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个百分点,由现行的%提高到%;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个百分点,由现行的%提高到%;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本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的合理增长;有利于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利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有利于经济平衡增长和结构优化,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完)
附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半 年
一 年
二 年
三 年
五 年
二、各项贷款
六个月
一 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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