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营 业 税
营业税概述
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税率
计税依据的确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的概念及其沿革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
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
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它与产品税、增值税一起成为我国原流转
税制的三大主要税种。
背景资料
背景资料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是营业税的
基本法规,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又发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现行营业税的基本规范,是2008
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
52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
行。
营业税的特点
与其他商品劳务税相比,营业税具有一下
特点:
1.以营业额为主要计税依据
营业税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低的影响,这对于
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
作用。
营业税的特点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现行营业税按不同的行业设计相应的税目和税率,
税率设计的总体水平较低,体现了营业税的普遍征收。
由于各种经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低不同,对同一个行业营
业税实行统一税率,对不同行业实行差别税率,以体现
公平税负、鼓励平等竞争的政策。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由于营业税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按行业设
计税目和税率,且实行比例税率,因此,税额计算方法
简便,征收成本较低,便于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
营业税的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
现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
业,征税领域广泛。营业税规定,凡有偿提供应
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人,都要就其取得的营业额纳税,体现了营业税
的普遍征税原则。同时,营业税不受经营者的成
本高低和利润多少的影响,只要发生应税行为,
取得营业收入就要缴税。因此,营业税税源广泛
且稳定,可以为国家及时、可靠取得财政收入。
特别是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营业税
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2.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
营业税实行差别税率,根据不同行业在国
民经济中的作用程度和盈利水平,分别设
计税率。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交
通运输、邮电通信、文化体育等实行低税
率;对一些盈利水平较高和高档消费的歌
厅、舞厅、高尔夫球等采取高税率。这样
既可以照顾那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
业,又可以保证财政收入,对社会经济活
动发挥调控作用,引到各个行业健康协调
的发展。
3.监督社会经济活动
营业税具有征收范围广的特点,通过对营业
税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既可以了解相关行
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引导其按国民经济的要
求健康发展,又可以创造平等的外部环境,
促进纳税人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
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的规定是通过营业税条例
列举的九个税目加以规定的,营业税的税目
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置,现行营业
税共设置了九个税目。
1.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
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
的业务,具体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1.交通运输业
(1)陆路运输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地下)运送货
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
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
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尽管打捞不是运输业务,但与水路运输有着密切的
关系,所以打捞也可以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税。
(3)航空运输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
客的运输业务。与航空直接有关的通用航空业务、
航空地面服务业务也按照航空运输业务征税。
1.交通运输业
(4)管道运输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
体、液体、固体物资的运输业务。
(5)装卸搬运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
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
现场之间或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
装卸和搬运的业务。
2.建筑业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具体包
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等。
(1)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
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
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的工
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
内。但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
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
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2)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
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
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
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
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3)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
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
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
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2.建筑业
(5)其他工程作业是指除建筑、安装、修
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
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
(shu jun)、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
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6)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管道
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是用于管道煤气工程建
设和技术改造,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
取的费用。
3.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
(1)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
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
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1)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
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
(2)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对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批准可从
事融资和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具有融
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金融业务
(3)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
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
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
品转让。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是指受托
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中间业务,如委托业
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
(2)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
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
活动。
4.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
具体包括:邮政、电信。
(1)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
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报刊发行、
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
(2)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而
传递信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
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5.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
育活动的业务,具体包括:文化业、体育业。
6.娱乐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
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
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
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
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
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
乐业征税。
7.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
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
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1)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
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
征收营业税。
(2)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
为,属于营业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
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3)自2002年1月1日起。福利彩票机构发
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服务业
(4)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
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
收营业税。
(5)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
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
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
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
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
行为,不征收营业税:①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
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②承包方的
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③出包
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的。
8.转让无形资产。
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
为,具体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
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
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
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
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9.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
为,具体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
其他土地附着物。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
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
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
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
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
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
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
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
业税。
1.混合销售行为。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
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
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
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
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
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形。
2.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
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纳税人兼
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
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
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
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
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3.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
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
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
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
他情形。
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税收行政管辖
权的区域。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
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
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从事铁路运输的纳税人:(1)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
纳税人为铁道部;(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
铁路公司;(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
理机构;(4)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
管线管理机构。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
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
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
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
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税收征管实践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
税人,为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营业税暂
行条例做出了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
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
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
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
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额以
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3.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
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
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
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
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
义务人。
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
缴义务人。
税率
税率的一般规定
现行营业税实行分行业比例税率,对大多数
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实行较低的比例税率,主要是3%和5%两个
档次,以体现营业税的普遍征收特点。
对娱乐业则实行5%--20%的幅度比例税率,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
实际情况,在5%--20%税率的幅度内,决定
本地实际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现行征收范围的具体规定为: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
育业,税率为3%。
2.服务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
资产,税率为5%。
3.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
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
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射
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游艺、电子
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从2004年7月1日起,保龄球、台球减按5%的税
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二、营业税的税率
第3节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邮电通信业
4 、文化体育业
5 、金融保险业
6、服务业
7、转让无形资产
8、销售不动产
9、娱乐业
3%税率
5%税率
5~20%的税率,具体由当地政府确定
税率的特殊规定
营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
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
转让额、销售额,并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
算应纳税额。(强调与p113页差异,兼营范围,
含增值税))
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
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
和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转让额是指转让
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销售额是指销售不动
产取得的收入。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
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
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
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扣除。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交通运输业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
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送旅客或者
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
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运费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
3.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为计税依据。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
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
务,联运的特点是一次买票、一次收费、一票到底。
举例
东洋运输公司当月取得货运收入150 000元,
托运装卸收入50 000元,当月还承揽一项国际业务,
将货物从中国运往马来西亚,全程运费为人民币
300 000元,支付给马来西亚当地运输公司的运费
折合人民币120 000元。计算东洋公司当月的营业
额。
【答案】
东洋公司当月的营业额=150 000+50 000+(300
000-120000)=380 000(元)
建筑业
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
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
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举例
2.纳税人从事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
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
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
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从事安
装工程作业安装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
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香菲公司是大型的国际酒店集团,拟在中国北
京建立一所现代化的国际酒店,决定由金创建筑公
司总承包,双方签订了工程劳务合同,合同规定工
程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3 000万元,金创建筑工程
公司又将工程的安装业务分别转包给了金宇建筑公
司和金峰建筑公司,转包金额分别为100万元和500
万元,请计算金创建筑工程公司的营业税额。
【答案】
金创建筑工程公司的营业额=3000-100-500
=2 400(万元)
举例
2.某建筑公司5月份取得营业收入150000元,
其中工程用原材料90000元,动力价款20000
元;转包一部分建筑工程支出10000元。该
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及代扣代缴营业税
税额。
应纳税额=(150000-10000)×3%=4200万元
代扣代缴税额=10000×3%=300万元
建筑业
3.自建行为和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
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自建行为
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白用
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
销售)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
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
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
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
确认计税营业额。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
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
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
费用的装饰劳务。
某建筑公司自建楼房一栋竣工,建筑安装总成本
4 000万元,将其40%售给另一单位,其余自用,
总售价7 000万元,本月预收5 000万元。已知省级
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5%。计算
该建筑公司本月应纳的营业税。
【答案】
(1) 按建筑业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4
000×40%×(1+15%)]÷(1-3%)}×3%=
(万元)
(2) 按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售价(预收款)×5%=
5000×5%=250(万元)
自建不动产出售共纳营业税=+250=
(万元)
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
(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2.外汇转贷业务营业额包括:
(1)中国银行系统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
如上级行借人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
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
的全部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基准利
率计算的利息和各种加息、罚息等)。在借
入外汇的上级行,以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
应纳营业税的收入减去支付给境外的借款
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举例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贷入的外汇1000万元,
转给怀柔县分行贷给国内企业,北京市分行
取得利息收入100万元,支付国外贷款利息
60万元,怀柔县分行取得利息收入120万元。
北京市分行:(100-60)*5%
怀柔县分行:营业税120*5%
外汇转贷业务营业额
(2)其他银行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
借人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
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
减去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
为营业额。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与
实际支出额不符的,由上级行从其应纳的营
业税中抵补。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贷入的外汇,转给怀柔县分行
贷给国内企业,北京市分行核定利息100万元,怀柔县
分行取得利息收入120万元。
怀柔县分行:营业税(120-100)*5%
“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与实际支出额不符
的,由上级行从其应纳的营业税中抵补”。
接上例:如果是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贷入的外汇,
转给怀柔县分行贷给国内企业,北京市分行核定利息
100万元,实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是105万元,怀柔
县分行取得利息收入120万元。北京市分行本期的应纳
营业税是50万元。
怀柔县分行:营业税(120-100)*5%
北京市分行本期应纳营业税:50-(105-100)*5%
3.融资租赁
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
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融资租赁以其向
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
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
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
方法为: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一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
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
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某金融租赁公司是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
资租赁业务的公司,2005年6月,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出
一套设备给某工厂,向工厂收取租赁费480万元,该套设
备购入价为300万元,缴纳增值税51万元,其它费用9万
元,租赁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规定,租赁期为一
年,期满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归某工厂。
①出租物的实际成本=300+51+9=360万元
②总营业额=480-360=120万元
③2005年6月应税营业额=120×(30/360)=10万元
④2005年6月应纳营业税=100000×5%=5000元
4.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
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经纪和中介业务
5.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
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某市商业银行2009第1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 吸收居民储蓄,支付利息250万元,向生产企业贷款取
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 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 4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6月25日以860万元的
价格卖出。
(4) 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 000万元,贷款期限2
个月,年利息率%,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
续费。
(5) 代收水、电、煤气费300万元,支付给委托方价款290
万元。
要求:计算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应缴纳和应代扣代缴的营
业税。
【答案】
(1)银行应缴纳营业税万元:
①向生产企业贷款应缴纳营业税=(600+8)×5%=
(万元)
②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4+5 000×%
÷12×2×10%)×5%=(万元)
③有价证券买卖应缴纳营业税=(860-800)×5%=3
(万元)
④代收费用应缴纳营业税=(300-290) ×5%=(万元
)
银行共计应缴纳营业税=(万元)
(2)银行应代扣代缴营业税=5 000×%÷12×2×5%
=2(万元)
6.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营业额包括:
(1)办理初保业务。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
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2)储金业务。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
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
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
,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
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l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
以50%。
某保险公司采用储金形式办理保险业务,
1997年2月初保险储金的余额为8000万元,2月
份办理3年期储金保险业务取得储金收入1000万
元,办理5年期储金保险业务取得储金收入2000
万元。假设年利率为6%。计算该保险公司2月份
应向国税机关交纳的营业税。
营业额
=(8000+1000+2000)÷2×1/12×6%=(万元);
应交营业税=×5%=(万元)。
保险业务
(3)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
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
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
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
并人当期营业额中。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
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保险业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
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
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
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境外再保险人应
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
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
税款。
邮电通讯业
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
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
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
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
额计征营业税;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
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
计征营业税。
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
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
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
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为从事文化体育业的
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其中,单
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
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
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举例
某有线电视台12月份取得收入如下:有线电视节目
收视费12万元,“点歌台”栏目点歌费万元,广
告播映费6万元,计算该电视台应缴纳在上述业务中
的计税营业额。
【答案】
有线电视收视费、点歌费业务的计税营业税额=12
+=(万元)
广告播映业务的计税营业额= 6(万元)
广告属于服务业。
娱乐业
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
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
料收费及其他各项收费。
举例
某娱乐场2008年8月取得门票收入30万
元,点歌费、台位费15万元;销售烟酒
及其他饮料收入12万元,献花费8万元,
其他收入6万元,计算娱乐场当月的营
业额。
【答案】
娱乐场的营业额=30+15+12+8+6=
71(万元)
服务业
1.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境外
改由其它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
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
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
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改
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按照境外旅游的办法确定
营业额。
3.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
布费后的余额。
某旅游企业组团到泰国旅游。共有游客80人,每人
收费6 000元,境内期间为每人支付了交通费和餐
费2 000元。出境后由泰国的旅游企业接团,并按
每人2 400元付给泰国旅游企业。请计算中国旅游
企业的计税营业额。
【答案】
营业额=(6000-2000-2400)×80=128000(元)
服务业
4.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
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5.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
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赞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
税。
6.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
境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
应税劳务。对境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
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
税。
销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
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
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举例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
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
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
额为营业额。
某生产企业转让10年前建成的旧生产车间,取
得收入1 200万元,该车间的原值为1 000万元,
已提取折旧400万元。还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
取得收入560万元。年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
支付金额42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6万元.
计算该企业应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答案】
计税营业额=1200+(560-420)=1340(万元)
因自建而非购置,故车间原值不能扣除。
特殊营业额的确定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
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
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
局确定。
某广告公司2008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取得广告业
务收入为92万元,营业成本为90万元,其中支付给
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18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
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
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价
格(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6%)。要求:计算该广
告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
【答案】广告业务的计税营业额=90×(1+16%)÷
(1-5%)-18=-18=(万元)
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1.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
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
业额中减除。
2. 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和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
票上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
开发票的,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将折扣额从
营业额中减除。
3. 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
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4.自2004年12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
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
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
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5.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相关规定可以扣除部分
金额后确定营业额的,其扣除的金额应提供
下列相关的合法有效凭证: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
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
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
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扣除金额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
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
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
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
证。
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税额的计算方法简
便。依据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不同,营业税
的计算分为三种方法。
营业收入全额计算
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税适用税率
【例4-1】
【例4-1】
某酒店8月份的营业收入为350万元.
要求:计算该酒店8月份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额=350×5%=万元
%E7%AC%AC%E5%9B%9B%E7%AB%A0-%E8%90%A5%E4%B8%9A%E7%A8%
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算
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法允许扣除的营
业额)×营业税适用税率
【例4-2】
【例4-2】
某旅游公司组织50人旅游,每人收取旅游费
900元,旅游中该公司为每一游客支付房费
170元,交通费200元,餐费160元,门票等
费用60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此次旅游收入应纳的营业
税。
解析:应纳税额=(900-170-200-160-
60)×50×5%=775元
%E7%AC%AC%E5%9B%9B%E7%AB%A0-%E8%90%A5%E4%B8%9A%E7%A8%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
本利润率)÷(1-营业税适用税率)×营业税
适用税率
【例4-3】
【例4-3】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套公寓无偿赠送给关
系单位,该公司无同类公寓的对外销售价格。
经税务机关核定,其工程成本为150万元,当
地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5%。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额=150×(1+15%)÷(1-
5%)×5%=(万元)
%E7%AC%AC%E5%9B%9B%E7%AB%A0-%E8%90%A5%E4%B8%9A%E7%A8%
【综合题】
启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多业经营,
具有建筑资质,10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筑方签
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
价9500万元。启明公司又将其中3000万元
的建筑工程分包给A建筑公司;
(2)销售商品房12000平方米,收到预收
款7000万元;
(3)附属汽车运输队取得运输业务收入65
万元;
(4)自营一家三星级酒店,取得客房部的
客房收入460万元,另外取得餐厅收入40万
元,KTV包房和餐饮收入共计66万元;
(5)年初将一栋自有空余厂房进行对外投资,协议约
定按月取得20万元的投资回报,本月的该笔款项已经入
账。
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10月份各项业务应纳或应代扣代
缴的营业税额。
解析:
(1)承包建筑工程缴纳营业税=(9500-
3000)×3%=195(万元)
代扣代缴A建筑公司营业税=3000×3%=90(万元)
(2)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7000×5%=350(万元)
(3)交通运输收入缴纳营业税=65×3%=(万元)
(4)自营酒店缴纳营业税
=(460+40)×5%+66×20%=(万元)
(5)出租房屋缴纳营业税=20×5%=1(万元)
该公司本月共纳营业税万元,代扣代缴营业税90
万元。
税收优惠
起征点规定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
元。
【知识链接】
法定免税项目p126-127
补充优惠项目p127-130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
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
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
款项凭据的当天。
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
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
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
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综合题】
第7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
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1)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
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
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 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
移的当天。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
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
据的当天。
(4) 纳税人自建建筑物销售:销售自建建
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
的当天。
(5) 营业税扣缴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代
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
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第7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二、营业税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
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
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
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
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
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
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
月应纳税款。
第7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三、营业税纳税地点
(1)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
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建
筑业劳务为劳务发生地)
(2)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
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
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
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7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三、营业税纳税地点
(3) 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
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 纳税人按规定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
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
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
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5)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
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7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以下幻灯片为知识
链接
背景资料
营业税是我国建国初期实行的一个老
税种。早在1950年建国初期,我国的工商
税制中就有营业税。1958年税制改革时,
营业税并入到工商业税中。1973年工商统
一税与盐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车
船使用牌照税等合并为工商税。1984年10
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时,为适应经济发展
的需要,改变税制过于简单的状况,又将
工商税中批发、零售中按商品流转额征税
和服务按营业收入征税的部分划分出来,
并加以完善,重新设立了营业税,使营业
税成为对商业批发、商业零售环节的商品
流转额和服务性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它与产品税、增值税一起成为我国原流转
税制的三大主要税种。
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以全面实行增值
税为主要内容的流转税改革是整个税制改
革的关键,其中营业税是在原营业税、工
商统一税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营业税的
建立贯彻了不增加税负、统一税政、简化
税制的原则。营业税在纳税人、征税范围、
税目、税率等方面都作了重要的调整和改
正。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是营业税的
基本法规,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又发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现行营业税的基本规范,是2008
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
52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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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知识】
财政部继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支
持保障性安居工程 为了让更多低收入群体“居有其所”,财
政部近日表示,2009年将继续实施相关税
费优惠政策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08年四季度,中央出台的扩大内需十项
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
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
题。《意见》提出,中央将加大对廉租住
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
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009年财
政部门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
的投资建设力度;继续落实对廉租住房建
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以实物方
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城市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强农村危房
改造;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落实好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各项税费优
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
房。实施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等相关减
免政策,促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加快住
房二级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统计显示,2008年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投入354亿元,是2007年投入资金的倍,
其中廉租住房建设(筹集)286亿元,发放
租赁补贴68亿元;开工建设(购买)廉租
住房6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49万户;新开
工经济适用住房130万套。
资料来源:新华网 2009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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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1】
某酒店8月份的营业收入为350万元.
要求:计算该酒店8月份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额=350×5%=万元
%E7%AC%AC%E5%9B%9B%E7%AB%A0-%E8%90%A5%E4%B8%9A%E7%A8%
【例4-2】
某旅游公司组织50人旅游,每人收取旅游费
900元,旅游中该公司为每一游客支付房费
170元,交通费200元,餐费160元,门票等
费用60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此次旅游收入应纳的营业
税。
解析:应纳税额=(900-170-200-160-
60)×50×5%=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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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3】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套公寓无偿赠送给关
系单位,该公司无同类公寓的对外销售价格。
经税务机关核定,其工程成本为150万元,当
地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5%。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额=150×(1+15%)÷(1-
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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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链接】
根据财税[2002]20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含国有企
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
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
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再就业的,
自2003年1月1日起,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
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
提高到1000-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
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
额100元。
%E7%AC%AC%E5%9B%9B%E7%AB%A0-%E8%90%A5%E4%B8%9A%E7%A8%
【综合题】
启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多业经营,
具有建筑资质,10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筑方签
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
价9500万元。启明公司又将其中3000万元
的建筑工程分包给A建筑公司;
(2)销售商品房12000平方米,收到预收
款7000万元;
(3)附属汽车运输队取得运输业务收入65
万元;
(4)自营一家三星级酒店,取得客房部的
客房收入460万元,另外取得餐厅收入40万
元,KTV包房和餐饮收入共计66万元;
(5)年初将一栋自有空余厂房进行对外投
资,协议约定按月取得20万元的投资回报,
本月的该笔款项已经入账。
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10月份各项业务应
纳或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
解析:
(1)承包建筑工程缴纳营业税=(9500-
3000)×3%=195(万元)
代扣代缴A建筑公司营业税
=3000×3%=90(万元)
(2)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7000×5%=350(万元)
(3)交通运输收入缴纳营业税
=65×3%=(万元)
(4)自营酒店缴纳营业税
=(460+40)×5%+66×20%=(万元)
(5)出租房屋缴纳营业税=20×5%=1(万
元)
该公司本月共纳营业税万元,代扣
代缴营业税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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