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湖北中香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Zhongx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中香农科
NEEQ: 832673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庆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清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朱彩章
电话 027-87310402
传真 027-87832091
电子邮箱 hbzxat@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888 号高农生物园 7
号楼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07,781, 107,45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79,819, 73,56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54,069, 53,92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12,213, 14,784, %
润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878, 12,9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2,000, -1,9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计算)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28,810,250 % 0 28,810,25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 0 0 %
董事、监事、高管 3,622,250 % 0 3,622,250 %
核心员工 470,000 % 0 470,000 %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10,929,750 % 0 10,929,75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 0 0 %
董事、监事、高管 10,929,750 % 0 10,929,750 %
核心员工 0 % 0 %
总股本 39,740, - 0 39,74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45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曹庆云 7,340,000 0 7,340,000 % 5,505,000 1,835,000
2 胡谋远 3,670,000 0 3,670,000 % 0 3,670,000
3 严文凤 1,540,000 0 1,540,000 % 0 1,540,000
4 张楚珍 1,520,000 0 1,520,000 % 0 1,520,000
5 卢浩 1,500,000 0 1,500,000 % 1,125,000 375,000
6 朱彩章 1,470,000 0 1,470,000 % 1,102,500 367,500
7 何杏娇 1,440,000 0 1,440,000 % 1,440,000
8 周勇 1,440,000 0 1,440,000 % 1,440,000
9 中国水稻
研究所
1,003,000 0 1,003,000 % 1,003,000
10 邢冬 969,000 0 969,000 % 742,500 226,500
合计 21,892,000 0 21,892,000 % 8,475,000 13,417,00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①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
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执行解释 15 号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
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
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
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 16 号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湖北中香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