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顾问绩效激励方案
一、目的
为推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进一步拉动和提升销售人员业绩产出,激励绩优
销售人员冲刺更高目标,特制定此激励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金牌/银牌销售顾问、绩优组长。
三、入围条件
绩优销售顾问业绩达到一定标准,公司授予金牌销售顾问、银牌销售顾问荣
誉称号,入围业绩标准如下:
人员类型 入围业绩标准
银牌销售顾问 万≤M≤6 万
金牌销售顾问 6 万<M
四、底薪浮动规则
㈠ 绩优销售顾问底薪实行动态考核机制,底薪以自然月为周期浮动,每月
底薪根据个人上月销售业绩所处区间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基准销售业绩 N 等级 职级 底薪(元)
万≤N≤5 万 一级 4000
5 万<N≤6 万 二级
银牌销售顾问
4300
6 万<N≤8 万 三级 4600
8 万<N≤10 万 四级 4900
N>10 万 五级
金牌销售顾问
5200
备注:绩优组长底薪参照上述销售顾问标准确定,根据个人上月销售业绩达
成参与金牌、银牌销售顾问底薪浮动机制,管理绩效部分保持不变。
㈠ 以上为一类城市底薪标准,其他城市以一类城市底薪为基准,根据薪酬
城市差异系数确定具体底薪(四舍五入)。各城市差异系数适用城市如下:
城市类别 城市差异系数 适用城市
一类城市 1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城市 青岛、天津、武汉、南京
三类城市 合肥、无锡、大连、沈阳、成都、南昌、西安、济南、郑州、西安
四类城市 廊坊、南宁、邢台、重庆、芜湖、徐州、长春、贵阳、荆州、
备注:如金牌/银牌销售顾问根据销售业绩确定的城市底薪(乘以薪酬差异
系数)低于原底薪的,则按照原底薪标准执行。
五、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个人绩效业绩×提成比例,具体提成比例如下表所示:
一类城市 其他城市
业绩区间 提成比例 业绩区间 提成比例
M<10000 2% M<8000 2%
10000≤M<17000 3% 8000≤M<16000 6%
17000≤M<23000 7% 16000≤M<23000 9%
23000≤M<29000 12% 23000≤M<29000 12%
29000≤M<37000 20% 29000≤M<34000 15%
37000≤M 23% 34000≤M 18%
个人绩效业绩=当月签约金额+分月遗留金额-当月退费金额
六、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