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商品检验
学习目标
☆ 掌握商品检验的含义与分类
☆ 了解商品检验的目的、任务、依据、内容与程序
☆ 掌握抽样方法与抽样检验类型
☆ 掌握商品检验方法
☆ 了解商品品级与分级
主要内容
☆ 商品检验概述
☆ 抽样与抽样检验
☆ 商品检验的方法
☆ 商品品级与商品分级
☆ 经典案例——江西省脐橙质量安全抽样检验方案
☆ 本章小结
☆ 实战演练——食品的感官检验
2009年4月,南京市工商局对某超市销售的猪肉、鱿鱼丝、蜂蜜、银耳、脆梅、麻辣香干、香烤鱼丝、细木耳等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结果为亚硝酸盐等含量超标,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
该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南京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万元的罚款。
上述案例说明,通过商品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商品存在的问题,从而区分责任,及时进行处理。那么,如何进行商品检验?又有哪些检验方法呢?
超市食品添加剂超标
先导案例
商品检验概述
商品检验的含义
商品检验是指商品的供货方、购货方或者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借助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惯例,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以及包装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作出合格与否或通过检验与否的判定;或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失和责任划分的争议,便利商品的交接和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书的业务活动。
商品检验的中心内容是商品质量检验,因此,狭义的商品检验就是指商品质量的检验。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所涉及商品检验均指商品质量检验。
商品检验在对外贸易中又称商品鉴定,商品检验与商品鉴定本质上是相同的。实际工作中,前者侧重于判断,而后者侧重于评价。
商品检验的目的与任务
商品检验是控制和管理商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了解商品检验的目的与任务,以便于准确地判断商品的质量。
1.商品检验的目的
商品检验的目的是运用科学的检验技术和方法,正确地评定商品质量,杜绝劣质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进入生产或流通领域,维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利益,最终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2.商品检验的任务
(1)全面研究商品的成分、结构、性质和外观,准确评定商品质量
商品的成分、结构、性质和外观等属性是构成商品使用价值的基础,这些属性综合反映在商品质量上。因此,只有对这些属性进行全面地研究,才能准确地评定商品的质量。
(2)拟定商品质量指标
商品的质量是由多方面因素确定的,因此,在商品检验之前,应该根据商品的用途及使用条件,提出对商品质量的基本要求,拟定商品的具体质量指标。
(3)科学规定商品检验方法
为保证商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商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精确性和可靠性,对商品检验中应采用何种仪器、使用何种方法、在什么条件下进行检验等,都要做出科学规定。
(4)确定商品包装、保管和运输的条件
为更好地保证商品的质量,应根据商品的性能、特点等,确定商品包装、保管和运输的科学方法和条件。
商品检验的分类
1.按商品检验的目的分类
(1)生产检验
生产检验又称第一方检验,是指商品生产者为了维护企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的活动。生产检验合格的商品往往用“检验合格证”加以标识。
(2)验收检验
验收检验又称第二方检验,是指商品的买方为了维护自身及其顾客利益,保证所购商品符合标准或合同要求所进行的检验活动,目的是及时发现商品问题,反馈商品质量信息,促使卖方纠正或改进商品质量。
在实践中,商业或外贸企业还可派“驻厂员”对商品质量形成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产品的问题,并要求生产方及时解决。
(3)第三方检验
第三方检验是指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
第三方检验的目的是维护各方面合法权益和国家权益,协调矛盾,保证商品交换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公证鉴定、仲裁检验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等。由于第三方检验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其检验结果被国内、外所公认,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2.按商品检验是否具有破坏性分类
按检验是否具有破坏性,商品检验可分为破坏性检验和非破坏性检验两类。
(1)破坏性检验
破坏性检验是指为了取得必要的质量信息,经测定或实验后的商品遭受破坏的检验。如灯泡的使用寿命检验,子弹、炮弹的射程检验等。
(2)非破坏性检验
非破坏性检验又称无损检验,是指经测定或实验后的商品仍能够正常使用的检验。如商品尺寸、规格的检验等。
3.按被检商品的数量分类
(1)全数检验
全数检验又称百分之百检验,是指对被检批商品逐个(或逐件)进行检验。
全数检验的优点是能够提供每件商品的质量信息,给人一种心理上的放心感;缺点是检验工作量大、费用高,容易因检验人员疲劳而导致漏检或错检等。
这种检验方法适用于商品批量小、商品特性少、非破坏性的商品检验。实际工作中只用于贵重商品或质量不稳定商品的质量检验。
(2)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是商品检验中的常见方式,是指从被检批商品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商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与标准或合同技术要求进行比较,根据一部分检验结果推断受检批商品的整体质量是否合格的检验。
抽样检验的优点是占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是比较经济的检验方式;缺点是提供的质量信息较少。
这种检验方法适用于批量大、价值低、质量特性多且质量较为稳定或具有破坏性的商品检验。
(3)免于检验
免于检验是指对于生产技术和检验条件较好,质量控制具有充分保证,成品质量长期稳定的生产企业的商品,国家经审定通过,授予其“产品质量免检证书”,在企业自行检验合格后,商业和外贸部门可以直接收货,免于检验。
免于检验的优点是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缺点是只能在免检证书的有效期内免检。
商品检验的依据、内容与程序
1.商品检验的依据
为使检验结果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必须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法规、标准及合同等开展商品检验工作。
(1)商品质量法规
商品质量法规是国家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商品生产和流通,调整经济关系的准绳,具有权威性、法制性和科学性,是各部门共同行动的准则,也是商品检验活动的重要依据。
(2)商品技术标准
商品技术标准对产品的结构、规格、质量要求,实验检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计算方法等均做了统一规定,是生产、检验、验收、使用和洽谈贸易的技术规范和主要依据,对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3)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要求,是供需双方的约定,其中的质量条款要求必须共同遵守。一旦发生质量纠纷,购销合同的质量要求,将成为仲裁的法律依据。
2.商品检验的内容
(1)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又称品质检验,是指运用各种检验手段,确定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等是否符合贸易合同(包括成交样品)、标准等规定的检验。
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检验与内在质量检验两个方面:
① 外观质量检验
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商品的外形、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和表面缺陷等的检验。
② 内在质量检验
内在质量检验一般是指对商品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含量,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工艺质量和使用效果等的检验。
(2)卫生检验
卫生检验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对食品、药品、食品包装材料、化妆品、玩具、纺织品和日用器皿等卫生情况进行的检验。
(3)安全性能检验
安全性能检验是根据国家规定和标准(对进出口产品,应根据外贸合同以及进口国的法令要求)等,对商品有关安全性能方面的项目(如商品易燃、易爆,人接触易触电、易受毒害、易受伤害等)进行的检验,以保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安全。
(4)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是根据购销合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商品的内、外包装以及包装标志进行检验。包装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对内、外包装的质量的检验。如包装材料、容器结构、造型和装潢等对商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的适宜性,包装的完好程度,包装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包装防护措施的牢固度等的检验。
(5)数量和重量检验
商品的数量和重量是贸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基本计量及计价单位,是结算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
3.商品检验的一般程序
商品检验的一般程序为定标、抽样、检查、比较、判定和处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定标
定标是指在检验前根据合同或标准的要求,确定检验手段、方法以及商品合格与否的判断原则,制定商品检验计划等。
(2)抽样
抽样是指按上述计划,随机抽取部分商品(全数检验不存在抽样问题),使所抽取部分商品对商品批总体具有充分代表性,以备检验的过程。有关抽样的知识,我们将在本章第2节进行详细介绍。
(3)检查
检查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用规定的实验设备和检验方法检测样品的质量特性。
(4)比较
比较是指将检查的结果同要求进行对比,衡量其结果是否合乎质量要求。
(5)判定
判定是指依据比较的结果,判定样品的合格数量或质量情况。
(6)处理
处理是指根据样本的质量进而判断商品总体是否合格,反馈商品质量信息,并对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批做出处理。
抽样与抽样检验
抽 样
抽样对于抽样检验结果有重要影响,因此,必须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商品进行检验。
1.抽样相关概念
抽样又称拣样或取样,是指根据合同或标准所确定的方案,从被检验的某批量商品(以下简称“被检批”)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用于检验的单位商品的过程。
(1)单位商品
单位商品是指为实施抽样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商品单位,其划分形式有以下两种:
① 自然划分,如单个(台或件)商品、一对(双)商品、一组(或套、袋、垛等)商品等。
② 按抽样检验需要人工划分,如一定长度(或面积、体积、重量等)的商品等。
(2)批量
批量是指被检批中单位产品的数量,常用N表示。批量大小由商品特点和生产、流通条件决定,体积小、质量稳定的商品,批量可以大些;反之则批量可以小些。
(3)样品、样本和样本量
样品:是指从被检批中抽取,进行检验的单位商品。
样本:是指样品的全体。
样本量:又称样本大小,是指样本中所包含的单位商品数量,常用n来表示。
例如,要从1000千克的大豆中抽取10千克进行抽样检验,则单位商品为1千克大豆,批量(N)为1000,样品为所抽取10千克中的1千克大豆,样本为10千克大豆,样本量(n)为10。
2.抽样的原则
(1)代表性原则
代表性原则要求样品必须具备有整批商品的共同特征,以使鉴定结果能成为决定整批商品质量的依据。
(2)典型性原则
典型性原则要求样品能反映整批商品在某方面的重要特征,能发现某种情况对商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影响。
(3)适时性原则
适时性原则要求对成分、含量、性能和质量等随时间的推移而容易发生变化的商品,应适时抽样并进行检验。
3.抽样要求
(1)抽样应当依据抽样对象的形态、性质,合理选用抽样工具与样品容器。
(2)外地调入的商品,抽样前应检查有关证件,如商标、运货单以及质量鉴定证明等,然后检查外表,包括检查包装、起运日期、整批数量以及产地厂家等情况。
(3)按各类商品的抽样要求抽样,注意抽样部位分布均匀,每个抽样部位的抽样数量保持一致。
(4)抽样时应记录抽样单位、地址、仓位、车间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批号、样品数量以及抽样者姓名等内容。
(5)抽取的样品应妥善保存,保持样品原有的品质特点。
4.抽样方法
为保证样品和样本对整批商品质量状况的代表性,在进行抽样时普遍采用的是随机抽样法。
随机抽样法是指在被检批商品中,每一件商品都有同等机会被抽取的方法。
这种方法抽取样品的机会不受任何主观意志的限制,抽样者按照随机的原则、完全偶然的方式抽取样品,因此比较客观,适用于各种商品、各种批量的抽样。
(1)简单随机抽样
简单随机抽样又称单纯随机抽样,是指对整批同类商品不经过任何分组、划类和排序,不加挑选地按照随机原则抽取样品的抽样形式。
简单随机抽样的优点是符合随机的原则,可避免检验员主观意志的影响,是最基本的抽样方法,是其他复杂的随机抽样方法的基础;缺点是当批量较大时,使用不方便。简单随机抽样通常用于批量不大的商品,操作时将批中各单位商品编号,利用抽签或随机表抽样。
(2)分层随机抽样
分层随机抽样又称分组随机抽样或分类随机抽样,是指将整批同类商品按主要标志分成若干个组,然后从每组中随机抽取若干样品,最后将各组抽取的样品放在一起作为整批样品的抽样形式。
分层随机抽样是目前使用最多、最广的一种抽样方法,其优点是抽取的样本有很好的代表性;缺点是工作环节多,较复杂。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适用于批量较大,尤其是当被检批中商品质量波动较大时的商品检验。如不同设备、不同时间、不同生产者生产的批量商品检验。
(3)系统随机抽样
系统随机抽样又称等距随机抽样或规律性随机抽样,是指先将整批同类商品按顺序编号,并随机决定某一个数为抽样的基准号码,然后每隔一定的“距离”抽取一个样品的抽样形式。
例如,按自然数列1、2、3……将商品编号,以2为基准号码,距离为10时,抽取的样品编号分别为2、12、22、32……。
系统随机抽样的优点是抽样分布均匀,比简单随机抽样更为精确;缺点是当被检批商品质量问题呈周期性变化时,易产生较大偏差。这种抽样方法适用于较小批量商品的抽样。
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抽样方案,从被检批商品中随机抽取少量样品,组成样本,再对样品逐一测试,并将检验结果与标准或合同技术要求进行比较,最后由样本质量状况推断受检批商品的整体质量是否合格的检验。
进行抽样检验时,必须遵守为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各种规定,其中,根据商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抽样检验类型和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1.抽样检验类型
(1)按质量指标的特性不同分类
① 计量抽样检验
计量抽样检验是指当单位商品的质量特性连续变化时,可用连续的尺度(如长度、重量和含量等)检验所抽取样本中每个样品的质量,然后与规定的标准值或技术要求进行比较,从而评定该批商品是否合格的检验。
例如,检验螺母的内直径时,可先测量样品的内直径大小,然后与标准值或技术要求进行比较,看是否在允许的公差范围内,从而评定该批螺母是否合格。
② 计数抽样检验
计数抽样检验是指从批量产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或样本),检验该样本中每个样品的质量,确定其合格或不合格,然后统计合格品数,与规定的“合格判定数”比较,从而决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
有时,计量抽样检验和计数抽样检验也混合运用。
例如,选择商品某一个质量参数或较少的质量参数进行计量抽样检验,其余多数质量参数则实施计数抽样检验,从而减少计算工作量,充分获取所需质量信息。
(2)按抽样检验是否需要调整分类
① 调整型抽样检验
调整型抽样检验是指由正常、加严和放宽等不同的抽样检验方案与转移规则(即正常、加严或放宽抽样检验方案的转换条件)联系在一起,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抽样检验体系。根据连续若干批产品质量变化情况,按转移规则及时转换抽样检验方案,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
② 非调整型抽样检验
非调整型抽样检验不考虑产品批的质量历史,使用中也没有转移规则,因此,质检人员比较容易掌握,但只适合孤立批的质量检验。
(3)按抽样检验的次数分类
① 一次抽样检验
一次抽样检验最简单,是指只抽取一个样本进行检验就作出整批商品是否合格的判断。
② 二次抽样检验
二次抽样检验是指当不能根据一次抽样检验结果判断整批商品合格与否时,抽取第二个样本,再次检验后,将两次检验结果综合,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
③ 多次抽样检验
多次抽样检验原理与二次抽样检验方法一样,但要求每次抽样的样本大小相同,即n1=n2=n3=……=n。
2.抽样检验方案
抽样检验方案简称抽样方案,是指如何抽样(一次抽或分几次抽、抽多少),并根据样品检验的结果评定该批商品合格与否的一套规则。
(1)一次抽样检验方案
一次抽样检验方案最简单,通常用(N,n,C)表示。具体操作程序是:从批量为N的被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n件进行检验,并且预先规定一个合格判定数C。如果发现n中有d件不合格品,当d≤C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d>C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例5-1】 当N=100,n=10,C=1时,一次抽样检验方案如何表示?含义是什么?
解:这个一次抽样检验方案表示为(100,10,1)。
其含义是从批量为100件的交验商品中,随机抽取10件,检验后,如果在这10件商品中不合格品数为0或1,则判定该批商品合格;如果发现这10件产品中有2件或2件以上不合格品,则判定该批商品不合格。
(2)二次抽样检验方案
二次抽样检验方案比一次抽样检验方案复杂,包括(N,n1,n2;C1,C2)五个参数。
其中:N——批量
n1——抽取第一个样本的大小;
n2——抽取第二个样本的大小;
C1——抽取第一个样本时的不合格判定数;
C2——抽取第二个样本时的不合格判定数。
二次抽样检验方案的操作程序是:在交验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n1件进行检验。 若发现n1件商品中有d1件不合格品,则:
若d1≤C1,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若d1>C2,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若C1<d1≤C2,不能判断。在同批商品中继续随机抽取n2件进行检验。
若发现n2中有d2件不合格品,则根据(d1+d2)和C2的比较作出判断:
若d1+d2≤C2,则判定该批商品合格;
若d1+d2>C2,则判定该批商品不合格。
【例5-2】 当N=1000,n1=60,n2=40,C1=2,C2=4时,二次抽样检验方案如何表示?含义是什么?
解:这个二次抽样检验方案可表示为(1000,60,40;2,4)。
其含义是指从批量为1000件的交验商品中,随机抽取第一个样本n1=60件进行检验,发现n1件商品有d1件不合格品。
若d1<2,则判定该批商品合格;
若d1>4,则判定该批商品不合格;
若2<d1≤4(即在60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为3件或4件),则不对该批商品合格与否作出判断,需要继续抽取第二个样本,即从同批商品中随机抽取40件进行检验,记录不合格品数为d2。
若d1+d2≤4,则判定该批商品合格;
若d1+d2>4,则判定该批商品不合格。
商品检验的方法
感官检验法
1.感官检验法的特点
感官检验法又称感官分析、感官检查或感官评价,是指利用人的感觉器官作为检验器具,对商品的色、香、味、形、音和手感等感官质量特性,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判定或评价的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快速灵活、成本较低、且适用范围广;缺点是不易量化,容易受人的主观意识影响。
感官检验法特别适用目前还不能用仪器检验以及不具备组织昂贵、复杂仪器检验的企业、部门和消费者。感官检验在食品、化妆品以及艺术品等领域的作用是其他检验法所替代不了的。
2.感官检验法的类型
(1)按照人的感觉器官分类
按照人的感觉器官不同,感官检验通常分为视觉检验法、嗅觉检验法、味觉检验法、听觉检验法和触觉检验法等。
① 视觉检验法
视觉检验法是指用视觉来检查商品的外形、结构、颜色、光泽以及表面状态、疵点等质量特性的检验方法。
视觉检验必须在标准照明条件下以及适宜的环境中进行,且检验人员需经过必要的挑选和专门的训练。
② 嗅觉检验法
嗅觉检验法是指通过嗅觉检查商品的气味,进而评价商品质量的检验方法。嗅觉检验时检验人员的嗅觉器官应避免长时间与气味强烈的挥发物质接触,检验的顺序也应从气味淡向气味浓进行,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串味等。
嗅觉检验法广泛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制品等商品质量检验,也应用于鉴别纺织纤维、塑料等燃烧后的气味差异检验。
③ 味觉检验法
味觉检验法是指利用人的味觉来检验有一定滋味要求的商品(如食品、药品等),通过品尝商品的滋味来评定商品质量优劣的检验方法。
进行味觉检验时,要求检验人员必须具备辨别酸、甜、苦、咸四种基本味觉的能力;要求被检样品的温度要与对照样品温度一致;要求采取正确的检验方法,遵循一定的规定,如检验时不能吞咽物质,应使其在口中慢慢移动,每次检验前后必须用水漱口等。
味觉检验是检验商品品质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用来鉴定食品,如糖、茶、烟以及调料等。
④ 听觉检验法
听觉检验法是指利用听觉器官,通过对商品发出的声音是否优美或正常来评定商品质量的检验方法。听觉检验需要适宜的环境条件,如保持安静的环境,避免外界因素对听觉灵敏度的影响等。
听觉检验一般用来检验玻璃制品、瓷器(如敲击瓷器或陶器,根据声音判断品质是否正常,声音清脆悦耳,表明品质正常,声音嘶哑,是有裂纹的反映)、金属制品有无裂纹或其内在的缺陷;评价以声音作为质量指标的乐器、家用电器等商品;评定食品成熟度、新鲜度(如根据鸡蛋是否有水声,判断鸡蛋是否新鲜等)、冷冻程度等。
此外,听觉检验还广泛地用于塑料制品的鉴别、纸张的硬挺性与柔韧性、颗粒状粮食和油料的含水量及罐头食品变质等的检验。
⑤ 触觉检验法
触觉检验法是指利用人的触觉感受器官,通过对被检验商品轻轻作用的反应来评价商品质量的检验方法。
触觉是一种皮肤感觉,是皮肤感受到机械刺激而引起的感觉,包括触压觉和触摸觉。皮肤感觉除触觉外,还有痛觉、热觉、冷觉等,都参与感官检验。
由于人的手指和头面部的触觉感受性最高,因此,触觉检验常用人的手指和头面部进行。触觉检验时应注意环境条件的稳定和保持手指皮肤处于正常状态,并加强对检验人员的专门培训。
触觉检验法主要用于纸张、塑料、纺织品以及食品的表面特性、强度、厚度、弹性、紧密程度、软硬等质量特性的检验。
综上所述,以上五类感官检验方法各有特点,在实际检验时有时要综合运用。感官检验要运用人的感觉器官,要求操作者具有灵敏的感觉,有良好的生理、心理素质,有丰富的商品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进行感官检验时还要注意检验环境的适宜。
(2)按照感官检验评价方法分类
① 分析型感官检验
分析型感官检验又称I型或A型感官检验,是指以经过培训的评价员的感觉器官作为“仪器”,来测定商品的质量特性、评定商品质量优劣或鉴别商品之间的差异等。
这种检验要求评价员对商品做出客观评价,尽量避免人的主观意志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试验时,必须保证以下三点:
评价尺度和评价基准应统一化、标准化。
检验条件应该规范化。
评价员在经过适当的选择和训练后,应维持在一定的水平。
② 偏爱型感官检验
偏爱型感官检验又称Ⅱ型或B型感官检验,是指未经训练的消费者根据对商品的偏爱程度,对商品质量进行感觉判断,是一种主观评价方法。
这种检验不需要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条件,全凭评价者生理、心理的综合感觉而定,允许有相反的判断,因而评价结果往往因人、因时、因地而异。
偏爱型感官检验常用于新产品品种的客户评价,如花色和口味的偏爱等。
理化检验法
1.理化检验法的特点
理化检验法是指在一定的实验室环境条件下,利用各种仪器、器具和试剂,运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来测定商品质量的检验方法。
理化检验法的优点是能定量地表示测定结果,客观、准确、科学地反映商品质量情况,较感官检验客观和精确;缺点是要求有一定的设备和检验条件,同时对检验人员的知识和操作技术也有一定的要求。
2.理化检验的类型
(1)物理检验法
① 一般物理检验法
一般物理检验法是指通过各种量具、量仪、天平、秤或专业仪器来测定商品的一些基本物理量的检验方法。这些基本物理量包括商品的长度、面积、体积、厚度、细度、重量、密度以及表面光洁度等。如纤维的长度、水果的大小检验等。
② 力学检验法
力学检验法是指利用各种力学仪器,测定商品的力学(或机械)性能的检验方法。这些力学性能主要包括商品的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弯曲强度、抗冲击强度、抗疲劳强度、硬度、弹性以及耐磨性等。如水泥的抗压强度检验等。
③ 光学检验法
光学检验法是指通过各种光学仪器(如显微镜、折光仪、旋光仪等)检验商品光学性能的检验方法。如油脂的透射率检验等。
④ 电学检验法
电学检验法是指利用电学仪器检验商品的电学性能的检验方法。如电器类商品的电阻、电功率和电容的检验等。当然通过有些电学性能的测定(如导电性的测定等)也可以测定商品的材质、含水量等方面的性能。
⑤ 热学检验法
热学检验法是指利用热学仪器检验商品的热学性能的检验方法。商品的热学性能主要包括熔点、凝固点、沸点、耐热性、导热性和热稳定性等。如陶瓷制品的热稳定性测定;金属制品的耐热性、导热性测定等。
(2)化学检验法
化学检验法是指用化学试剂或仪器对商品的化学成分及其含量进行测定,从而判定商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方法。
① 化学分析法
化学分析法是指根据检验过程中样品和试剂所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在化学反应中样品与试剂的用量,鉴定商品的化学成分及其含量的检验方法。
该方法不仅设备简单、经济易行,而且结果也准确,是其他化学检验法的基础。化学分析法适用于食品检验,包括食品营养素、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以及食品发酵、腐败时成分变化指标测定等;纺织品与工业品主效成分、杂质成分、有害成分的含量,以及耐水、耐酸碱、耐腐蚀等化学稳定性质的测定等。
② 仪器分析法
仪器分析法是指利用光、电等比较特殊或复杂的仪器,测定商品的待测成分或含量的检验方法,包括光学分析法和电化学分析法。
光学分析法:通过被测成分吸收或发射电磁辐射的特性来进行化学鉴定,具体包括比色法、分光光度法、发射光谱法和色谱分析法等。
电化学分析法:利用被测物的化学组成与电物理量之间的定量关系来确定被测物的组成含量。
仪器分析法操作比较简便、快捷,但对某些成分灵敏度较低,检验结果不是很精确,且处理时间较长,仪器价格昂贵,对操作人员要求较高。仪器分析法适用于微量成分含量的分析。
生物学检验法
生物学检验法是食品、药品和日用工业品等商品质量检验常用的方法之一,一般用于测定食品的可消化率、发热量和维生物的含量、细胞的结构与形状、细胞的特性以及有毒物质的毒性大小等。
1.微生物检验法
微生物检验法是采用微生物技术手段,检测商品中有害微生物存在与否,以及数量多少的方法。这些有害微生物包括大肠杆菌、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腐微生物等。
进行微生物检验的商品主要有食品及其包装物、化妆品以及卫生用品等。
2.生理学检验法
生理学检验法是以特定的动物或人群为受试对象,测定食品的消化率、发热量以及某一成分对机体的作用、毒性等的方法,常用鼠、兔等动物进行试验。
综上所述,实际生活中影响商品质量变化的因素有很多,商品质量的下降往往是很多因素作用的综合结果。无论是感官检验、理化检验还是生物学检验,都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检验只是考虑了一个或几个因素。为了更好地模拟商品实际情况、综合评定商品在实际使用中的质量表现,对商品进行试用也是一种常用的质量评价方法。
商品品级与商品分级
商品品级的概念
商品品级是指根据商品质量高低所确定的等级。商品品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有时会因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使用条件及不同个性而产生不同的质量等级和市场需求。
商品品级通常用“等”或“级”的顺序来表示,其顺序反映商品质量的高低。一般来说,工业品分三个等级;农副产品、土特产等食品通常分为四个等级;茶叶、棉花和卷烟等最多达到六、七个等级。
商品分级
商品分级是商品品级划分的简称,是指根据我国商品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检验结果,将同种商品分为若干等级的工作。通过商品分级,可以科学地综合评价商品的使用价值。
商品分级的方法主要有百分记分法和限定法两类。
1.百分记分法
百分记分法是指将商品的各项质量指标的要求,规定为一定分数(其中重要的质量指标所占分数较高,次要的质量指标所占分数较低),各项质量指标完全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的分数总和为100分,如果某一项或几项质量指标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则相应扣分,最后以商品的总分数来评定商品等级的方法。
这种方法广泛应用于食品分级。例如,百分记分法进行乳粉的分级,如表5-1所示。
2.限 定 法
限定法是将商品的各种质量缺陷(即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为一定的限量的方法,一般分为限定记分法和限定缺陷法两类。
(1)限定记分法
限定记分法是将商品的各种质量缺陷规定为一定的分数,由缺陷分数的总和来确定商品等级的方法。商品的缺陷越多,分数的总和越高,则商品的品级越低。该方法主要用于工业品商品的分级。
例如,棉织布的分级通过限定记分法来确定,布面疵点分为破损性疵点、油污疵点、边疵点、径向疵点、纬向疵点、整理疵点和其他疵点等七项,按疵点对布面影响程度确定各项疵点的分数,分数总和不大于10分为一等品;不大于20分为二等品等。
(2)限定缺陷法
限定缺陷法是指通过商品的每个质量等级所限定的疵点种类、数量、不允许出现的疵点以及成为废品的疵点限度,确定商品质量等级的方法,该方法多用于工业品商品分级。
经典案例——江西省脐橙质量安全抽样检验方案
1.抽样方法
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的脐橙批量较大,且各地区脐橙质量有较大差异,因此,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将不同批发市场、不同生产基地的脐橙随机抽取240批次。
2.抽样检验方案
各地区均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方案表示为(N,n,C),其中,N为5月各地区脐橙总批量;n为各地区抽样数量;C为10% n。其含义是各地区随机抽取n批,检验后,如果n批产品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10% n,则判定该批发市场(或生产基地)的脐橙合格;如果n批产品中有10% n批以上不合格品,则判定该批发市场(或生产基地)的脐橙不合格。
3.检验方法
外观质量特性通过感官检验法进行检验,占45分;其他质量特性通过理化和生物学检验法进行检验,占55分。
(1)感官检验法
对检验批脐橙进行分析或描述型感官检验。
(2)理化与生物学检验法
主要采用化学分析法和生物学检验法对脐橙的可食率、含果汁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含糖量、含酸量和固酸比等进行检验。
采用百分记分法对商品质量特性进行评分,从而确定脐橙的品级,评分90分以上为优等品;80分以上为一等品;60分以上为合格品;60分以下为等外品。此方案中,等外品数量超过整批数量的20%,则整批视为不合格品。
本章小结
1.商品检验
商品检验是指商品的供货方、购货方或者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借助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惯例,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以及包装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作出合格与否或通过检验与否的判定;或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失和责任划分的争议,便利商品的交接和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书的业务活动。
2.商品检验的分类
(1)按检验的目的不同,可分为生产检验、验收检验和第三方检验三类。
(2)按检验是否具有破坏性,可分为破坏性检验和非破坏性检验两类。
(3)按被检验商品的相对数量不同,可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和免于检验三类。
3.抽样
抽样又称拣样或取样,是指根据合同或标准所确定的方案,从被检验的某批商品(以下简称“被检批”)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用于检验的单位商品的过程。
随机抽样方法有简单随机抽样、分层随机抽样和系统随机抽样三种形式。
4.抽样检验
抽验检验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分为计量抽样检验和计数抽样检验;调整型抽样检验与非调整型抽样检验;一次、二次和多次抽样检验等类型。
5.感官检验法的类型
(1)按照人的感觉器官不同,感官检验通常分为视觉检验法、嗅觉检验法、味觉检验法、听觉检验法和触觉检验法等。
(2)按照感官检验评价方法不同,感官检验可分为分析型感官检验和偏爱型感官检验两类。
6.理化检验法
理化检验法是指在一定的实验室环境条件下,利用各种仪器、器具和试剂,运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来测定商品质量的检验方法。按理化检验的原理不同,理化检验可分为物理检验法和化学检验法两类。
7.商品品级与商品分级
商品品级是指根据商品质量高低所确定的等级。商品分级是商品品级划分的简称,是指根据我国商品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检验结果,将同种商品分为若干等级的工作。商品分级的方法主要有百分记分法和限定法两类。其中,限定法包括限定记分法和限定缺陷法。
实战演练——食品的感官检验
1.实战演练目标
(1)检查学生对商品检验知识的掌握情况
(2)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和表达能力
(3)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2.实战演练要求
(1)学生单独完成检验过程。
(2)完整记录检验过程及理论依据,需真实、全面,避免空泛。
(3)汇总成800字以上报告并上交。
② 教师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商品条码,组织学生互相交流。
4.成绩评定方法
教师根据材料的真实性、个人态度、个人观点、卷面等打分。其中个人态度、卷面占10%,填表占60%,个人观点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