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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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本局对你(单位)发出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对你(单位)罚款 元人民币的决定。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
□延期缴纳罚款。延长期至 年 月 日。
□分期缴纳罚款。第 期至 年 月 日前,缴纳罚款 元。此外,尚有未缴纳的罚款 元,应在 年 月 日前缴纳完毕。
代收机构以本批准书为据,办理收款手续。
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
知识产权局(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批准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知识产权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