除下列各項: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核數師薪酬 114 17
存貨成本確認為開支
-已售存貨成本 19,428 20,399
-存貨撇銷 173 137
19,601 20,536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擁有 350 271
-根據融資租賃持有 29 55
379 326
投資物業折舊 55 34
產生租金收入的投資物業的直接經營開支 56 58
僱員福利開支(包括董事薪酬)
-薪金及福利 3,232 3,140
-界定供款 192 197
3,424 3,337
就汽車、機器、倉庫及租用物業的經營租賃租金付款
-最低租賃付款 358 201
-或然租金(附註) 321 419
679 620
上市開支 2,485 668
匯兌虧損淨額 206 53
附註: 或然租金指倉庫租賃付款(乃按於倉庫內處理的存貨量收取)。
15
8. 所得稅開支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即期稅項-新加坡所得稅
-年內稅項 406 357
-過往年度超額撥備 (5) (8)
401 349
遞延稅項
-本年度 – (8)
所得稅開支 401 341
根據開曼群島的規則及規例,本集團毋須繳納開曼群島司法權區的任何稅項。新加坡所得
稅已就年內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7%計提撥備。
9. 股息
本集團自註冊成立以來概無派付或宣派股息。
10. 每股(虧損)╱盈利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虧損)╱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溢利 (1,066) 1,221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數目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513,205 480,00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虧損)╱盈利乃根據年內本公司擁有
人應佔(虧損)╱溢利約1,066,000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1,221,000新加坡元)及已發行普通
股加權平均數513,205,479股(二零一六年:480,000,000股)計算。
就計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虧損)╱盈利得出的普通股加
權平均數480,000,000股,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及可發行普通股數目,其中假設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根據重組已發行480,000,000股普通股。
每股攤薄(虧損)╱盈利與每股基本(虧損)╱盈利相同乃是因為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已攤薄潛在股份。
16
11. 貿易應收款項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貿易應收款項 6,095 5,964
信貸期一般為介乎貨到付款至60日。
本集團按發票日期呈列的貿易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0至30日 2,015 2,472
31至90日 3,739 3,205
91至180日 288 286
180日以上 53 1
6,095 5,964
12. 貿易應付款項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貿易應付款項 2,939 3,178
信貸期一般介乎於貨到付款至60日。
本集團按發票日期呈列的貿易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0至30日 1,613 1,681
31至90日 1,205 1,455
91至180日 82 35
逾180日 39 7
2,939 3,178
17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業務回顧
本集團為一家新加坡食品進口商,於新加坡船舶供應行業擁有逾16年經驗。本集
團的客戶包括新加坡船具商,其次為亞太地區(例如柬埔寨、菲律賓及印尼)的貿
易公司(「船舶供應客戶」),以及食品服務行業的客戶(「零售及食品服務客戶」)。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淨虧損約百萬新加坡元,
而二零一六年同期則錄得純利約百萬新加坡元。董事認為淨虧損乃主要由於非
經常性上市開支所致。撇除上市開支約百萬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百萬新
加坡元),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純利將約為百萬新
加坡元,而二零一六年同期則約為百萬新加坡元。儘管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較二零一六年同期減少及鑑於近期與現有及潛在新客戶進
行的磋商,董事認為,本集團業務在商業及營運方面的潛力並無實質性轉差。
展望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以配售及公開發售(「股份發售」)方式在
GEM上市。董事認為,於聯交所GEM上市對我們進軍香港船舶供應行業具有策略
性意義,及將提升本集團形象及知名度以及增強本集團於競爭同行中的競爭力,
並冀望藉此增加市場份額。此外,鑑於上市公司的聲譽、上市地位、公開財務披露
及由相關監管機構進行統一監督管理,董事亦認為客戶及供應商更偏向與上市公
司進行合作。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將為本集團提供財務資源,以把握商機及執
行策略,從而進一步鞏固本集團於食品供應行業的市場地位。
本集團正在與現有客戶及潛在新客戶(包括營運規模大的集團)進行磋商,彼等表
示有意邀請我們擴大現有供應範圍。
18
財務回顧
收入
本集團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減
少約百萬新加坡元或約%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
百萬新加坡元。有關減少的原因主要為來自船舶供應客戶的收入因市場需求放緩
減少約百萬新加坡元,其被來自零售及食品服務客戶的收入因本集團於二零
一七年開始向一間連鎖超市及一間食品解決方案及網關服務供應商供應食品而增
加百萬新加坡元所抵銷。
銷售成本
本集團的銷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
元減少約百萬新加坡元或約%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約百萬新加坡元。有關減少乃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確認為開支的存貨成本較二零一六年同期減少所致,其與收入減少相符。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團的整體毛利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
增長約百萬新加坡元或約%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
百萬新加坡元。本集團的整體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約%增長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其主要由於我
們改進產品組合令具有較高毛利率的產品銷售額增加所致。
銷售及分銷成本
本集團的銷售及分銷成本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百萬新
加坡元增加約百萬新加坡元或約%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該增加主要由於與銷售及分銷貨品的員工福利開支增加
及倉庫租金增加所致。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
本集團的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百
萬新加坡元增加約百萬新加坡元或約%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該增加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確認非經常性上市開支約百萬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百萬新加坡元)
所致。
19
融資成本
本集團的融資成本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108,000新加坡元
增加約86,000新加坡元或約%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
194,000新加坡元。該增加主要由於實際利率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介乎
約每年%至%增加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介乎約每年%至%
所致。
所得稅開支
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341,000新加坡
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401,000新加坡元。撇除於截
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產生的非經常性上市開支約百萬新加坡元
(為不可扣稅),本集團的實際稅率將為約%。
年內(虧損)╱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
由於上文所述,我們的年內(虧損)╱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約百萬新加坡元減少約百萬新加坡元或%至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約百萬新加坡元。倘撇除上市相
關開支,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將錄得溢利約百萬新
加坡元,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百萬新加坡元相若。
資本架構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資本架構包括本集團之銀行借貸及權益(包
括股本、股份溢價、其他儲備及保留溢利)。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以內部資源、銀行借貸及股份發
售之所得款項淨額提供營運資金。本集團的速動比率約為倍(二零一六年:
倍)。有關上升乃主要由於來自上市的所得款項淨額令致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約
百萬新加坡元所致。
資產負債比率
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借貸總額(包括銀行借貸及融資租賃責任)
約為百萬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百萬新加坡元)。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比率約為%(二零一六年:%),乃以本集團借貸總
額除以本集團權益總額計算。資產負債比率下降乃主要由於本集團總權益增加約
百萬新加坡元所致。
20
資本開支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就主要與我們購置物業、廠房
及設備有關的資本開支投資約百萬新加坡元。
資本承擔
除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之通函所載有關以代價百萬新加
坡元收購一項新加坡物業之資本承擔百萬新加坡元外,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重大資本承擔。
本集團資產抵押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就授予本集團的若干銀行融資抵押其賬面
淨值分別為約百萬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百萬新加坡元)及約百萬新加
坡元(二零一六年:百萬新加坡元)的租賃物業及投資物業。
重要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招股章程內「歷史、重組及企業架構」
一節項下「重組」一段所載為上市進行之該等重組活動外,本集團並無任何重要投
資、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之未來計劃
除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內容有關以代價百萬新
加坡元收購一項新加坡物業之通函所披露者外,本集團並無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
之其他未來計劃。
或然負債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就以其日常業務過程中的若干供應商為受
益人的已發行表現債券有400,000新加坡元(二零一六年:445,000新加坡元)的或然
負債。有關銀行發行的表現債券的擔保乃以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
之租賃物業及投資物業、本公司之擔保以及倪朝祥先生、陳少義先生及陳治 先
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人擔保作抵押。
有關僱員之資料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僱用86名僱員(二零一六年:65名),而截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員工總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約為百萬新
加坡元(二零一六年:百萬新加坡元)。本集團一般參考市場條款及個人表現確
定薪酬待遇。
21
所得款項用途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份發售之所得款項淨額已動用如下: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所得款項之
計劃用途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所得款項結餘
之實際用途
千港元 千港元
部分資金用於擴大本集團倉儲物業容量 – –
拓展香港業務 – –
拓展新產品門類 – –
營運資金 400 400
400 400
誠如招股章程所示,本公司擬將股份發售的所得款項淨額(「所得款項淨額」)用於
為擴大本集團現有倉儲物業的容量提供部分資金。然而,經過審慎考慮及詳細評
估本公司的當前營運情況後,為加強本公司之現金管理及提高有效使用所得款項
淨額的使用效率,董事會決議(1)調整所得款項淨額用途分配作為建議收購(「收購」)
位於No. 33 Chin Bee Crescent, Singapore 619901之新物業(「物業」)及 (2)使用部分
所得款項淨額用於部分結付收購。有關物業收購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詳情,請
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之通函。
來自上市之所得款項淨額(於扣除包銷佣金及本公司就股份發售承擔的開支後)
約百萬港元將用於招股章程內「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載的擬定用
途。下表載列直至本公佈日期所得款項淨額動用之情況:
22
原定分配
截至
本公佈日期
已動用金額
於本公佈
日期
未動用金額 經修訂分配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部分資金用於擴大本集團倉儲
物業容量 17,400 – 17,400 –
拓展香港業務 5,900 – 5,900 5,900
拓展新產品門類 10,300 – 10,300 10,300
收購事項 – – – 17,400
營運資金 2,000 400 1,600 1,600
35,600 400 35,200 35,200
除上文所述者外,董事確認所得款項淨額之用途並無其他變動。
除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擬按招股章程所載動用餘下所得款項淨額。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
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股份。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應屆股東週年大會預定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五)舉行(「股東週年大
會」)。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本公司將於二零一八
年五月八日(星期二)至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日)暫停
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進行任何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
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於二零
一八年五月七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
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22樓,以辦理登記手續。
充分公眾持股量
基於本公司公開可得資料及據董事所深知,本公司自上市起及直至本公佈日期已
維持GEM上市規則項下所規定之最低公眾持股量。
23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
本集團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至條所載的規定交易標準,作為董事進行本
公司股份的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經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已確認,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彼等已遵守規定交易標準及董事進行證
券交易的操守守則。
企業管治
本公司已應用GEM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企業
管治守則」)的原則及守則條文。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董事
會所深知,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所有適用守則條文。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通過的董事決議案按照GEM上市規則第
條及GEM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
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譚偉德先生、陳愛莊女士及蔡穎恒先
生組成。譚偉德先生獲委任為審核委員會的主席。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主要
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及罷免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審閱財務報表及資料以及就
財務申報提供意見及監察本公司的內部監控程序。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
審核委員會認為,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
符合適用會計準則、GEM上市規則,並已作出充足的披露。
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之工作範圍
本集團之核數師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同意,本公佈所載有關本集
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狀況表、綜合全面收益表、
綜合權益變動表及其相關附註之數字,乃與本集團於本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
表所呈列之金額相符。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就此執行的工作不構
成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閱聘用準則或香港核證聘用
準則而進行的核證聘用,因此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並不對本公佈
作出保證。
24
刊載年度業績及年報
本年度業績公佈已刊載於聯交所網站( )及本公司網站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載
有GEM上市規則規定之所有資料)將於適當時候寄發予本公司股東及刊載於上述
網站。
承董事會命
Cool Link (Holdings) Limited
主席兼執行董事
陳少義
香港,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陳少義先生及倪朝祥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譚偉
德先生、陳愛莊女士及蔡穎恒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