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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专业例会制度
2. 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3. 事故分析制度
4. 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5. 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6. 巷道管理制度
7. 行车不行人制度
8.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9. 绞车运输管理制度
10. 提升安全管理制度
11.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2. 提升联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3. 矿车管理制度
14. 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15. 配件管理制度
16. 钢丝绳管理制度
17. 油脂润滑管理制度
18. 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19.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0. 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21. 轨道管理制度
22.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3. 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24. 特殊物品运送制度
25. 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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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27.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8. 运输资料管理制度
29. 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制度
30.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31. 辅助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32. 跑车防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
33. 猴车运行管理及人员乘坐制度
34.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35. 皮带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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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例会制度
1、每月由机电矿长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运输副总每周主
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参加人员有:运输科分管人员、综合工区
分管副区长、班组长、分管运输的负责人。
2、各单位必须按时指派专人员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让他人代
替。
3、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每次罚款 20 元,无故
不参加,一次罚款 50 元,联责单位主管 20 元。
4、会议的内容是: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
(2)、对运输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各单位存在的隐患,并对下一步的
运输工作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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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1、每月由运输副总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隐患排查会,参加人
员有:运输科分管人员、综合工区分管副区长、班组长、分管运输的
负责人。
2、各单位在会议中要提出各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由运输副总
提出整改意见,指定负责人,规定整改时间,报生产矿长审查,并组
织实施。
3、所排查的隐患要做好记录,运输组人员按要求完成时间进行
验收,有一项完不成,一般隐患对单位罚款 100 元,联责单位主管
20 元。重大隐患一项对单位罚款 500 元,联责单位主管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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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制度
1、出现事故后,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对
事故进行分析,事故处理程序严格按照“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处理。
2、事故分析不过班,凡发生的事故不准过班,做到一事故一分
析,认真做好事故分析记录。
3、事故分析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
过。
4、对工区职工要从管理、技术、思想教育、培训等进行全面剖
析事故,使职工认真接受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杜绝
类似事故的发生。
5、对隐瞒事故责任者,必须严肃处理,如出现事故不分析,要
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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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考核制
1、运输专业对井上下文明生产、轨道质量、设备、设施、岗位
工上岗质量和岗位工对岗位作业标化掌握情况每旬组织一次大检查,
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2、运输专业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
式对检查项目进行评比,奖优罚劣,考评结果分别纳入专业考核材料
或区队内部管理中。
3、搞好运输专业各项检查活动,增强内在质量,提高职工内在
素质及工人正规操作意识,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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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1、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学习上级的文件、通知、通报、规程、
措施,并作好记录。开展“每天一问”,由值班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
方面的提问,职工回答的考核与职工当天的收入挂钩。
2、职工班中以“每周一题”形式学习黑板报的内容,对职工学习情
况每月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与当月职工收入挂钩,奖优罚劣。
3、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季组织一次技术比武,奖励前五名,
罚后两名,激发职工学习技术爱岗敬业的热情。
4、特殊工种脱产学习培训,凡学习不及格,拿不到证书者学习
期间的工资、奖金一律停发。
5、在工区建立学习、培训考核制度。按照“分工种考试,严格监
考,奖优罚劣”的原则,严格学习效果的考核,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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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管理制度
1、封闭巷道必须在巷道所有入口设有封闭巷道严禁行人的警示
牌。
2、非封闭巷道必须有“行车严禁行人”的警示牌。
3、封闭巷道的管理有该地点的岗位工负责。
4、封闭巷道内严禁行人,需进入巷道施工维修及其它特殊原因
时,必须通知把钩工,并征得同意、停止提升后方可进入,封闭巷道
必须建立进出人员签字记录本,进入前签名,出巷道后进行消号。
5、凡不经同意私自进入封闭斜巷的,按二类严违论处,联责负
责人及跟班人员各罚款 100 元,包片安监员各罚款 50 元,在提升、
运输期间进入封闭巷道的,按一类“严违”论处,并追究负责人及跟班
人员的责任,包片安监员各罚款 100 元。
6、井下所有车场及装载点为封闭管理巷道,非工作人员严禁进
入逗留,不经同意进入者按“三违”处罚,岗位工不制止者按“三违”处
罚。
7、安监处负责矿井运输秩序管理,应配备足够的运输安全检查
员,在运输沿线、车场及有人施工地点进行监察维护运输秩序,并对
运输安全设施的使用和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9、封闭巷道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凡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进
入的,岗位工按“严违”处理,联责单位负责人、跟班人员、包片安监
员各罚款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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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不行人制度
1、倾斜井巷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
度。
2、斜巷内的一切正常维修工作,必须在规定的停勾时间内进行,
并严格执行停勾挂牌制度。
3、管好用好斜井的信号,必须严格遵守煤矿规章制度。
4、对岗位工不负责任;行人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斜井违犯“行车不
行人”制度的,一律严惩,并联责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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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修制
1、对井上下运行的设备设施,严格按设备运行周期确定检查检
修时间,以降低设备设施事故率,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并认真填
写好各种检修记录。
2、跟据设备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大、中、小
修,实行计划检修,提前做好准备。
3、维修人员严格按设备设施标准检查、检修和排除故障,做到
“三勤”、“两快”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转或
使用。
4、岗位工交接班期间、班中都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
并填写好检查记录。发现设备、设施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
理,处理不了的要向值班人员汇报,派专人处理。
5、凡因漏检、失修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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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运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绞车管理七项制度。
2、绞车更换管辖单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辖单位申
请,运输科牵头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3、新安装绞车时,必须填制标准审批单,经有关业务单位及矿
运输副总工程师批准后,从所领绞车上拆除闸把交运输科保管,方可
领取绞车安装施工,否则,设备组不予发放绞车。未经审批私自安装
绞车的,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理。
4、绞车安装完毕后,由运输科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存档,生产部运输组方可发放
绞车闸把,否则,不予发放。对验收存在的隐患,安装单位要积极组
织处理,凡是未经验收以及对验收存在的重大隐患未处理擅自使用绞
车的,按矿追究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理。
5、一部绞车利用导向轮导向次数不得多于两次。采用导向轮时,
其过卷距离不少于 3m。。
6、绞车的控制必须采用具有正反转控制功能的可逆开关及三联
按钮,按钮应固定在司机座位前方的固定架上,确保操作方便。
7、坡度小于 7‰的平巷,不准使用绞车运输;坡度大于 7‰
的平巷,禁止使用机车或人力推车。摘挂钩的上部平车场的坡度应不
大于 2‰ ,尽可能采用平车场。
8、严禁使用 、JD-25 型绞车双向提升。
9、上、下山禁止用空滑头拖拉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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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导向轮的强度要满足提升安全要求,按标准设计进行加工制
作或委托指定的厂家加工。
11、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2、固定导向轮的钢丝绳或联接件的强度应大于提升绳的强度,
绳端可采用插接或4付卡子,双股固定。
13、绞车的维修,执行“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凡是为多单位
服务的绞车,必须明确维修单位和人员,否则不能运行。
14、绞车钢丝绳,自使用之日起满一年的必须进行一次更换,对
于未到期而锈蚀断丝、磨损超过规定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15、各车场、装车点、车房设信号、声光俱全,集中上板,下
车场设信号室,斜长为 30~60m 的小上下山,中部设行车红灯信号;
斜长为 60~200m 的小上下山,各车场应设红绿灯信号。
16、30 米以上的上下山要求下车场要设信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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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安全管理制度
一、责任划分
运输科负责全公司提升管理工作。
二、规定
1、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副井斜坡“一坡三挡”必须每班检查,确保其完好,运行灵敏可
靠。
3、各斜坡坡底必须安装绝缘块。
4、各斜坡车场口和大巷车场口都要安装语言提示器,提醒行人
注意安全。
5、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6、各车场口必须悬挂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等标志牌。
8、主井皮带按规定期间内检查接头,做好日检记录。
9、做好钢丝绳连接装置检查工作。
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并从运
输人员配备、技术素质培训、工作质量上加以重视,以确保公司提升
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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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运输科是全矿轨道的主管部门,对全矿各单位的轨道进行全
面管理,具体负责轨道的计划、交接、验收和质量管理及轨道的报废
工作。运输科不定期对各单位轨道进行检查,凡发现新铺设的轨道质
量不合格的按追究制进行处理 ;每月对运输科修复轨道进行抽查验
收,每根不合格罚款 10 元,发放的轨道质量不合格,(轨型不统一,
类型不统一,扣件不配套,磨损不相符,超过 2mm 的)每处(根)
罚款 20 元,责任者按“三违”处理,联责单位经理 20 元。台帐、牌板
建立不全、数据与现场不符的,每处罚款 50 元。
2、各分管区域内负责人负责新轨道的领取、保管,旧轨道的整
形、发放和回收,负责轨道夹板的领取和配套发放。
3、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拆除轨道及运输设施,应由运输科统一回
收,整形后复用。凡私自拆除轨道及运输设施的按原值的 10 倍进行
罚款。
4、各单位施工前及施工完后要提出轨道交接申请,由运输科交
出和接收单位,在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凡是不按规定参加交接的,该
轨道由原单位负责,至交出日为止,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 元。轨
道交接时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对交出单位罚款 100 元,由接收单
位进行整改,交出单位按 5 元/m 支付有偿服务费,由运输科具体办
理。
5、轨道交接完或巷道峻工后,由运输科根据各单位轨道领用台
帐,进行核实,办理转帐手续,凡发现各单位实际使用轨道与台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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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的,按轨道原值的 2 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6、井下闲置的轨道必须统一存放在轨道整形车间,其它地点临
时存放轨道时间不得超过 5 天,数量不得超过 6 根,否则每超一天或
一根对责任单位罚款 20 元。
7、检修轨道时,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保证轨道质量,并
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为小、中、大修轨道线路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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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联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马蹬必须有矿统一组织进货,生
产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具有出厂标记和合格证、煤矿安
全标志准用证、拉力试验报告,否则不准使用。
2、链环、插销要有编号,运输科建立连接装置管理台帐。
3、运送大型设备、材料的专用车辆和联接装置,其强度必须经
运输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10 倍。联
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断力应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
5、固定专人每天对斜巷联接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量。主要
检查磨损、断丝、焊缝、裂纹、锈蚀、变形、变音、直径等并填写检
查记录。
6、把钩工每班在交接班时必须对联接装置进行直观全面的检查,
发现不符和规定的连接装置必须捡出单独放置,并做出标记,每天向
运输科做书面报告。
7、运输科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连接装置进行抽查,发现不和格的
连接装置时,除停止该连接装置的使用外,对岗位工、专职检查人员
进行罚款 200 元。
8、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每 1 年必须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
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并将试验情况记入台帐,并保存好试验报告。发
现不符合强度要求的联接装置,必须停止使用,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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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车管理制度
1、运输科是矿车技术业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矿车的投入、运
行、改型设计、报废等管理。
2、运输科负责矿车的小、中、大维修,负责特殊车辆的改造加
工,负责矿车运行、报废管理。
3、矿建各工区负责承载喷浆机车辆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查。
4、运输副总负责矿车报废和矿车底梁复用鉴定、新矿车的投入
以及矿车大修,并履行签字制度。
5、运行中的矿车在车场和主运主提线路归运输科管理,运输科
与用车单位采用车辆交接制度,交接时严格矿车质量检查,要求交好
车,用好车,凡是有严重损坏矿车的必须追究责任,按原值对责任单
位罚款。对运输科岗位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的,一律罚款 200 元。
6、翻倒矿车野蛮装卸物料和设备设施的一律按严重损坏矿车的
必须追究责任。
7、凡是发现不到期私自报废处理的对责任单位罚 1000 元/辆。
8、各单位严禁私自加工改造车辆,否则对单位罚款 1000 元,对
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
9、矿车及矿车配件的购置计划由运输科按月度制定,经领导审
批后统一进货。购进的矿车配件必须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煤矿安全
标志准用证,否则不准进货。
10、矿车及矿车配件到货后,由运输科对其进行验收,并填写验
收单,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退回,不准使用,不经验收使用的每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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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500 元。
11、各类矿车要分类编号,建立矿车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矿车的
投用日期、大修日期、和报废日期。
12、运送到采区的材料、配件、设备,运输科只送到相应的水平
车场,由使用单位负责由车场运送到使用地点,当班必须卸车,并将
车皮送回车场,否则按压车论处,每辆每班罚款 20 元。
13、各用车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矿车,严禁超载装运,装车不得
超过车沿,严禁装运大矸石,矸石尺寸超过 500mm 的必须破碎装车,
凡是装运大矸石的,每辆罚款100 元,并按矿追究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
14、各用车单位要爱护矿车,杜绝野蛮装卸,凡是推倒矿车装卸的
每次罚款 500 元, 责任者按“三违”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矿车变形的
罚款 500 元,责任者按“三违”处理。严重损坏甚至报废的按矿车的原
值进行罚款,责任者按“严违”处理,按矿车的原值3300 元罚单位。
15、运输科严格下井矿车的检查,不合格的矿车严禁下井。上井
的坏矿车应及时倒出,对放滑到矸石山的坏矿车应加醒目的标记。
16、各种专用车辆严禁各用车单位私自加工改装,否则按重大事
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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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1、安全设施必须明确分管单位和固定维修人员。
2、所有安全设施必须由维修人员进行日检查(或试验),确保安
全设施灵敏可靠,设施失灵、损坏的必须立即更换,并认真填写记录。
3、凡因漏检、失修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4、安全设施加工制、安装做必须符合标准及说明书要求,并经
验收后方可使用。
5、凡私自加工制做、安装的一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严违
论处,联责单位 500~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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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管理制度
一、配件采购:
1、配件由供应科集中采购,要求供应科在采购过程中,在原厂
进配件,保证配件质量,并做到货比三家,价格合理。
2、合格分供方由供应科进行招标,公司可参与市场调查以确保
成本。
3、配件要按照制定的配件计划采购,按时保质、保量,超出计
划购买的配件金额较大时,一定要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购买。
4、机动车辆外出购配件要征求运输科同意后方能购买。
二、配件库房管理:
1、配件库房存放要按照标准化要求,做到分门别类,有条不紊,
清洁、卫生。
2、库房中的配件要定期进行保养,防止锈蚀、报废。
3、库房中所有配件要做到账、物、卡相符,卡上要注明型号、
规格、数量,不同型号的配件不能混在一起。
4、做好配件的验收入库工作,采购回来的配件要按照计划中的
型号、规格一一点清,并确保每个配件都为合格品(大配件要有产品
合格证)时,方能入库,并做好配件验收记录。
5、做好单机配件消耗的统计,要求每台建立台账,注明领用日
期和签收人,以便为单机核算和配件质量跟踪提供依据。
6、建立缺料记录台账,对各队用料而仓库没有的要求注明其规
格、型号,以便计划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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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价格较高配件和主要结构件的发放要征得修理工程师或总工
的同意才能发放。
8、做好旧件回收再利用,对可回收利用的配件要采取以旧换新
的原则,旧配件要集中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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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我矿提升钢丝绳使用管理的实
际情况,为加强钢丝绳的统一管理,在确保矿井提升安全的前提下,
延长使用寿命,降低钢丝绳消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
贯彻执行。
1、运输科钢丝绳管理组是全矿钢丝绳管理专业班组,负责全矿
常用钢丝绳的审批、发放、旧绳的回收利用,在用钢丝绳的监督、检
查,统计申报备用计划和检测试验工作。
2、矿用新旧钢丝绳由运输科运输科负责建库,统一管理,并实
行账、物、牌板综合管理。
3、新绳到矿后,器材仓库要及时通知运输科进行验收检查。钢
丝绳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否则运输科有权拒收或
退回。
4、新入库的钢丝绳由运输科负责编号、登记入账。随绳资料由
运输科统一保管。新绳和在用绳的检测试验工作由运输科负责,按
《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钢丝绳检验技术规范》到所指定的检测试
验中心站进行检测试验。在用绳的检验绳样截取由使用单位负责并交
送运输科。
5、矿用绳单位的用绳月度计划要依据生产实际需要,在当月 20
号前报送运输科。由运输科根据定额消耗汇总后报器材料。特殊用绳
必须提前 3 个月申报。无计划用绳一律不予审批发放。
6、各用绳单位在领取新绳的领料单中,必须写清绞车编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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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使用地点以及实际需用长度。
7、钢丝绳管理将逐步实行以旧换新制。绞车换绳后 4 天内必须
向运输科交回更换下来的废旧钢丝绳。
8、安装、撤除及其他工程,一次性使用的钢丝绳,在工程完工
后 3 天内必须交回所使用的全部钢丝绳。
9、送机修厂或其他单位维修的各类绞车,滚筒上不准许有钢丝
绳存留。
10、报废钢丝绳的处理,必须经运输科运输科鉴定并出具鉴定报
废单后方可处理。运输科从中提取 40%的管理费,用于奖励节约降
耗、回收较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11、上、下山安全设施的装设,应以不磨损钢丝绳为标准。
12、各条巷道有跑偏现象的绞车,要增设预防钢丝绳缠偏或挤压
变形的安全措施。
13、使用中的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工作,各单位要做到定期检查、
定期注油,杜绝压钩头、钢丝绳打结变形现象的发生。
14、长期闲置的提升用钢丝绳应缠绕在滚筒上,必须涂油保养预
防锈蚀报废。在使用过程中视其使用情况进行倒头使用。
15、对达不到定期使用标准的单位,按其新绳总价给予经济处罚。
15%一 30%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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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润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运输设备的润滑管理,杜绝因设备无油、缺油
或油脂变质等导致的设备故障,甚至造成设备损坏等现象的发生,确
保运输设备安全高效运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结合我矿实际,特制
定如下油脂管理制度。
一、油脂的采购与发放
1、供应科要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油脂类别要求申请计划,定期按
类别、数量、质量进行采购。
2、新入库油脂必须有经相关资质检验部门提供的检验合格证书
等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不合格的油脂严禁
入库,更不能发放使用。
3、入库油脂必须专桶专用、表明类别、分类储存,严禁混装。
确需转桶时,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过滤;所有油脂不得露天存放或爆
晒。
二、油脂的现场使用和管理
1、各单位要把设备油脂润滑管理列入设备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
确保设备安全运转;各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本单位运输设备的油脂管
理工作。
2、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落实到人,坚持执行设备“班检、日
检和周检”制度。包机人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即:定点,定质、
定量、定期、定人)对所包设备各润滑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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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单位油脂润滑管理工要根据设备性能及技术要求,按规定
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加油和更换新油,每发现缺油一次或油脂变质,
罚责任单位 500 元,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
4、对因设备无油、缺油或使用其他油脂等导致设备损坏或报废
的,除对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处罚外,另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
款 200 元。
5、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合理选取、使用油脂、严禁随意使用其他
油脂代替,否则,每发现一次将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500 元。
6、交接班期间,各单位要把设备油脂润滑管理纳入交接班的检
查范围之内,并将检查结果详细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7、工作人员在加注油脂时,必须将设备停止运转、停电闭锁。
加注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卫生良好、油脂清洁、严禁混入其他杂质,
否则,将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500 元。
8、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坚决杜绝
设备跑、冒、漏等现象的发生。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必须按照“五定”
原则闭环处理。否则,每发现一次将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300 元。
9、严格加强设备的大修及检修质量。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标
准要求加注油脂,且不得出现渗油、漏油等现象,否则,每发现一次
将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 元。
10、不同厂家生产的油脂,不得混合领用,否则,每发现一次将
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 元。
11、井下存放的油脂要分类集中放置,挂牌管理,严禁混装杂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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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每发现一次将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
12、各单位现场存放的油脂容器,必须清洁密封。否则,每发现
一次将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
13、各单位要做好废油的回收利用工作,更换的废旧油脂必须及
时回收、上交由相关单位统一存放、处理。否则,每发现一次将对责
任单位罚款 200 元。
三、油脂存放地点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
按期检查、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四、运输科要不定期组织专人对各单位设备油脂管理情况进行详
细检查,做到检查有力、处罚兑现,确保油脂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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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
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充分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增加责任心,
对主皮带机房、主配电室、操作室内各设备实行包机管理,做到“谁
包机,谁管理,谁负责”。
二、包机制要实行挂牌管理,所包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
检修(日常维护)。
三、包机管理人要每天对所包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及周围环境干净整洁。
四、设备管理部门要对设备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运行统计分析,并
填写相应的记录,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机人对设备的缺陷加
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五、包机人应经常向部门领导或相关职能科室汇报设备的运行情
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设备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设备管理部门要针对主皮带制定合理的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计
划,确保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七、包机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润滑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和设备事故记录等。
八、运输科每月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管理较差的
可直接对包机人在月底进行处罚。
26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
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
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设备设施使用中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设备运行中,在
保证设备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一、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维护保养
3、全防护装置
4、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
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岗位工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
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2、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对设备设施
进行定期巡查维护,由部门副总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
3、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
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
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
上的安全性。
27
三、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运行与维护坚持“包机到人,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
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维修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3)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四、设施检查制度
1、设备维修人员,根据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
2、大型设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在大修前必须制定措施。设
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3、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副总、维修人员
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
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五、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
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 5000 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1 元至
50000 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0 元
28
以上。
六、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
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
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
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
严肃处理。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
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
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
任。
七、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设备维护
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签名确认保存。
29
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一、 公司有关部门要制定中、 长期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
划,有进度要求、实施效果、效益。
二、改造可结合大修进行,改造后要办理增值手续。
三、改造后带来的安装维修、操作等方法的变更,要有设备、
技术等部门提出相应的改动,必要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考
核。
四、重要设备更新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规定进行审批。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科学管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的为设备管理和维修
工作服务。
二、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编号、校对、保管及借阅等工作。
三、明确管理范围,建立责任制。
四、建帐、建卡。
五、符合档案法的有关规定。
30
轨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井下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轨道
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我矿加快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
类运输事故的目的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要
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实现我矿轨道运输
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一、机电副矿长主管全矿的轨道运输管理工作,运输副总分
管全矿轨道运输的技术工作。
二、运输科负责全矿轨道运输业务管理对其他区组等轨道运
输负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责任。
三、轨道运输业务管理范围包括轨道运输设备、安全设施、
信号系统、安全标志和人员等。
四、运输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运
输科管辖的轨道运输区域由运输科负责其它区组由管理区组负
责。
五、运输科每两周组织一次轨道运输安全大检查平时由包组
人员负责检查轨道运输质量和隐患落实整改情况每月总结一次。
六、轨道铺设质量是质量验收中的一项重要验收内容在验收
总结中必须明确指出轨道质量及运输安全状况。
七、运输科自查和上级安全检查轨道运输存在的问题要下发
整改通知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记录要齐全完整存档保管。
八、对轨道、钢丝绳、绞车及连接装置、各类保险装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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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设施的检查、维修、试验工作应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做好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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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科学管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的为设备管理和维修
工作服务。
二、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编号、校对、保管及借阅等工作。
三、明确管理范围,建立责任制。
四、建帐、建卡。
五、符合档案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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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施工管理制度
1、工程量小,由 2—4 人 8 小时内完成的工作或领导临时安排
的应急工作,可以用零星施工单开工。
2、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传达施工内容和安全措施,由参加人员
签字后。
3、对零星施工工程,必须加强管理,跟班人员、安监员盯在现
场,检查现场无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组织施工。
4、零星施工单上井后必须上缴,由工区保存建档。
5、零星施工单内容、格式,必须符合矿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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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物品运送制度
1、禁止在人员上、下井期间存放、运送火药。
2、禁止将火工品长时间存放在上、下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3、由专职火工品押运工跟车监护运输,岗位工、火工品押运工
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4、火药、雷管车必须及时推车到无淋水的干燥地带等候运送,
严禁被水淋湿。
5、火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送。必须有专人护送。列
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2 米/秒。严禁急刹车,严禁车辆碰撞。
6、送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或工具。
7、爆破材料车与机车之间必须用不少于两辆矿车隔开。
8、运送物料时,使用矿车,严禁超载装运,装车不得超过车沿,
严禁装运大矸石,矸石尺寸超过 400mm 的必须破碎装车。
9、运送大件时必须有措施,必须跟人,否则不予运输。
10、运送各种专用车辆,必须执行矿下发的专用车辆的装载量和
封车规定,不合格的车辆严禁运输。
11、底卸式矿车严禁装运物料;杜绝推倒车辆装卸物料。
12、大巷各地点的岗位工必须对矿车严格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严
禁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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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1、岗位工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不在岗位上交接班。
必须做到:你不来,我不走,双方现场向值班领导汇报,填写好交接
班记录。
2、交接班必须做到:
(1)、交待清上一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
(2)、交待清上一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待清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
(4)、交情当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发现下列情况时双方不得交接班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经允许
后交接班:
(1)、接班人精神不正常(或酗酒)。
(2)、交班人交待不清上班的情况。
(3)、正在提升运输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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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是确保各要害场所岗位责任制得到贯彻
执行的一项保证措施,各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二、上岗检查的运输干部包括矿长、科长、副科长、技术员都
必须遵守本制度上岗检查。
三、各级干部上岗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如下规定:
技术员每月不少于 3 次,分管副科长、科长每月不少于 2 次,
矿长每月至少 1 次。
四、检查主要内容:
1、各试验装置、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司机操作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规范操作各种设备,设
备检修是否按要求填写记录。
3、机房内设备卫生情况。
4、检修人员是否按规定检查。
五、上岗检查要求:
1、上岗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填写记录并督促整改。
2、检查中发现问题责任人不能按时处理的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查看各种消防器材及绝缘用具等是否齐全、可靠,对不齐全、
不可靠用具,应及时更换。
七、检查卫生情况,机房设备无积尘油垢,零部件、工具存放整
齐,地上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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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认真检查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应认真填
写,记录无误。
九、干部上岗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处理果断认真严肃,杜绝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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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 门口悬挂"车间中的,闲人免进"警示牌。
2. 进入要害场所须经矿安监科同意,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
要害场所。
3. 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均应填写"要害场所外来人员登
记薄",此薄应妥善保存。
4. 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人员不得防碍值班人员操作,不得操作
设备,要遵守该处各项规章制度。
5. 要害场所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值班人员要保持该处清洁、
整齐。
6. 在要害场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脱岗。在接班人员未到
之前不得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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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资料管理制度
1、运输科负责矿井提升运输基础资料的收集、审核分类、入档
保管及按保存期清理备案。
2、要求各单位按分工、分类、分时报送,确保运输资料的完整
性、真实性,对不按时报送、资料不合格、不真实齐全的对责任单位
罚款 5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
3、运输科由专人负责资料的入帐登记、分类保管,凡是因个人
因素造成资料管理漏洞,对责任者罚款 100 元。
4、运输科对岗位人员填写的资料要不定期的抽查,资料做到符
合现场实际,否则对岗位人员罚款 100 元。
5、运输资料要服务生产、服务于矿井质量标准化, 运输科必须
做到资料完整、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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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设备的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根据《煤
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
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
1.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
定。
2.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运行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作业。
3.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
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
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 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
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
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
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
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
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 运输设备实行每日一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41
2. 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
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 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
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 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
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
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 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
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 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运输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
运输设备检修标准》及运输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
养。
(四)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制度
1. 运输设备各种技术测定和检测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由煤矿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完整、准确可靠,有结论意见。有
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有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
2. 机车制动距离试验。新投入机车应当测定 1 次,之后每年测
定 1 次。
3. 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试
验。
4. 架空乘人装置。每年进行 1 次检验,由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
42
煤矿企业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
构检测。
5. 单轨吊。每年进行 1 次检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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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
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运输专
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
一次;维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后检查试验一次,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
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电机车连接插销、三环
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
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 2 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
试验。
(五)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
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接装置,及时隔开送修,不得使用。
(六)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
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七)钢丝绳的绳卡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钢丝绳的直径
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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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一、矿井辅助运输事故分类:
1、副井提升方面:勾头以上及绞车发生的事故(含断绳)应是运输
事故,勾头以下的事故(如脱勾、断销、断链、脱轨等)是辅助运输事
故。
2、绞车方面:安装、检修中发生的事故是运输事故;辅助运输过程
中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输事故。
3、不遵守辅助运输制度,扒、蹬、跳、抢车、抢罐发生的事故
是辅助运输事故。
4、绞车在辅助运输巷道运送设备、材料时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
输事故。
二、矿井发生辅助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必须同时办理调查、
登记、统计及报告的相关手续。
三、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
处理辅助运输和安全的关系。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辅助运输安全的
教育,确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防止辅助运输事故发生。
四、对违反辅助运输规章制度造成辅助运输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五、辅助运输事故责任
1、凡属运输科管辖的车辆、轨道、道路及其它设备设施等造成
的辅助运输事故,事故责任均属运输科。
2、其它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的辅助运输系统(线路、车辆及其它
设备设施)发生事故,事故责任属该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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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人员违章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按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划
分事故责任。
六、发生辅助运输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
损失。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责任者追查不清不放过、事
故原因追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接受教
训不放过),进行严格地追查分析。
七、辅助运输事故汇报处置程序
1、井下发生各类辅助运输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现场作业
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值班干部详细汇报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
质及事态发展等情况,同时由事故责任单位现场跟班干部或班长,积
极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2、事故责任单位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按程序及时
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并通过各类有效的通讯设
备,对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与协调指
挥。
3、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及时赶到值班
室或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坐镇指挥。
4、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积极协调、调度一切资源进
行事故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5、若发生的辅助运输事故情节较严重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人
员在向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的同时,必须向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以
便调度室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有力控制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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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故追查分析与处理
(1)、事故发生后,安全监察部必须进行严肃地追查分析,要求跟
班干部、班(组)长及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2)、事故分析过程中,当事人和责任者必须实事求是地接受调查,
如实反映事实真相,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3)、事故追查分析过程中,要做好记录。追查清楚后,并通报检
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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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车防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
1、在每班开钩前,必须进行试钩运行,确保其正常动作,在试
钩运行完毕确认正常后方可提升;并建立运行记录本,将每班运行情
况如实记录。
2、每天运输科必须安排一名维修工对斜巷防跑车装置进行全面
检查,以确认防跑车装置是否正常,并填写记录。
3、运输科必须对斜巷防跑车装置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并建立试验
记录本。
4、绞车司机负责时刻监视防跑车控制装置,发现控制装置报警、
到达动作位置不动作等昇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绞车进行制动。
5、各岗位人员发现防跑车装置存在问题时,要及时汇报运输科
进行处理,否则严禁运行。
6、对于日常检查问题,运输科运输组负责下整改通知单,对于
不整改的,每次项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
7、斜巷防跑车运行及试验记录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如出现漏
项、试钩记录与实际不符等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联责
分管副职 50 元;每月 30 号前必须将试验记录交到运输科,如出现迟
报、漏报,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联责分管副职 50 元。
8、对于防跑车装置存在问题,未及时汇报处理,带故障运行的,
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
猴车运行管理及人员乘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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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执行矿务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
方针,确保猴车安全平稳正常运行,结合我矿猴车运行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规定。
1、乘坐人员必须排队拿取吊椅,在上车位置双手握住吊椅杆,
座板朝向本人,站稳后将活动抱锁开口卡入钢丝绳,顺势下落,确认
抱锁装置位置正确后,紧跟几步,跨上座椅,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
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
2、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手抓住运载
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3、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 1 米、重量不得超过 15kg,
必须在可控范围内,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
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4、人员乘坐过程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不得熄灭矿灯,不得
用手触摸周围其他物件。
5、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抓好吊杆上举,
使抱锁器脱离钢丝绳,将吊椅放在指定的位置。
6、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猴车,上下猴车必须按
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须保证乘人间距不
得小于 8 米,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一个吊椅。
7、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
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8、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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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9、乘坐中途发现拖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理或报告有关
管理人员。
10、乘人装置在运行中,牵引钢丝绳产生一定的旋转是正常的,
但吊椅重力足以平衡钢丝绳所产生的旋转力。
11、全矿各工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在安全科备案,
要求矿灯号、矿帽号、备案号、身份证号统一登记,一人一专用工号,
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转借他人使用的一次罚款 200 元。
12 、 猴 车 运 行 上 下 班 人 员 时 间 为 每 日
23:00-1:00,7:00-9:00,14:00-16:00,其他时间严禁运行,运行期间猴车
工必须在岗位上指挥乘坐人员上下,猴车工如不在岗位,出现安全问
题由猴车工负全责,上下班人员必须服从猴车工的安排,不得抢上、
下,不得携带超过规定的材料及其他物品,如不服从猴车工管理安排
的一次性罚工队 1000 元,个人 200 元。
13、除交接班时间外的人员需要上下的,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后,
由调度室安排猴车工开车,需乘坐猴车人员不得与猴车工发生骂人、
打人等不文明行为,不得私自拉开急停开关,一旦发现出现不文明行
为的,一次性工队 1000 元,个人 200 元,交由当地派出所备案处理。
14、猴车工接到调度室安排开车后,必须坚守岗位,确保人员上
下乘车安全,猴车工如不在岗或在岗未尽职责而发生事故的,由猴车
工负全责。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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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输科负责单轨吊及轨道系统的管理、使用、日常检查、维
护保养,确保机车线路完好状态;运输科负责监督考核。
2、运输科负责安排单轨吊司机操作机车为生产区运送物料服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其他未经培训人员严禁操作机车,否则对个
人罚款 100 元对工区罚 5000 元。
3、使用物料区队吊单件物料宽度不得超过 米,高度不得超
过 米,长度不得超过 6 米,重量不得超过 6 吨,严禁现歪斜。严
禁斜拉物料和起吊有预埋的物体,下料区队吊运物料要使用专用的集
装箱。
4、司机吊运矿车必须使用双链吊挂,分两部吊挂。保证动车吊
稳,且与地板最小间隙 100mm,单轨吊运送物料的区队负责配合机
车司机装卸物料,如过起吊梁液压马达出现故障时,使用物料的区队
采用合格的手拉葫芦起吊物料。
5、单轨吊司机每班开车前必须对轨道、线路、起吊点、道岔、
固定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铃、灯、起吊大链等各部位认真详
细的检查、确认后方可运行。
6、下料时间:早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急用材
料由调度室另行安排时间,运输司机因拖延时间造成延误生产的罚当
班司机 100 元连带分管区长 50 元。
皮带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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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健全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岗位
的岗位责任制和主要规程要现场张挂,整齐醒目。
2、煤矿皮带运输各岗位工种,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
证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复训。
3、煤矿所有皮带机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以及安装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洒水装置。在机头和机尾装设防止人
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行人经常跨越处应装设皮
带过桥。
4、电气设备隔爆性能符合要求,开关上架并安设填写有型号,
用途, 维修责任人等内容的标志牌,小型电气要上板悬挂,并完好。
过流保护、电机综保和保护接地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5、皮带机运转维修必须实行包机制,开展预防性计划检修,检
修时间每天不少于 2 小时,做到包机到组、责任到人,设备挂牌留名。
二、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各机械部位是否良好,联接螺栓、信号闭锁系统、皮带
涨紧情况、滚筒、托辊等是否完好。
2、检查电动机、减带器、轴承座等润滑部位是否按规定加入足
够量的润滑油。
3、检查电气信号、电气控制保护、绝缘等是否符合完好。
4、检查滚筒及托辊处有无浮煤和杂物,如有要及时清理。
5、检查皮带是否有刮痕、破损及断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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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查各电器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及漏电现象。
7、开机前必须仔细检查液力偶合器有无漏油现象,工作中禁止
取掉液力偶合器护罩。
三、开机,运行
1、起动前先发出信号,警示人员离开皮带输送机转动部位,待
收到同意信号后再起动皮带。
2、起动时先点转 1—2 次,听声音、看状态,确认无异常后空载
试运转一周,观察皮带是否跑偏,如果跑偏量超过带宽的 5%应进行
调整。观察皮带接头是否牢固完好,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正常。运行
中要经常巡视检查,确保皮带正常运行。
3、应尽量避免频繁起动,一般情况下应空载起动。
4、皮带输送机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保证电动机液力偶合
器和减速器具有良好的散热条件,电动机温度超过 80 度不允许开机。
5、胶带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防淋水,防高温,不能被带有棱角
的岩煤碰伤,同时要注意不要被大块岩煤砸伤,及时清理皮带滚筒的
浮煤 6、皮带运行中,应随时检查托辊转动情况,转动不灵的托辊要
及时更换。
7、经常检查皮带接头,发现断裂现象,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8、严禁在运输的煤炭中有较长的铁器,以防皮带跑偏时划破皮
带。
9、经常检查清扫装置的工作情况,清扫后的皮带以及传动滚筒
表面,不允许粘附碎煤或煤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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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运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处理:
(1)有异常声响、异味异状和皮带着火时。
(2)皮带有新破损、新划痕时。
(3)发现意外故障时。
11、皮带运行中要做到“三注意”,即:一要注意皮带涨紧情况,
不允许皮带沿传动滚筒有打滑现象,发现打滑时立即处理,处理不了
的要及时汇报;二要注意皮带运行情况,发现跑偏等异常情况立即处
理或及时汇报,不允许产生磨皮带边的现象;三要注意开机、停机信
号,不得出现误操作。
四、正常停机
停机时先发出停信号,待收到同意信号后先停刮扳机,待皮带上
的煤卸完后方可停机。
五、紧急停机
1、当发现皮带输送机工作不正常或发生紧急事故(如:胶带撕
裂、断带或严重跑偏等事故),应及时与集中控制室联系,就近切断
电源或按紧急停机按钮,机尾应立即关闭刮扳机。
2、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紧急停机。
六、急停后的处理
1、紧急停机后,应迅速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以防事故扩大。
2、问题严重时,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值班领导。
七、其他事项
1、皮带工到岗后,袖口、衣裤要扎紧,衣着要紧凑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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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维护时,如需接触转动部位必须停电进行。
3、禁止用手直接触碰转动部位,运转中严禁用铁锹或其他工具
刮托辊或滚筒上的粘着物。
4、人员横过皮带输送机时,必须走人行天桥,没有设人行天桥
的地方如需横跨,必须停机后再通过。
5、无论何种情况,不许在皮带运行状态下检修皮带、机械与滚
筒、托辊等,以防伤人。
6、信号不清,保护装置不全时,不得开机。
7、严禁皮带运行时进行清理工作,必须停机再清理皮带卫生。
8、运行中如遇浮煤较多,且影响皮带正常运行时,必须立即停
机清扫,确保皮带正常安全运行。
9、严禁用皮带运送机器零件或工具、杂物等。
10、胶带应有防火措施,每隔 100 米左右应设置一个灭火器或沙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