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的审理时间为多久
有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就是经济仲裁,那么经济仲裁
的审理时间为多久?什么是经济仲裁?经济仲裁适用领域是哪些?针对这
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经济仲裁的审理时间为多久
仲裁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两个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
裁法》第 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
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商事仲裁时效
纵观中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未见涉及商事仲裁时效的特
别规定,由此,依照《仲裁法》第 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
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 2008年 5月 1日起
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对于劳动仲裁来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
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
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
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
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
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
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
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
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
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
日。
二、什么是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
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
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
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
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
三、经济仲裁适用领域
1、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中带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
争议。1956年以来,我国政府也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
贸易仲裁委员会(现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关仲裁委员
会,负责解决对外贸易和远洋运输中产生的一切争议。
2、国内经济仲裁。专门解决业主与雇佣者,承包人与发包人、
专职开业医生与病人之间有劳资关系,权利、利益等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采用仲裁的办法解决国内
经济合同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在我国一般只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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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