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镇南合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两次平均值法)
招标单位:中山市南朗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盖单位章)
编制单位:广东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编制人员: 张晓琳 (签名)
2017 年 10 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适用于本市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
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
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
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
告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评标办法及适用范围,该范
本使用的是两次平均值法,招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
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
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
“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
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 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
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
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
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说明
(一)资质条件: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符的最基本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使用总承包资质的,一
般不再增加总承包资质涵盖的专业资质;如招标工程须采用两个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应允许联合体投
标。
(二)信誉要求:诚信级别不低于 C 级(含 C 级)且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暂停投标资格以中山市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诚信评价平台(含通过其平台能查获的相关链接信息)公布为准,时间以通报时间为准。
九、否决性条款的设置要求
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废标)必须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或者
未单列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
的不予受理或废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废标的依据。
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但不应作为评审不通
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为主,一般不
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十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
可通过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施工企业信息库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企业信息网
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评审。
十二、对联合体进行投标时,其施工能力为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施工能力之和。对含分包人的投标人
进行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能力之和。
十三、电子评标注意事项
(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开标(评标)无效、中止或终止,恢复开标(评标)的时间视情况而定。
1、停电或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页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的操作;
3、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
6、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
7、市政府依法作出该项目中止或者终止的;
8、招标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的;
9、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的项目,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为准,开标时,
招标人(招标代理)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评委注意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
(二)对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市招标办有解释权和处理权。
(三)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者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下载
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
中标单位应将中标的投标资料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招标办存档。
(四)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的,作串通投标处理。
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报名、
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4、经计算机评标系统检测到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
脑编制或上传的(通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即被判断为串通投标行为,投标无效,并按
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5、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依照《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处理。
目前,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的诚信评价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的诚信评价记录为准。
(五)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查询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情况。
(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资格审查的信息直接取自投标人在交易中心诚信评价系统中
的企业信息库登记的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
维护、更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评价系统中的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不被认
可、资格审查通不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八)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填报,请各投标人在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按照招标人提供
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任何的不一致将导致计算机不能读取而作废标处理。
(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中的扫描件是指原件电子扫描件,格式为 JPG 格式。
(十)电子招标投标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关于试行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
投标的通知》(中建通[2012]8 号)。
十四、目前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须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若电子招投标
系统出现故障、停电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开标评标。如果采用纸质评标的,投标
文件应于开标前现场递交。
十五、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本范本要求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需增加范本以外的
内容或修改范本内容的,应征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不明确之
处由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
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市招标办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33919。
十七、经备案发布的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与送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的纸质文档一致,否则一切后果
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承担。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二次平均值法) ..............................................................................................5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60
第六章 图纸 ......................................................................................................................................6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朗镇南合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朗镇南合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中发改审批[2017]10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南朗基础设施投资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山市南朗基础设施投资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朗镇南合路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为中山市南朗镇南合路,本项目起点于岭
南路,终点于合水口街,道路改造长度 ,道路红线宽 10-20m,道路等级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建设
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招标部分造价约 1678 万元;工期 100 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沥青路面、人行道、给排水、路灯工程等内容。关于招标
范围的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1)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
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
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 C 级及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
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
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适用于网上报名电子评标)。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适
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南朗基础设施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
地 址:中山市南朗镇体育路 6 号 地 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五路 5 号新光天地
花园品雅苑 205 房 0
邮 编:528449 邮 编:528400 0
联系人:陈锦锐 联 系 人:张晓琳 0
电 话:13726077666 电 话:18024227510 0
传 真: 传 真:0760-88889468 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zs_gdbz@ 0
网 址: 网 址: 0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0
账 号: 账 号: 0
2017 年 10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
名称:中山市南朗基础设施投资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体育路 6 号
联系人:陈锦锐
电话:1372607766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五路 5 号新光天地花园
品雅苑 205 房
联系人:张晓琳
电话:18024227510
项目名称 南朗镇南合路道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中山市南朗镇
资金来源 镇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沥青路面、人
行道、给排水、路灯工程等内容。关于招标范
围的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00 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1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2 月 2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
质量要求 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
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1)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
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
(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
价 C 级及以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踏勘现场
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 不组织踏勘现场
□ 组织踏勘现场,
□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招标答疑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
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数字证书登入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
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
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
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
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
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
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栏
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下载答
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
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
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
书)提前 1 天上传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招标
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
标人(招标代理)作出确认回复。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答疑纪要
的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
准。
(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
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 15 日向投标
人发出。)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偏离
‖ 不允许
□ 允许
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招标答疑文件等。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开标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开标之日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
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
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开户银行: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开户账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
账号。
银行地址:
金额:27 万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完毕),具体时间以电子
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求
一、电子标书:
1、资格标、基本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
写并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后上
传。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如果由交易员参
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及交易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须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扫描
件。)
2、经济标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
式填写,投标人须采用GDCA数字证书对经济标
进行加密上传,即视为对经济标进行签名和加
盖单位公章。
二、纸质标书(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1、投标文件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
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基本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签
字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签
字、加盖单位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法定代
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要求: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交
易员签字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不
允许盖私章代替签字);
盖章要求: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需加盖
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
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交易员)签字并加盖各
方单位公章或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交易员)签字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份数
一、电子文件一套
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网上递交下列文件:
1、资格标电子标书
2、经济标电子标书
3、基本资料电子标书
经广东省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由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前自行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上传。
二、纸质标书一套(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
评标)
资格标、经济标和基本资料均为一式三份
(其中正本1份,须为原件;副本2份,为正本
的复印件。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
本”)。
三、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标书,中
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提供资格标、经济标和基本资料给建设单位
(资料均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1份,须为原
件;副本3份,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封面
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
注明“正本”或“副本”)
按(二)要求签字和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资格标编制要求:按 (1)至(9)
顺序编制;
经济标编制要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
标):按 (1)至(4)顺序编制;
基本资料编制要求:按 要求编制
封套上写明
(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 22 号)
(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文件不退还。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
程安排为准。
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
22 号)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
价的 10%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事项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
的证明资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
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本工程由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联
系电话:0760-88333919,传真:0760-8838380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否决性条款
投标报价上限值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开标前须提交原件及其它资料备查:(1)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
标会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2)交易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易员参加投标的提
供);(3)营业执照(如果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
则提供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此项);(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三个月(2017
年 7 月-2017 年 9 月)社保证明。
注:
1、以上原件必须在开标前提交,开标后将不再接收,请投标人自行准备好以上原件资料。
2、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交资料,联合体各方资料均需提交
投标文件均须由总公司盖章,不允许盖分公司章。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扫描件及复印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扫描件及复印件,社保原件彩色或黑
白均可
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单独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交易员均为由投标单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交易
员。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以本项目中标
价为基数进行计算,计算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80%
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
考虑招标代理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 .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格条件。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0)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
(11)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
(12)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招标答疑
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 GDCAKEY 登入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
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
位及人员的标识。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
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前,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送招标办备案(答疑文件应在答疑截止时间
前一天送到招标办审核),经备案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工程答疑”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
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 15 日向投标人发出。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
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如不允许分包,此
处应注明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要求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不限
于招标控制价总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
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以及投标控制价的上限值);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电子报名电子评标的,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 15 天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
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至时间不足 15 天,酌情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
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酌情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
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并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
(1)封面;
(2)目录;
(3)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交易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易员参加投标的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
(7)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9)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如需)。
经济标(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1)封面;
(2)目录;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材料价格明细表、综合单价分析表);
基本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并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
(1)封面;
(2)目录;
(3)承诺书;
(4)项目管理机构;
(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 (8)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价(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人的注册造价师(造价员)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填写相
应表格,并在经济标封面签字及盖专用章,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注册造价师
(造价员)编制并签字及盖专用章。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经济标(投标报价)中清单中的相
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同
一账户分多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
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转账的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在中山交易中心企业信息
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
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只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退还。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由于到账
时间过期而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如因收款
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缴纳到账,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禁止投标单位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方式会导致
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废标的后
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如遇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本账号改变,导致招标投标系统判断投标
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及时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基本账户新号备案手续。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
中心代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交易中心在收到招标人
发出的已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通知后 5 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3)项目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交易中心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招
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有关文件后 5 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退还所有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弃标亦视为撤销行为)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
资格审查资料
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此项)等
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其他要求按前附表须知执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如招标人不接受备
选方案,此处写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基本资料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交易员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交
易员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资格标、经济标及基本资料格式见附件。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
价咨询公司的注册造价师(造价员)编制的,还需付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
投标文件的资格标、经济标或基本资料应分别单独编制,具体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全部电子文档必须采用 GDCA 数字证书进行上传。
电子报名纸质评标的投标文件分别按资格标、经济标及基本资料分开各自装订和密封。资格标、
经济标或基本资料的正本与副本须包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袋上应
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电子报名纸质评标的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工程名称、“资格标”、 “经济标”或“基
本资料”字样、投标人名称,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 项和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于开标(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在签收记录表上签名以作凭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要把已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前重新上传,
计算机以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如需撤回投标文件(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的,应在投标
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
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
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商务专家须在依法
成立的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商务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商务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式详见第三章评
标办法。
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评标结果公
示栏)上公示,该公示等同于告知中标人及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请投标人及时查看。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
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
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双倍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经济标或基本资料有效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
连续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再核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必须
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作出的招标核准意见进行分项整体招标,严禁肢解分项招标。确需拆
分分项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说明,并报市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9.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
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
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所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
异议的不予受理。
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
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
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或者评标。本工程由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联系电话:
0760-88333919,传真:0760-8838380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序号 人员名称 人数 专业及级别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人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级别:二级或以上
(非广东省内企业,所
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
是一级资格)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B 证、身份证及社
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 技术负责人 1 人
专业:市政类
级别: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
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聘书、
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 施工员 人
提供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证和
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
扫描件
4 安全员 人
提供安全员证(或培训证和聘
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扫
描件
5 质检员 人
提供质检员证(或培训证和聘
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扫
描件
6 资料员 人
提供资料员证(或培训证和聘
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扫
描件
7 机械员 人
提供机械员证(或培训证和聘
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扫
描件
8 劳务员 人
提供劳务员证(或培训证和聘
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扫
描件
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申请人的员工。
2、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评审不合格。
3、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的社保证明应为近三个月(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的社保证明。
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其他在建项目(包括正在中
标公示期内的项目),如果在国家行政机关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或事业单位网站公告有
其他在建项目,则应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符合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并报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
影响中标结果)。
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的人员数量要求须满足《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
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园林绿化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由
招标人自行确定),以上表格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真实、有效,否则作废标处理。
附表如下:
否决性条款
本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废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废标的依据。
工程范围
建造
师
安全员
技术负
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资料员 机械员 劳务员
房屋建
筑工程
(按建
筑面积)
1 万平米以下 1 1 1 1
每个项目
1 名
每个项
目
1 名
每个项
目
1 名
每个项目
1 名
1 万-5 万平米 1 2 1 2
5 万-10 万平米 1 3 1 3
10 万平米以上 1 4 1 4
市政、设
备安装
工程(按
总造价)
5000 万元以下 1 1 1 2
5000 万元-1 亿元 1 2 1 3
1 亿元以上 1 3 1 4
3000 万元以
下
1 1 1 1
深
度
<5
米
3000 万元以
上
1 2 1 2
3000 万元以
下
1 2 1 2
5 米
≤深
度
<8
米
3000 万元以
上
1 3 1 3
基坑工程
深度≥8 米 1 3 1 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投标: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
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
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上述任一情况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未按招标文件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按时到开标现场录入指纹签到的;(指纹录入系统故
障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未能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上未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当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而由交易员参加时,未能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上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上无法定代
表人的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委托的代理人未当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以纸质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密封的(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以纸质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
写标记的(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文件封面未标注工程名称、 “资格标”或“经济标”或“基本资料”字样或没有法定代
表人(交易员)签字或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
联合体投标的,有以下下情形之一的:(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设定此条款)
(1)联合体牵头人不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成员单位不具备与所承担工
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
的投标;
(3)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没有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不允许私章)盖
章的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的;
开标前未提交营业执照(如果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否则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原件、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
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检查的;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提疑文件具有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夸大内容投标的;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
评标);
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招标文件有规定,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
的,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
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用同一管理软件密码锁生成投标文件的或
用同一台电脑上传投标文件的(通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资格与报名时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发生实质性下降,已下降到低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或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有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
明的除外);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报价汇总表没有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经济标”中附表
一提供格式填写,或没有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名的(适用于电子报
名纸质评标);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价的;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没有单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或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低于招标文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
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不按现行规定计算的;
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通过直接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
价格的;
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投标报价中没有材料价格明细表的。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械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
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
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报价
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且合理性评审数据表格中有关内容低于评定
标准值,未按《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提供合理的相
关分析依据、证明材料的;
经济标没有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名或盖专用章的(适用于纸质标书);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不满足《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园林绿化项目不适用),或者未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
表》要求提交齐全、合法、真实、有效的资料。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报价上限值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投标控制价上限值:×(1-10%)= 元
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元 (税前)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
上限值的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小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作废
标处理。
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投标报价警戒线值:×(1-25%)= 元
合理性评审数据表见下表
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合理性评审时提取投标人经济标中的二十项主要材料单价为不
含税单价。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工程名称:南朗镇南合路道路改造工程
评审指标 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元)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值 备注
1 人工费 1,676, >=90% 1,508,
2 材料费 10,265, >=80% 8,212,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1,077, >=70% 754,
4 管理费 205, >=50% 102,
5 利润 301, >=0 0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下限值 572, >=100% 572,
7
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外的其他措施项目费
(不含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
417, >=0 0
8 暂列金额 0 一致 0
9 材料暂估单价 0 一致 0
10 专业工程暂估价 0 一致 0
11
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之外的其他项目费
302, >=0 0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材料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工程名称:南朗镇南合路道路改造工程
序
号
材料编码 评审主要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招标控制价中的单
价(元)
评定标准
(%)
评定标准
值
备注
1 20170612-0001 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 t 元 >=85 >= 元
2 20170612-0002 碎石 20~40 m3 元 >=85 >= 元
3 20170612-0003 沥青碎石 ATB-25 m3 元 >=85 >= 元
4 20170612-0004 石屑 m3 元 >=80 >= 元
5 20170612-0005 乳化沥青 kg 元 >=80 >= 元
6 20170612-0006 ‖级钢筋混凝土管 DN1000 m 元 >=80 >= 元
7 20170612-0007 LED 单臂路灯杆 H=7 米 根 1, 元 >=80 >= 元
8 20170612-0008 黄花风铃木 胸径 14~15cm 株 2, 元 >=70 >= 元
9 20170612-0009 玻璃纤维格栅(自粘式) ㎡ 元 >=80 >= 元
10 20170612-0010 仿花岗岩人行道砖(5cm) ㎡ 元 >=80 >= 元
11 20170612-0011 花岗岩侧石 15*30*100cm m 元 >=80 >= 元
12 20170612-0012 花岗岩侧石 15*30*50cm m 元 >=80 >= 元
13 20170612-0013 C20 普通预拌混凝土 20
石
m3 元 >=85 >= 元
14 20170612-0014 C25 普通预拌混凝土 20
石
m3 元 >=85 >= 元
15 20170612-0015 C30 普通预拌混凝土 20
石
m3 元 >=85 >= 元
16 20170612-0016 C35 普通预拌混凝土 20
石
m3 元 >=85 >= 元
17 20170612-0017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0 I m3 元 >=85 >= 元
18 20170612-0018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3 I m3 1, 元 >=85 >= 元
19 20170612-0019 电缆 YJV-1-5x16mm2 m 元 >=80 >= 元
20 20170612-0020 LED 单挑路灯 50W 套 2, 元 >=80 >= 元
注:投标人的经济标中上述材料的“材料编码”必须与本表中“材料编码”一致,否则导致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且上述合理性评审数据表格中有关内容低于评
定标准值的,必须按《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主
动在投标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涉及材料单价的必须附上材料供应商的供货基本
资料,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
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投标
人(供应商)以往购买(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
纸质投标文件: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供货基本资料及其附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
证、购销合同、发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经济标一起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供货基本资料及其附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
证、购销合同、发票等)原件扫描件上传到资格标中的(9)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1)工程量清单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及省、市建设主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
规范、技术要求、图纸等文件及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2)招标人根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发布的
《中山市建设工程主要建筑市政安装材料信息价》编制或同期市场价格。
(3)投标人应核对全部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图纸项目和招标范围说明,
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错漏或误差,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有疑问的,应在
答疑会前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
式),招标人于答疑会统一书面回复,招标人据实调整并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和调整招标控制价。
若投标人对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应在答疑提问截止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
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统一书面回复。
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按招标图纸(招标范围内项目)
施工。除了因不可预见、招标人原因、设计修改、材料或人工单价调整按财局文件执行等特别说
明的原因或其他招标人特别同意等因素可以调整价格外,报价不予调整。
(4)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应认
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
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
他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5)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为按技术规范与技术要求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
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按技术规范、招标文件、
设计图纸、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现行计价依据及办法等要求为完成一个
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除非投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否则视为已被包
含在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综合单价中。
提示:投标人所填报的该项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与该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工序
和工作内容以及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要求的一切工程费用和措施性费用(措施项目清单内单列的除
外),即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必须发生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费用。
(6)承包人因承包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
中。
(7)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
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
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
标人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中标
后,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
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本招标文件中(14)有关条款执行。投标人应
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场地租用、
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8)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变化及
其他意外困难等。投标人认为必要采取的任何施工、技术施工、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等费用须包
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9)投标人应做好对本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尤其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做
好对沿线埋设管线的保护,因措施不当,防护不力而引发的问题概由中标人负责,此措施等费用
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0)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文件且答疑会后招标人提供
的招标控制价的实体工程量原则上不允许改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控制价的实体工程量、施工
图纸及现场情况等进行报价,一旦确定了中标人和中标价,除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将执行中标价
结算。
(11)投标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的调整范围以
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府办〔2008〕85 号文件(详见附 1)允许的建筑主材调差外,其
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在计费时,投标人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
中。
(1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参考的主材品牌除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品质还需不
低于招标控制价参考品牌。在工程实施阶段,承包人采购的主材产品,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
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13)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由于非承包方原因,由设计单位所作的工程修改、变更,按以下方式结算:
1) 合同中已有使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所在地
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发布的价格信息,依据工程变更签证,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按本招标说明的规定作出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比
例折算执行。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
标工程量的 10%,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
和内容。
(14)竣工验收及移交
承包单位按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编制竣工技术文件,并在向招标人提供竣工报告的同时
一起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单位按中山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向招
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
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本工程承包单位须按《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 版)》
编制相关工程技术资料;除纸质技术资料外,还须提供电子文档(包括竣工图)。
(15)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时,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并无
偿保修。质量保修金的预留及支付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16)工程价款支付
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
除特殊情况外,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 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
同价的 70%,工程结算后一年内付至结算价的 97%,余下 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
个月内付清(无息)。各专业工程保修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7)罚则
1)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被没收,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并上报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2)因承包单位责任达不到合同工期的,作不良行为记录。
3)对无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要求,对建设等方所提的整改意见不见成效,按 200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
管理办法》处罚。
4)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视情节追究企业法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商
务损失。同时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员相符,如有变更,须按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
法》的通知(粤建市〔2009〕8 号)执行。
5)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得承担其他工程项
目的管理工作。在招标人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在招标人提出整改要求
后,若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相应的,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提交
给中山市住建局作不诚信单位予以备案。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商务责任。
6)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范围》(GB-50328-2001)
的相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单位须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
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条款调整内容,进
行工程竣工验收 ,否则扣减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最高扣减不超过 10 万元,并记录在案,
若承包人不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结算,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发催报书面通知;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
不报送结算的,发包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工程款报镇财政局办理结算。
附件 1:
关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主材价差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为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主材价差问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补偿条件
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钢筋、水泥、河砂、墙材、电缆、沥青等建筑主材价格涨
落超过合同对应的中介预算的主材价格 10%时的补偿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补偿方案
材料价差 10%以内部分不补,价差超出 10%部分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按比例分担。
(一)如合同执行中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 30 天,材料涨价造成损失,按 70%
的比例进行补偿;
(二)如工程合同工期内正常施工或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0 天以内(含 30 天),
按 50%的比例进行补偿。
三、具体操作方式
(一)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筑主材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对应的
中介预算的主材价格 10%时,发包人、承包人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并签订补
充协议,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和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二)计算公式:
当材料价格涨幅大于 10%时 S1=T1*A1 *(∆C1-C1*);
当材料价格降幅大于 10%时 S1=T1*A1 *(∆C1-C1*);
S1:某种建筑主材补差金额;(当 S1 为正数时是补偿金额,当 S1 为负数时是扣减金额)
T1:补差系数;(如合同执行中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 30 天时补偿系数为 ,
如工程合同工期内正常施工或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0 天以内(含 30 天)时补偿系数
为 )
A1:工程项目中钢筋、水泥、河砂、墙材、电缆、沥青等建筑主材的工程量;
∆C1:该建筑主材在工程实际开工至完工期间(以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为准)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发布价格的平均值;
C1:该建筑主材在合同对应的中介预算的材料价。
四、其他规定
(一)在工程结算阶段,已竣工但未办理结算的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可参照以上方法调整
工程结算款,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对正在施工阶段,符合以上材料调差条件的工程,按以上原则签订补充协议后,可参
照以上方法预付(扣)材料调差金额,竣工时再按以上原则统一结算。
(三)对于未招标项目,可在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对建筑主材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行约定,明
确价差的调整办法,建议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四)已经办理结算的项目,一律不作调整。
五、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依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
益,避免恶性竞争,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报价活动
时,应当以本暂行办法为依据,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招标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
四、投标人不得采用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低价承包损害发包人的利益,
保证投标报价具有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且经评委认定具有合理性。
五、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第六条设置的投标报价警戒线,对低于警戒线的报价根据第七条的
具体评审要求进行评审,以确定报价是否合理。
六、投标报价警戒线以已备案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设立下浮限度,具体见附表一。
设立的下限仅作为启动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得直接认定为废标。
招标文件应明确指出投标报价警戒线的具体数值。
七、判定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应当参照下列规定指标并结合投标企
业的实际成本予以确定:
1、人工费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当投标人报价的人工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的 9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
理的分析依据。
2、材料费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材料费。
当投标人报价中材料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材料费的 8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
理的分析依据。
钢筋、混凝土、中砂、碎石、水泥类的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85%的,或建
筑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80%的,市政、安装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低于
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80%的,绿化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70%的,
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材料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生
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
或提供投标人或供应商以往购买或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
主要材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主要是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材料,使用量较多的材
料,贵重的材料。若未指明的,按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二十项材料。
3、施工机械使用费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施
工机械使用费。
当投标人报价中施工机械使用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 70%时,应当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
4、管理费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管理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管理费。
当投标人报价中管理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管理费的 5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
理的分析依据。
5、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下限值。
6、措施项目费中的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
目)
包括文明工地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内容,费用不得为负数。
措施项目内容应与技术标书施工方案的内容相一致。
7、其他项目费中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
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中相应列出的金额计算。
材料暂估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中相应列出的单价,计入相应清单项目的
综合单价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中相应列出的金额计算。
计日工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行确定综合单价后计算。
8、其他项目费中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之外的项目
包括预算包干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工程优质费等内容,费用不得为负数。
9、利润
利润不得为负数。
10、规费和税金
按中山市现行的规定的费率计算。
具体评审标准见附表二、附表三。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公布附表二、附表三的具体数值。
八、投标人应根据第六、七条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公布的相关数值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值且第七条的相应规定指标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具体数值时,应主
动在投标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另册与投标文件一起
提交。
九、为保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评审,投标人的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报价应被否决:
1、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
2、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算的。
3、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通过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价格
的。
4、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5、投标报价中没有材料价格明细表的。
6、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
7、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械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
8、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
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
9、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报价
的。
10、任何报价出现负数的。
以上情形可在招标文件列明为废标条件。
十、宜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数据分析,提供相关的自动识
别记录、评审数据等供评标委员会参考。
十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合理:
1、投标人拒绝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的。
2、投标人的说明理由不充分的。
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而未提供的。
4、投标人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合理的。
5、投标人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6、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周转性材料标准的。
7、投标人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8、投标人以库存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元器件、器材为由大幅度降低工程造
价的。
9、投标人采用无牌无证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
10、投标人的报价中出现第九条的情形之一的。
十二、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依本办法进行评审,认定投标报价不合理的必须列出详
细的依据和理由,对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时进行表决,超过半数以上认为投标报
价不合理的,视为投标人的报价不合理。
十三、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不合理的投标人,应被否决,不再进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的
评审。
十四、执行中如遇问题由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会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总站中山市分站负责释疑。
十五、2013 年 3 月 1 日之后发出施工招标文件的工程适用此办法。
附表一: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警戒线一览表
工程项目 分 类
警戒值(以招标
控制价下浮%)
备 注
建筑工程
含办公楼、综合楼、学校、厂房、其他
建筑工程及单独的打桩工程
13
燃气工程 15
智能化工程 15
安装工程
(单独发
包) 综合工程、消防、通风空调、电气安装
工程
15
道路工程 25
桥梁工程 13
给排水管道工程 20
泵站工程 13
变配电工程 20
交通设施工程 15
路灯工程 30
综合工程 25
防渗工程 15
市政工程
垃圾处理填埋场
土建工程 20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 20园林建筑
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 30 绿化种植
装饰工程 幕墙工程、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0
其他工程 单独的土石方工程 30
附表二: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工程名称:
评审指标 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元)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值 备注
人工费 ‖90%
材料费 ‖80%
施工机械使用费 ‖70%
管理费 ‖50%
利润 ‖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下限值 ‖100%
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外的其他措施项
目费(不含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
‖0
暂列金额 一致
材料暂估单价 一致
专业工程暂估价 一致
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
估价、计日工之外的其他项目费
‖0
附表三: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材料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材料编码 评审主要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招标控制价中的单
价(元)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
值
备注
钢筋 ‖85%
混凝土 ‖85%
中砂 ‖85%
碎石 ‖85%
水泥 ‖85%
建筑工程主要材料 ‖80%
安装工程主要材料 ‖80%
市政工程主要材料 ‖80%
绿化工程主要材料 ‖70%
注:投标人的经济标中上述材料的“材料编码”必须与本表中“材料编码”一致,否则导致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流程
根据第九条,由计
算机系统进行分析,
供评委判断
不通过
各投标人的经济标书(电
子文档)
第九条列入招标文件废标条件的,按废
标处理。未列入废标条件的,投标报价
视为不合理的,应被否决
通
过
投 标 报 价 与 投
标 报 价 警 戒 值
进行比较
大于或等于
不启动第七条的合理性评审,进
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
小
于
启动第七条的合理性评审
根据第七条及招标人
公布的附表二、附表三
的各个细项的评定标
准值进行判断
规定指标的数值大于或等于
公布的附表二、附表三的评定标准
值
投标人是否提供相
应规定指标的证明
材料、分析报告
不提供
提
供
评委根据第十一条结合
专业知识进行判断,若
对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
性意见不一致时,按第
十二条进行表决
不合理
投标报价视为不合理
投标报价合理
规定指标的数
值小于公布
的附表二、附
表三的评定标
准值
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分
析报告,进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
投标报价不合理
合
理
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结束
进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
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
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
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二次平均值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交易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交易员参加投标的提供)
具备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的“资质
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
要)
资格评
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如需)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经济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基本资料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承诺书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
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形式评
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如需)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经济标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给出
的范围、数量及要求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上限
值
符合第五章规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是否在报价总表中单列或
是否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
符合第五章规定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符合第五章规定
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是
否一致的。
规费和税金是否按国家
或省、市相关部门的规定计价。
符合第五章规定
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
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是否通
过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
来调整价格的。
符合第五章规定
投标报价的明细程度是
否至综合单价分析表。
符合第五章规定
投标报价是否包括材料
价格明细表或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价格表。
符合第五章规定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
的综合单价是否乘以系数来
调整价格的。
符合第五章规定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
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械费
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
符合第五章规定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
的总价是否与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
差较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
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
除外)。
符合第五章规定
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未按照
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
额报价的。
符合第五章规定
任何报价出现负数的。 符合第五章规定
基本资料
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
图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经济标合理性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然后
把低于平均值的有效报价再平均,取平均值作为
评标基准价。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随后的评审或
复评过程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包括随后的招标
投标活动中任何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投标
人资格被取消的等情形的,该基准价都不作调整,
算术计算错误除外)。
投标报价的排序
先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
顺序确定 1、2、3......n 名次(n 为报价低于评标
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
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n+1、n+2、n+3....名次。
中标单位的确定及中标价
对经济标排名前 6 名(不足 6 名的按实际家
数排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合格性评审,
经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
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
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
序依序递补够 6 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 6
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
直至评审达到 3 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
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
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
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 3 家,则评标中止,由招
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
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诚信评价
得分高的优先,诚信评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招标
人随机确定中标人。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及适
用范围。
评标委员会按照 款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
章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符合 款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款规定的评标办法对经济标进行响应性评审。在有效的经济标中,取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然后把低
于平均值的有效报价再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随后的评审或复评过程中无论出
现何种情形,包括随后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等情形的,
该基准价都不作调整,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先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 1、
2、3......n 名次(n 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
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n+1、n+2、n+3....名次。
对经济标排名前 6 名(不足 6 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合
格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
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 6 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 6 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
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 3 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
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 3 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与第
一中标候选人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诚信评价得分高的优先,诚信
评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随机确定中标人。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
2、开标评标程序
开标
本招标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电子报名电子评标(诚信等级 D 级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企业的诚信等级在开标现场由评标
专家根据实时的诚信登记系统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等级,数据由招标代理在开标时负责提供,投标人
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到现场录入指纹确认投标(指纹签到和纸质签到);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标时间(以交易中心电子屏幕的时间为准);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核对评标参数;
(5)招标人、招标办和交易中心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三方解密,把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
招标人、招标代理核对现场签到的单位名称和三方解密的单位是否一致。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7)交易中心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检察机关及时
将查询结果反馈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反映该评审结果。
电子报名纸质评标(诚信等级 D 级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企业的诚信等级在开标现场由评标
专家根据实时的诚信登记系统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等级,数据由招标代理在开标时负责提供,投标人
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l)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并纸质签到;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以交易中心电子屏幕的时间为准),迟于
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到现场录入指纹确认投标(指纹签到);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即检查资格标、经济标和基本资料外包装
的密封、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否决;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7)交易中心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检察机关及时
将查询结果反馈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反映该评审结果。
评标
评标程序表
序号 时 间
评标方法
及程序
工 作 程 序 负 责 人
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要求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有效的单位少于 3 家(不含 3 家)的招
标流标。
评标委员会
1 程序 1
对投标单位资
格进行审查
宣布资格标评审合格情况 主持人
2 程序 2
经济标清标、
初步评审
对各投标人经济标进行清标、合理性评审、
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当有效的经济标少
于 3 家(不含 3 家)时,招标流标。
评标委员会
确定各投标人经济标排名,确定经济标排
名前 6 名(不足 6 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若
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形,招标人通过公开摇
珠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评标委员会
3 程序 3
对经济标进行
详细评审
宣布经济标评审合格情况 主持人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经济标排名前
6 名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
工作组
由评委对经济标排名前 1 至 6 名的投标
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当基本资料合格的
投标人少于 3 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先后依序
递补够 6 家,直至评审达到有 3 家单位的基本
资料合格为止。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
合格者不足 3 家,则评标终止),当合格投标
人少于 3 家(不含 3 家)时,招标流标。
评标委员会4 程序 4 基本资料评审
宣布基本资料评审合格情况。 主持人
5 程序 5 定 标
1、在基本资料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经
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第一、第二及第
三中标候选人。
2、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人公布中标候选
人。
评标委员会
评标准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
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3)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
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
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
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
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
其他信息和数据。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
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
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
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
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
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
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
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
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
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作评审不合格。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
评审和合理性评审,对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合理性评审的投标报价按本章第 款确定经济标
排名。然后再对经济标排名前六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按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顺序进行初步评审。
(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或作废标处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
(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
外)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1)经济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款规定对经济标进行评审,确定各投标人经济标排名。计算所有有效投标
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然后把低于平均值的有效报价再平均,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先从低于评标基
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 1、2、3......n 名次(n 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
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n+1、n+2、n+3....名次。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且合理性评审数据表中有关内容低于评定标准值的,
评标委员会须按照《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低于投标报
价警戒线值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以评定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被评为不合理的,不得进入经济
标详细评审环节。
(2)对经济标排名前 6 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
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
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
依序递补够 6 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 6 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
达到 3 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
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
足 3 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
相同),以诚信评价得分高的优先,诚信评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随机确定中标人。以中标单位的
报价为中标价。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
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
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
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
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有关暂停、终止或重启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详见《关于试行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中建通[2012]8 号)。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1、一般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遵循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
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由 编制,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本工程量清单的主要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计价依据及有关计价规定
(4)、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5)、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其他依据: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及有关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本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
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已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的要求编制。其项目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的说明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可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的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
已公布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公布的项目特征为项目的主要特征或工
作内容,次要的特征或工作内容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有关说明: /
计日工的数量及有关说明:
暂估价的内容、数量及有关说明: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重要的内容可在此说明)
3、招标控制价说明
招标控制价由 编制。
招标控制价主要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规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计价规定
(5)、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或招标人能提供
可信、有依据的材料单价。
(8)、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9)、其他依据:
招标控制价应单独公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招标人在开标前至少提前 3 日将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
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以及投标控制价的上限及警戒值通知所有
投标人。对涉及有价格调整的材料须列明细清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重要的内容可在此说明)
4 投标报价上限值说明
投标报价上限值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府【2009】
138 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报价上限及警
戒值一览表”设置。
招标人在开标前至少提前 3 日将投标报价上限值通知所有投标人。
5、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按 的要求签字盖章,并由投标人的造价师(造价员)编制、签字并盖
专用章;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签字并盖专用章。(适用于纸质标书)
每一个工程量清单须填入单价和合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若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视为已包
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招标文件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按国家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且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费用。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的规定计价。
投标报价的明细程度应至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报价应包括材料价格明细表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价格表。
6、其他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组成及格式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的规定选
用(须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出)。
若存在以下情况,按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没有按 的要求编制的(适用于纸质标书);
(2)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价的;
(3)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按要求单列的;
(4)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低于招标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
(5)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
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算的。
(7)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通过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价格的。
(8)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9)投标报价中没有材料价格明细表的。
(10)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
(11)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械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
(12)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大的。(因
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
(13)、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报价的。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资格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交易员: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书
免)、“资格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交易员签字。
目 录
资格标(原件扫描件)
一、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交易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易员参加投标的提供);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
六、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七、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如需)。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全称)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交易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 中,作为我方代理人(交易员)。
代理人(交易员) 的代理权限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与投标、开标、评标活动,参加项目
协商、谈判,负责提供、签署、确认与上述一切有关的文书资料以及执行一切有关的事项,相关法律后
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委托期限建议超过投标有效期,以免发生不必要
的废标。)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受托人(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交易员):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
六、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
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
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
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交易员: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交易员: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交易员: (签字)
年 月 日
七、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如需)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经济标
(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 (签字)
编制人: (签字)(盖专用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书
免), “经济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签字、编
制人签字及盖专用章。
目 录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其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须在此表中单列)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其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须在此表中单列)
投标报价汇总表
(适用于纸质标书)
招标人(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含税价):(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上述报价已经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
(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有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大于或等于答疑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该部分价格的 100%)
(2)本工程“投标总价”由 项分项工程投标价组成,分别如下: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投标价(元)
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不含税)
合计(即“投标总价” )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名:
日 期: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基本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书
免), “基本资料”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签字。
目 录
基本资料(原件扫描件)
一、承诺书;
二、项目管理机构
三、《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一、承 诺 书
(招标人) :
根据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要求和内容,我
公司全面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精神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作出郑重承诺:
1、施工工期: 日历天
2、工程质量: 合格
3、施工安全:
4、文明施工:
5、投标有效期: 天
6、投标保证金: 元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
8、技术标准和要求:
(保证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否则作不良行为处理。)
9、分包企业需经招标人同意并满足前附表要求(该条款仅适用允许分包的项目)。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承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如有造假,愿意接受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诚信扣分、退出中山建筑市场、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12、承诺我公司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承 诺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 (签字) :
日 期:
二、项目管理机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备注
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第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
证书(培训证和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拟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款规定,否则评审不合格。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时由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协助进行查询。为方便查询,投标人需在报名后按照“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的格式如实准确填写相
关信息后,开标时现场单独提交。不提供本表不作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企业名称
及企业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分公司负责人
及身份证号码(如有)
项目负责人
及身份证号码
填表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名称 :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