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制度
为吸引外地人才,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并切实解决员工在住
宿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状况,特设立住房补贴制
度。
一、住房补贴的补贴范围和标准
1、补贴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地户籍员工(非余姚本地
户口且在本地没有自住房的);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50元,合计 6个月发放 1次;
二、住房补贴须知
1、公司优先将存量宿舍提供给外地户籍员工使用,该部分
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后将不再享受月度住房
补贴待遇;
2、入住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享有 2度电和 1吨水的免费
配给额度,免费配额之外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住宿员工承担,水电费
用单价按公司所处地区的日常标准收取;
3、员工宿舍月度水电费用需自行承担的部分,经公司财务
部门核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享受公司提供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员工,一律不得再在公
司财务部门报销住宿相关费用;
5、公司承诺住房补贴自员工入职后按整月计算(入职日期
为当月 1日且开始上班者,住房补贴自当月起计;入职日期为 2日
以后的,住房补贴自次月起计);
6、凡享受住房补贴之外地户籍员工,入职未满半年要求离
职者,住房补贴以两个月、四个月、六个月形式发放(即一个月不
补、两个月整补、三个月补两个月、四个月整补、五个月补四个
月、六个月整补);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问题
1、入职超过六个月的员工,住房补贴自起算月份开始,计入
第六个月的工资合并发放(如 3月份开始计算,住房补贴则并入 8
月份的工资发放),以后依次类推;
2、员工住房补贴合并计算的六个月内,如发生月度因请假问
题而产生当月不补的状况,住房补贴仍按原定月份合并发放(如 3
月到 8月的住房补贴,如中间某个月因为请假而没有住房补贴,则
其余月份的补贴仍计于 8月份的工资内发放);
备注:当月请假累计超过 7天(不含 7天)的,当月住房补贴
不予发放;
余姚市高丰电器厂
人事部
2014年 3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