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
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是要在法律上相关的事情我们就要
考虑它的法律责任。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法律总是离我们很遥远。但是,我
们的自由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自由啊!怎么能不了解法律呢?下面
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
对非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应区分两种情
况
1、转包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在欠付的工程款
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 58条规定了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因合同取
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
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但建设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
合同无效后不能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
为此,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第 2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
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发包人只
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因此,只要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就可以向发包人请
求支付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支付工程款。
2、转包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承担修复义
务,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在欠付的工程款内对实
际施工人承担支付责任;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
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此,对转包的工程经修复仍不合格的,
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方将其中一部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其
他施工单位是很正常的事。但一些承包方为了自己方便,将工程直接转包
出去,收取一定的提成,转包者再将工程转包到下一级,一般的工程多会
经过三次以上的转包。样的转包是非法的,而且容易带来建筑质量隐患及
拖欠工款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亟须加强对这一方面的监督。
总承包方为何选择转包呢?业内人士介绍,承包方如果自己做工
程会耗时耗力,而一旦转包出去坐收提成即可。一般来说总承包方会拿到
工程造价 8%以上的提成,二次转包者会拿到 5%以上的提成。有的二次或
者三次承包者只是为了赚钱,并没有施工资质。
这种非法的转包存在很大危害。工程经过一级一级的转包,到
了最后一层利润非常低,所以真正的施工者被迫在施工时偷工减料。按
说,总承包方会对房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但由于
有利益关系,各级之间成为利益共同体,互相包庇,给工程质量带来隐
患;由于各级转包,施工队伍管理起来相当混乱,经常会出现施工队伍破
坏管道或者扰民的问题;到了工程完工后,由于是层层转包,有些承包方
拿到工程款后会卡住不发,致使每年都会出现农民工四处讨要工资的情
况。
总承包方为何选择转包呢?业内人士介绍,承包方如果自己做工
程会耗时耗力,而一旦转包出去坐收提成即可。一般来说总承包方会拿到
工程造价 8%以上的提成,二次转包者会拿到 5%以上的提成。有的二次或
者三次承包者只是为了赚钱,并没有施工资质。
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
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
书。”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
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
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
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
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
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
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
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
的相关内容。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随处可见的,例如一所学校、一所医
院、一座办公楼等等。这些建筑物都是要为人服务的,要是出现了什么安
全事故的话,那么将会有多少人会失去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