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概念: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工作制度。其核心是机构设置、权责划分和领导体制。
一、机构设置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含义、性质和地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含义
是代表国家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国家职能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序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机关
权力机关
审批机关
检察机关
社会组织机关
行政机关
领导机关
职能机关
办事机关
顾问机关
派出机关
性质:
国家行政机关
经济监督管理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是法的授权、行政是法的 执行、行政受法的限制
地位:
(二)设置原则
依法设置
精简
统一
效能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结构组织系统
纵向结构组织系统
第一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策层)
第二层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调、指导层)
第三层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执行层)
第四层 区级分局、乡镇级工商所(具体执行层)
横向结构组织系统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内设机构
目前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厅 法规司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直销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市场规范管理司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 企业注册局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广告监督管理司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人事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 纪检组监察局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信访、机要、档案、保密、服装装备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职责。 (二)法规处。 承担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法律的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 (三)基层工作处。 拟订全省工商行政系统基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系统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全省系统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督查省局各项工作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指导全省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销监督管理处)。 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禁止传销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和查处经济违法案件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六)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市场规范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负责有关市场规范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八)企业注册处。 负责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全省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九)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授权,承担依法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十)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负责商标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广告活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组织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指导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商标协会的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财务审计处。 拟定财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编制全省工商系统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提出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本系统行政性收费项目、罚没收入上缴财政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本系统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国有资产和装备管理的财务监督工作。 (十三)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州工商局领导班子及县区工商局领导班子的正职行使管理职责;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四)信息处。 负责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以及相关技术保障、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及维护,信息数据的开发和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权限划分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限
1、一般权限
2、各部门的具体权限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
1、一般职责
2、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三、领导体制
(一)领导体制的定义及核心
(二)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体制的设置
1、改革前(1999年前)
2、改革后(1999年后)
(三)改革的意义