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总产值
第一部分 建筑业总产值统计
一、 建筑业总产值的统计方法
二、建筑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三、计算建筑业总产值应注意的事项
四、几项有关的建筑业总产值
第二部分 建筑业总产值的计价
一、建筑工程造价与产值统计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三、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方式
一、建筑业总产值的统计方法
1.建筑业总产值的概念
• 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企业在一定
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
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
产值三部分内容。
2.建筑业总产值的内容
(1)建筑工程产值。
• 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2)安装工程产值。
(3)其它产值。
• 指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
外的产值。包括:
A.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
B.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
C.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D.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3. 建筑业总产值的基本计算公式
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
程产值+其他产值
二、建筑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1.工料单价法
是以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乘以预算定额单价汇总
成直接工程费,再根据一定比率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最后计算出建筑业总产值。
• 例如:××学校教学楼工程,2011年1-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
部位是基础土方完;基础、地下室现浇混凝土已完工(详
下表)。
• 采用定额单价法计算建筑业总产值,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33..该工程该工程20112011年年11季度实际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为季度实际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为万元万元
填表数:填表数:×10=×10=2202千元千元
2.综合单价法
是以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由有关部门经综合计算后生成,
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
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
格)。以实际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综
合单价的合计数即为建筑业总产值
根据工程内容和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
可分为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以人工费和
机械费为计算基础、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三类。
3.部位进度法
即把一个单位工程的价值分为若干部分,如
一幢房屋可以分为基础、结构、安装、装饰等大
部位,先按工程合同额计算出各部位的价值,然
后按实际工程进度计算建筑业总产值。此种方法
是在特殊情况下估算的产值,其准确性稍差。
假设某工程的预算总价为8900万元,其中:基础为
1400万元;结构为5300万元;安装为1300万元;装饰为
900万元。
某个报告期末实际完成形象进度情况是:基础完;结
构完成五分之二。则:
报告期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00+(5300 ÷5 ×2)
=3520(万元)
4.工序比重法
先按工程合同额计算出各部位的价值所占比
重,然后按实际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
算建筑业总产值。此种方法与部位进度法基本相
似
假设某工程的预算总价为8900万元,其中:基础占
%;结构占%;安装占%;装饰占
%。
某个报告期末实际完成形象进度情况是:基础完;结
构完成五分之二。则:
报告期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900 ×
%)+(8900 × %÷5 ×2)
=3520(万元)
5.直接费率法
• 即将工程合同总价除以直接费得出直接费率,然后按
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出直接费,再乘以直接费
率得出建筑业总产值。此种方法即精确又方便,因而应用
十分广泛。
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取费率=工程合同总价/直接费
报告期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
程量×预算单价)×综合取费率
假设某工程的预算总价为8900万元,其中直接费为6550万
元,则综合取费率=8900 ÷6550=
某报告期该工程完成直接费2591万元,则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为:2591 ×=3520(万元)
三、计算建筑业总产值应注意的事项
1.对报告期内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应全部计
入产值,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重报。
2.对施工工期较长的分部分项工程可按工程工序比重
分段计算。
3.在施工现场预制的构件和金属结构件,制作完成后
即可计算构件制作部分的价值,待安装构成工程实体后,
再计算安装费用。由外单位购入的构件(如混凝土构件、
金属结构件、门窗等)必须待安装完毕后,构成了工程实
体时才能计算构件本身价值和安装费用。
4.因施工造成的返工,其返工价值不应计算实际完成产
值。因设计方案修改并由设计单位出设计修改图的,应由
预算部门编制预算,作为计算产值的依据,并按实际形象
进度计算产值。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修改设计,经业主
或设计单位同意修改后,按业主签认的实际发生的变更和
签证统计产值。
5.施工图预算以外与施工直接费有关的独立费用,如
夜间施工照明费、工程排水、地上物清理等,需经业主同
意签证后,再计算实际完成产值。但与施工直接费无关的
独立费用,如施工扰民费(由业主支付)不应计入产值。
6.未列入施工图预算的地区差价、材料差价、机械进
出场费差价等,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统计产值。
7.建筑安装企业采用合理化建议,改变了施工方法,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经征得业主同意,减少了实物
量并节约了投资,可按原预算计算产值。
8.工程开工后,在没有预算文件的情况下,统计人员
可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上报统计进度,
待预算作出后,应按预算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9.根据合同约定,凡由业主供应的主要材料(俗称“
甲供料”),总承包施工企业均应按实计入建筑业总产值。
但应与企业财务核算保持一致,并作好纳税的调整。
10.施工单位搭设的大型临时设施,应按合同约定计算
建筑业总产值。
11.工程停、缓建后,利用工程维护费进行工程维护施
工属施工活动,应计算建筑业总产值。
12.因特殊情况而发生的赶工费,实际与预算不符的附
加费,经征得业主签证同意,可按实计入建筑业总产值。
13.对于漏项、错算单价、错套预算定额等不符合实际
情况而多报或少报的产值,应与结算文件核对后在累计数
中进行调整。上年度发生的,可酌情在本年数字中调整。
14. 建筑业企业出租建筑机械所得的租赁费和为其他单
位进行运输工作而取得的收入不应计入建筑业总产值中,
而应计入“企业总产值”中。在特殊情况下,单独向业主
收取的施工用大型吊车的安装、拆除等费用,可计算在建
筑业总产值中。
15.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理,不管使用新料或旧料,
以及对所需安装设备进行修、配、改时,除了计算安装产
值外,还应包括修、配、改过程中实际耗用的材料、人工、
机械使用费以及间接费。
16.计算设备安装产值时,下列情况不应包括
被安装的设备本身价值:
(1)属于生产、动力、起重、运输等设备和其
他非工业企业或单位的医疗、科研、实验等设备
(2)专业性生产单位的设备安装,如专门从事
冷冻及冷藏库中冷冻设备的安装;电信部门通讯
设备的安装;供电单位供电设备的安装;专门用
于生产科研的定型设备的安装,均为生产设备的
安装,只计算安装费。
(3)用于生产同时也用于生活的设备,如锅炉、
冷冻设备、变压设备等一律作为生产设备的安装,
只计算安装费,不包括设备本身价值。
17.在计算设备安装产值时,下列情况应包括被安装设
备的本身价值:
(1)建筑物的暖卫设备、各种管道、阀门(包括电动
阀门)、电气(除变压器、屏、盘、柜、动力箱外)、煤
气设备、空调恒温装置、冷气设备(包括冷气管道、冷风
机、冷气机)、通风设备(包括通风管、风机除尘设备)
等均计算本身价值。
(2)建筑物内安装的电动开窗机、电梯、吊车梁上轨道
及电动葫芦轨道等,均计算设备本身价值。
(3)凡为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劳动条件所安装的
消声、除尘、超静设备,属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均计算设备
本身价值。
(4)生产用水泵房、采暖用锅炉及水处理、泵类、照明
用的变压器、开关柜、照明配电箱等均计算设备本身价值。
(5)由外单位加工制作的全套完整非标准设备,
安装单位不需要再进行加工制作的,只计算安装
价值;如外单位加工制作的非标准设备未完成全
部制作工序,分片、散装运至安装现场后,仍要
进行坡口、校正、修理、组装、焊接、校验等工
序的则视为半成品和预制构件,除计算安装费外,
还包括其本身价值。
(6)由外单位加工制作的工业炉金属结构件,
需要安装工人在现场组装、焊接,除计算安装费
外,还应包括这部分金属结构件的本身价值。
19.仪表、仪器安装的产值计算:
(1)凡属业主供应的成套完整仪表盘、柜、屏等设备,
以及随主机设备配套仪器、仪表等其它设备材料均只计算
安装费。
(2)凡属业主供应的仪表盘、操作柜、屏等,由于型号、
特性与设计不符,现场安装工人需做不同程度的改装,如
加工壳体、开孔、仪器、仪表组装二次接线等,在计算产
值时,应包括设备本身价值。
(3)为控制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所安装的管、线路
以及随自控管、线路系统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仪器、仪表、
配件、元件等除计算安装费外,还应包括仪器、仪表的本
身价值。
20.随设备同时供应的管材、配件、零件,凡属原材料
性质,需经安装工人在现场进行下料、煨弯、配置、组装、
焊接、校验的,除计算安装费外,还要计算这部分材料、
配件、零件的本身价值。
21.各种工艺设备,如反应塔、罐、水处理、净化、粉
碎等设备,在第一次试车前必须填充的各种填料(如树脂、
磺化煤、触煤、瓷环、钢球、珠光砂、硼胶等物质)均应
将这部分材料的本身价值计入产值。
22.为及时、准确、全面地统计建筑业总产值,为解决
业主确认滞后的问题,为与企业营业收入确认保持同步,
统计上应做到:
(1)如果业主长期不予确认已完工程量,可在总承包合
同范围内,按实际发生量予以统计,同时送达业主备案。
(2)不应以业主不确认为由瞒报,严禁延迟统计。
(3)不应按财务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统计营业额。
(4)企业应统一制定《工程项目统计台帐》,设置《建
筑业总产值对比分析统计台帐》,按月与业主批复量进行
对比、分析,随时进行报量调整,至项目竣工时,把握好
统计量,作到统计量与结算量的一致。
四、几项有关的建筑业总产值
根据现行建筑业统计制度规定,建筑业总产值统计中
有几项单独观察的产值指标:
1.装饰装修产值
包括装修和装饰两部分产值。装修和装饰指对新旧房
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和装饰;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
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
和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过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
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
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
2.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其它省、市、自治区
施工所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3.直接从建设单位(业主)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
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
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
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它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
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的产值,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
费。
4.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
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
值。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
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5.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 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
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在报告期所完
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
完成的产值产量,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
行完成产值中。
6.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
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
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
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一、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与产值统计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亦称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建筑安装产品价格。
从投资的角度看,它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投资,也是建筑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
从市场交易的角度看,是投资者和承包商双方共同认
可的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建筑安装实际造价是建设单位支
付给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
2.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是工程计价的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能够用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生产出来,
又可以用适当的计量单位计算并便于测定或计算的工程的
基本构造要素,一般称为“假定的建筑产品”。
工程计价的顺序是: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总造价
因此,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是工程计价的基础
3. 实物工程数量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对象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相
应的单价构成。其中单价在某个地区是稳定的,影响分部
分项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就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数
量。
计算工程造价的基本公式:
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单价)×
取费率
因此,实物工程数量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对象。
4.建筑业总产值与工程造价
根据现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建筑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
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
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建筑业总产值是价值指标,而建筑产品的价值就是工
程造价。建筑工程施工产值同样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乘
工程单价为基数,再乘以一定的间接费率来确定的。
建筑业总产值的基本计算公式:
• 建筑业总产值=∑(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程量×预算单
价)×取费率
从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地看出:
工程造价是建筑业总产值统计的依据。
工程造价是建筑业总产值统计的对象。
工程造价是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基础。
建筑业统计与工程造价息息相关,因为我们建筑业的
统计要以工程价格为统计依据,要以完成的建筑分部分项
工程的实物量为统计对象,而工程价格和工程实物量恰恰
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两大主要要素,因此了解和掌握
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对于我们建筑业统计工作者至关重
要。
作为建筑业企业的统计人员,尤其是从事施工一线施
工生产的统计人员,除了掌握统计的基本知识外,还必须
了解工程造价的相关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工程承包合同、
报价清单、施工图预算,这是施工企业统计人员必备的基
本功。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国家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
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
具体构成主要有四部分,即直接费、间接费、利
润和税金。
2. 直 接 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
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A.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
项费用。
B.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
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C.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
费和场外运费。
3.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
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
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
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
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
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
时设施费用等。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
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
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
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
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
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
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
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
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
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
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
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
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 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
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
费)
A.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
污费
B.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
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C.社会保障费
D.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E.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
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
保险费。
5.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
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
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
(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
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
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
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
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
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
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
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
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
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
询费等。
6. 利润和税金
(1) 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
利。
(2) 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
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
育费附加等。
三、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方式
1. 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方式
在计价中以定额为依据,按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
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
接费,然后按规定取费标准确定构成工程价格的其他费用
和利税,获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统计施工产值所依据的建设工程预算书(施工图预算)
,就是根据设计图纸和国家规定的定额、指标及各项费用
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定额计价方式又称为直接费单价法,即分部分项工程
单位的价格仅仅考虑人工、材料、机械资源要素的消耗量
和价格形式,分部分项工程单位价格仅是直接费单价。
2.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价格,即包
括直接工程费,也包括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同时还包括
合同约定的所有工料价格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它是一种
完全价格形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
方式,所采用的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单价。按照我国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07号令)的规定,综合单价是由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
间接费、利润或包括税金组成的。
投标报价中使用的综合单价应由企业编制的企业定额
产生。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双轨制”计价管理办法,
即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同时实行。工程量清
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主要在工程招投标
和结算阶段使用。
3. 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方式与建筑业总产值的
计算方法
(1) 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方式与建筑业总产值的
工料单价法是一致的。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建筑业总产值的综
合单价法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