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用内容及方法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
每个学校所使用的电工、锅炉工必须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
宣传教育
要对学生开展围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火灾、防爆、燃气使用、应急处置、防溺水、防受骗等人身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和知识;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课程,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1、各级领导、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8、领导“一岗双责”制度;9、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生产会议台帐;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帐;4、特种设备管理台帐;5、安全生产奖惩台帐;6、特种设备管理台帐;7、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台帐;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台帐。
出租、承租安全管理
1、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2、不得将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3、场所多个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学校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签订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4、进行承租活动的,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发包(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管理;5、未经发包(出租)方同意,不得将项目、场所、设备擅自转包(转租);依法转包(转租)的,要在转包(转租)活动中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职责;6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不得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消防安全
学生宿舍和个功能室必须按消防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并按规定要求放置、。安装、定期检查维修。
特种设备安全
学校使用特种设备如锅炉、娱乐设施等必须使用符合国家部级规定标准和有证书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要按规定时间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检测、检验、并保管好资料。
食堂安全
1、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管理必须按卫生要求配备设备、设施,放置食物要规范,室内要保持卫生、洁净。2、要定期检查,严禁“三无”产品和过期失效食品进入校园,严防食物中毒。
学生安全
1、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2、严禁以任何形式或者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用电安全
用电设施布设要合理、规范、完好,并做到定期检查;每个区块用电要独立。
交通工具及学生沿途安全
1、接送学生、幼儿园的水陆交通工具要齐备且有安全保障,设有交警部门颁发的“接送学生专用车”标志。2、学校要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学生沿途安全。3、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幼儿全托单位要做到全天候值日看管。
建筑建设安全
1、学校基建必须按“三同时"进行,根据建设规模大小,落实建设期间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建设人员、学生幼儿不发生安全事故。2、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并设有标志明显的紧急疏散出口,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学校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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