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SC-02
雅砻江水电开发联合研究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的雅砻江水电开发联合研究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课题研究,是公司实施自主创新、科技兴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基金研究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对联合基金课题研究的管理。
第二章 机构和参研人员职责
第三条 基金课题由公司科研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规划发展部予以协助。
第四条 以人力资源部为主成立联合基金课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基金课题进展;
(二)组织公司参与课题组研究成员及对应研究小组人员交流;
(三)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应用;
(四)组织有关基金课题研究的评奖。
第五条 对于联合基金课题,由科研领导小组确定公司进入课题组的人员,并成立公司对应研究小组。对应研究小组的组长原则上由公司进入课题组的人员担任。根据课题要求,由组长拟定对应研究小组其他成员名单,报科研领导小组审批,协调小组备案。
第六条 公司进入课题组的人员及对应研究小组人员,均为公司参加联合基金课题研究人员,职责是:
(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二)全面了解和掌握本课题进展情况,定期向协调小组报告;
(三)把握本课题研究方向,及时和研究单位沟通;
(四)对课题应用提出建议;
(五)参与课题研究成果接收、评审;
(六)维护公司对本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七条 每季度第一周,对应研究小组提交本课题上一季度研究进展情况报告给协调小组。
第八条 协调小组汇总各对应研究小组的工作情况,编写联合基金课题进展简报,送科研领导小组。
第九条 为保证联合基金课题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在公司的生产、建设、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对应研究小组应制定课题工作计划,特别是明确本课题要求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并及时和研究单位沟通、交流,贯彻公司对课题研究的意图。
第十条 由协调小组与国家自然基金委联合筹备,每年召开一次联合基金课题检查交流会,对课题进展进行检查,交流经验。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联合基金课题经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相关规定拨付。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适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沟通,了解联合基金使用情况,并向科研领导小组汇报。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三条 联合基金课题除参加国家评奖外,公司设立联合研究基金课题奖,奖励对象为公司参与课题组人员及对应研究小组成员。
第十四条 联合研究基金课题奖分论文奖和应用奖两种:
(一)论文奖:用公司名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人民币500元(第二作者为300元),发表在中文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第二作者为600元),如被EI,ISTP,ISR等收录,每篇论文另外奖励人民币2000元(第二作者为1200元),如被SCI收录,每篇论文另外奖励人民币5000元(第二作者为3000元)。重复被收录则重复奖励。
(二)应用奖:视课题应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定,评奖办法另定。
第六章 结题
第十五条 各对应研究小组负责撰写项目结题报告,结题后的三个月内报协调小组备案。
第十六条 公司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保管研究成果,按规定存档,并及时组织成果的推广应用,总结应用的效果。协调小组和各对应研究小组应给予全面配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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