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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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184 公司简称:帕瓦股份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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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3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以公积金转增2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
的总股本为16,万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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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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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6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告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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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帕瓦
股份
指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帕瓦长沙 指 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帕瓦供应链 指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帕瓦兰溪 指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兰溪博观 指 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兆远投资 指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展诚建设、展诚建设
公司
指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浙商产投 指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厦门建发 指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汇毅芯源壹号 指 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汇毅芯源贰号 指 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汇毅芯源叁号 指 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宜宾晨道 指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湖州源玺 指 湖州源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万向一二三 指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系公司股东
杉杉能源 指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厦钨新能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
广东邦普 指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内公司包括: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
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为宁德时代控股子/孙公司
长远锂科 指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指 年产 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报告期 指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2年 12月 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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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 指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 指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
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脱嵌
动力电池 指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
消费电子 指
供日常消费者生活使用的电子产品,通常应用于娱乐、通讯以及文书
用途
正极材料 指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池的主
要性能指标
三元正极材料 指
锂电池正极材料,由三元前驱体和锂化合物经烧结反应所得,常见的
有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
NCM 指
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 LiNixCoyMnzO2,
x+y+z=1,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正极材料,镍含量越高,比
容量越高
NCA 指
镍钴铝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 LiNixCoyAlzO2,
x+y+z=1,镍、钴、铝三种元素中镍摩尔含量在 80%以上
单晶、单晶型三元正
极材料
指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归属于三元正极材料,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由
独立的微米级别的一次颗粒组成,是主要的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之一
多晶三元正极材料 指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归属于三元正极材料,多晶三元正极材料为
纳米级别一次颗粒团聚而成的二次颗粒,亦可称为二次颗粒团聚体、
二次球
前驱体 指 经共沉淀反应制备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品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
体、三元前驱体
指
在锂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中,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
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前驱体材料
NCM 三元前驱体 指
三元前驱体材料的一种,镍钴锰酸锂三元前驱体,化学式为
NixCoyMnz(OH)2,x+y+z=1,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前驱体材
料
NCA 三元前驱体 指
三元前驱体材料的一种,镍钴铝酸锂三元前驱体,化学式为
NixCoyAlz(OH)2,x+y+z=1,x≥
NCM3系、5系、6
系、7系、8系
指
NCM三元前驱体的不同型号,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摩尔比,例
如 NCM8 系的镍、钴、锰三种元素中镍摩尔含量 80%(含)-90%(不
含)范围内,3系、5 系、6系、7系同理
NCM111、523、622、
712、811
指
NCM三元前驱体的不同型号,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摩尔比,尾
数三位数字表示镍钴锰三种元素的摩尔比,例如 NCM523 的镍钴锰三
种元素摩尔比例为 5:2:3,其他型号同理
中高镍三元前驱体 指 主要包括 NCM5系、6系、7系产品
高镍三元前驱体 指 主要包括 NCM8系产品、NCA产品
单晶型、单晶 NCM三
元前驱体
指
NCM三元前驱体的一种,具备特殊形貌结构指标的前驱体,主要用于
生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多晶型、多晶 NCM三
元前驱体
指
NCM三元前驱体的一种,主要用于生产多晶三元正极材料,亦可称为
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前驱体、二次球三元前驱体
能量密度 指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
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粒径、激光粒度 指 产品微观颗粒的直径大小,又称粒度
球形度 指
与物体相同体积的球体的表面积和物体的表面积的比。形貌上越接近
球的颗粒,其球形度越接近于 1
振实密度 指 规定条件下容器中的粉末经振实后所测得的单位容积的质量
比容量、克容量 指 质量比容量,即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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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为 mAh/g
倍率 指
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常意味着电
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比表面积 指
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表面积。单位是㎡/g。通常指的是固体材料
的比表面积,例如粉末,纤维,颗粒,片状,块状等材料
GWh 指 是电功的单位,1GWh=1,000,000KWh
共沉淀法 指
是制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金属元素的复合物超细粉体的重要方法。
在溶液中含有两种或多种阳离子,它们以均相存在于溶液中,加入沉
淀剂,经沉淀反应后,可得到各种成分的均一的沉淀
掺杂 指
在纯晶体结构中或物质组成中定量引入有益的元素,并形成均匀分布
的以改善产品性能的工艺,是一种常见的材料改性工艺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帕瓦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PowerNewEner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Power New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宝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注册地由“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
程路92号”变更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
57号”;2019年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诸暨市陶朱街道
展诚大道68号一楼”变更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
程路92号”。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800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dongmiba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琥 卓莉丽
联系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电话 0575-80709675 0575-80709675
传真 0575-80723920 0575-80723920
电子信箱 dongmiban@ dongmiba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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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办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帕瓦股份 688184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江娟、王绍武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
荐机构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李欢、李欣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2年 9月 19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
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
上年同
期增减
(%)
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1,656,255, 866,213, 857,903, 579,013,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45,820, 83,555, 83,415, 40,983,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
108,587, 74,555, 74,415, 35,791,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1,172, -240,978, -240,978, 不适用 37,117,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 2020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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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调整前
比上年
同期末
增减(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3,123,140, 1,382,190, 1,382,050, 598,634,
总资产 4,105,762, 2,013,428, 2,013,263, 979,695,
注:公司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减少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带动对上游原材料需求持续旺盛,公司订单饱
满、产能持续投放,2022年已建成三元前驱体产能 万吨,同比增长 %,销量约 万
吨,同比增长 %,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
2、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显著增长,结合出货结构中以单晶型 NCM7系 高电压为代表的
高端产品快速放量,使得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致使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扣非
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并相应的,致使公司的相关每股收益指标实现同比大幅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约 亿元,并已于三季度开始着手进行 IPO
募投项目的建设,致使公司净资产同比增长 %、总资产同比增长 %。
4、报告期内,公司在产销两旺的情况下,加强对上下游的供应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销售
产品收到的现金增加,致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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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414,245, 462,621, 434,680, 344,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7,406, 22,049, 34,422, 41,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45,052, 19,983, 30,534, 13,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60,416, 43,832, 103,736, -65,98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年金额
附注
(如适
用)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29, -1,38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46,744, 12,421, 5,53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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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损益 -591,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14, -393, 1,15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25, 11, 11,
减:所得税影响额 8,923, 1,657, 9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37,232, 9,000, 5,19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 151,164, 108,657, -42,506, -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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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0, 800, /
其他流动资产 / 70,070, 70,070, 2,731,
其他债权投资 / 312,079, 312,079, 3,566,
合计 151,164, 491,607, 340,443, 1,868,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高速发展,带动对上游原材料需求持续旺盛,对三元前驱
产业产生协同共振的效果。据 ICC 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国内三元前驱体总产量为
万吨,同比增长 %,全球三元前驱体总产量为 万吨,同比增长 %。在行业
景气发展的同时,三元正极材料产业链也呈现以单晶高电压、高镍/超高镍等为代表的技术发展趋
势,产品升级不断加速。
2022年,公司秉持“成为全球领先的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供应商”的企业使命和“三元正极
材料前驱体高端市场占有率第一”的经营目标,着力于三元前驱体单晶化、高电压化的技术路线,
克服宏观经济形势压力、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利因素带来的挑战,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
需求变化,为客户提供高效率、低成本、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方面不
断取得突破。年内,公司单晶型 NCM7 系 高电压产品成功问世,并实现批量生产和出货,该
产品全年出货量已超过公司总出货量的 3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万元,同
比增长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万元,同比增长 %。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总资产 41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2,万元。回顾全年,
公司在以下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
1、成功登陆科创板,资本赋能快速发展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证监许可〔2022〕1637号),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本次发行上市共募集资金约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
亿元,主要用于年产 4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抓住市场
机遇,扩大产能,优化工艺,解决公司产能不足、产能利用率饱和的瓶颈。该项目的落地还将有
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数字化、智能制造的水平,摊薄生产制造成本,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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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 IPO 募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未来,凭借资本市场的加持,公司将继续
深耕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加强技术迭代、工艺改进和前沿探索,彰显科创企业的长期价值。
2、创新突破高电压,客户结构日趋优化
2022年,经过研发、产销团队的不懈努力,通过对分子结构的独特设计和金属元素的创新掺
杂,公司成功攻克了高电压四元前驱体技术,单晶型 NCM7 系 高电压产品成熟问世,并实现
批量生产和出货。该产品是一种特殊结构的单晶材料,其特殊性在于综合运用了核壳结构、浓度
梯度、四元掺杂等方面的专利技术,其中,核壳结构显著提升了材料结构的稳定性,浓度梯度既
强化了材料对高电压下共振影响的耐受性,又优化了锂离子运动的路径和效率,四元掺杂既增强
了材料结构的安全性,又通过替代一部分贵重金属、直接降低了材料成本。公司基于上述工艺所
生产的单晶材料,相较于多晶材料、普通结构的单晶材料,在性能、安全上均有显著提升,一方
面可以耐受更高的电压平台、提升能量密度,另一方面在同样能量密度条件下,可以使用更少的
贵重金属,实现了对材料成本的节约。在新能源汽车降价、降本的市场趋势下,单晶高电压方案
通过技术创新,将更好地迎合市场需求,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该产品主要供应厦钨新能,
最终应用于长续航新能源汽车。目前,公司新开发的单晶型 NCM7系材料已成功运用于 高电
压,能量密度与多晶型 NCM9系材料持平,并在安全性、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还实现了向广东邦普的批量供货,主要销售单晶型 NCM5 系 高电压产
品;并在下半年积极挖潜产能,进入了长远锂科的供应链,主要销售多晶型 NCM811 产品。其中,
多晶型 NCM811产品的出货,既是下游客户的需求,也是公司向市场证明在三元前驱体全产品谱系
上的研发、生产、出货能力。
上述成果,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三元前驱体高端市场的话语权,尤其是在高电压用中高镍单
晶材料上的领先地位。
3、主营业务为中心,积极完善产业布局
2022年,公司坚持围绕三元前驱体主营业务为中心,以下游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产能
扩张建设,建成三元前驱体产能 万吨,同比增长 %。同时,公司高效利用 IPO 募集资
金,根据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将 IPO募投的年产 4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进行了拆分,变更为两
期实施。其中,一期年产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于 2022年 8月开始投建,部署在浙江省诸暨
市;二期年产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
主体系公司于 2022年 11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兰溪市。目前,尚未出现
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因素。
2022 年 11 月,公司在浙江省兰溪市以参股形式投资了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
股 4%。客观上,随着产能的持续扩张和投放,公司对上游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也将日益
提高。博观循环一方面将通过外采中间品、精炼生产硫酸镍、硫酸钴,着力于增强公司供应链的
闭环,另一方面也将前瞻布局废旧电池的循环回收、梯次利用。产业布局的日趋完善,将对公司
夯实主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形成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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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新研发为抓手,聚焦夯实科创属性
2022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尤其关注从 0到 1的原创性基础研发,全年研发投入金额
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 32项,实用新型专利 11项,并获得国家级专
精特新小巨人、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首届创新浙商等称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59 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1项,合计 90项。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储备,一方面鼓励公司研发人员通过学习和深造提高
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与中南大学等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着力培养公司内部研究型人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92 人,共占员工总数的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现代化
自主研发体系,构建了人才结构合理、专业学科交叉和技术能力较高的研发队伍,为公司新产品、
新技术研发提供了人才保障,为公司长远发展构建了较深的护城河。
5、追求高质量发展,努力践行低碳环保
2022年,公司在生产制造环节进一步强调降本增效,一方面通过建立生产制造成本模型,采
用成本科目分类管理的模式,实现了制造成本的下降,打造了行业内低成本、高品质的前驱体生
产车间;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水处理、离心机等重点环节的优化升级,提升了企业的综合效益。报
告期内,公司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绍兴市无废工厂等荣誉。
在践行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公司也与下游客户积极对接、推动低碳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公
司与杉杉能源继续推进产品碳足迹的认证。认证完成后,双方将进一步构建更深层次的商业壁垒。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单晶型中高镍 NCM
三元前驱体这一细分市场,是国内先进的三元前驱体生产商。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 NCM 三
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主要应用于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制造,并继而作为锂离子电池关键原料用
于锂离子电池的生产,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动工具等领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基于客户产品需求、产品发展方向和前沿科学探索,公司秉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
一代”的研发理念,公司建立了基础研发、小试研发、中试研发的研发体系。
(1)基础研发
基础研发是公司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为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指出方向。在基础
研发层面,公司研发团队基于对锂电基础材料的深刻理解,把握最新科研热点,对基础材料进行
前沿科学探索,形成潜在产品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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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基础研发领域与中南大学等在冶金、电池材料方面具有学科带头性的高等科研机构建
立了持续良好的合作研发关系。通过合作研发和产学研交流,公司可以及时把握科研前沿方向,
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基础科学和产业落地的互补。
(2)小试研发
小试研发是公司基础研发成果向具体产品转化的第一个步骤。针对基础研发结果,公司研发
团队对预期应用产品、预期生产工艺等进行初步判断,并进行初步的验证试验。小试研发成果成
为公司导入下游客户供应链的基础。
(3)中试研发
中试研发是公司经小试初步验证后潜在产品进入成果转化的重要步骤。在此阶段,公司与正
极材料客户进行持续性技术交流。公司基于客户对产品性能提升与成本降低的诉求,凭借对三元
前驱体技术的掌握,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客户下一代产品的研发过程,并根据客户实际需求进行产
品设计和研发投入,保证在研发协同、成果转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公司基于中试阶段的研发成果,
对在研产品进行工艺放大研究,进行设备自主研发设计、工艺流程优化改造,推动下一代产品生
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的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等各类合成三元前驱体所需的原料。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运输周期等因素,一般采取“安全库
存+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在上海有色金属网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公司
采购时基于公开市场参考价格、付款条件等因素,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在保证原材料品质
的同时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为了满足向客户及时供货的需求,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
划、客户订单、发货计划及生产排期、市场预测、年度预算,结合产能和库存的实际情况,制定
生产计划。
(2)委托加工模式
出于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原料来源的考量,在金属盐类原料常规采购之外,公司亦少量采用
委托加工模式,即公司直接采购金属原料,委托有资质的加工企业将金属原料加工为金属盐后作
为生产原料,金额及占比较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大型、知名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商。公司产品销
售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模式构成。其中,主要原料成本的计价基础主要为各类金属
盐材料的市场价格,同时公司考虑前期采购入库的原材料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加工费则根据
产品制造成本、预期利润及议价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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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行业情况及基本特点
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中,三元和磷酸铁锂仍是主流的正极路线,磷酸锰铁锂及钠电
正极材料初露锋芒。其中,磷酸铁锂受益于成本较低、安全性较好的特点及未来储能市场空间的
打开,发展势头较为强劲,但因已接近理论能量密度的上限,依然不会是高端动力电池的选择;
三元正极材料受制于贵重金属价格的高企,及低端产品被磷酸锰铁锂迭代的可能,渗透率提升速
度趋缓,但适配于长续航新能源汽车的中高端材料,市场地位依然稳固。三元正极材料领域,除
了高镍化这一传统发展方向,高电压化的趋势逐渐异军突起,被市场看好。由于多晶材料在高电
压下容易产生微裂纹,不适合高电压,单晶材料在结构稳定性上的差异化优势正在得到显现,未
来单晶、高镍、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与多晶三元正极材料的对比:
从晶体结构上看,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为一次颗粒,粒径约几微米,呈现单分散状态,而多晶
三元正极材料则是若干直径约几百纳米的一次颗粒团聚而形成的直径约十微米的二次球,相对而
言更为杂乱、不均匀。
多晶三元正极材料由许多纳米级小颗粒构成,在循环过程中,由于颗粒不断膨胀收缩,容易
导致材料开裂、破碎,进而致使电池循环寿命缩短。同时,由于晶体颗粒之间的连接较为脆弱,
在极片冷压过程中,容易导致颗粒破碎,引起电池性能恶化。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在压实和高温循
环过程中,不易发生破碎,具有更好的结构稳定性和耐高温性能。
项目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多晶三元正极材料
形貌 单个分散颗粒 一次颗粒团聚的二次颗粒
结构
结构稳定,不易出现微裂纹;表面较为光滑,与
包覆导电剂可以较好的接触,同时晶体内部晶
格缺陷少,均有利于锂离子的传输
加工性能相对较差,辊压更容易
发生二次颗粒变形和破碎
稳定性能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颗粒构造密实,具有很强的
抗体积收缩与膨胀的能力,使得晶体微裂纹较
小,因此稳定性较好
多次循环充电后,内部产生细小
裂纹,热稳定性较弱
能量密度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粒度大于多晶三元
正极材料,离子传输过程中损耗更大,因此同等
条件下能量密度略低;但可以通过提高电压提
升一定的能量密度
能量密度较高
倍率性能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粒度大于多晶三元
正极材料,离子传输路径更长,因此倍率性能较
差
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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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性能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微裂纹较少,晶体结构破坏
程度低,晶体结构完整,循环性能较好,循环寿
命较长
循环寿命较短
制造成本
加工单晶三元正极材料需更多的烧结次数和更
长的烧结时间,因此制造成本较高
制造成本较低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资料整理
因此,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在高电压下充放电,容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微裂纹的产生会导致
正极材料晶体结构稳定性变差,同时电解液进入微裂纹会加剧电解液在正极材料表面发生副反应,
使得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在高电压下的稳定性和循环性较差,不适合高电压。而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由于内部结构密实,在高电压下反复充放电后,不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可有效抑制因微裂纹产
生的副作用,具有稳定性较好、循环寿命较长的优势,更适合高电压的使用,可沿着高镍、高电
压两个维度双轮迭代,可以更有效地提升能力密度、增强安全性。
(2)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与工艺壁垒
三元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三元前驱体对于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粒度、比表
面积、杂质含量、振实密度、表面形态等指标有着严苛的要求。同时,锂离子电池高镍化、高电
压化和低钴化的发展趋势亦对三元前驱体企业的基础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三元前驱体的发展需要进行技术研发、工艺改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长期积累。
目前行业常用的共沉淀法合成三元前驱体,是在热溶液中进行的涉及气液固三相复杂反应的
过程,影响体系稳定的因素多,控制繁琐,并伴随产生一定的副产物。因此,深入了解和精确控
制反应体系的各个相关参数才能合成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前驱体产品。要实现高品质单晶型中
高镍三元前驱体的稳定生产,企业需要同时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过硬的技术实力和成熟可靠的
生产工艺。
2、人才壁垒
三元前驱体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且产品通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定制
化生产以契合客户的生产工艺要求。为满足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三元前驱体企业需要结合对三
元前驱体合成机理和生产工艺的理解,调整三元前驱体产品制备过程中的控制参数和生产工艺,
一方面满足下游客户对于三元前驱体性能和成本的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保证公司稳定的、成本
可控的产品产出能力。随着技术要求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三元前驱体企业需要培养高水平
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队伍。因此,三元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3、客户壁垒
三元前驱体企业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认证所需时间较长。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下游
客户通常需要对前驱体进行使用认证,包括小试、中试、试产等流程,并进行量产产品的各项性
能测试,认证通过后方会开展批量采购。三元前驱体产品的性能和需求响应速度是客户选择生产
厂商的主要依据,产品得到市场检验和客户认可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因此,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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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过程往往对三元前驱体企业的综合实力有较高的要求。一旦完成认证,由于技术和生产的协同
效应,下游客户普遍倾向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资金壁垒
在三元前驱体的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占比高。为了应对企业连续生产需求和原材料价格波动
影响,三元前驱体企业需要进行原料适度储备,且普遍需要在较短付款周期内支付采购款。而在
销售端,行业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上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相对较慢。因此,三元前驱体企业通
常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此外,三元前驱体企业在设立之初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新建厂
房、购置设备、建设环保设施。以上因素均对三元前驱体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资金需求。
5、生产规模壁垒
三元前驱体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壁垒,生产规模较大的三元前驱体企业可以在生产和管理上更
好发挥规模效应,对外具备更强的谈判能力。而且,锂离子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主流锂离子生
产电池企业为保证动力电池的一致性和安全性,对三元前驱体供应商的规模化供货能力提出较高
要求,产能不足的三元前驱体企业往往难以承接大型订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三元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公
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构建起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融合等模式为辅的研发体系,积极推动工
艺升级、产品创新。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量产并销售的企业,着力于三元
前驱体单晶化、高电压化的技术路线,在该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与厦钨新能深度合作,通过对分子结构的独特设计和金属元素的创新掺杂,
成功攻克了高电压四元前驱体技术,单晶型 NCM7 系 高电压产品成熟问世,并实现批量生产
和出货,全年出货量已超过 5,000 吨,占比超过公司总出货量的 30%。该产品综合运用了核壳结
构、浓度梯度、四元掺杂等方面的专利技术,是一种特殊结构的单晶材料,既可以通过高电压提
升能量密度,又能在同样能量密度的条件下节约材料成本。目前,公司新开发的单晶型 NCM7系材
料已成功运用于 高电压,能量密度与多晶型 NCM9系材料持平,并在安全性、成本方面具有
明显优势。公司凭借在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领域的深度积累,已在相关工艺上拥有完整的专利
族,构建了较深的技术护城河。
报告期内,公司也积极开拓客户,优化产线。一方面,与广东邦普加强合作,供货单晶型 NCM5
系 高电压产品;另一方面,挖潜产能,以多晶型 NCM811 产品成功进入长远锂科的供应链。
多晶型 NCM811 产品是目前行业三元前驱体多晶材料方向的高端产品,在该产品、产线上的突破,
也向市场进一步验证了公司在三元前驱体全产品谱系上的研发、生产、出货能力。
随着公司 IPO 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新增产能的投放将助力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进一步夯
实公司在三元前驱体高端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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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为应对能源危机、气候变暖等的挑战,在全球电动化的大背景和趋势下,不仅发展新能源汽
车产业已成为全球的共识,动力电池方兴未艾,而且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突破,尤其是单晶化、
高电压化、半固态/固态电解质、掺锰改性、钠离子电池等方向的革新,电池的应用场景也在不断
拓展,从消费电子、乘用车逐渐延展到商用车、储能、小动力,行业天花板在逐渐抬高,呈现出
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1)单晶、高镍、高电压、低钴的三元正极材料,是未来高端动力电池的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渐成熟,下游终端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能、续航里程、安全
性、性价比等指标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动力电池亦需要不断提升其能量密度、安全性和性价
比,并寻求三者之间的平衡。
从未来长续航、高端动力电池的视角,一方面,单晶材料更适合高电压的方案,结合高镍化,
可以实现克容量、电压平台的双重提升,进而更大程度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解决终端客户对续
航里程的消费痛点;另一方面,结合半固态/固态电解质的突破,不仅能在能量密度上有进一步的
优化,而且能很大程度解决终端客户对使用安全性的消费担忧。
从未来中高端电池的视角,由于单晶材料相比多晶材料具备耐受高电压的优势,尤其是特殊
结构的单晶材料,在电压平台上的优势更加明显,意味着在同等能量密度的情况下,相较于多晶
材料,单晶材料可使用更少的贵重金属,直接节省材料成本。在当前乘用车整车降价的市场环境
下,正极材料前驱体作为成本占比显著的单元,材料的降本不仅能很好迎合市场需求,而且也符
合国家倡导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公司新开发的单晶型 NCM7系材料已成功运用于 高电压,能量密度与多晶型 NCM9系材
料持平,并在安全性、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该产品是目前行业内三元材料高电压方向的最先
进成果,公司也将沿着单晶、高镍、高电压、低钴的路线,继续引领发展方向。
(2)磷酸锰铁锂将在中低端动力电池领域有迭代空间
由于磷酸铁锂方案已接近理论能量密度的上限,通过掺锰以后,一方面电压平台可以得到提
升,实现了相较磷酸铁锂更高的能量密度,另一方面磷酸锰铁锂的电压平台较为接近三元材料,
可以实现与三元材料的混掺。此外,相较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在低温性能上也有进一步的优化。
因此,从中低端动力电池的视角,掺锰改性以后,磷酸锰铁锂可能会对磷酸铁锂、低端三元电池
实现部分迭代。
(3)钠离子电池在储能、小动力、二轮车及特定区域交通工具上打开应用场景
钠离子电池的发展,主要建立在碳酸锂价格居高不下及全球锂资源地域分布不均的综合背景
之下。虽然钠离子电池在能量密度的角度存在短板,但在性价比,尤其是储能等对空间利用效率
不敏感的行业,具有明显的商业价值。当前主流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包括层状氧化物、普鲁士
类似物和聚阴离子化合物等。其中,层状氧化物正极路线的制备方法相对简单、能量密度高、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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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性能好,且相对具有更成熟的产业基础,量产转化容易,短期更具备快速产业化、商业化的可
能。
公司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方向也已前瞻布局,并已于报告期内获得相关专利授权,
样品处于下游客户的认证阶段。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发展驱动力,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持续进行研发投入,
形成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与非专利技术,并运用于产品的实际生产中,有效提升
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特点及技术优势 取得方式 应用产品
1
一次颗粒排列
方式可控技术
通过结晶工艺条件的控制,使一次颗粒的排
布和晶体的生长方向可控,经烧结后的三元
正极材料锂离子扩散速率得到有效提升,长
循环过程中结构稳定性和倍率性能良好。
自主研发
单晶型三
元前驱体
2
半连续共沉淀
技术
通过特殊的提浓生产工艺,控制共沉淀反应
停留时间,合成的前驱体具有一致性高、球形
度好、微粉较少的优点。本技术单釜产能大,
生产效率高。
自主研发
单晶型、
多晶型三
元前驱体
3
窄分布单晶三
元前驱体合成
技术
通过特殊间歇法生产工艺实现反应釜内流体
控制,从而定量精准造核和控制晶核生长,合
成的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与同类产品相比
具有振实密度高、比表面积波动范围小的优
点,有利于提升前驱体烧结的均匀性,烧结而
成的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具有良好的加工性能
和循环性能。
自主研发
单晶型三
元前驱体
4
单晶中高镍低
钴三元前驱体
制备技术
通过对产品成分结构的分析,实现合成过程
中组分和工艺参数的精准设计和控制,在保
持镍含量的同时降低产品钴含量,烧结而成
的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在保证高容量的同时改
善了低钴产品的循环性能和安全性能。
自主研发
单晶型三
元前驱体
5
高活性花瓣状
三元前驱体制
备技术
通过反应参数的精准控制,实现一次颗粒排
列的特殊化,构建了晶体择优生长曲线模型,
产品具有特殊的颗粒排列,烧结而成的三元
自主研发
多晶型三
元前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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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极材料因锂离子脱嵌通道通畅而可用于快
速充放电的锂电池。
6
多元素多工艺
共沉淀技术
采用独特的工艺设计(多元素多重原位包覆,
疏密交替轮胎式多层核壳结构,金属元素浓
度半/全梯度分布等),实现产品结构的精准
调控,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具有良好的
结构继承性,针对性提升三元正极材料结构
稳定性并缓解其内应力释放等问题。
自主研发
单晶型、
多晶型三
元前驱体
7
前驱体湿法掺
杂技术
通过金属元素特性分析和工艺优化,合成出
掺杂元素均匀分布且掺杂量精确的三元前驱
体,可实现晶面的选择性调控和各向异性生
长,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具有制造成本
低、循环寿命和安全性能好等优点。
自主研发
单晶型、
多晶型三
元前驱体
8
高比表面积
NCA前驱体合
成技术
通过采用偏铝酸钠作为铝源,解决传统硫酸
铝沉淀速度过快造成铝元素分布不均匀和粒
度无法长大的缺点。前驱体比表面积高有利
于三元正极材料烧结过程的固相传质和后续
干法包覆的均匀性,减少三元正极材料中岩
盐型氧化镍的生成,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
料倍率性能高、循环性能好。
自主研发
NCA三元
前驱体
(未量产
及销售)
9
钠离子电池正
极材料前驱体
合成技术
通过气氛控制及反应釜流体控制,协同多元
素掺杂,合成元素分布均匀、形貌可控的钠离
子电池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前驱体,所制备
的钠电正极材料具有杂相少和结构稳定性高
等优势,实现性能和成本的均衡。
自主研发
钠离子电
池正极材
料前驱体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认定年度 产品名称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2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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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领域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
明专利 3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显著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59 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1项,合计 90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2 32 101 59
实用新型专利 1 11 31 31
外观设计专利 0 0 0 0
软件著作权 0 0 0 0
其他 0 0 0 0
合计 23 43 132 90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52,896, 32,070,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52,896, 32,07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减少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充实研发团队、加强开展研发活动,
致使全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规模
本期投入
金额
累计投入
金额
进展
或阶
段性
成果
拟达到目标
技术
水平
具体应用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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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晶核生长法
合成可控大
小三元前驱
体工艺探索
1, 1,
批量
生产
提高单晶型三元前驱
体产品一致性和生产
效率。
行业
领先
动力电
池、电动
工具、数
码
2
多元复合正
极材料前驱
体制备工艺
探索
1, 1,
批量
生产
通过引入钨、镁、铝、
铌等元素,原位掺杂
或包覆合成得到的改
性三元前驱体,提高
三元正极材料的循环
性能和高电压性能。
行业
领先
动力电
池、电动
工具、数
码
3
电动汽车用
单晶高镍低
钴三元正极
材料前驱体
1, 1, 中试
通过调节镍钴元素比
例,并利用单晶型结
构的优势,制备出组
分可控的单晶型高镍
低钴三元前驱体,增
加高镍正极材料结构
稳定性和减少生产成
本。
行业
领先
动力电池
4
疏密交替式
多层轮胎结
构三元前驱
体制备技术
1, 1, 中试
开发特殊形貌结构三
元前驱体,可以有效
减少正极材料循环过
程内应力,提高正极
材料的循环性能。
行业
领先
动力电
池、电动
工具、数
码
5
预氧化制备
高性能三元
前驱体
1, 中试
开发预氧化三元前驱
体,其烧结后的正极
材料结构稳定性得到
提高,存储性能和循
环性能得到增强。
行业
先进
动力电
池、电动
工具、数
码
6
NCM9 系 超
高镍三元前
驱体制备技
术
2, 中试
开发 NCM9 系超高镍
三元前驱体产品,研
究 NCM9 系三元前驱
体共沉淀控制结晶技
术,制备出成分均匀、
粒度集中、形貌可控
的 NCM9 系三元前驱
体产品。
行业
先进
动力电
池、电动
工具、数
码
7
NCA9 系 超
高镍三元前
驱体制备技
术
1, 中试
开发高容量和高循环
的 NCA9 系前驱体产
品,并积累和提高
NCA产品开发技术。
行业
先进
动力电
池、电动
工具、数
码
8
钠离子电池
层状正极材
料前驱体制
备技术
1, 中试
开发具有低成本及优
异电化学性能的钠离
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
体。
行业
先进
储能领
域,两轮
电动车等
合
计
/ 13, / / / /
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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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 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92 7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2, 1,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 8
本科 54
专科及以下 28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 30岁) 55
30-40岁(含 30岁,不含 40岁) 28
40-50岁(含 40岁,不含 50岁) 4
50-60岁(含 50岁,不含 60岁) 3
60岁及以上 2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基础研发和应用转化。目前,公司已掌握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一
次颗粒排列方式可控技术、高活性花瓣状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前驱体湿法掺杂技术等一系列具
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在单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领域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使用公司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烧结而成的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具有良好的循环稳定性和结构稳定
性。公司在多晶型高镍三元前驱体领域亦完成产线认证、实现产品量产,产品获得下游客户认可
并实现批量销售。公司参与研发的“难处理镍钴资源材料化增值冶金新技术”获中国有色金属工
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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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拥有丰富的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具有品质稳定、元素比例控制精
准、磁性物质含量低、杂质元素控制效果好的优势。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先进,公司的半连续法生
产工艺具有单釜产量高、反应速率可控、一次形貌可控、产品微粉少的优势。
(3)卓越的研发团队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及研发团队建设,构建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并与中南大学等学术科研机构
产学研结合紧密,基础科学研究扎实,能够做到不断推陈出新,实现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公司
核心技术团队以多重专业背景的研发人员为基础,以外部特聘专家为补充,构建了成熟的研发体
系和完备的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研发团队与销售一线、生产一线人员密切合作,组成了以基础
研发、应用研发、成果转化三步走为核心架构的科研成果研发和转化机制。公司首席科学家张宝
在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2021 年,张宝入选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
领军人才。
(4)客户供应链深度介入优势
随着下游整车厂对三元正极材料能量密度、安全性能等核心指标要求的日益提升,三元正极
材料厂商需要在产品的设计开发阶段即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就产品的设计性能、控制参数等诸多
方面进行协作,从而形成上下游供应链在技术、生产、购销方面的深度合作。因此,主流三元正
极材料厂商对三元前驱体供应商大多设有严格且复杂的认证程序。在此产业模式下,三元前驱体
产品需要针对客户的技术路线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并完成客户对产品性能的测试和验证。因
此,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准入门槛。
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的性能指标均符合客户产品各项需求。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客户产品的设
计早期即与客户开展密切技术交流,并提供从研发到生产的全流程技术咨询和服务。基于同客户
的长期技术合作,公司与厦钨新能、广东邦普、杉杉能源、长远锂科等多家知名正极材料企业建
立了紧密的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关系,客户的合作稳定性较高。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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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为新能源动力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目前三元锂离子电池和磷酸铁锂电
池是主流动力锂电池。近年来,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刀片电池等应
用技术进步速度较快,其能量密度可以满足续航里程较低的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锂离子电池的不
同技术路线的竞争预期将长期继续。同时,氢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磷酸锰铁锂电池等新技术
路线未来也可能对传统技术路线形成冲击。若公司技术研发方向无法契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
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失败风险
锂离子电池产业整体的迭代速度较快,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终端产品对锂离子电池的续航能
力、安全性、循环寿命、耐高低温、充电效率等技术指标的诉求持续提升,使得上游正极材料前
驱体的电化学性能与理化性能必须随之不断优化。氢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磷酸锰铁锂电池等
新技术路线未来可能逐渐产业化,若公司未来的研发方向未能准确把握行业主流技术路径方向或
公司研究开发未能取得预期技术成果,公司产品可能因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竞争力下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为保持市场竞争力,三元前驱体企业对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与对工艺技术进行持续性改进
的能力尤为关键,因此,保持核心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随着
三元前驱体行业对高端技术与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公司存在核心技术团队流失的风险。若
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研发过程中,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形成了多项知识产权。若公司的研发成
果、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获知并加以应用、模仿,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会遭受损害。
此外,若公司产品对应的专利权到期,第三方公司可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相关技术资料,开
发与公司产品存在直接竞争的产品,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盈利能力。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其中,公司来源于厦钨新
能和广东邦普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主要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厦钨新能、广
东邦普因下游客户需求变更出现技术路线变更、产品结构调整、新增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
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 NCM 三元前驱体,尤其是单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公司目前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对下游技术路线变更、市场容量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所引起的风
险承受能力较弱。一旦未来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
不利影响。此外,行业存在多晶型产品高镍化的趋势,公司多晶型 NCM6 系、7 系、8系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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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较小,多晶型 NCM8系产品商业化时间相对较晚,若未来公司无法满足客户对于高镍化产品的
需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采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产品价格随原材料价格
波动而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大宗商品,其中钴矿
主要位于国外,金属钴主要依赖国外进口,价格波动较大。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
情况的影响,硫酸镍和硫酸锰的采购价格也会出现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预付款结算、签订框架合同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价格。若市
场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亦或公司无法通过预付款结算、签订框架合
同等方式持续性获得采购价格优惠,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只能以较高的价
格采购原材料,将会导致公司出现生产成本上升、产品价格未能及时与产品成本同步变动及毛利
率下降的情形。同时,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升会提高公司产品价格以及下游客户对公司三元
前驱体的采购成本,可能导致下游客户三元正极材料销售价格上升、产品竞争力下降及市场扩张
不及预期,进而导致下游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
响。
4、下游企业延伸替代的风险
目前,行业下游部分三元正极材料企业拥有自有三元前驱体产能,主要用于满足自身的前驱
体需求。未来,若行业下游企业大规模自建三元前驱体产线,且公司无法保持产品及服务的竞争
力,则公司可能面临下游企业延伸替代的风险。
5、公司产品销售结构与主要客户采购结构、行业出货结构存在一定差异的风险
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销售集中度较高,在行业存在多晶型产品高镍化的趋势下,公司产品销
售结构与主要客户三元前驱体采购量分布和行业细分产品出货量分布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公司
主要客户或下游行业产品结构发生进一步变化,且公司无法顺应客户、市场的需求开发具有竞争
力的对应产品,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6、浮动结算价格方式下面临的风险
公司采用浮动结算价格方式结算,当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时,该结算价格方式能够获取的利
润相较于固定价格方式更低。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且浮动结算价格方式结算收入比
例提高,将会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三元电池行业竞争者增多,行业产能持续扩张。未来,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
三元前驱体行业竞争加剧或者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各种不利情形,则公司毛利率存
在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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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客户的数量和类型都将有所增加。未来,若公
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回款状况不佳甚至发生坏账,将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跌价的风险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储备存货,公司期末的存货余额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一方面
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流动资金占用,另一方面若未来因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场价
格大幅下跌,可能存在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跌价损失,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
若未来公司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产品技术升级迭代导致技术线路发生重大变更、资产利用率
降低等情形,公司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存在减值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较大规模的三元正极材料厂商,大多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
批制度,尤其在下游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客户的回款周期有变长的趋势,而上游原材料厂商账期
一般较短,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的压力,这将对公司执行生产计划、资金使用等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三元前驱体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核心部件,新进入者不断通过直接投资、
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不仅行业内的相关企业在大规模规划扩产,行业上游原材
料供应商与下游正极材料制造厂商亦纷纷向三元前驱体方向寻求一体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若
未来三元前驱体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行业参与者不断增加,则行业竞争可能加剧,对公司未
来的市场份额、业务发展与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 NCM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主要应用终端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行业及相关
环保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的技术体系、市场发展具有较大影响,进而对公
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影响。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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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若公
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变化,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 15%
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
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相关的业务的连续性预案,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组
织关键岗位、职能的恢复,尽可能降低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攻克了高电压四元前驱体技术,单晶型 NCM7系 高电压产品成熟问
世,并实现批量生产和出货,全年出货量已超过 5,000吨,占比超过公司总出货量的 30%。同时,
公司加强与广东邦普的合作,供货单晶型 NCM5 系 高电压产品,并在下半年积极挖潜产能,
以多晶型 NCM811产品成功进入长远锂科的供应链。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完成产能扩张,已建成三元前驱体产能 万吨,
同比增长 %,IPO募投年产 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也在顺利建设中,未来新增产能将逐步投
放。全年,公司实现三元前驱体产量约 万吨,同比增长 %,销量约 万吨,同比增
长 %。实现营业收入 165,万元,同比增长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14,万元,同比增长 %。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656,255, 866,213,
营业成本 1,435,507, 728,664,
销售费用 3,692, 2,202,
管理费用 33,298, 24,900,
财务费用 -6,839, -5,391, 不适用
研发费用 52,896, 32,0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72, -240,978,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101, -285,44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8,765, 680,70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主要由于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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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持续景气,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带动公司产销规模大幅提升,营业收入因此大幅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主要由于产品市场需
求旺盛,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同比增长 %,主要系公司产销两旺及
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同比增长 %,主要系公司为提升管理
能力,大力引入优秀人才,以及上市中介服务费增长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同比增长 %,主要系公司为保持技术
领先优势、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加强研发活动投入,积极推动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升级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转正,主要系公司在产销两旺的情况下,加强对上下游的供应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销售产品
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实施四期工程、IPO募投项目和设备安装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同比增长 %,主要系公司上市、吸收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 万元,同比增长 %,主要系新能源汽车行业
持续景气,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带动公司产销规模大幅提升所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 143,
万元,同比增长 %。具体情况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
新能源电池
材料
1,634,636, 1,435,507,
减少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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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
1,596,867, 1,404,785,
减少
个
百分点
多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
37,768, 30,721,
增加
个百
分点
镍钴锰酸锂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
内销 1,634,636, 1,435,507,
减少
个
百分点
外销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
直销 1,634,636, 1,435,507,
减少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高速增长趋势,同比增长 %。其中,单晶型 NCM三元
前驱体产品营业收入扩张明显,同比增长 %,主要系受益于高电压方案的突破,尤其是单
晶型 NCM7 系 高电压产品的成熟问世、量产销售,引领了该技术路线的发展方向,下游客户
需求旺盛,公司加大排产力度。同时,受限于公司现有产能,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多晶型 NCM三
元前驱体产品排产、出货相对减少,同比下降 %,但细分结构上有新的变化,已完成多晶型
NCM811产品的认证和出货。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单 晶 型
NCM 三元
前驱体
吨 16, 15, 1,
多 晶 型
NCM 三元
吨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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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驱体
镍钴锰酸
锂
吨 / / / /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两旺,生产量和销售量同比均有大幅增长。其中,单晶型 NCM三元
前驱体产品产销量扩张明显,主要系受益于高电压方案的突破,尤其是单晶型 NCM7系 高电
压产品的成熟问世、量产销售,引领了该技术路线的发展方向,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公司加大排
产力度。同时,受限于公司现有产能,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多晶型 NCM三元前驱体产品排产、
出货相对减少,但细分结构上有新的变化,已完成多晶型 NCM811产品的认证和出货。
多晶型 NCM三元前驱体产品的库存量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计划进行备货
所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
占总
成本
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
况
说
明
新能源电池
材料
直接材料 1,304,452, 663,664,
/
新能源电池
材料
直接人工 12,854, 8,922,
/
新能源电池
材料
制造费用 110,788, 52,804,
/
新能源电池
材料
运费 7,411, 3,272,
/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
占总
成本
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
况
说
明
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
直接材料 1,276,584, 524,122, /
直接人工 12,527, 7,042, /
制造费用 108,400, 43,119, /
运费 7,273, 2,598, /
多晶型
NCM 三元
直接材料 27,868, 136,428, /
直接人工 326, 1,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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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驱体 制造费用 2,388, 9,685, /
运费 138, 673, /
镍钴锰酸锂 直接材料 / / 3,11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饱满、产能持续投放,已建成三元前驱体产能 万吨,同比增长 %,
实现三元前驱体产量约 万吨,同比增长 %,销量约 万吨,同比增长 %。其
中,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产品产销量扩张明显,主要系受益于高电压方案的突破,尤其是单晶
型 NCM7 系 高电压产品的成熟问世、量产销售,引领了该技术路线的发展方向,下游客户需
求旺盛,公司加大排产力度,该全年出货量已超过 5,000 吨,占比超过公司总出货量的 30%。同
时,公司与广东邦普加强合作,报告期内聚焦在单晶型 NCM5系 高电压产品。上述因素,共
同致使相关成本科目同比显著高增。
受限于公司现有产能,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报告期内,多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产品排产、
出货相对减少,致使相关成本科目同比下降。但细分结构上有新的变化,公司已完成多晶型 NCM811
产品的认证和出货。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159,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
联方销售额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1 客户一 104, 否
2 客户二 42, 否
3 客户三 5, 否
4 客户四 5, 否
5 客户五 1, 否
合计 /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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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是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超过总额的 50%,主要因为单晶高电压技
术方案系双方于上下游紧密合作、协同研发,尤其单晶型 NCM7 系 高电压产品,双方共同完
成了其产品化、商业化的过程。该产品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能等方面的领先优势,下游客户需
求旺盛,于二季度开始量产、出货,销量增长迅速。同时,公司已开展与行业内多家龙头企业的
战略对接,预计未来客户结构将不断优化。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8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1 供应商一 22, 否
2 供应商二 21, 否
3 供应商三 18, 否
4 供应商四 15, 否
5 供应商五 9, 否
合计 / 88,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费用 2022年 2021年
变动比率
(%)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692, 2,202,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一)
管理费用 33,298, 24,900,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一)
研发费用 52,896, 32,070,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一)
财务费用 -6,839, -5,391, 不适用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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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年 2021年
变动比
例(%)
重大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1,172, -240,978,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五、(一)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73,101, -285,445,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五、(一)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598,765, 680,700,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五、(一)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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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117,643, 313,158, 主要系公司上市吸收募集资金所致
应收票据 462,331, 179,046, 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应收账款 77,202, 86,148, /
应收款项融资 108,657, 151,164, /
预付款项 50,658, 89,717, 主要系公司加强供应链管理,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615, 230, 主要系海关保证金及房租押金所致
存货 669,140, 371,432, 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增加,适当备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37,513, 26,243,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及可转让大额存单本息增
加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 312,079, / / 主要系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00, / / 主要系公司参股投资兰溪博观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固定资产 683,433, 554,146, /
在建工程 242,333, 177,937, 主要系公司 IPO募投项目建设开工所致
使用权资产 3,187, 主要系公司筹建帕瓦长沙、租赁场地所致
无形资产 150,791, 52,313, 主要系公司购入募集项目土地使用权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3,799, 4,0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88, 7,815, 主要系公司可用来抵扣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787, / / 主要系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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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1,001, / / 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552,517, 370,082, 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规模扩大,采购规模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352,760, 196,847, 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规模扩大,采购规模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871, 362, 主要系公司预收下游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0,683, 7,155,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多所致
应交税费 8,805, 3,726, 主要系公司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54, 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851, /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13, 47, /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所致
租赁负债 2,159, / / 主要系公司筹建帕瓦长沙、租赁场地所致
递延收益 45,347, 46,1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56, 6,807, /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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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5,735,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票据 141,819,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 89,723, 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无形资产 67,270, 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374,54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三、二(三)“所处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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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483,069, 1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投资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资金来源
截至报告期末
进展情况
本期
投资
损益
披露日期及
索引(如
有)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设 482,269, 100%
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
已支付土地款 /
合计 / / 482,269,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IPO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款项 4,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
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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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151,164, -42,506, 108,657,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800, 800,
其他流动资产 70,000, 70, 70,070,
其他债权投资 350,000, 40,000, 2,079, 312,079,
合计 151,164, 420,800, 40,000, -40,356, 491,607,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82,269, 503,624, 497,536,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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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5, 15,266,
报告期内,帕瓦(兰溪)实现净利润 15,266, 元,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
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年 11月 29日,位于兰溪市经开区光膜小镇创新大道 1577号。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其中,帕瓦股份出
资额 80万元,持股比例 4%。兰溪博观计划投资占地约 300亩,投建年处理 10万吨含金属废物资源化循环回收项目,其中,一期项目用地约 130亩,建
成后形成 万吨/年的处理能力。随着锂离子电池在动力与储能市场的大规模应用,预计未来 2至 3年电池将逐渐迎来退役的高峰,据 SMM统计数据显
示,2022 年中国回收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合计约 30 万吨,同比上年增长 41%,预计到 2025 年回收量将达到 150 万吨,年均增长率达 70%以上。博观
循环作为专业从事含金属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回收企业,依托于以科研院所为基础的强大研发实力、完善的专利技术布局,以及在行业深耕多年的专业技
术团队与渠道资源,未来将在电池回收拆解、梯度利用这片广阔的新蓝海中展现卓越的竞争优势。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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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双碳”的背景下,全球能源格局向新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随着新能源汽车、
储能等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以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为代表的电池行业,将在国民经济、人
民生活中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作为朝阳行业有着长足的增长空间。
从技术路径的角度,未来的电池材料,根据应用场景、消费者需求的差异,将会逐渐分化:
首先,以单晶、高镍、高电压、低钴为代表的三元材料,结合未来半固态/固态电解质的发展,将
完美解决消费者在续航里程、安全性能上的核心痛点,成为中高端乘用车市场的主流路线;其次,
磷酸锰铁锂基于性价比、安全性的优势,随着碳包覆、纳米化、补锂剂等改性技术的进步,进一
步突破磷酸铁锂的瓶颈,将逐渐切入中低端乘用车及储能市场,并可能对低端三元材料的市场空
间形成迭代;再次,钠离子电池依托其较好的成本优势和优秀的低温性能,将有望大规模应用于
储能、小动力、二轮车及特定区域的专用车市场。此外,基于乘用车空间利用效率提升的一些技
术突破,也将对终端产品续航能力的提升形成助力。
从行业格局的视角,虽然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依然乐观,但短期也存在一些扰
动因素,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一方面,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在传导,主要是在全球
经济承压、居民消费意愿下降的背景下,基于技术、工艺的进步,制造成本摊薄带来了让利空间,
以及主机厂为了尽快抢占市场份额、采取的价格战术,乘用车市场呈现终端降价的红海局面,不
仅新能源汽车如此,燃油车也深刻裹挟其中,因此行业内部存在从下游终端产品向上游原材料降
本需求的传导;另一方面,产业链同行之间的竞争也在加剧,由于正极材料,包括前驱体,无论
从成本,还是从性能,是锂离子电池至关重要的一环,新进入者不断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
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市场。据鑫椤资讯统计显示,截至 2022年底,国内已建成的三元前驱体总产
能达到 157 万吨,同比增长 %。短期来看,上游产能仍在保持高速的新建和投放,一旦受到
下游终端市场销售承压的扰动,供需结构的微观变化势必对行业内的竞争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综
合以上两方面,在竞争加剧的趋势下,技术、工艺、成本、质量的领先性,将对公司的生存空间、
盈利能力、市场地位、发展趋势产生重大影响。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发展战略上强调三个维度:
(1)产品维度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包括原创性的基础研发、产品研发、装备研发,将紧紧围绕行业发展趋
势、下游客户需求,矢志成为具有鲜明技术特色的行业领先者,尤其强调在电池材料高端市场上
的领先地位。一方面,立足现有在单晶材料上的先发优势,继续沿着高镍、高电压、低钴的技术
路线,对产品和工艺不断迭代、升级,并借助客户结构的逐步优化,扩张单晶材料在三元电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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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渗透率;另一方面,充分抓住钠离子电池产业化的发展机遇,结合公司目前在相关专利、技术
路线、产品研发上的进展,推动商业化的落地。
(2)产能维度
公司在产能扩张方面的战略是积极且审慎。一方面,快马加鞭、保证质量地完成 IPO 募投项
目的建设,尽快实现产能的投放,享受规模效应所带来的成本摊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
一方面,密切跟踪技术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审慎立项新产能投资项
目,在产能布局上强调后发优势,产线、装备上重视高端向下兼容。
(3)产业维度
随着产能的扩张,公司适时以合适的方式推动产业一体化方向的进步,主要是从供应链角度、
向上游原材料端的闭环,具体包括从采购中间品到精炼加工硫酸镍、硫酸钴,以及未来对废旧电
池的循环回收、梯次利用,以及考虑以对外投资等形式参与到产业链中的其他环节。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紧密围绕整体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为核心发展动力,不
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前瞻产品研发、战略客户开拓、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内控管理
完善等多方面工作,持续发扬长处、补足短板,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及股东创造
价值。
(1)加大研发投入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也是公司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力度,搭建更好的研发实验环境,为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同时,公司将
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做出突出贡
献的技术研发人员给予奖励,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动力。
具体产品方向上,公司将发挥在单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领域的技术优势,沿着单晶、高镍、
高电压、低钴的技术路线继续对现有产品迭代、升级,进一步优化性能。同时,公司将推动多晶
型超高镍产品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提高公司在高端产品全谱系上的竞争力。此外,公司也将加
大对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孵化、商业落地。
(2)加强客户拓展
一方面,公司将立足现有客户,深挖需求,深化合作,保证战略客户的研发协同、供货稳定,
有针对性地在单晶高电压新产品、超高镍产品、钠离子电池产品等重点方向寻求新的突破;另一
方面,进一步拓宽营销渠道,加大公司品牌宣传力度,充分挖潜产能,视时发展新的客户关系,
促进实现产品多元化、客户多样化,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抵御风险能力,夯实公司的估值
基础。
(3)加快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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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建的 IPO 募投项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及项目建设计划,保质保量落实建设
进度,争取 IPO募投一期的年产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 2023年二季度末开始调试。同时,对
现有产线完成 MES/DCS 系统的上线使用,提升生产环节的智能制造水平,积极申报省级数字化车
间、数字工厂等项目。
(4)做好安全生产
高度重视安全风险管控,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实施工作安全分析,积极开展安全应急
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废水排放方面,建立三级点检制度,设专人负责,确保废水
达标排放;危废管控方面,减少危废产出。同时,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持续加强氨水、液碱、粉尘、噪音、高温等重点区域管控,消除隐患、预防灾患。
(5)加强人才储备
公司将人才培养计划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内部培养和
外部招聘等方式,不断扩充公司发展所需的、符合业务需求的专业化人才,加强新型人才队伍建
设,并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和部门交流,搭建学习型、知识型企业平台,激发员工活力,推动员工
素质的全面进步,打造复合型多层次专业化人才队伍。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员工激励
机制,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与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发展。
(6)完善公司治理
一方面,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运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要求,切实履行内部审议、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序,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
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并充分利用各种投资者关系平台,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互动;
另一方面,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采用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模式,合理设
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职能机构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协调运行的
工作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加大监督力度。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优化公司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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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门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运作,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
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召开 6次股东大会。
(2)关于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董事会各位董事依法合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和义务,
涉及需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合规客观。报告期内,公司
合计召开 10次董事会。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各自的专长在重大事项方面,提出科学、合
理的建议。
(3)关于监事及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运作。全体监事认真行使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召
开 8次监事会。
(4)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开拓业务的能力,
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各部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
营管理职权,重大决策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决策。
(5)关于内部控制执行: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对管理薄弱环节、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
实施效果的检查,排查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积极推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新制定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
控制评价制度》等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完善了内
部监督机制,加强了风险识别、控制和防范能力。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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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2/2/7 不适用 不适用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
2022/6/15 不适用 不适用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2/8/5 不适用 不适用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2/10/10 2022/10/11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 站 () 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2/10/27 2022/10/28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 站 () 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
2022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2/12/8 2022/12/9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 站 () 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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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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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
期
年初持
股数
年末持
股数
年度内股
份增减变
动量
增减变
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
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
额(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张宝
董事长
男 52
2022/10/10 2025/10/9
1,380 1,380 0 / 否 总经理 2018/7/16 2025/10/9
核心技术人员 2019/4/1 /
王振宇 董事 男 41 2018/12/2 2025/10/9 0 0 0 / / 是
王宝良
董事
男 59
2016/9/27 2025/10/9
500 500 0 / / 是
董事长(离任) 2016/9/27 2022/10/9
王苗夫 董事 男 67 2016/9/27 2025/10/9 0 0 0 / / 是
钱晓枫 董事 男 51 2017/8/17 2025/10/9 0 0 0 / / 是
姚挺 董事 男 45 2014/7/15 2025/10/9 500 500 0 / / 是
刘玉龙 独立董事 男 52 2019/3/6 2025/10/9 0 0 0 / 5 否
郑诗礼 独立董事 男 49 2018/12/2 2025/10/9 0 0 0 / 5 否
邓超 独立董事 男 58 2022/10/10 2025/10/9 0 0 0 / 否
罗剑宏 独立董事(离任) 男 59 2019/3/6 2022/10/9 0 0 0 / 5 否
陈怀义 监事会主席 男 61 2016/9/27 2025/10/9 0 0 0 / / 是
邓鹏
监事
男 35
2022/10/10 2025/10/9
0 0 0 / 否
核心技术人员 2019/4/1 /
郑炎 职工代表监事 男 40 2016/9/27 2025/10/9 0 0 0 / 否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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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专 监事(离任) 男 61 2017/12/18 2022/10/9 0 0 0 / / 是
杨峰 副总经理 男 57 2022/10/10 2025/10/9 0 0 0 / 否
程磊
副总经理
男 35
2017/11/25 2025/10/9
0 0 0 / 否
核心技术人员 2019/4/1 /
徐宝和
副总经理
男 35
2016/11/15 2025/10/9
0 0 0 / 否
核心技术人员 2019/4/1 /
方琪 副总经理 男 39 2018/5/9 2025/10/9 0 0 0 / 否
袁建军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男 57 2021/5/21 2025/10/9 0 0 0 / 否
徐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37 2022/11/22 2025/10/9 0 0 0 / 否
李鹏鹏
副总经理(离任)
男 41
2017/8/14 2022/10/9
0 0 0 / 否
董事会秘书(离任) 2021/5/21 2022/10/9
合计 / / / / / 2,380 2,380 0 /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张宝
1971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1997年 5月至 2007年 9月,
历任中南大学助教、讲师;2007年 9月至 2012年 9月,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副研究员;2010 年 12月至 2011年 12月,任
韩国 KIGAM 研究院访问学者;2009 年 7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中南大学校团委书记、冶金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2012 年 9 月至今,
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8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振宇
1982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 7月至 2008年 6月,任展诚建设总裁助理;2006年 7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浙江星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浙江新蓝天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杭州蓝天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10 月
至 2013年 3月,任杭州蓝天园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杭州蓝天园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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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月至 2013年 5月,兼任杭州蓝天园林景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 4月至 2018年 1月,任杭州蓝迷种苗有
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 8月至今,任杭州蓝天园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8月至今,任兆远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
年 5月至今,任浙江虹湾通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11月至今,任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展诚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宝良
1964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 8月至 1994年 8月,任浙江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办事员、分公司经理;1994 年 8月至 1997年 1月,任浙江益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7 年 1月至 2000年 9月,任浙
江泛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 9月至 2005年 10月,任浙江耀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 1月至 2007年
8 月,任浙江耀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浙江耀江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10 月至
今,任展诚建设董事;2011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展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宁乡湘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青州市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益心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新天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2年 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苗夫
1956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 10月至 1986年 8月,任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
员;1986年 9月至 2000年 9月,历任浙江省诸暨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人;2000 年 9月至 2005年 10月,任浙
江耀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0年 12月至 2003 年 9月,任浙江省诸暨市对外劳务工程公司负责人;2000年 11月
至 2006年 9月,任浙江泛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 年 1月至 2007年 8月,任浙江耀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5年 11月至 2017年 7月,任展诚建设董事长;2017年 7月至今,任展诚建设董事;2011年 6月至今,任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原名浙江展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钱晓枫
1972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 8月至 2008年 4月,先后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外贸信贷处、
信贷管理处、浙江省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信贷部、中国银行香港管理处中银香港风险管理部(筹备)、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处、
中国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杭州市滨江支行任职;2008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银行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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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杭州公司业务中心主任、营业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业务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及公司
金融部总经理;2015年 10月至今,任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3月至今,先后在江苏华叶
跨域教育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硕维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副董事长;
2017年 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姚挺
1978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2年 8月至 2014年 7月,任展诚建设项目负责人;2008年 1月至 2013
年 11月,任浙江星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3年 10月至今,任浙江展诚铝业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7月至 2015年 8
月,任兆远投资经理;2015 年 8月至今,任兆远投资监事;2020年 4月至今,任浙江裕莺芸鼎茶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玉龙
1971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1994年 7月至 1995年 11月,任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
质检员、副科长;1995 年 12 月至 1996 年 9 月未就业;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6 月,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2002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教师、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经理、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浙江总会计师协会税务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
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顾问;2016 年 7 月起至今,先后在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民生健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6年 7月至 2022年 7月,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4月至 2018年
4 月,任宁波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
今,先后在杭州君子之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尧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9年 3月至 2022 年 9月任杭州奢风靓橱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诗礼
1974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硕士,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工学博士。2000年 12月至今,历任中国
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6年 12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格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 4月至
今,任北京中科百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 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康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12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邓超 1965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硕士,中国矿业大学博士。1991年 3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助教、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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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教授;2008年 11 月至 2014年 11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 5月至 2016 年 3月,任湖南湘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2月至 2014年 7月,任湖南郴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 3 月至 2017年 8月,任湖南科
力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湖南长
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11月至今,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2月至今,任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剑宏(离
任)
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管理学博士。1981 年 4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湘潭纺织印染厂机动分厂员
工;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6 月,至湖南省纺织工业职工大学学习;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湘潭纺织印染厂机动分厂专干;
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1 月,在中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4 年 2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中南大学商学院任教师;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12月,在中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2005年 9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营销系主任;2015年 1月至今,任直弧网
络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3月至 2022年 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怀义
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 年 8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诸暨第三建筑公司技术员;1988 年 12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诸暨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浙江耀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
经理;2005年 10月至 2020 年 9月,历任展诚建设副总裁、副董事长、董事;2009年 9月至今,任浙江展诚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展诚铝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展诚投资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 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邓鹏
1988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3月至 2014年 9月,任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专
员;2014年 9月至 2014年 11月未就业;2014年 11月至 2016年 7月,任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研发工程师;2016年 8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厦门日臻动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芯工艺工程师;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项目管理部部长;2022 年 10 月至
今,任公司监事。
郑炎
1983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 8月至 2007年 5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天水支行科
员;2007年 5月至 2008年 10月,任杭州市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职员;2008年 10月至 2009年 2月未就业;2009年 2月至 2014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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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员;2014年 7月至今,任公司职员,2016年 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冯专(离
任)
1962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0年 12月至 1992年 9月,任杭州重型机械厂炼钢分厂班长、值班工
长;1992年 9月至 2004年 3月,历任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干事、纪委纪检干事、锟锻分厂党支部书记及副厂长、汽车改
装分厂党支部书记及副厂长、办公室副主任;2004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苏州中天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展诚建设职
员;2017年 12月至 2022年 10月任公司监事。
杨峰
1966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 7月至 1993年 5月任汉中市医药化工厂车间主任;1993
年 5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深圳时晖电化有限公司 PE 车间工程师;1995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历任富士康科技集团人资总处高级经理,
CCPBG事业群人资处资深经理,生产一部、生管部课长;2013年 2 月至 2021年 5月任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助理兼集团
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 6月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监;2022年 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程磊
1988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博士。2013年 5月至 2015年 5月,任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和生
产部副部长;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厦门首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2017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 11月至今,任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宝和
1988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年 6月至 2015年 10月,任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
为“江西汉尧富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长;2015年 10月至 2016 年 10月,任湖南杉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助理;2016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安环与制造中心总监。
方琪
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3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浙江方圆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
长、企管办副主任;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公司监事、公司职员;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公司采购总监;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
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诸暨市土特产公司茶厂会
计;1990年 9 月至 1993年 3月,任浙江省诸暨茶厂、诸暨茶叶公司主办会计;1993年 3月至 2002年 2 月,任浙江亚东制药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2002年 3月至 2005年 3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5年 3月至 2018年 7月,任浙江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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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 8月至 2019年 7月,任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 年 7月至 2020年 9月,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徐琥
1986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 8月至 2010年 8月,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项目经理;2010年 9月至 2011年 8月,自由执业;2011年 9月至 2013年 7月,硕士研究生在读;2013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机构部高级副总裁;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机构客户总部高级副总
裁;2021年 1月至 2022年 10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总部副总裁;2022年 10月至今,任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2022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鹏鹏(离
任)
1982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 7月至 2010年 11月,任广东康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远梦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远梦家居
用品(西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 8月至 2020年 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 9 月至 2021年 5月,辞去董事
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副总经理;2021年 5月至 2022年 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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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
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
期
王苗夫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 7月 /
王振宇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
理
2015年 8月 /
王宝良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2005年 1月 /
姚挺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5年 8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无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
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宝 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
研究员、博士
生导师
2012年 9月 /
钱晓枫
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
理(浙江)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5年 10月 /
江苏华叶跨域教育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 3月 /
浙江硕维新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
董事 2016年 11月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副董事
长
2017年 4月 /
王苗夫
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
理
2011年 6月 /
王振宇
杭州蓝天园林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年 8月 /
浙江虹湾通航投资有限公
司
董事 2017年 5月 /
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 2021年 11月 /
王宝良
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 2011年 6月 /
浙江益心达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7年 11月 /
浙江新天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年 7月 /
姚挺
浙江展诚铝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3年 10月 /
浙江裕莺芸鼎茶业有限公
司
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2020年 4月 /
刘玉龙
浙江工商大学 副教授 2005年 9月 /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年 7月 2022年 7月
杭州君子之美教育科技有 监事 2018年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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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杭州奢风靓橱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
监事 2019年 3月 2022年 9月
杭州尧光数字科技有限公
司
监事 2019年 5月 /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年 7月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2019年 1月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年 5月 /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年 7月 /
罗剑宏
中南大学商学院 营销系主任 2005年 9月 /
直弧网络科技(湖南)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年 1月 /
邓超
中南大学商学院 教授 1991年 3月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2020年 3月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2020年 11月 /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2022年 2月 /
郑诗礼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
所
研究员 2000年 12月 /
北京中科格瑞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法人、董事长 2016年 12月 /
北京赛科康仑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 2020年 1月 /
北京中科百特科技有限公
司
经理,执行董事 2018年 4月 /
陈怀义
浙江展诚置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9年 9月 /
浙江展诚铝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3年 10月 /
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21年 11月 /
邓鹏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 11月 /
程磊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长 2022年 11月 /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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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报酬依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公司经营计划的完
成情况、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报酬总额主要由基
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
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
酬合计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邓超 独立董事 选举 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杨峰 副总经理 聘任 被聘任为副总经理
徐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聘任
被聘任为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邓鹏 监事 选举 被选举为监事
王宝良 董事长 离任 任期届满离任
罗剑宏 独立董事 离任 任期届满离任
冯专 监事 离任 任期届满离任
李鹏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离任 任期届满离任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2022/1/19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确认报
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
2022/1/24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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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2022/5/31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及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
2022/7/19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自
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
2022/8/25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
2022//9/20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2022/10/10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
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2022/10/27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2022/11/22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
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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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2022/12/27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
议案》《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
独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
出席
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张宝 否 10 10 0 0 0 否 6
王宝良 否 10 10 2 0 0 否 6
王苗夫 否 10 10 2 0 0 否 6
王振宇 否 10 10 2 0 0 否 6
姚挺 否 10 9 1 1 0 否 6
钱晓枫 否 10 10 3 0 0 否 6
邓超 是 4 4 4 0 0 否 2
刘玉龙 是 10 10 4 0 0 否 6
郑诗礼 是 10 10 4 0 0 否 6
罗 剑 宏
(届满离
任)
是 6 6 0 0 0 否 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6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4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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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刘玉龙(召集人)、王振宇、邓超
提名委员会 邓超(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诗礼(召集人)、张宝、刘玉龙
战略委员会 张宝(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注: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成员情况
如上表。
本次选举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玉龙(召集人)、罗剑宏、王振宇
提名委员会:罗剑宏(召集人)、郑诗礼、王振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玉龙(召集人)、罗剑宏、张宝
战略委员会:张宝(召集人)、罗剑宏、王振宇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2022/1/8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无
2022/1/14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
报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无
2022/2/11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的议
案》。
无
2022/5/21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无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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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无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3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2022/9/20
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王苗
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提名王宝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宝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提名姚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钱晓枫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提名郑诗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刘玉龙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邓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无
2022/10/10
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期限的
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无
2022/11/22
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无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
责情况
2022/11/22
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
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无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
责情况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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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9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
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员工参与科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无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0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40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231
销售人员 6
技术人员 92
财务人员 8
行政人员 71
合计 40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2
硕士 17
本科 121
专科 79
专科以下 189
合计 408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薪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了相对科学的晋升及激励机制,包括薪酬管理制度、员工晋升管理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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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同时,根据岗位价值评估和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结合整体效益和个
人工作绩效,公司制定了有序、竞争的薪酬政策,促使员工的薪资与公司目标、效益、个人业绩
有效挂钩,将企业价值观、职业发展机会与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紧密结合,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
发展与成长,实现企业价值与员工价值的统一。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层级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培训对象涵盖
新入职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内容以企业文化、安规意识、业
务知识、专业技能、管理能力为主。培训主旨鲜明、形式多样,有效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7344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169,942元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31,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3,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以公积金转增 2股。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3,万
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6, 万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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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2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44,344,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45,820,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44,344,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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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并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
贡献综合考评确定。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
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和细化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内部控
制责任,保证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管理提供保障,
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内控制度,按照上市公司的统一标准对子公司进行管
理控制,子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总体符合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充分、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情况。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号召,秉持“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让世界沐浴在碧水
蓝天之下”的使命,植根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 ESG 管理,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主动履行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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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制造业企业,公司
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利用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具备将镍、钴等
有色金属资源“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的能力,将环保要求精准落地于生产活动中,
并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备,处理能力均达到排放要求,使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为构建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社会作出积极贡
献。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运作,强化信息披露,
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建设,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和制衡,
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科学决策。公司建立了合理的股东回报机制,保障稳健发展的前提下,
与投资者共享企业经营成果。
(三)积极保护员工权益
公司重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员工意见,做到尊重员工、理解员工、关心员工,保
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并根据法律法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等,实施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
和晋升机制,将个人回报与公司长期目标有机融合,激励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积极开展各类文
娱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节假日发放礼品,给予员工人文关怀,进而增强团队的向心力
与凝聚力;不定期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类培训等,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
促进员工综合能力提升和全方位发展。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 ESG 建设,积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企业
价值与社会价值相融合,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是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101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经营主体未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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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镍、钴、锰等资源,消耗能源主要为电、水、蒸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包装内衬袋、滤芯滤布、树脂、废机油、废塑料桶/瓶等。公司
对于固废处置,主要通过分类收集,设置专用危废仓库统一存放,避免二次污染,并定期委托有
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防止超期贮存。
废气主要为产品包装岗位粉尘、反应岗位的氨气。公司对粉尘控制,主要经集气罩收集后,
采用布袋除尘和射流除尘的方式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氨气处理,主要经管道收集后,进入
三级喷淋塔进行吸附去除,达标后排放。
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洗涤废水、清洗拖把等)、生活污水。公司对于生活污水,统一纳
管排放;对于生产过程产生的所有废水,都经管道统一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采
取去重、MVR处理工艺、膜系统处理后,循环用于生产。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累计用水量 154,797吨,使用蒸汽 95,000吨,用电量 64,854,129 度。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废物类别
上年度
留存量
(吨)
产生量
(吨)
委托处置
量(吨)
贮存量
(吨)
废物流向
废塑料桶/瓶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滤芯滤布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废机油 /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树脂 / 6 6 /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废包装内衬袋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制度。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是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6,000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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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
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1、屋顶光伏安装面积达 万㎡,总装机容量约
,可节约标准煤 1471吨/年;
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固废利用量(率)和余热余压利用
情况:滤液中的硫酸钠以十水硫酸钠的形式结晶析出,
作为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再利用;新增余热回
收预热系统。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不使用含有害物质的辅料,并尽量减少化学品的使用。同时,在生产工艺上进行优
化设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节约水、电等资源,减少 CO2排放,具有显著的环境友好特征,符合
低碳、环保的生产管理要求。
2、公司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已开展了一系列节能技改举措,积极利用新能源,效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屋顶光伏安装面积达 万㎡,总装机容量约 ,可节约标准煤 1471吨/
年。
3、公司每年按照《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
指南要求,对厂界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盘查,并接受第三方核查,形成温室气体排放核
查报告。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通过引领单晶高电压的技术方案,利用化学方法在分子层面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使得产
品相较于多晶材料,在同样能量密度的条件下,可使用更少的贵重金属,直接节约了材料成本,
进而减少了对矿产资源的消耗,更具备低碳、环保、经济的社会价值。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数量 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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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形
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机制。同时,公司与投资者
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电话、邮件、路演、上证 E 互动等途径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在合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展规划、经营情况等信息传递给投资
者,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薪酬福利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各项用工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及节日礼品、工会活动等各项福利,并
按时发放劳动报酬,不拖欠或克扣工资,保障员工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职业培训方面,公司着力于持续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打造多维度人才培养项目。报告期
内,公司共开设课程培训 200 余场,涉及公司文化、企业管理、品质管理、专业技术、安全环
保、职业健康、岗位技能多项内容,为员工的能力提升、职业发展提供了条件;
员工关爱方面,公司也高度重视困难员工的生活情况,呵护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围
绕企业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职工羽毛球赛、篮球赛、趣
味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强员工归属感。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11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注:上述数据为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情
况,不包含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情况。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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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执行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定、采购流程、存货管理等事项进行了
明确的规定,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
行综合考评,通过评估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此外,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合
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同时,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不断完善产品体系、营销体系、服务体
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实力和服务水平。总体上,公司秉持正道诚信的经营理念,遵
循正直公平的交易原则,致力于构建透明高效的现代化企业。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 IATF16949、ISO9001等标准审核,建立健全了完整有害物质控制管
理体系,所生产产品及供应商提供原料均符合欧盟 指令及其他限制卤素使用的法规:包
括欧盟 2011/65/EU、《蒙特利尔协定书》《斯德哥尔摩公约》、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
许可和限制制度》法规(欧盟第 1907/2006号 REACH 法规)等;同时,在生产制造环节,严控产
品质量,切实保障产品的优品率、一致性和稳定性,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党支部,在诸暨市支部“评星定级”活动中被荣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
领导下,公司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史教育、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等活动,学党史、悟思想、接
受红色教育,致力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素质。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积极吸纳、培养党员,现
有正式党员 23名,其中年内预备党员转正 1名,并发展预备党员 2名、入党积极分子 2名,合计
召开支部大会 4次,支部组织或参加集团党委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 12次。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次数 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 0 不适用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0 不适用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是 √否 不适用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从信息披露的报告、审批、披露的全
流程进行规范,并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的学习,多举措
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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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在组织架构上设置投资
者关系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为及时了解投资者需求和加强市场
反馈,公司通过电话、邮件、路演、上证 E 互动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
的热点问题。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内容、要求、程序、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
的规定。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公司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信息,确保所
有股东及时、公平的获取公司信息。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设置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专利的申报与维护、法
务部负责知识产权法律、规则、案例的研究与梳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59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1 项。
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公司通过对技术团队、关键人员的保密教育,并以签署保密协议、竞业
限制协议等方式,提升公司核心岗位的保密意识,加强对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的保护。此外,公
司对电子文件进行了加密管理,员工对外提供资料需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出,有效保障了公司的
信息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绍兴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等称号。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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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1
2021年 11月 22
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2
2021年 11月 22
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近亲属、董
事王苗夫
注 3
2021年 11月 22
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近亲属李思
达
注 4
2021年 11月 22
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展诚建
设
注 5
2021年 11月 22
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
姚挺、王宝良
注 6
2021年 11月 22
日,自公司股票上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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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之日起 36个月
内
股份限售
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临
海永强、浙农科众、金研学而、
嘉兴平融、恒晋融汇、诸暨富
华、万向一二三、上海劲邦、深
圳惠友、杭州笔架山、王爱明
注 7
2021年 11月 22
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个月
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股东湖州全美、深圳慧悦、诸
暨高层次人才、智汇润鑫、共
青城泰复、汇毅芯源壹号、汇
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
绍兴越芯、湖州源玺、宜宾晨
道、宁波超兴、厦门建发、丹阳
盛宇、前海农科、深圳中创达、
杭州智汇、天津融创、温作客
注 8
2021年 11月 22
日,取得公司股份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之日 36个月内或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个月内
(以孰晚为准)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9
2021年 11月 22
日,持有公司股份
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10
2021年 11月 22
日,持有公司股份
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展诚建
设、姚挺、王宝良
注 11
2021年 11月 22
日,持有公司股份
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股东浙商产投、厦门建发、乐
皋投资、汇毅芯源壹号、汇毅
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
注 12
2021年 11月 22
日,持有公司股份
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13
2021年 11月 22
日,上市后三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注 14
2021年 11月 22
日,上市后三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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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15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16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17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18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19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20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 21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分红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22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分红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23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分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 24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25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26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27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 28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29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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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30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31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股东浙商产投、厦门建发、乐
皋投资、汇毅芯源壹号、汇毅
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
注 32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注 33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 注 34
2021年 11月 22
日,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张宝 注 35
2021年 11月 22
日,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36
2021年 11月 22
日,作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注 37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38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股东浙商产投、厦门建发、乐
皋投资、汇毅芯源壹号、汇毅
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
注 39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注 40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41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42
2021年 11月 22
日,上市后三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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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公司 注 43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44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45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46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 47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实
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注 48
2021年 11月 22
日,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 6个月内,如帕瓦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
本公司/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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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3: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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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5: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 6个月内,如帕瓦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
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6: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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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7: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8: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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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本人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
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公司/本人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
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 10:
(1)本人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
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 11:
(1)本公司/本人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
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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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公司/本人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
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 12:
(1)本公司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公司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帕瓦
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 13:
(1)本公司/本人认可《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议案》的内容并将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2)本公司/本人承诺,在帕瓦股份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时,本公司对帕瓦股份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 14:
(1)本人认可《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议案》的内容并将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帕瓦股份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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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5:
如帕瓦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
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帕瓦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公
司/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
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 16:
如帕瓦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
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帕瓦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购回价格将
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 17:
(1)本公司/本人承诺帕瓦股份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帕瓦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
督促帕瓦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回购本公司/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18:
(1)本人承诺帕瓦股份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帕瓦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帕瓦
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19: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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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帕瓦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帕瓦股份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帕瓦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帕瓦股份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即期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公司/本人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注 20: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帕瓦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帕瓦股份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帕瓦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 21: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帕瓦股份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帕瓦股份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帕瓦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帕瓦股份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保证拟公布的帕瓦股份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帕瓦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帕瓦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 22:
(1)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帕瓦股份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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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3:
(1)本人将根据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帕瓦股份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注 24:
(1)本人将根据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帕瓦股份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注 25:
(1)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
公司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 26:
(1)帕瓦股份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
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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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帕瓦股份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 28:
(1)帕瓦股份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 29: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
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
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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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
人将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公司/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本人违反的相
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 31: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自
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
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份股东大
会审议。
(3)如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 32: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自
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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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
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
份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 33: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自
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
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份股东大
会审议。
(3)如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 34: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和帕瓦股份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3)本公司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将把上述商业
机会通知帕瓦股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帕瓦股份。
(4)本公司不会利用帕瓦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帕瓦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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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和帕瓦股份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3)本人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把上述商业机
会通知帕瓦股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帕瓦股份。
(4)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会利用帕瓦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帕瓦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36: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作为帕瓦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和帕瓦股份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3)本人作为帕瓦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把上述商业
机会通知帕瓦股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帕瓦股份。
(4)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会利用帕瓦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帕瓦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37:
(1)本公司/本人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公司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
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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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
占用帕瓦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38: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人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份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帕瓦
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39: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公司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份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公司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帕
瓦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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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人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份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帕瓦
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41: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上曾经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在本次提交首发申请前已依法解除,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前述股份代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签字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 42: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议案》的相关要求,履行稳定本公司股票股价的义务。若本公司
未能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
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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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3: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
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 44: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
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45:
鉴于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
如下: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董事会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
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
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
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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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
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未来市场竞争以人才为核心,公司将进一步建立
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聘技术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公司未
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5)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
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既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上,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
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
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述填补即期回报
的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注 46: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2)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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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7:
(1)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 48:
(1)如因政策调整或应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的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出现需要补缴之情形,或发行人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滞纳金、
罚款等相关费用,并补偿发行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帕瓦股份有权依据本承诺函扣留本公司/本人从帕瓦股份获取的股票分红等收入,并用以承担本公司/本人承
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兜底责任和义务,并用以补偿帕瓦股份及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备注: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元/股,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张宝、诸暨兆远投资有限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宝良、姚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6年 3月 19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王振宇及其近亲属王苗夫、李思达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至 2026年 3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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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江娟、王绍武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江娟(4年)、王绍武(4年)
名称 报酬
保荐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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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 2022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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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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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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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 募集资金 300,000, 3,000,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8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委托
理财
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
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
止日期
资金
来源
资金
投向
报酬
确定
方式
年化
收益
率
预期
收益
(如
有)
实际
收益或损失
实际
收回
情况
是否经
过法定
程序
未来是
否有委
托理财
计划
减值
准备
计提
金额
(如
有)
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江城
支行
大额
存单
20,000, 2022/10/13 2025/1/7
募集
资金
合同
约定
%
未到
期
是 是
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
大额
存单
50,000, 2022/10/19 2025/1/28
募集
资金
合同
约定
%
未到
期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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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江城
支行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
诸暨支行
大额
存单
30,000, 2022/10/24 2025/9/22
募集
资金
合同
约定
%
未到
期
是 是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诸暨支行
大额
存单
200,000, 2022/10/11 2025/10/11
募集
资金
合同
约定
%
未到
期
是 是
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江城
支行
大额
存单
10,000, 2021-8-20 2024/1/14
自有
资金
合同
约定
%
370,
未到
期
是 是
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江城
支行
大额
存单
20,000, 2021/8/23 2023/9/24
自有
资金
合同
约定
%
740,
未到
期
是 是
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江城
支行
大额
存单
50,000, 2021/9/1 2023/11/23
自有
资金
合同
约定
%
1,850,
未到
期
是 是
合计 380,000, 2,96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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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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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
金来源
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1)
截至报告期末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2)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3)
=(2)/(1)
本年度投入金额
(4)
本年度投
入金额占
比(%)
(5)
=(4)/(1)
首发 1,742,885, 1,595,130, 1,509,377, 1,509,377, 258,856, 258,856,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
称
是否
涉及
变更
投向
募
集
资
金
来
源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1)
截至报告期末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2)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投
入进度
(%)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是
否
已
结
项
投入
进度
是否
符合
计划
的进
度
投入进
度未达
计划的
具体原
因
本项目
已实现
的效益
或者研
发成果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如
是,请
说明具
体情况
节余
的金
额及
形成
原 因
年产 4
万吨三
元前驱
体项目
变更
前
首
发
1,259,377, 不适用 否
补充流
动资金
不适
用
首
发
250,000, 250,000, 71,971,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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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万吨三
元前驱
体项目
变更
后
首
发
787,108, 146,497,
2023
年 9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万吨三
元前驱
体项目
变更
后
首
发
472,269, 40,387,
2024
年 3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8,万元,其中 2,万元用于本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未在投资项目总额
中列示。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
称
变更后项目名称 变更原因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年产 4万吨三
元前驱体项目
年产 万吨三
元前驱体项目
原募投用地中部分土
地因地质条件原因不
满足工程建设的用地
需求,且总体土地规
模有限,场地使用率
已趋于饱和,项目无
法全部在原募投用地
上实施。
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年产 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由帕瓦股份在“陶朱街道建工路与丰北
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以下简称原募投用地)上建设实施,由于原募投用地中部分土地因
地质条件原因不满足工程建设的用地需求,且总体土地规模有限,场地使用率已趋于饱和,
项目无法全部在原募投用地上实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与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意向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位于“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光膜小镇创新大道以北”地块(以
下简称新募投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公司计划将“年产 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拆
分为“年产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和“年产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年产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瓦股份原募投用地上实施,“年产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
瓦兰溪拟取得的新募投用地上实施。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年产 万吨三
元前驱体项目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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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3亿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2,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