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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掌握员工工作动态,提高工作效益
,合理控制差旅费用,减少成本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适用本制度。出差15天以上的属于公司外派,遵循公司项
目管理制度,不适应本规定。在深圳市内外出公干一天内的原则上不适用本规
定。
第二部分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三条 出差申请
员工因业务需要或公司上级领导委派,应当外出办理各种事项的,需提前
三天填写《出差审批表》。
申请需填写的主要内容:出差拟办事项、出差地点和安排、计划出差时间
、出差费用、出差报告等。
第四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1、管理层成员出差一天(含)以上的,应当填写《出差审批表》后报请总
经理审批同意;
2、员工出差一天(含)的,应当填写《出差审批表》后报请直接上级审批
同意;一天以上至三天(含)的,需报请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三天以上至七
天(含)的,需报请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审批同意,七天以上报请总经理审
批。
3、员工出差国外,应当填写《出差审批表》后由总经理提出审核意见,报
董事长审批同意。
第五条 出差前准备
1、出差费用的支出有两种方式:(1)员工个人事先垫付;(2)向公司财
务预支借款;如需预支借款的,应当按借款流程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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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填写《出差审批表》一经批准后,立即安排职务代理人,准备出差
相关的业务资料和任务相关单位或人员取得联系,做好出差前准备工作。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认真完成已定的出差任务,每天
应当主动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汇报或请示出差工作进展情况或遇到的问题。
2、严格按照《出差审批表》上事先计划的出差路线和行程执行,不得擅自
改变出差路线和延误行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路线和延长出差时间的,需
事先通过电话或邮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改变行程,回公司后再补
办审批手续。
3、出差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随时联系,否则不予报销当月通讯津贴。
4、未经批准,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或出差路线的,不予报销违规行
程部分旅差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5、出差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公司业务工作的其他商业行为。
第七条 出差总结及销假
出差人员任务结束返回深圳后,三天内需向上级领导提交书面出差报告,
上级主管接到报告后应当天对报告做出批示。没有提供出差报告的,不予审批
差旅费用。
第三部分 出差种类与报销
第八条 出差费用报销
员工返回深圳后15天内,凭有效票椐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逾期的财
务部门可以拒绝报销,具体报销流程按财务部门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当日22时
以后返回深圳的(以返回车票时间为准),次日上午可以休息半天,需向主管
领导报告。
第九条 出差种类
员工出差分“国外”“国内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四种,香港、澳门、纳
入国内省外。
第十条 差旅费标准规定
1、因公出差国外人员的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2、出差膳食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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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15天以内)“国内省外”、“省内市外”差旅费(含膳食费)的补
贴标准:(元/人/天)
职务/级别 国内省外 省内市外
员工级别 120 100
主管、经理助理级 150 120
部门副经理、经理级 180 150
总监 200 180
副总经理及以上级 300 200
3、出差住宿费标准
职务/级别 国内省外 省内市外
员工级别 不超过220元 不超过220元
主管、经理助理级 不超过250元 不超过250元
部门副经理/经理级 不超过300元 不超过300元
总监 不超过350元 不超过350元
副总经理及以上级 不超过400元 不超过400元
4、交通方式标准
职务/级别 飞机 火车
员工级别 经济舱 软卧
主管、经理助理级 经济舱、公务舱 软卧
部门副经理/经理级 经济舱、公务舱 软卧
总监 公务舱、头等舱 软卧
副总经理及以上级 公务舱、头等舱 软卧
5、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交通方式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 出差责任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出差费用不予报销,且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等。
1、 未执行审批及抄送流程的;
2、未执行《出差审批表》中的行程、路线、时间的出差计划,且更改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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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出差时间,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的;
3、因出差人员责任心差,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不及时汇报,导致任务没
有完成,并错失商机的;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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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表格:
《出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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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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