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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产品服务外包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方):山东 YS 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 XX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广东省珠海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
司,公司旗下“AT”线上特色旅游服务平台(以下简称“AT 平台”),通过发布特
色旅游线路短视频、邀请旅游爱好者注册互动等方式,为广大旅游爱好者和消费
提供高性价比的特色旅游服务。
2、乙方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
服务机构,主要提供线下旅游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就甲方将其 AT 在线旅游平台线上旅游订单委托外包给乙方执行并
提供服务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协议内容及效力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 AT 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并依法
通知乙方的各类规则。所有 AT 平台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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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T 平台可根据平台及业务发展需要修改本协议或制定、修改各类规则,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和对规则的制定或修改一经生效即构成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的补充,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须以书面方式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立即与乙方解约。
第二条:定义与释义
1. “AT 在线旅游平台”、“AT 平台”:指由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
的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及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微信、APP 等。
2. “规则”指所有 AT 平台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
内容以及 AT 平台在其在线旅游平台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服务流程说
明、公告等。
3. “消费者”指于 AT 平台下单采购在线旅游产品(服务)的自然人其他、
法人或组织。
第三条:合作内容
1. 甲方同意将其在 AT 在线旅游平台所承接的部分在线旅游订单委托给乙
方执行,由乙方直接为 AT 平台消费者直接提供各类优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本协议约定和甲方 AT 平台所载内容和
标准完成相关在线旅游订单的产品(服务)提供,乙方所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1)
(2)
(3)
(4)
3.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甲方委托的在线旅游服务订单有关
的内容、流程、标准做出任何变更(无论该等变更是否影响产品或服务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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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该要求均适用);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运输、人员薪资、品牌损失等费用。
第四条:合作期限
1. 本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 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有意续约并继续合作的,应当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
甲方,甲方结合乙方履约情况、订单执行质量和服务水平决定是否续约合作。
3.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设计、品牌标识等相关资源要素归甲方独家拥有
并使用。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
围。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
识的产品。
第五条:服务费标准及结算
1. 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同意按照如下标准支付乙方外包服务费(以下简
称“服务费”):
序号 产品名称
服务费金额
(元)
服务内容 备注
2. 结算及支付方式:上述乙方服务费采取按照订单 100%全额预付的方式结
算支付,即甲方应当在乙方开始提供服务前将该笔服务订单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
汇款的方式全额预付给乙方。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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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乙方应当就其所收取的服务费向甲方开具足额且类目符合双方交易实质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资格及信息确认
1. 乙方承诺其符合甲方 AT 平台关于服务商的各项准入条件,并且在本协
议有效期内的合作过程中将一直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甲方可根据 AT 平台及业务
发展需要修订准入条件,并有权对乙方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2. 甲方有权对乙方信息、证明文件、经营场所和旅游线路进行不定时的抽
查、检查,以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力状态,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就前述目的
要求乙方提交更多信息、证明文件或者提出整改措施。
3.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账户及密码信息,不得
向他人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通过相关账户完成的操作、行为或承诺均视为乙方
自行操作行为或已获得乙方充分的授权。
第七条:保证金缴存及使用
1.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的 3 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保证金用于
担保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和遵守。
2. 乙方违反本协议、AT 平台规则、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其对消费者
的承诺,导致或可能导致消费者或甲方权益受损(包括但不限于向消费者退款、
赔偿损失、被行政处罚、被判决侵权、被媒体曝光、商誉受损等)的,乙方同意
甲方可进行责任判定,且可基于上述判定扣除保证金用于向消费者退款、支付违
约金和/或赔偿款。
3. 甲方对乙方保证金进行扣除后,乙方同意 AT 平台可自乙方后续服务费
结算款项中划扣以补足保证金,服务费结算款项不足以补足保证金的,乙方应在
甲方通知后的 5 日内另行缴存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者终止本协议
的履行。
4. 本协议终止满 3 个月后,乙方没有未完结的交易,亦不存在未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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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投诉、处罚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 AT 平台、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争
议或纠纷)的,甲方将在上述条件满足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或剩
余保证金(不计息)。
5. 由于乙方的违约、违规、过错行为或者服务瑕疵,导致甲方对外支付或
赔偿的款项(包括实际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超过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则
甲方有权自乙方服务费结算款项中直接抵扣以备赔付或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抵扣后仍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追偿。
第八条:消费者保障责任及处理
1. 因乙方所执行服务订单产生服务纠纷,甲方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
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判定乙方是否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AT 平台
相关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消费者进行退款、支付
违约金和/或赔偿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支
付给消费者。
2. 对于消费者因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出的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
处理。乙方同意当甲方受理消费者提出的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乙方应积极配
合,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
合法。
第九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符合当前 AT 平台服务商准入条件,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
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
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甲方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
系。同时,乙方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和资料。
(2)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
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 AT 平台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旅游产品(服务)
及售后服务,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和其他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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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同意不对甲方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甲方事
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 AT 平台线上平
台展示的任何资料。
(4)其认可甲方有权独立的对其入驻资料、专业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判断,
审查结果以甲方评估、判断为准。
(5)其认可并接受甲方基于维护市场良好持续、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依
照公示的规则进行服务质量抽检及鉴定,乙方可依照公示规则就抽检及鉴定结果
提出异议。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相关宣传推广材料和活动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或损害甲方的相关资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称、商标、logo、品牌故事
以及其他有助于销售推广的资源要素。
2. 乙方应当确保其相关工作人员具备提供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并及时
高效、保质保量地向甲方用户提供旅游服务。如因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导致产生
服务纠纷时,乙方应积极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此授予 AT 平台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
权),以推广相关品牌或服务为目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
改写、展示、翻译、分发和展示乙方公示于其 AT 平台网络平台的各类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商品商标、logo、作品、订单信息、成交额等)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
品内。
2.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乙方提供服务的流程和服务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
配合与协助。对于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乙方应当在 2 日内逐项落实,
并将解决措施及结果通告甲方人员。
第十二条: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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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知悉或获取的另一方商业秘密
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向非本协议签约方的任何主体泄漏相关的技术、资料、
经营性秘密及有损另一方利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应用、平台数据、财务
状况、价格、收费、培训、制度文件或与其他经营有关的信息),并有责任保证
其员工不向非本协议签约方的任何主体泄漏及传递,若因一方泄密而对另一方造
成经济损失,损失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合理的经济赔偿。上述保
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 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或该商业
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终止
1. 发生下述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行使单方解约权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与
服务关系:
(1)乙方提交的信息或文件不真实、不合法、已失效或乙方无法证明其信
息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乙方没有提供服务的合法资质(行政许可或备案)、不符合甲方 AT
平台服务商准入条件或其服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乙方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甲方催缴后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足;
(4)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或 AT 平台规则的情形,经甲方通知后,在限定
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改正;
(5)乙方丧失主体资格、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6)乙方应赔偿金额超过保证金或其他致使 AT 平台利益和声誉遭受重大
损害。
2.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甲方没有义务为乙方保留 AT 平台服务账户中或与之相
关的任何信息,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乙方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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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因乙方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
偿和责任,乙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3)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
非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在使用 AT 平台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存在侵犯第三方(如消费者、知识
产权权利人)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和/或 AT 平台规则的
行为时,除根据本协议和/或 AT 平台规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
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乙方须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被判决须对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额;
(2)甲方向消费者支付的退款、违约金或赔偿额;
(3)甲方被执行行政处罚的金额;
(4)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 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声誉受到影响(如被媒体曝光、引发群体
事件或司法纠纷等)可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
甲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2)终止或中止与乙方的合作;
(3)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补救措施。
4. 若甲方逾期结算并支付应付乙方服务费用,则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
的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及其他
1. 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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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并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3. 双方同意以本协议首部所载联系人及联系信息作为双方基于本协议的唯
一指定送达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拟变更上述联系信息的,应当提前 5 天书面通
知另一方,否则,视同上述联系信息未变更,另一方将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发
送到上述电子邮箱或通讯地址即视为已送达。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山东 YS 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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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壳儿文字模板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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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素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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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字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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