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上“企业银行”自助贷款授信合同
编号:年 字第号
授信人: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授信申请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人民币万元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现甲方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授信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整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是指甲方提供乙方通过甲方“一网通”中的网上“企业银行”系统自助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限额。
第2条 授信期间
授信期间为 年, 即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乙方应在该期间内通过网上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3条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但必须逐笔通过网上申请使用。乙方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办理支取贷款以及通过网上归还贷款的有效签章,乙方授予甲方在其有关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权利和根据借款金额填制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的权利。
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的实际发生和归还以甲方在“企业银行”系统中保存的业务记录或甲方据此填制或打印的借款借据、客户对账单等业务记录为准。甲方的业务记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甲方业务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确认,并且放弃任何异议。
每笔网上自助贷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且网上不办理展期。贷款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期间到期日。
第4条 贷款利率
授信额度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上浮 执行
第5条 贷款用途
此授信额度内贷款只能用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6条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该公司须向甲方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或
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质)押,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7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授信额度内贷款;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当如实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应当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应当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为第三方利益或保护第三方免遭损失而提供贷款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财产(权利)提供抵(质)押担保;
发生合并(兼并)、分立、重组、合资(合作)、产(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影响其正常运作的;
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其正常经营的;
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对记载贷款发生记录情况的对账单签署签收回执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8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
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划收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
在乙方发生本合同第条所述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生的贷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贷款;
应当对乙方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9条乙方特别保证如下事项: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
乙方提供的有关乙方、保证人、抵押(出质)人、抵押(质)物的文件、资料、凭证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在签订本合同时没有发生对乙方或乙方主要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并预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也不会发生此种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如有发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按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年检手续;
保持或提高现有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放弃任何已到期债权,也不以无偿或其他不合适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
第10条 其它费用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在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情况下,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数负担,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其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除。如有不足之数,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如数偿还,无须甲方提供任何证明。
第11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违反本协议第条规定义务,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情况或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仍不改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义务,不接受或逃避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损害甲方利益的;
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损害甲方利益的;
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义务,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时,不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得知乙方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后,要求乙方增加本合同项下债务偿还的保障措施,乙方不配合的,或甲方认为影响甲方贷款本息安全收回的;
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义务,在甲方要求乙方对对账单签署回执时不予配合的;
违反本协议第、、条,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违背第、 、、条,未按甲方要求立即纠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发生其它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要求保证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保证人和乙方不配合的,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发生类似于本合同第条所述的情况之一的;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时隐瞒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或未获得有权机关的授权;
未按时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抵押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