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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二争会计收益与纳税所得的时间性差额及其帐务处理
●张书田 F .2
在许多情况下,税收政策、税收条例规定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是不相同的 会计收益和纳
税所得之间产生差别的原因之一,是某些项目在一种计算中适宜包括在内,但在另一种计算中,却
不适宜包括在内。企业有些费用和支出,可以列为费用和支出计入会计利润总额 ;但税法规定.这
些支出却永远不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费用和支出。诸如,违法经营的罚金}公益求济性以外
的捐赠款 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额度部分 ,等等。会计核算可以计入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
用”等科目,抵减了当期刊润;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应子剔除,作纳税调整。这些被剔除的费用
和 支出 ,称为 。永久性 ”差额 。 一
会计收益和纳税所得闻产生差额的叉一种原因,是由于某些项目在计算确定这两种金额时,包
括在不同时期的计算之中,经过一段时间就会消失。例如 ,会计政策规定,当产成品劳务业 已提
供,即可将其收入计入会计所得,但税法则可能要求或准许在收回现金后才计入。计入会计收益
和计入纳税所得中的这些收入总数最后虽是一样的 ,但其所计入的时期是不一致的 。还有些费用,
如确定纳税所得时使用的折旧率和确定会计收益时使用的折 旧率不一致 这一类的差别,称为
“时间性差额 。
“永久性差额”在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上比较简便,不另赘述。而 “时间性差额 则不然,有
的项 目处理 比较筒单 按现行规定,作纳税调整就可以了。但有的项目涉及到会计制度和税制都
需要做出有关规定。在会计处理上也要复杂一些 下面分别从流转税影响和所得税影响谈一下看
法 。
一
、 流转税影响的帐务 处理
主要是增值税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营业收入确认按照权责发生制。于产品 已经
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如企业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发 出商品后将发票、帐单,运输凭证提交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后 ,即作为
收入实现
例 1.假设企业发出商品 1 000件,每件 】】7元共 l17000元。帐务处理为:
借 应收帐款 l17000
贷 产品销售收入 lO000O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17000
例 2.企业当期赡进材料 500公斤.价款 60000元,税款 10200元,材料已到达,款未付。
帐务处理 :
借 :原材料 60000
应交税金一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 l0200
贷 应付帐款 70200
企业当期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额为:
700O一 1 020= 6800 (元 )
增值税本身具有贷增代缴性质,但由于企业并未实际收到税款和支付税款,“应交税金”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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筮 滟 拽苴艨 奢评 价 的相对 比较 导法 63
元不过是具备了会计上所说的 “权和责”罢了。如将 6800元应付税款上缴税务机关,只好 由销售
产品的企业用流动资金垫付 ,等买方支付价款及税款时,再收回来。这样做的结果 ,使有限的资
金更加紧张,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同时也不够公平合理。由企业代征增值税只是企业的一种义务,
并无垫缴税款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在销售产品 (商品)收加货款之前,为了避税,并
不做帐务处理 ,而采取压票的办法 据率人了解,这种情况比较普通,税务机关和审计机关也无
从深究,会计制度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得不到很好贯彻
为此 ,可以采取一种比较合规合理的办法 ,对于没有收到现金的销项税额和没有支付的进项
税款 ,一律先通过 “应交税金准备”科 目核算。
①发出商品耐
借 :应收帐款
贷 :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准备
②收回货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同时:借 :应交税金准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⑧购入材料未付款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 金准备
贷:应付帐款
①支付价税款时 :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贷 :应交税金准备
其他营业税、消费税、城乡维护建设税等的帐务处理可参照增值税。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示收取价款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准备
取得价款时:借:应交税金准备
贷:应交税金—— 应交××税
二 、所得税 影响的帐务处理
l·时间性差异 -
由于企业的收入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核算的,那么在收入实际上没有收到之前,计算出来的当
期利润额也是虚的 按虚计的利润额调整为纳税所得额,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 ,再实实在在上缴
税务机关。企业上缴税款的现金,并不是创造的纯收入,而是流动资金 这样做,看起来能保证
财政收入,实质损伤了税本,有杀鸡取卵之嫌。为此,我个人意见可以参照国际会计中的核算办
法,把虚记纳税所得部分计算出的所得税,作为递延所得税处理 。使用 “递延所得税”科目来进
行核算 ,在时间性差额完全自行消失 后,本科目的余额也将为零 。
例如 t企业本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10000万元 ,实现利润 50万元。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尚有
200万元,没有收回。在年终计算结转所得税时的帐务处理如下:
. 未收回贷款部分计算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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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财控问蜒研 览 1995年 弟 7期 甚弟 1tlo期
×200-3.3(万 元) ’
借 一利润分配—— 应交所得税 l6.5(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2(万元)
递延所得税 3.3(万元)
下年度收回了货款,再予以转帐
借:递延所得税 3.3(万元)
贷t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2.费用的时间性差异
企业如不经税务机关同意,擅 自缩短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或者改变了折旧提取方法 ,就
会影响到各个年度的损益计算结果,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税法规定调整计算。
例如一某企业有一台设备,帐面原值 15000元,假设报废后无残值。税法规定该设备最短折
旧年限为 5年,每年应提折旧费 3000元 企业未经批准 ,擅自将折旧年限变为 3年,每年提取的
年旧费 5000元。这样,在开始的三年中,企业每年比规定多提了 2000元折旧费 (5000--3000),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把多提的2000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所得税的基数。在I!I后的
二年中,企业每年少提 3000元折旧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应将少提的 3000元从本年利润中
扣除。帐面利润每年均为 1 0000元。
第 l~3年每年应交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1 0000+2000) ×33 = 3960 ‘
借 t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 3960"
贷一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3960
第 4~5年每年应交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10000-- 30O0) ×33 一2310
借 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 231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231 0
也可按帐面利润先进行计算转帐,然后再进行纳税调整。帐务处理如下;
第 l~3年每年应纳所得税
④按帐面计算处理
借: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 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
②纳税调整差额作递延所得税处理 ’
借;递延所得税 66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
第 4~5年每年应纳所得税一
①按帐面计算处理
借 利润分配—— 应交所得税 33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
②纳税调整差额作递延所得税处理 :
借 :应交税 金—— 应 交所 得税 990
贷 :递延所得税 990
(作者单位 丹东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责任绾辑 一划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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