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编号:FS-ZD-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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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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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Temporary powe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
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严格执行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规范》。
2、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
图施工,如遇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
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深圳市职业培训、考核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电工作业必须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电工得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现场的
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安装、改装、维修,抢修必须配有
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必须严格按“装得正确、
用得安全、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 16 字方针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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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订电
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
检查制度,电工交接次纪录、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测试纪录
和各级漏电开关测试纪录。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即:五线制配电)。
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严禁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
混接。
7、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绝缘瓷瓶牢固绑扎,
电缆干线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8、配电系统必须设置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
三级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每台用电设备
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动力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
箱一漏”。除照明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9、标准化安全用电箱的管理
1)、标准化电箱应符合以下标准: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箱必须由市政行业推荐认可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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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满意产品;
(2)箱体必须采用耐高温、防雨水、耐腐蚀具有阻燃性的
玻璃钢材料,(厚度≥4 毫米,箱内安装防护板)严禁使用铁壳
箱体;
(3)箱体颜色要醒目,印有明显安全标志,门能锁,箱内
印有电气接线图和使用说明,便于使用和维护检修,箱门上
印有编号、责任人,便于使用管理。分配箱的中心点距地面
垂直距离应为 米,移动开关箱应装设在牢固、稳固
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宜为 米,配
电箱放置或挂设,不可箱盖朝天,随意乱放;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
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和照明
开关源必须分设;
(5)选用有隔离防护罩的电器元件或采取其他可靠绝缘
措施,确实做到箱内安装板上带电裸线桩头不外露,防护面
板应采用金属或非木质的防火绝缘板;
(6)保护接地(PE)或保护接零(N)应可靠有效,箱内应分别
设接零、接地排装置可供接地保护系统或接零保护系统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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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切不可混接;
(7)电箱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对可能导致人体触电的电
气设备的电源控制部分应安装漏电开关。电箱中漏电开关的
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选用的漏电开关,应是经国家电工产品委员会或其
他法定单位认证的产品;
b、末级选用的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
c、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
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漏
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
d、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
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
(8)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
路,以及漏电、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9)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要建立专职电工和
使用人安全责任制,并与经济挂钩;坚持每月至少用专用仪器
测试漏电开关一次的制度,并做到测试有记录;严禁违章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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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内乱接、乱拉:严禁在电箱内放杂物。
(10)每个施工现场电工次都必须配备漏电开关检测仪,
定期用接地电阻测试仪器测量接地电阻。
10、重复接地和保护接地(零)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得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
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
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
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
备得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
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 TN 系统做保
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
线(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
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室做
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得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
地;
4)在 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得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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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阻值不应大于 10 欧姆,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 10 欧
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得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
欧姆:
5)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 PE 线必须
同时做重复接地,向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
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
阻值的要求;
6)活动房屋、金属屋架、电气金属构架、金属箱形(办公
室、更衣室、工具间等)房间,钢轨道等必须接地,接地电阻
应符合有关要求;
7)相线、N 线、PE 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
线 L1(A)L(B)2L(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 线
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 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
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11、施工现场照明设施标准化
(1)在一个施工作业场所内,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
混合照明,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照度、照明器具和器材应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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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室外灯具高度不得低于 3 米,室内灯具距地
面高度不得低于 米。灯具要放置稳固,金属外壳、灯架
必须可靠接地保护,电源线不应有接头,电源端三级配电箱
应装设漏电的动作电流小于等于 30 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小
于等于 秒的漏电保护器。灯具接线带电桩、线不得外裸。
(3)潮湿高温、空间狭窄、触电危险性较大的隧道顶管、
下水道、窨井等施工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必须采用 36V 以下
安全电压。为改善照明亮度,可采用 36V 照明,但必须配备
36V 电源专用箱;
(4)施工现场需大面积照明时,可采用镝灯照明,其高度
宜在 5 米以上,整流器应单独放置,并有防雨措施,金属架
体应作重复接地;
(5)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或车、船通行的施工现场,在
现场最高点或限位警戒位置,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其电源应确保不间断供电,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或采用直流电源,一旦施工现场因故停电但不影响红色信号
灯供电。
12、施工现场电缆线路敷设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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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
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严禁乱拖乱拉,如确需明设的,应做
支架保护;
(2)室外电缆埋地敷设深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应在电缆
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 50 毫米厚的细纱,然后覆盖硬质保
护层。过路时应有钢管保护;
(3)室外架空敷设电缆线路时,最大弧距地不得小于
米。通过道路口架空高度应距地面 6 米以上,用钢丝绳攀检,
并设过路车辆限高警示标志;
(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不得受张力影响,应作绝缘包
扎。
13、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
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
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
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要有记录,不可带隐患或故障使用。
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照明。
14、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及振
动少的地方。要有操作保养制度。现场与生活区要有安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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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的警示牌等,配备消防器材。
15、加强安全用电培训教育:
(1)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
行培训、复训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
术水平,自觉遵守各项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普及教育,熟悉了解安全用
电常识,掌握触电急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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